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宜大学九十三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次教务会议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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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宜大学九十三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次教务会议记录
靜宜大學九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記錄
時間:
九十四年三月二日(星期三)14:
00-15:
30
地點:
行政大樓第一會議室(三樓會議室)
出席:
周文光(教務處)、王銘富(研發處)、謝國平(外語學院)、鄭先祐(人社院;鄭武燦代)、張永和(理學院)、吳成豐(管理學院)、林耀鈴(資訊學院)、蔡瑛雲(圖書館)、林芬蘭(計通中心;許益彰代)、楊正寬(進修推廣部)、馬念吾(軍訓室)、吳萼州(英文系)、何國世(西文系)、曾煥棋(日文系)、李瑞金(兒福系)、陳明柔(台文系)、林克敬(法律系)、鄭武燦(生態系)、張學善(師培中心;杜怡莉代)、鄭榮洲(人教中心;鄭武燦代)、田慧君(應數系)、翁榮源(應化系)、林國維(食營系)、賴貞秀(化科系)、李隆生(國企系)、李大千(會計系)、楊明青(觀光系)、洪裕勝(財金系)、王孝熙(資管系)、翁永昌(資工系)、蔡英德(資傳系)、蘇郁婷(日文二A)、李元瀚(應化三B)、阮茂杰(資管三A)、陳亭卉(企管四C)
列席:
葉介山(教務處)、楊孟蒨(註冊組)、胡惠嫦(課務組)、林久淵(英文系)、黃秋蓉(西文系)、陳靜美(日文系)、鄭碧雲(中文系)、江惠月(兒福系)、林聲邦(台文系)、程齡葵(法律系)、鄭武燦代(生態系)、翁榮源代(應化系)、趙語涵(食營系)、吳美凰(企管系)、周秀蓉(國企系)、陳秋杏(會計系)、周雅伶(觀光系)、吳佩真(資管系)、邱宜萱(資工系)
請假:
翁誌誼(體育室)、魯瑞菁(中文系)、吳志正(企管系)、師嘉蕙(招生組)、師培中心助理、人教中心助理、應數系助理、化科系助理、財金系助理、資傳系助理
缺席:
童意婷(兒福三A)、王彥智(國企三D)
主席:
周教務長文光記錄:
葉介山
壹、主席致詞
教育卓越計畫已提出,很感謝各院長、系主任及熱心的老師的協助及提供意見。
計畫將為期四年,教育部補助及本校配合款約五億多,如通過五月將會撥款。
貳、確認本次會議議程
無異議通過。
參、確認上次會議記錄
(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教務會議記錄可於教務處網站http:
//www.pu.edu.tw/~pu1470/teach/record.htm下載。
紙本將於會中提供備查。
)
無異議認可。
肆、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1.教務會議通過成績更改案,已經完成學生的成績之更正。
2.課務組已簽報「期中教學意見調查」之預算,並開始執行相關之作業。
伍、報告事項
(一)註冊組
一、仍有少數老師未繳交九十三學年度上學期之成績,請各系主任代為轉達並請老師配合,以維護學生權益。
二、通動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之業務。
(二)課務組
一、辦理延畢生、復學生及跨校選課事宜。
二、編製九十四學年度各學系中心、室開課時數。
三、規劃九十四學年度開課排課日程表。
四、加退選作業十分順利,感謝計中的協助及配合。
陸、討論事項
提案一提案單位:
註冊組
案由:
擬審核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龔慧懿等十八位教師更正成績申請案,請討論。
說明:
如附件(略)。
決議:
如附件p.1-p.3。
提案二提案單位:
青少年兒童福利系
案由:
修訂青少年兒童福利系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經94.1.6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二、修正對照表如下:
青少年兒童福利系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修正對照表
修正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辦法名稱:
靜宜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系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
辦法名稱:
靜宜大學青少年兒童褔利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要點
名稱修訂與校母法相同
第二條修訂為:
學士班學生入學後,二上、二下及三上成績表現均在系排名前30%者,得於第六學期中向本系碩士班提出申請。
學士班學生入學後,二、三年級成績表現均在系排名前20%者,得於第六學期中向本系碩士班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放寬。
增列第三條:
申請人資料需提報本系碩士班試務委員會,由該委員會審核資料後決定錄取名單並公告之。
原第三條(含)之後條文號往後順延。
三、修正後辦法如附件p.4。
決議:
通過。
提案三提案單位:
西班牙語文學系
案由:
訂定西班牙語文學系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請討論。
說明:
如附件p.5。
決議:
通過。
