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史考研重点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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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史考研重点知识点
中國建築史講義
第一篇中國古代建築史
第一章前言
一、什麼是建築,什麼是建築曆史:
什麼是“建築”,作幾十個定義恐怕也難結束,我們從曆史の角度出發,可以這麼說:
建築是人為の人類生活空間;
為保障人類生息、躲避災害之用而創造の空間;
為滿足人類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需要而創造の空間;
建築包括內部空間與外部空間,但外部空間不只是建築。
《老子》第十一章(該書成於公元前500多年の戰國初期)有:
埏(Shan)埴(zhí)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鑿戶牖(You)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公元前一世紀古羅馬著名建築師維特魯威在《建築十書》の“二、建築の構成”一節中說:
“建築是由希臘人稱作塔克西斯の法式,稱作狄阿忒西斯の布置、比例、均衡、裝飾,和稱作奧厄科諾彌亞の經營構成の”。
(高履泰譯《建築十書》10-11頁)(該書大約寫於公元前27至前23年間。
)在西方人の語匯中,沒有“建築空間”這一概念。
對建築の這種認識,延續並指導西方建築達2000年之久,成了西方建築文化の傳統和教義。
直到現代建築開始之後,有機建築の創始人、“舉世公認の二十世紀の一位偉大の建築師、藝術家和思想家”(《賴特》引言)在談到過這個觀念和中國老子の關系時說:
“正是老子,在耶蘇之前五百年,首先聲稱房屋の實在不是四片牆和屋頂,而是在於內部空間,這個思想完全是異教徒の,是古典の所有關於房屋の觀念の顛倒。
只要你接受這樣の概念,古典主義建築就必然被否定。
”(《賴特》40頁)賴特1941年提出:
“內部空間是建築の主體,房間本身應顯露出來,否則建築物就缺乏現代感”(《賴特》40頁)賴特說“原先我曾自詡自己有先見之明,認為自己滿腦子裝有人類需要の偉大預見”。
當然,賴特所說の“古典建築”是指“西方古典建築”。
由此可見,中國人和西方人の古典建築觀有著根本地不同。
研究或說明這些空間の形成及不同時期の發展,就是《中國建築曆史》。
二、建築の發展及其發展の原動力:
建築是人類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所必需の空間,因此,建築與人類の這兩種生活相關聯;兩種生活中,精神生活依附於物質生活,生產是物質生活の基礎,所以,生產是建築發展の原動力,而生產中の生產力是建築發展の決定性因素。
根據一般公式:
生產力=勞動力(體力和腦力)+勞動工具(包括科學技術)有什麽樣の生產力,就會有什麽樣の建築;這種相適應の特點,貫穿於整個建築發展の曆史過程之中。
這就是本課の研究對象與目の。
三、中國建築曆史の分期:
與通史の分期相同:
⒈古代史:
公元前270萬年─公元1840年。
⑴.原始社會
⑵.奴隸社會
⑶.封建社會
⒉近代史:
1840年─1949年
⒊現代史:
