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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应急预案具体方案

********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工程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及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省、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工程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工程工程部属下各班组,适用于工程部属下各班组生产安全事故及各类突发异常情况。

三、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

各有关人员应立即处于应急状态,在工程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应急方案处理和控制事故。

(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重大火灾事故;

(3)、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4)、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5)、其他重大突发事故;

 

第二章机构设置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

(1)、工程部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指挥、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实行替补原则,组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组长替补,确保随时到位,实施指挥。

二、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图

工程经理:

 

工程副经理:

质安员

施工员

电工

材料员

资料员

工程部下各班组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人员

组长:

工程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

工程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成员:

 

第三章职责

四、应急救援小组范围及分工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向上一级如实报告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尽快控制险情蔓延。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及处理。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有关物件做好标记、拍照,绘制现场平面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及物证;

(3)、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负责陪同引导上级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查看现场;

(4)、应按要求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及恢复生产工作。

(5)、进行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应变演习,有计划区分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6)、应按要求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及恢复生产工作。

五、应急救援小组各人员职责

(1)、组长、副组长、成员随着职务的自然任免而任免,责任、权力、义务也随之履行或失效。

(2)、组长负责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排险、救灾所需的一切人员、物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的全面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安抚有关人员和调解工作,后勤配合

(3)、副组长执行组长指令,当工程部管辖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迅速赶赴现场,领导指挥相关人员和物资进行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等工作。

(4)、成员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的主要骨干人员。

当工程部管辖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接到信号必须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等工作。

(5)、质安员:

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助应急救援小组核实情况;负责审核并组织上报事故快报,检查落实事故现场应急措施救援情况落实,草拟向市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文件。

(6)、施工员:

负责防火日常具体工作,协助应急救援小组核实情况及有关报道工作。

(7)、资料员:

负责应急事故有关文件材料的核对、盖章、上报、信息管理工作。

(8)、材料员负责应急材料、物资、设备调配到位。

(9)、属下各班组:

根据应急小组指令,负责提供调配应急所需物资、设备、机具及人员。

六、工程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工程部属下各班组及个人有义务参与、协助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属下各班组及个人均要给予支持和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拦和拒绝。

第四章抢险救援电话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电话

工程经理联系电话:

工程部安全主管电话:

急救中心:

120

火警中心:

119

报警中心:

110

交通事故急救:

122

第五章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八、工程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按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工程部和质安部及公司应急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及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九、事故整体应急程序

发现事故或征兆

报警

发出救援命令

评估危险

确定应急方案

开始救援行动

现场处置

结束紧急状态

第六章事故管理

十、施工现场设置医务室,日常应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内配足急救药品。

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亦要根据有关要求配备应急抢救工具。

十一、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1)、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工程经理或安全主任及公司应急办公室,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受伤害者。

(2)、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

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及扩大。

(3)、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

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4)、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6)、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1)、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烧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

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作引导人。

4)、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

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用具。

5)、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6)、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上报。

十二、事故调查与总结

(1)、建立健全事故调查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按事故级别成立调查小组,并按规定的事故级别填写事故快报。

(2)、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3)、经常性组织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专业技能知识学习,吸取事故的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举一反三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4)、进行安全管理评价,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绩效管理与安全科学评价有机结合。

(5)、深入彻底分析事故原因,结合工作实际,检讨有关措施及方案,对相关预控措施及方案不断充实、完善,以保证其有效性,并持续改进。

十三、事故级别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十四、事故上报规定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各类多发建筑事故的预防及救援

根据公司对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价,特确定以下危险部位及场所为重大危险源:

⑴高处坠落、⑵物体打击、⑶触电、⑷机械伤害、⑸中暑、⑹中毒、⑺火灾、(8)坍塌。

通过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对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实行控制,以减少事故发生,防止事故扩大,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底。

一、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由工程经理向上一级(质安部、工程部)报告,并按先内后外程序逐级上报,如工程经理不在,按层级原则,下一级立即补位上报,并即报告工程经理。

2、事故现场抢险、急救由工程经理负责组织,施工员负责具体实施。

3、事故调查由工程副经理负责组织,质安员负责具体实施,一级事故由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队负责组织,工程经理为主、质安员为副共同具体实施。

4、事故后勤保障由工程副经理(工程总工)负责组织,综治员负责实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1)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2)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3)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4)严禁攀爬脚手架。

5)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6)高处作业工作面周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每100平方厘M不少于2000目)安全网。

7)边长大于250mm的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作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每100平方厘M不少于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8)各种架子搭好后,工程经理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

使用时,特别是台风暴雨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9)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宽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专人扶梯.

2、救援措施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速医院进行抡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遭通畅。

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团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

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固定方法:

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健侧下肢缚在一起。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及时把伤者送住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帽。

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预防高空坠落物穿透。

3)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4)边长小或戊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5)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6)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防止部件落下伤人。

7)吊动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绑扎,散料应用吊蓝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8)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9)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用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2、应急救援措施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井注意保暖。

三、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预防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1)施工用电应编制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技术部门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完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4)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预防人身触电。

8)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9)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线区分开,通过保护线作为预防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

注意事项有:

(1)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

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2)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

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3)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4)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5)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

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6)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保护开关,开关箱漏电保护开关控制的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m。

2、应急救援措施

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

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

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件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3)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干燥的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4)救护人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5)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他办法把电源切断。

(6)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m的范围内,以预防跨步电压触电。

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m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

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住医院救治。

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方法如下:

(1)消除口中异物。

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

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预防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处。

(2)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

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

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3)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4)胸外心脏按压。

四、机械伤害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措施,使有害物体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射线、振动、噪声等。

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孔桩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2、应急救援措施

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抢救重点是集现场的人力、物力、设备尽快把压在人上面的设备构件搬离和割开,将受伤者抬出来并立即抢救。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处于休克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

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

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

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剌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固定方法:

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健侧下肢缚在一起。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及时把伤者送住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

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五、中暑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组织、技术,保健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组织措施

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1)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强自防中暑的能力。

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2)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

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集体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2)技术措施

(1)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2)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宜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布幕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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