提案四提案單位:
英國語文學系
案由:
修定英文系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經94.2.24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二、修正對照表如下:
新修條文
舊版條文
說明
第一條
依「靜宜大學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甄選本系成績優秀之學生,鼓勵其繼續就讀本系碩士班,以達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依「靜宜大學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為甄選本系成績優秀之學生,鼓勵其繼續就讀本系碩士班,以達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刪除原文”爲”一字
第二條
學士班學生入學後,成績表現優異者,得於第六學期中向本系碩士班
提出申請。
甄選辦法及錄取名額如下:
一、本校學生前五學期每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二年級轉學生則以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第一學期學業成績為準。
二、語言學程、文學學程、英語教學學程之課程各應修三門科目;轉學生已抵免語言學程、文學學程、英語教學學程之科目者,各應至少修習學程中之二門科目。
各科之學期成績均須達80分以上。
三、同分參酌科目:
語言學組為「英語語言學概論」,文學組為「英國文學
(一):
古英文時期至文藝復興」,英語教學組為「英語教材教法」。
四、每組至多錄取二名。
學士班學生入學後,各學期表現優異者,得於第六學期中向本系碩士班提出申請。
甄選辦法及錄取名額如下:
各學期表現優異者(前五學期每一學期平均成績均為80分以上;二年級轉至本系者,則以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第一學期成績為準。
語言學程、文學學程或英語教學學程,至少應修三科,轉學生已抵免語言學程、文學學程或英語教學學程之科目者,在本系至少應修兩科,各科之學期成績均須達80分以上,甲、乙部共錄取10名,依申請人數比例分配至語言學組及文學組中,當有同分情況產生時,語言學組以「英語語言學概論」而文學組以「英國文學
(一)」之成績為準。
刪除原文“各學期表現優異者”;修改原文”平均成績”為”學業成績平均”。
詳述原意:
修習語言學程、文學學程、英語教學學程者,各應逕自修習該學程之三門科目。
增文”同分參酌科目”;增列英國文學
(一)之副標題為“古英文時期至文藝復興”;增訂英語教學組以”英語教材教法”為同分參酌科目。
語言學程、文學學程、英語教學學程之錄取名額以每組至多二名為限。
三、修正後辦法如附件p.6。
決議:
通過。
提案五提案單位:
註冊組
案由:
建請補追認英三C潘偉廉等五名學生之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休學申請案。
說明:
一、本校學則第十六條第五項規定:
休學須在學期考試前辦理,學期考試期間不受理(但因遇不可抗拒之重大事故不能繼續參加考試且經教務會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
二、上述五名學生皆於學期期末考試開始後才提出休學申請,但因已屆本學期期末,並無教務會議,故暫以簽文專案提出休學申請,並經教務長批示同意准其補辦理休學手續。
三、依學則規定,本案須經教務會議通過,建請審查討論並補追認。
四、補辦休學學生名單如下:
系級
學號
姓名
申請補辦休學原因
英三C
490021765
潘偉廉
因受傷無法於學校規定時間內返校辦理休學手續
西二B
492130748
宋天峻
因期末考中氣喘發作,未能完成考試
兒二A
492140599
侯鳳君
在校期間多次昏厥,期末考無法應試
企四C
B88100812
張育誠
因身體不適未能參加期末考試
觀光碩四
689121017
林育良
因家庭因素及氣喘病發作錯過辦理休學時間
決議:
通過。
提案六 提案單位:
課務組
案由:
擬修訂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請討論。
說明:
一、配合組織規章異動修訂相關條文。
二、修正對照表(略)。
決議:
修正後通過,修正對照表如下:
修正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三條
第七條
三、本委員會之組成,以教務長為主任委員、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系、所、中心、室主管為當然委員,教師代表(每學院推舉2名)。
教師代表每學年改選,連選得連任。
為方便諮詢法規及事務推展本委員會另以教務處秘書、課務組組長、註冊組組長為執行幹事。
七、本校課程委員會之下得設院、系、所、中心、室課程委員會,其辦法另訂之。
三、本委員會之組成,以教務長為主任委員,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系、所、科、室主管為當然委員,另由各學系、所各推舉教師一名、通識教育中心推舉教師三名,推舉委員每學年改選,連選得連任。
為方便諮詢法規及業務推展,本委員會另以課務組、註冊組為委員兼幹事。
七、本校課程委員會之下得設院、系所、科、室課程委員會,其辦法另訂之。
一、刪除各學系及通識教育中心教師代表
二、增列各學院教師代表
三、改列教務處秘書、課務組組長、註冊組組長為執行幹事
科改為中心
柒、臨時動議(無)
捌、散會(15:
30)
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師申請更正成績名單
編號
聘任
系別
教師姓名
授課班級
科目名稱
學生姓名
更正原因