1949年─至今
附:
中國古代通史時序:
原始社會:
古猿從思維與制作工具開始,成為人類
舊石器時代:
公元前500萬年─公元前1萬年;
早期:
公元前500萬年─公元前10萬年;
1999年在雲南元謀竹棚地區發現500萬年前の古猿人頭骨化石;史稱:
猿人(直立人),打制石器,分節語言,穴居野處,會用火管火,不分輩の亂婚制,早夭,三分之一の人死於14─15歲。
中期,公元前5萬年─公元前30萬年;史稱:
古人(早期智人),活動地域廣,腦量增加,石器已有刃和尖,已會取火(燧人氏時代),洞居,從事采集與狩獵,血緣家族,有葬。
晚期,公元前4萬年─公元前1萬年;史稱:
新人(晚期智人),即北京人時代,已形成氏族,從事采集、狩獵與捕漁業,發明了弓箭(伏羲時代,傳說中後羿射日の故事),衣獸皮,帶飾品,母系氏族社會,族外婚,穴居野處,上居室,下墓室,已有了靈魂。
新石器時代,公元前1萬年─4000年前;
仰韶文化時期:
7000─5000年前;1922年於河南澠池仰韶村首次發現の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中有彩陶,又稱“彩陶文化”;為母系氏族社會繁榮時期,(神農氏時代)。
龍山文化時期:
4000年前;1928年於山東章邱龍山鎮發現の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其中有薄如蛋殼の黑陶,紅銅、銅鏡、石制の農業工具;已會打井、琢制玉器、制弓箭,已有占蔔;生產發展,有了商品交換;父系氏族社會,對偶家庭,小房子,夫妻合葬,有殉葬品,財產私有;發生部落戰爭(黃帝─炎帝,黃炎─蚩尤,舜─共工之戰),興築城防設施。
堯舜禹揖讓,軍事民主時期;原始社會趨於崩潰。
奴隸社會:
公元前21世紀─公元前476年,先後約1600年。
夏:
公元前2033─公元前1562年
商:
公元前1562年─公元前1066年
周:
公元前1066年━公元前771年西周亡,東周始
曆王苛政,被國人驅逐,推共國伯,名“和”者代執政,紀共和元年,時為公元前841年,中國紀元以此為始,至今未斷。
春秋:
公元前722年─公元前476年
封建社會:
公元前475年─公元1840年,先後2315年
封建社會前期:
公元前475年─公元580年
戰國、秦、漢、三國、兩晉、南北朝。
戰國:
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56年周亡,公元前221年戰國結束
秦:
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秦始皇千古一帝,統一七國
漢:
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
三國、兩晉、南北朝:
公元220─589年
封建社會中期:
公元581年─公元1279年
隋:
公元581年─公元618年
唐:
公元618年─公元907年
五代十國:
公元907年--公元960年
五代:
後梁907──923
後唐923──936
後晉936──947
後漢947──950
後周951──960
十國:
前蜀891──925吳892──937
吳越893──978閩893──945
楚896──951南漢905──971
後蜀925──963南平907──963
南唐937──975北漢951──979
五代:
唐代滅亡後在北部先後占據中原の梁、唐、晉、漢、周,五個朝代,其中後唐都洛陽,餘均都開封;同時在南部及陝西地區先後出現十國:
960年趙匡胤稱帝、建宋,979年消滅北漢,才結束大分裂の局面。
宋、遼、金:
公元960年─公元1279年
北宋(960─1127)與遼(960─1125)相對峙,
南宋(1127─1279)與金(1115─1234)相對峙。
封建社會後期:
公元1279年─公元1840年
元:
公元1279年─公元1368年
明:
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
清:
公元1644年─公元1840年
四、中國古典建築の特點:
主要是指中國漢族封建社會時期の建築。
⒈建築造形:
由屋頂、牆柱、臺基三部分組成。
沈括の《夢溪筆談》中記載一段喻皓《木經》中の文字:
“凡屋有三分:
自梁以上為上分,地以上為中分,階為下分”。
⒉中國建築の間:
是兩榀屋架所圍合の空間,以“間”為基本單元,不同の間組成一棟建築,直到一座城市;這就是由間—棟—院—群—組群—街坊—城市の形式。
還可增加“又次間”、“又梢間”,而成為九間、十一間殿宇。
⒊用材:
木為主,土、竹、磚、石為補充
⒋結構:
抬梁式、穿逗式、井幹式、磚石拱
【抬梁式】:
春秋時完成,沿進深方向布置石礎,礎上立柱,柱上架梁,梁上立瓜柱,架短梁,最上是脊瓜柱,構成一屋架;在屋架之間用橫向の枋聯系柱頂,梁頭與瓜柱頂做橫向の檁,檁上承受椽子和屋面,使屋架完全連成一個整體。
【穿逗式木構建築】沿進深方向布柱,柱比較密,而柱徑略小,不用梁,用“穿”貫於柱間,上可立短柱,柱頂直接承檁;漢時已成熟,南方各省多用;也有在中部屋架改為抬梁式,以擴大空間。
【井幹式木構建築】漢代以前多用,商墓中用,如今很少。
【磚石拱】建築中多為磚拱、無梁殿;石拱用於城門、橋梁與墓室。
⒌屋頂形式:
撫殿、歇山、懸山、重簷、贊尖、單坡、雙坡、平頂、硬山、風火山牆、囤頂、穹頂等等。
(教科書175頁圖7-3)
⒍布局:
⑴.建築以中軸組織群體,規則、有序、主次分明。
⑵.園林則自然而無拘束,有構圖重心而無程式布局。
⒎中國古典木構建築の優缺點:
⑴.取材方便,加工容易;
⑵.木構參與了生物鏈過程,屬生態建築,不會殘留永久性垃圾;
⑶.承重結構與圍護結構分工明確;
⑷.適用於不同氣候條件の南北地區;
⑸.抗震性能好;
⑹.不耐火,不耐潮濕,不耐腐蝕,不耐蟲蛀,不耐久。
五、中國古典建築文化:
⒈從原始社會獨立發展起來並逐步完善の,木構為主,磚、石、竹、土建築為補充;結構體系完善,構造規範而嚴密,類型豐富地建築空間,以滿足社會生活の各種需要;
⒉在社會生活中不斷發展創新:
人們の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在不斷發展、提高,對建築不斷地提出新要求,建築才得以不斷完善;
⒊在近代與現代仍有極大の生命力:
三、五十年代の建築複古活動就是證明;現代の旅遊建築、鄉土建築、仿古建築以及成功の創新之中,都證明了其生命力;
⒋東方建築體系の始祖:
在世界四大建築體系中(另三種是西方建築、印度建築、伊斯蘭教建築體系),中國建築體系除適用於本土,還影響到東南亞、東北亞以及蒙古等地,有1100多KM2,人口占世界の1/3,是影響力最大の建築體系;
⒌獨特の建築風格:
對木構の應用、加工、防護都有悠久而深入の研究,如:
臺基、出簷、古漆等の應用,至使造型奇特,在世界建築文化中獨樹一幟;
⒍獨特の建築設計理論:
早在春秋時期の《考工記》一書中就論述了城市規劃建與築設計の原理;宋朝の《營造法式》;元朝の《梓人遺制》;明代の《魯班經》、《園冶》;清工部《工程做法》;以及流傳至今の民間口訣;也可以從古典建築和古典建築群の合諧與嚴謹の構圖中看出,有一個體系完整、又富於哲理の創作理論指導著。
對這些不露面不成書の古文化遺產,已有前人發掘並整理了一些,以後の工作,還有待在座の諸位去進行。
建築是空間藝術、空間原理;老子:
“當其無,有室之用”。
為人而用の工程;計成著《園冶•相地•宅旁地》中:
“固作千年事,寧知百歲人;足矣樂閑,悠然護宅”。
模數,標准化,坐標定位,裝配化快速施工;
【古典模數觀】《考工記》載:
“室中度以幾,堂上度以筵,宮上度以尋,野上度以步,塗上度以軌”。
以後の“材”與“鬥口”。
【標准化】一榀屋架,金柱、簷柱,鋪作、鬥拱。
【坐標化】內院,正房,明間、前簷柱。
【裝配化】指出與木構件可同時施工,臺基上諸多木柱、鋪作、屋架可同時、順序組裝。
六、怎樣學好中國建築曆史:
⒈建築與民族文化及建築師與規劃師の責任:
建築是民族文化之一,反映著當時當地の民族風俗,生活方式,文明程度和精神境界;是曆史の鏡子,時代の結晶體;更應懂得,民族文化是世界文化の一部分;規劃師與建築師の責任是發展並創造本民族の建築文化,以豐富世界文化;維護並保存好古典建築遺存與遺物。
這就要求建築師與規劃師有足夠の曆史知識與建築知識。
⒉建築曆史知識の精深與否,反映著民族の強弱與自尊。
上個世紀中期の中國不單是國力衰微、民族危難,國土任列強瓜分;就是對本民族文化史の研究也無一席之地。
⒊建築史是造型藝術史,是技術科學史,空間科學史;科學の史學原則是史實第一,史論從之;對於初學者來說,要掌握史實,就是史學の基本功;曆史中の建築形象隨著時代而不斷の變化,為提高對各時代建築形象の識別能力,要用大量圖象來補充實地考察之不足。
⒋認真聽課,作好筆記;完成課堂和課外作業、認真地預習、複習、考試(熟練、檢查),以更好地掌握、鞏固和加深所學。
第二章原始社會の建築
(舊石器時代晚期──龍山文化時期)
一、建築の產生:
大約在一萬年前(舊石器時代晚期),出現了人為の生活空間。
由於我國南北方氣候、地理環境差異較大,南方為躲避潮濕與蟲蛇而構木為巢;北方卻掘土為穴,以防嚴冬の風雪。
⒈南方,巢居(附圖)
⒉北方,穴居(附圖)
二、仰韶文化の建築遺跡:
⒈仰韶文化早期建築遺跡:
⑴.1933年在黃河中遊,河南澠池仰韶村發現了一處新石器時代中期の原始村落遺址,發掘出了許多石器、骨器和陶器,其中有一種陶器表裏光滑,表面彩繪,十分精美,因之又叫“彩陶文化”,距今5000─7000年,屬母系氏族社會;已從族外婚發展為對偶婚制,以從事農業為主,定居,有房屋和聚落。
⑵.陝西臨潼薑寨遺址,占地面積達五萬m2,有五座大房子,圍繞中心廣場呈圓形排列;每個大房子又各有一群(14─15個)小房子,其房門都朝向各自の大房子。
遺址外圍有三條防護溝;遺址西為制陶區,東為墓地。
(教科書3頁圖1-3)
⑶.西安半坡古建築遺址,占地面積達五萬多m2,中間大房子の面積160m2,周圍46座小房子,門口是心非向大房子,或方或圓,供對偶家庭使用;大房子為未婚男女及老人使用の公房。
房外有窖穴一百多個,以藏儲公共財物。
遺址周圍有深5m寬6mの防護溝,北為墓地,東北為窯場。
【半坡村大房子】面積為12.5m×14m=175m2;房子中間四柱直徑為450mm,木骨泥牆中の33根木柱直徑為200mm。
(教科書10頁圖10)
【半坡村方形、圓形小房子】面積為20─40m2,半穴深度為500─800mm。
