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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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综合工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攀枝花钢城集团综合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固定资产新增、报废、内部调拨、租赁、出借、抵债、变卖、盘盈、盘亏等管理。
第三条所称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二级单位及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生产副经理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新增、报废、租赁、出借、抵债、盘盈、盘亏的实物审批。
2、负责固定资产变卖实物审批。
3、负责审定和贯彻有关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文件。
第六条综合运行部职责
1、综合运行部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并对报废、内部调拨、租赁、出借、抵债、封存、变卖、盘盈、盘亏提出实物处理意见。
3、负责固定资产新增、报废、内部调拨、租赁、出借、封存、变卖实物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4、负责按《综合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及固定资产检修管理办法》组织固定资产验收、新增手续。
5、负责组织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损毁状况进行实物鉴定。
6、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帐,同时监督、指导、检查二级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7、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8、负责监督与检查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安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和保管。
9、负责公司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维护、检修管理。
10、负责参与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
11、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单位上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固定资产资料归档手续。
12、负责固定资产新增、报废、内部调拨、租赁、出借、变卖等变动过程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财务部职责
1、财务部是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报废、内部调拨、盘盈、盘亏提出价值处理意见。
2、负责固定资产新增、报废、内部调拨、租赁、变卖的价值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3、负责对租赁、变卖、抵债、融资、捐赠固定资产及资产转让组织价值评估。
4、负责办理固定资产保险业务(机动车辆除外),对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资产损坏时,参与鉴定其实物状况,并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二级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
6、负责组织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
7、参与新增固定资产竣工验收。
第八条二级单位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所属固定资产的管理实物和价值管理台账。
2、负责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合理使用、维护保养、保管。
3、负责按《综合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及固定资产检修管理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的新增、检修管理。
4、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毁时,及时向公司综合运行部和公司领导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配合公司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
第三章管理要求与内容
第九条固定资产新增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综合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及固定资产检修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新增手续。
2、接受捐赠、抵债的固定资产,凭财务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或批复,综合运行部填写《工程竣工决算报告(代固定资产增加报告)》(附录A),财务部办理资产新增手续,综合运行部和使用单位在管理台账上新增相应资产内容。
3、新增固定资产时,原则上设备本体价值与其基础和安装费应分开单列,以便在固定资产变动过程中进行价值处理。
4、新增车辆应填写其牌照号、发动机号和底盘号(车架号),通用设备应有设备自重记录。
5、实物管理台账应有固定资产编码、类别、资产名称(相同名称的多台设备应有编号)、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重量、出厂时间、投用时间、制造厂家、原值、放置地点及变动记录等相关内容。
6、固定资产档案由综合综合运行部保存,包含以下内容:
购置合同、结算单据、发票复印件、技术资料、生产制作单位竣工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第十条固定资产报废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应作报废处理。
1)主体部件使用年久,磨损严重,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
2)设备型号陈旧、规格特殊、结构不合理;
3)生产效率低、耗能高、运行不经济,行业内已大量使用更先进的设备进行替代;
4)因设计变更削减、技术改造、改(扩)建、大修等必须拆除,且不能再利用的非标准专用设备;
5)腐蚀严重,长期不能使用;
6)意外原因造成设备毁损,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
7)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判废的设备;
8)无法利用或调剂,又无改代价值的长期闲置设备;
9)运行时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设备;
10)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而淘汰的无用设备。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可参考《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表》(附录D)。
3、报废程序
1)固定资产需报废时,由使用单位向公司提出报废申请,综合运行部提出意见,报经公司领导批复后执行。
2)使用单位凭批复(车辆报废须有市相关部门的回收证明)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告单》(附录C),报公司综合运行部审核,经公司财务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报废手续。
4、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
1)公司报废固定资产由综合运行部出具清单,统一交由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部进行外置,所得收入进入原单位当期收入。
2)报废设备的处理收到价款后,由财务部凭相关单据入账。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封存
1、使用单位闲置半年以上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向公司申请封存,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
2、原使用单位对已封存的设备应做好防雨、防腐、防锈和简易包装工作,且必须保证封存设备的完整性。
3、封存期限须在半年以上壹年以内,对已封存设备在启封前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核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内部调拨
1、各二级单位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先由调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附录B),转调入接收单位签字盖章,报公司综合运行部审核,经财务部、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资产实物方可进行调拨转移,账目进行相应调整。