原
成績
更正後成績
申請附件
歷年更正
成績次數
(自88
(一)至92
(二)(人次)
審查
結果
1
英文系
龔慧懿
英文輔A
41190A0
英語語言學概論
01351
洪琇雯
489080497
誤植他人成績
0
80
1.配分表
2.學期記分單
0
同意更正
2
英文系
孫安玲
英一Ba
41101Ba
英文
01271
賴彥瑜
493410688
計算錯誤
55
71
點名記分單
0
同意更正
3
英文系
張茹茉
英四C
41104C0
進階英語閱讀
03343
賴琬婷
490022232
計算錯誤
75
92
1.點名記分單影本
2.課程綱要
0
同意更正
4
英文系
趙丕慧
日二B
43102B0
英文
01271
吳靜等全班62人
計算錯誤
1.課程綱要
2.點名記分單影本
3.更正後成績表
0
同意更正
5
日文系
池田万季
日四A
43104A0
現代日本應用文
03390
林敬倫
490153114
計算錯誤
79
80
1.期末試卷影本
2.學期記分單影本
0
同意更正
莊舒涵
489010387
誤植他人成績
73
60
1.成績記錄表
2.學期記分單影本
蔣永信
490155077
誤植他人成績
60
73
1.成績記錄表
2.學期記分單影本
6
中文系
陳秋萍
文學一E
64101E0
神話文學之現代意義
01579
吳瑋珍
493521609
漏列部份成績
66
83
1.課程綱要
2.點名記分單影本
3.期末領回報告簽到表
4.該生期末報告
0
同意更正
7
兒福系
翁毓秀
兒福四A
52104A0
個案管理
01479
王耀賢
490041032
計算錯誤
73
83
點名記分單影本
2
同意更正
8
兒福系
李郁文
兒福二A
52102A0
諮商理論與技術
02670
邱盈甄
492140256
登錄錯誤
57
87
1.期末考試卷
2.平時小組書面報告
0
同意更正
9
生態系
顏瓊芬
生態三I
64153I0
生態學(生態)
00626
羅士榮
491110355
漏列部份出席記錄成績
51
68
1.教學計劃表
2.上課成績記錄表
3.學習檔案卡
4.點分記分單影本
1
同意更正
10
食營系
林國維
食營一A
22101A0
食品營養科學概論
01467
吳幸儒
493520019
誤植他人成績
0
73
1.期末考試卷影本
2.點名記分單影本
3.考試簽到表影本
4.教師用記分單影本
5.學期記分單影本
0
同意更正
11
食營系
鍾雲琴
食營三B
22103B0
食營專業英文
01471
劉振廷等全班57位學生
計算錯誤
1.學期記分單
2.修正後成績
3.錯誤之成績計算方式
4.修正後之成績計算方式
5.魏明敏、詹恭巨二位教師成績評分表
1
同意更正
12
食營系
魏明敏
食營碩一營養組
22311A0
專題選讀-營養科學組
03147
卓宜徵等全班6位學生
誤植其它科目成績
學期記分單影本
1
同意更正
13
企管系
陳啟仁
企管二B
33102B0
成本會計
00702
林怡欣
492333168
漏列部份成績
84
94
點名記分單影本
4
同意更正
14
財金系
金慶平
財金二A
36102A0
貨幣銀行學
01990
詹凱倫
492360953
漏列部份成績
43
73
1.課程綱要
2.配分表
0
同意更正
15
資管系
李冠憬
資管三D
71103D0
計算機組織學
01365
陳韻如
B91340168
漏列部份成績
46
65
0
同意更正
16
資傳系
楊孟蒨
資管三C
71103A0
3D電腦動畫設計
00002
黃文靖
B91340142
漏列部份成績
39
69
1.課程綱要
2.點名記分單影本
0
同意更正
17
人文教育中心
王振輝
哲學四C
64164C0
科技理性與價值理性(哲學)
01233
鄧婷菱
B90040418
計算錯誤
60
66
點名記分單影本
2
同意更正
18
人文教育中心
朱蕙文
中一A
51101A0
服務學習
04127
呂佳璟等9位學生
漏列部份成績(服務單位更改評分)
1.更正成績說明
2.學務處轉交評核表名單
3.沙鹿鎮立圖書館電子郵件
4.鎮志組電子郵件5位同學新的評核表
0
同意更正,本更正不列入朱蕙文老師之記錄
19
台文系
吳勝雄
中二A
51102A0
現代散文作品賞析
03430
陳意琪
B91343530
計算錯誤
70
85
1.點名記分單影本
2.該生期末報告
0
同意更正
20
人文科
鈕則謙
社會一F
64121F0
社會學
01095
吳姉倫
491330955
登錄錯誤
61
78
1.點名記分單影本
2.課程大綱
3.學生考卷
4.學生報告
0
同意更正
靜宜大學青少年兒童褔利系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
94.01.06系務會議修訂
89.10.05系務會議通過
89.10.18教務會議通過
第1條 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就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第2條 學士班學生入學後,二上、二下及三上成績表現均在系排名前30%者,得於第六學期中向本系碩士班提出申請。
(94.01.06系務會議修訂)
第3條申請人資料需提報本系碩士班試務委員會,由該委員會審核資料後決定錄取名單並公告之。
(94.01.06系務會議修訂)
第4條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錄取名額比照推薦甄試名額。
第5條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
第6條預研生必須於第八學期(含)以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或一般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第7條預研生學士班期間所修得之碩士班課程,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習學分數,唯碩士班課程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者,不得再申請抵免。