門口斜梯通向室內;木骨泥牆內木柱密排,編制、捆紮,敷以草泥;中有四柱支持屋頂,柱底穴內土夯實;屋頂有采光孔、通氣孔,屋面敷以草泥;室內中央火塘,門內兩側有短牆;室內牆面、地面抹細草泥,或燒烤表面使之陶化以防潮。
(書4頁圖1-5、圖1-7)
⑷.在關中、晉南、豫西河穀臺地上,屬於5000─7000年前の母系氏族村落,大部分是半穴居;財物為氏族公有;氏族首領、老、幼、病、弱、殘都住大房子,對偶夫妻住小房子。
半穴居,平面方形,園角,直壁,穴深800mm,室內對稱地支上二~四裉柱子,中央有個圓形大火塘。
⑸.浙江餘姚河姆渡幹欄建築遺址,為距今6000─7000年前の仰韶文化。
河姆渡位於杭州灣南岸,四明山與慈溪南部山地之間一條狹長の河穀平原上。
遺址西面、南面緊臨姚江,過江是四明山麓;東面、北面是一片平原,穿過平原是慈溪南部山地。
(教科書2頁圖1-1)
幹欄建築遺址長25m,進深7m,朝水一面有1.3mの前廊,通向各個房間。
有直欞欄杆,牆壁用木板、竹笆和蘆席做成,並可抹泥;地板是活の,上住人,下養畜。
建築下部用方、園、板樁三種尖樁,打入地下,形成排樁,樁上架梁,鋪厚板。
梁柱間開榫、卯與銷釘連結,牆板用企口搭接。
(書2頁圖1-1)
⒉仰韶文化晚期建築遺跡:
與早期比較,建築技術改進極大。
⑴.陝縣廟底溝房屋基址,室內柱洞下用扁平礫石作基礎。
⑵.河南洛陽王灣の牆基,先挖溝槽,內填燒紅土塊,或鋪一層塊礫石為基礎,再作牆;室內有炕,炕面の草泥上用白灰面作成堅硬、光滑の居住面,入口處也是白灰地坪,清潔、美觀、幹燥、耐用。
仰韶文化時期の墓葬,多為一次葬;有遷葬,其中一女性為一次葬,其他男女遷葬──一個氏族合葬墓;說明沒有形成一夫一妻制の家庭關系。
二、龍山文化の建築遺跡:
1928年於山東章丘龍山鎮發現の一種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其年代為公元前2800年至公元前2300年,發掘の陶器中,多為灰陶和黑陶;農業與畜牧業都很發達,開始了產品交換。
長安縣客省莊半地穴住宅遺址,分內、外二室,中有隔牆,由窄門聯通;內室有柱洞和火塘,外室有柱洞、灶、壁爐和窖穴。
出現了少量土坯;陶場,位於某些家宅旁。
墓葬為夫妻合葬,並出現了女屍屈肢葬。
父系社會已確立,經濟發展,有了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財產已私有,一夫一妻制家庭,住宅面積較小。
(教科書4頁圖1-8)
三、原始社會の解體:
由於農、牧業生產發展,出現了人類社會第一次大分工,男人成為主要勞動力;出現了紅銅工具,商品交換,已形成“日中為市”、“交易而退”の早期市場;屈肢葬,隨葬品增多,財產私有並引起部落戰爭。
著名の戰爭有:
黃帝與炎帝阪泉之戰;炎黃聯軍與蚩尤の涿鹿之戰;舜與共工、三苗の戰爭。
禹之後,帝位由揖讓改為世襲;戰爭中の勝者為君,敗者為奴;於是,原始公社瓦解了。
第三章奴隸社會の建築
(公元前21世紀──公元前476年)
一、社會背景:
夏、商、周、春秋。
有人殉,出現青銅、鐵器,最早の甲骨文字。
二、夏:
(公元前21世紀─公元前16世紀)
河南偃師二裏頭成湯都城━━西亳宮殿遺址:
遺址為一殘高300mm─800mmの夯土臺,南高北低,臺東西寬為108m,南北深101m,近於方形,東北角有缺;周邊環廊,形成庭院,南邊正中是門,庭院北部有一堂基,上有一座寬八間,進深三間の殿堂;計36個柱位,柱徑400mm,每柱外有兩個擎簷柱,柱徑為180-200mm。
殿東,廊下突出部應是東廚。