2、对需要重新安装的调拨设备,调拨时其价值应为扣除原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后的价值,原基础及安装调试费由公司承担,新发生的基础安装调试费由调入单位办理资产新增手续。
3、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应随带配套辅机和为该资产准备的附件、备件及其它设备档案。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租入
1、以经营租赁形式租入固定资产须经公司综合运行部、财务部审核,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所付租金直接进入费用,如果租期超过一年以上,租入单位应建立辅助台账。
2、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须经公司同意批复后方可执行。
投入使用后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和变卖
1、对闲置固定资产,公司可采取出租出借、变卖等方式以盘活存量资产。
2、固定资产出租时,由综合运行部、财务部共同审核定价,公司批准后执行。
3、固定资产出借时,由使用单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综合运行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固定资产变卖时,由公司综合运行部、财务部共同审核定价,公司批准后,由综合运行部牵头与买受方签订买卖合同;财务部收到买受方价款后,二级单位方可对外交货,综合运行部、财务部、二级单位方可在台账上进行销账;固定资产变卖收入进原资产使用单位当期收入。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
1、盘盈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部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价,经公司审批后,由使用单位办理固定资产新增手续。
2、盘亏的固定资产,由公司综合运行部组织查清盘亏原因,报公司审批后按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办理报废下账手续,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的检修管理,按《综合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及固定资产检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折旧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折旧按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除以下情况外,所有固定资产都应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以经营租赁形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财务部必须按月足额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应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综合运行部负责按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对各二级单位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发生固定资产(含租入固定资产)整体或零部件丢失,除净损失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外,并考核责任单位500-1000元。
第二十三条对因设备失修导致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除其净损失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外,并考核责任单位500-1000元。
若造成安全事故或设备事故的,除按安全或设备事故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予以考核外,并考核责任单位500-1000元。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进行变卖、出租(除运营机动车辆外)、出借、置换、对外投资和抵押。
一经发现,除净损失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外,并并考核责任单位2000-5000元,且追缴所得收入,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置。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其它管理要求的,视具体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工业有限公司。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攀枝花钢城集团综合工业有限公司
附录A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代固定资产增加报告)
使用单位(盖章):
报告日期:
(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规格
型号
结构
单位
数量
制造厂家
放置地点
出厂日期
决算金额
备注
设备费
基础费
安装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公司领导意见:
财务部意见:
综合运行部意见:
使用单位意见:
签字:
负责人:
经办人:
负责人:
经办人:
负责人:
经办人:
填表人:
时间:
附录B
固定资产内部调转单
限将以下固定资产在20年月日以前由调出单位:
调拨到调入单位:
序号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结构
单位
数量
附属设备
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结构
单位
数量
1
2
3
4
序号
原值
其中设备费
已提折旧
净值
年折旧额
投入生产年度
已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
1
2
3
4
合计
调拨原因
公司领导
财务部
综合运行部
调出单位
调入单位
意见:
意见:
意见:
意见:
意见:
签字:
经办人:
负责人: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负责人:
经办人:
附录C
固定资产报废报告单
填报单位:
20年月日
序号
资产编号
完整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结构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安置地点
附属设备
名称
单位
数量
报废原因说明:
二级单位意见
公司实物主管部门意见
公司财务主管部门意见
领导批示
负责人:
经办人:
负责人:
经办人:
负责人:
经办人:
填报人:
廖初锐
附录D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表
类别
使用寿命(单位:
年)
房屋建筑物
钢结构:
非生产55年,生产50年,腐蚀性15-30年
钢筋混凝土结构:
非生产60年,生产50年,腐蚀性15-35年
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
非生产50,生产40年,腐蚀性15-30年
通用设备
机械设备类:
普通金属切削机床:
18-20年;锻压设备:
14年;试验设备:
电子10年、机械12年;起重设备:
单双梁吊车16年、电动葫芦15年、电梯15-20年、汽动吊车10年;工程机械:
15年;铸造设备:
14年;电镀设备:
12年;其他机械设备:
18年
动力设备类:
锅炉:
14-16;空压机8;储气罐、储油罐:
室外20、室内25;风机、除尘设备:
10;冷却塔:
20;工艺管线:
有腐蚀10-15年、无腐蚀20;其他动力设备:
20;
工业炉窑:
20年
传导设备:
电器、变电、配电、输电线、电讯等16-25年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8-10年
非生产设备:
6-10年
专用设备
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炼钢设备:
15-18年;钢压热轧加工设备:
15年
化工设备:
一般容器10-15年;塔器、反应器、大型储罐(容积大于1000M3)5-20年;球形容器,液化气储罐20-30年、腐蚀严重的需根据用材按实际腐蚀量和腐蚀速率计算得出
回转窑:
10-25年
印刷设备:
15-20年
矿山专用设备:
挖掘机:
15年、装载机:
8-12年、破碎设备:
15年
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
大型货车10年,小型货车大于1.8吨10年,小于或等于1.8吨8年;9座(含9座)以下非客运载客汽车15年(无限延期),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旅游载客汽车10年(延用期限10年);汽吊10年;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8年(延用期限4年),未注明的延用期限均为5年
电子、电器、信息类、通讯类
电子、电器设备6-10年;信息类、通讯类:
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