當年度未錄取者,依原規定辦理學分抵免。
第8條學生必須符合原學士班學系及就讀碩士班學系所訂「取得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之規定,方得畢業。
第9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並送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靜宜大學西班牙語文學系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
94.01.05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甄選本系成績優秀之學生,鼓勵其繼續就讀本系碩士班,以達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依「靜宜大學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
學士班學生入學後,各學期表現優異者,得於第六學期中向本系五年一貫學、碩士甄選委員會提出申請。
甄選辦法及錄取名額如下:
1.凡本系之大三成績優異學生同時符合下列資格者,得於大三下學期向本系五年一貫學、碩士甄選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前五學期每學期西文科目平均達80分以上;二年級轉至本系者,則以第二學年全學年和第三學年第一學期成績為準。
(二)每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者。
2.每學年錄取名額以該年度碩士班一班招生名額三分之一為上限,得不足額錄取。
3.申請甄選應附下列資料
(一)本系專任老師推薦信二封;
(二)大一至大三上學期止之歷年成績單;
(三)系上之名次證明。
第三條
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
第四條
預研生必須於第八學期(含)以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或一般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第五條
預研生學士班期間所修得之碩士班課程,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習之學分數,唯碩士班課程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者,不得再申請抵免。
當年度未錄取者,依原規定辦理學分抵免。
第六條
學生必須符合本系學士班及碩士班所訂「取得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之規定,方得畢業。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靜宜大學英文系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
94.02.24系務會議通過
89.10.17系試務委員會通過
89.11.23系務會議通過
89.10.18教務會議通過
第1條依「靜宜大學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辦法」,甄選本系成績優秀之學生,鼓勵其繼續就讀本系碩士班,以達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學士班學生入學後,成績表現優異者,得於第六學期中向本系碩士班
提出申請。
甄選辦法及錄取名額如下:
一、本校學生前五學期每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二年級轉學生則以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第一學期學業成績為準。
二、語言學程、文學學程、英語教學學程之課程各應修三門科目;轉學生已抵免語言學程、文學學程、英語教學學程之科目者,各應至少修習學程中之二門科目。
各科之學期成績均須達80分以上。
三、同分參酌科目:
語言學組為「英語語言學概論」,文學組為「英國文學
(一):
古英文時期至文藝復興」,英語教學組為「英語教材教法」。
4、每組至多錄取二名。
第三條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
生)資格。
第4條預研生必須於第八學期(含)以前取得學士學位,且修畢語言學程、文
學學程或英語教學學程應修學分,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或一般考試,
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第5條預研生學士班期間所得之碩士班語言學組、文學組或英語教學組之學
分,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習之學分數,唯碩士班課程
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者,不得再申請抵免。
未於學士班畢業當年度錄取碩士班者,不得依此辦法第五條辦理學分之
抵免。
第6條學生必須符合本系學士班及碩士班所訂「取得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之
規定,方得畢業。
第七條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