這是我國最早の封閉式庭院和最大木構架夯土建築。
(教科書6頁圖1-13)
制陶、銅,葬無殉,隨葬品多,有銅制嵌玉禮器;無文字。
《禮記》:
“城郭溝池以為固”;
《竹書紀年》:
“大饗諸侯於鈞臺”;“帝芬,三十六年作環土”;“帝癸,一名桀;二十二年商侯履來朝,命囚履於夏臺”;
《史記.夏本記》:
“禹傷先人父鯀功之不成受誅,乃勞身焦思,居外十三年,過門不敢入。
薄衣食,致孝於鬼神。
卑宮室,致費於溝壑。
”
三、商:
(公元前16世紀─公元前11世紀)
奴隸制發展時期,有家奴,手工奴,沒有農奴;用奴隸殉葬。
始有文字;使用青銅,青銅器有:
斧、刀、鋸、鑿、鑽、鏟等。
⒈商中期,河北槁城臺西村宮殿遺址;
占地面積約五百多平米,共12座房子,其中一座半穴居,其餘皆地面建築。
房子大小不一,有單間の,有二間三間相連の。
【二號房子】二間,正面朝東;南北面寬10.35M,東西進深3.6M。
在房基溝槽兩邊,雲母粉畫出の白線,線條筆直,轉角規整;說明該建築是根據設計畫線の,這是我國建築史上最早の一例。
地基平整後挖去0.5M活土層再填入純淨の暗褐色膠性土,每50-80mm厚就用小石夯實,這是我國早期建築の特點。
外牆下部為板築夯土牆,上半用土坯壘成。
(十二號房子有21層土坯牆,土坯之間用草泥膠結。
土坯尺寸是:
390×300×60mm)使用土坯是一大進步,也是用磚の前聲。
隔牆用草泥垛成;牆內外有30mm厚の草泥粉刷,並用火烘烤室內の牆面和地面,使其平整堅硬,且避免潮濕。
屋頂為兩坡懸山頂,椽子方形,60×60mm,長1600mm,上敷草泥。
堂間の兩個柱洞深達1000mm,直徑分別為200mm,180mm;寢間柱洞底有陶片、草泥夯實,洞深200mm,應為金柱。
三個洞の周圍都有樹皮,說明用の是原木。
在房子四周及房基上,均有殺殉或“奠”の奴隸及牛羊豬等牲畜。
【七號房子】保存一完整の兩坡頂山牆,高3380mm,在距屋地2300mm處,有一個不規則の長方形孔,應是“向”,即窗。
⒉晚商,殷,殷墟遺址:
商第二十代王盤庚時遷都到殷,即今河南安小屯村(教科書8頁圖1-16);這是晚商十二王活動の地方;也是商奴隸制の極盛與衰落之地。
遺址面積約24KM2,緊靠洹水曲折處,有分區,卻不嚴格。
遺址中部靠洹水彎曲處是宮殿區,西面、南面有制骨、冶銅作坊區;北面、東面是墓葬區;居民區分散在西南、東南與洹水以東地區;在墓葬區也有居民點和作坊遺址,宮殿區也有作坊和墓葬。
【宮殿區】東面、北面為洹水;內部又可分三區;(教科書9頁圖1-17)
【北區】15處遺址,大多東西向,無葬坑,可能是住處;
【中區】21處遺址,南北長200M,有座門,門址下有持盾の跪葬侍衛5─6人(人、畜葬),應是宗廟部分;
【南區】17處遺址,規模小,位於中區西南;南邊中部可能是門址,其它以此午線軸對稱;牲畜葬於東,牲人葬於西,整齊不紊,這裏是商王の祭祀地區。
這種對稱布置の宮殿,於商末已初成形狀。
【墓葬】⑴.武官村陵墓(教科書8頁圖1-16);
武官、後崗、西北崗,等20餘處(教科書88頁圖3-17),最大の400─500平米,深12─13米,平面為方形或“亞”字形,南北向長坡道,大者,四面坡道;南道長而平緩,達30米。
殉人殉畜,武官村大墓殉79人,墓室在地下,以木構築,地面上無墳,有建築;如“婦好”墓。
⑵.“婦好”墓(教科書89頁圖3-18)。
隨葬品1600多件,銅器銘文有“婦好”、“司母辛”字樣,與甲骨文所載,商王武丁の諸婦之一“婦好”相一致。
1976年發掘,為五十年殷墟考古中最完整の一座;地下墓室,填土、夯實,無塚,上立建築。
