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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推广站规章制度

农机推广站规章制度

农机推广站规章制度

【篇一: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宣传党在“三农”工作中方针政策以及农业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积极为本地农业和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协助办事处根据自然条件和产业特点,制定好地区农业发展和农技推广工作计划。

3、积极开展进村入户指导和服务,组织科技资料的发放,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设备的示范推广以及各种培训活动等。

4、按要求全面完成常规性和临时性的农技推广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认真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和病虫害监测预报,综合防治以及防灾,抗灾工作,协助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

5、采取切实措施,尽心尽力为广大农民搞好包括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检测,技术咨询,良种推广,新机械(设备)的应用等各项服务。

6、深入调査研究,及时总结,宣传基层推广工作和农民科技致富典型。

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业专业技术服务

岗位工作职责

1、调查和掌握辖区内粮食、经济作物种植状况,开展分类技术指导。

2、积极引进粮食、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试验示范推广。

3、积极开展土肥试验示范,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4、抓好辖区内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

5、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落实粮油种植渉农资金补贴。

6、抓好农技培训工作和科技入户工作。

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

岗位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调查和掌握辖区内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与现状,提出当地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3、协助相关部门全面禁止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合理控制农业投入品施用量。

4、搞好农产品安全技术服务、推广生物农药、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技术。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验,检测和抽样送检工作。

发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6、及时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动物防疫

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搞好畜禽养殖工作调查,动物户口等级和档案管理。

2、在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监督下,做好动物的计划免疫和强制性免疫工作,每月做好补防工作。

做好免疫预防注射,免疫登记及档案管理,免疫标识的卡戴以及出具免疫证明等。

3、做好疫病普查及疫情报告工作。

按照采血计划定期进行采血送检。

4、参与动物疫情扑灭和消毒灭源工作。

5、做好动物防疫的法律法规宣传。

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服务

岗位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产业的方针政策。

2、制定本地区水产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技术推广服务。

3、引进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种,并组织推广普及。

4、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入户,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5、开展养殖对象病害调查、分析、化验诊断,提出监测预报和防止措施。

6、提供信息服务。

【篇二:

2013年农技站上班制度管理】

2013年农技站上班制度管理

农技站基本职能

(一)

一、参与制定辖区内农业发展规划,当好当地政府科技参谋。

二、制定辖区内年度农业生产计划、农业科技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引进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进行试验、示范、推广。

四、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办技术咨询服务窗口,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和信息服务。

五、向农民进行农业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协助农业行政执法单位搞好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

六、搞好农作物病虫等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情报发送和综合治理。

对受灾农作物及时提出救灾补救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和有关农作物受灾理赔工作。

七、组织辖区内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并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

八、了解和掌握辖区内耕地质量状况,建立基本农田耕地质量档案,指导农民科学配方施肥,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

九、承担(或协助)农业局或相关部门有关农业项目的具体管理与实施。

十、引导农民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协会,并对其进行指导和服务,建立好村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

十一、建立区域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农资经营户档案,及时调查了解其需求信息。

十二、及时调查收集、存储、整理和处置农民需求信息,并及时上报局信息股和推广中心。

农技站站长岗位职责

(二)

一、主持农技站全面工作,抓好本站“两个文明”建设。

二、主持制定本站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本站农业项目和各项试验示范,并组织办好高产高效示范点。

四、参与制定辖区内农业发展规划,当好当地政府科技参谋。

五、主持制定辖区内年度农业生产计划、农业科技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站内考勤及考核评价本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七、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其他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站内人员工作。

八、负责本站财务管理和审批。

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岗位职责(三)

一、按本站统一安排,做好包村联户工作,每人负责3个以上农业行政村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培育和指导1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并建立包村联户档案,科技示范户档案;

二、关键农时季节每月进村入户指导不少于15天,全年不得少于150天,以深入农户,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当好农民科技参谋,送技术、送信息上门为主要服务内容;

三、搞好农民需求信息调查反馈工作,并将调查情况整理汇总后及时上报和反馈;每年提供有价值的农业信息6条以上,写出调查报告1篇以上;

四、按要求填写好工作日记,服务咨询记录;全年出勤率98%以上;

五、完成好本站安排的有关试验、示范、推广任务;

六、按站内统一组织部署,开展好技术宣传、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

七、完成好本站安排的专业业务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和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八、写好年度业务工作总结,有关项目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总结。

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承诺制(四)

一、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爱岗敬业、提高办事效率,做到方便群众,主动热情服务。

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诚实守信,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农业技术服务。

三、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的职能作用,根据农民的需要和市场需求,引进和推广农作物种植的良种良法,办好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

四、实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做到每个农业行政村有责任农技人员包村,负责农业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重点培育和指导科技示范户和种植大户,做到服务对象满意。

五、引导发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协会,并对其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咨询服务首问责任制(五)

一、凡来人、来电话到农技站咨询时,接触的第一位农技站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被问时,当班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咨询服务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对咨询人所提出的有关农业政策、农业技术等问题必须耐心细致地负责解答、热情提供服务或指引承办单位服务的制度。