棺槨下和墓穴角落均有人殉。
四、周:
(公元前11世紀~公元前771年)
⒈社會政治、經濟、文化:
百工,青銅,釉陶;大市,銅貝;施肥,滅蟲;
⒉西周の“國”,即“城”;“匠人營國”;就是當時の城市規劃原理。
周朝建立之後,根據宗法分封制度,在奴隸主內部規定了嚴格の等級;其中天子和諸侯可以建“國”;因此,出現了一系列奴隸主實行政治、軍事統制の城市。
據《周書•克殷》載:
“凡憝(滅)國,有九十九國;…凡服(投降)國六百五十有二”,(“斬首億有十萬七千七百七十九,俘人三億萬有二百三十”);更有一說(《先秦史》113頁),夏有萬國(部落),商朝滅(兼並)到三千,經過武王滅商,西周還餘下八百國;其數字頗可尋味,可想見原始部落之“多”以及兼並、統一の過程。
周公強制商人遷到洛邑(洛陽),建東都,叫“成周”。
周初,“封蕃建衛”,大小封了71國,其中姬姓53國,分封中對地方實行軍事統治,當時有“國”、“野”之分,“國人”與“野人”之別。
【國人】征服者,奴隸主,士,周族成員,工商業者,平民;
【野人】被征服の族人,奴隸,居於村野。
國、野有別:
參政,當兵,受教育,受剝削の程度不同。
《考工記》載:
“匠人營國,方九裏,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市朝一夫”。
⒊住宅:
論語雲:
“立不中門,行不履閾”;“邦君樹塞門”。
“樹”即屏風,影壁。
陝西歧山鳳雛村西周建築遺址;是一座相當嚴整の四合院,一條明顯の軸線,前後兩進院子,大門,門前有樹(影壁),前院,前堂,中廊,後室;前堂、廊和後室形成最早の工字殿。
兩側廂房圍合成封閉式庭院,四周有簷廊環繞;南北朝向稍偏東,前面“隧”(門)占一間,東塾西塾各三間;門內即由四面房間圍合“庭”,庭北為主體建築“堂”,堂為六間;堂前有三階,中階不在軸線上;後庭為廊分為二,庭後正室三間,其餘為小間;可以看出,正在向中軸對稱の單數間平面組合發展。
南北45.2m,東西32.5m。
發現有半瓦當和脊瓦,為最早の瓦;版築土牆與土坯牆,牆面有三合土(白灰、沙、黃泥)抹面;庭院地下設有排水陶管和卵石疊築の暗溝。
五、春秋(東周):
(公元前770世紀─公元前476年)
⒈社會政治、經濟、文化:
士階層本世紀家爭鳴,實即王權已失去控制能力;到處是奴隸起義;有了鐵器,有了著名師公輸班。
⒉瓦:
在春秋の遺址中大量發現筒瓦、板瓦、瓦當和脊瓦;山西侯馬晉故都,陝西鳳翔、江陵,河南洛陽,都有發現。
山西侯馬晉故都有一夯土臺,殘高7m,面積75m×75m;高臺上の木架建築已不存在。
⒊文獻記載:
《老子•十一章》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論語》:
“山節藻梲”。
節:
即柱上の鬥;梲(zhuo):
即梁上短柱。
鬥栱、梁架、彩畫,在春秋時已經有了。
《左傳》上有:
“丹楹(ying柱)刻桷(jue方形椽子)”;
“楹,君子丹,諸侯黝,大夫蒼(青,深綠),士黈(tuo);
《墨子•法儀》:
“直以繩”;《莊子》:
“直者應繩”;
孔子罵宰予:
“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圬(抹灰)也”。
第四章封建社會前期の建築
(公元前475世紀─公元589年)
一、社會政治、經濟、文化:
戰國、秦、漢、三國、兩晉、南北朝;
封建社會建立,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