二、咨询人咨询有关问题,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准确地予以讲解、说明,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直到办事人明白为止,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咨询人。

三、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咨询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坚持先听取咨询人的陈述,再初步诊断,必要时到现场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对于当场诊断不准,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咨询有关业务部门和专家,限期给予答复,对于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咨询人说明情况,并给予指导帮助。

四、首问责任人对于群众咨询的问题,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及时向站长或相关部门汇报,并负责将结果限期回复咨询人。

五、首问责任人对咨询人提出的问题不负责任或处理不当,造成咨询人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农业局形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农技站值班、考勤制度(六)

一、农技站每位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好工作日志,按时上下班,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完成

出勤天数。

二、实行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有事请假应写请假条,请假二天以内由站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分管局长批准;站长请假二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请假二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休假完后应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三、农技站每天安排一人到农技咨询服务窗口值班坐诊,值班人员应认真处理好日常工作,热情接待群众的来访咨询,并积极宣传、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同时要详细记录咨询者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内容、处理结果等,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站长或相关部门汇报。

四、站长负责本站考勤,局人事部门和农技推广中心派人不定期抽查,对旷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旷工连续超过5天,累计超过10天者,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

由站长每月如实上交考勤记录,如发现站长隐瞒不报,同等处罚。

农技站包村联户责任制度(七)

一、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每人负责3个以上农业行政村的农技指导服务工作,重点培育和指导1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和种植大户,并建立包村联户、科技示范户、种植大户档案。

二、包村农技推广人员农时季节每月进村入户不得少于15天,全年不得少于150天。

三、包村联户以深入农户、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当好农民的科技参谋,送技术、送信息上门为主要服务内容,同时开展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示范推广工作。

四、包村责任人工作不负责,村组干部和农户反映较差的,由于包村责任人技术指导失误,服务不到位造成农户重大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包村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农技站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八)

一、及时调查了解当地农民需求信息,农情信息,苗情信息,病情发生和防治信息,农产品价格信息、供求信息,农资产品需求信息、价格信息。

二、采用田间调查,电话、手机信息问询,问卷调查,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获取信息,并整理分析存档,及时上报局信息中心。

每站每月上报有价值的信息5条以上。

三、遇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或出现重大技术事故,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农业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将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制度(九)

一、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实行聘用制,三年一聘,续聘之前进行综合素质考试考核,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续聘,不合格者退出公益性推广岗位,对有真才实学人才推荐予以重用。

二、知识更新内容包括国家或地方出台新的涉农政策,涉农法规,现代农业管理、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种养新技术、品种更新改良新技术,农业新材料的应用、新装备操作等技术。

三、农业局每年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到县里集中培训2次,由本县农业系统专家、业

务骨干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农技人员讲课和介绍经验;根据培训需要,邀请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农业院校专家、教授授课。

四、根据本县农业生产实际需要,不定期选送基层农技推广优秀人才、业务骨干到市级以上农业院校和省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培训或跟班学习。

五、鼓励参加农业相关专业自学考试,提升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

六、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虚心向专家、同事、经验丰富的农民学习,善于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并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

七、按时参加县农业局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成绩达到合格以上水平。

农技站财务管理制度(十)

一、站长负责本站财务管理工作,并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财务人员设置:

县农技推广中心设专职会计、现金出纳各一名,负责全县各乡镇站财务工作,各站实行报帐制,不设专职财务人员。

三、站内一切费用的支出应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并由站长签字。

四、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遵守《会计法》和县农业局相关规定,履行好会计职责,及时报送会计报表。

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现金,不得挪用,不准以“白条”抵充现金,做到收有凭、付有据,账目清楚。

六、所有会计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妥善保存好会计档案。

【篇三:

蔡桥乡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制度】

人员聘用制度

1、蔡桥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所)为县农

业局派出基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农业局负责对站(所)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2、每个服务站(所)设站(所)长一名、副站(所)长一名,内设农技、水产、农机、农经、动物防疫员等岗位。

3、服务站(所)实行站(所)长负责制。

站(所)

长实行竞聘上岗,由县农业局聘任。

聘任前应征求辖区内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任前公示。

聘任期为三年,考核合格者可以连续聘任。

4、服务站(所)工作人员实行竞聘上岗,经县组

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批准后,与镇公益性(所)法人代表签定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5、综合服务站(所)编制有空缺时,可在各镇镇

服务站(所)间进行人员调动安排,也可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招聘。

岗位责任制度

1、蔡桥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所)宣传贯彻国

家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问题和要求。

2、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任务。

3、指导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4、对农民、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农机大户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

根据本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协助斛山镇政府科学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5、承担农业信息的采集、反馈、传递和发布等服务工作。

6、承担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7、做好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工作。

站(所)长主要职责

1、主持本站(所)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事务。

2、负责本站(所)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的制定、实施和总结。

3、建立示范基地,积极完成市主要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填报或审核各类报表。

4、及时向本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贯彻执行市局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站(所)管理制度,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努力提高本站(所)人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6、负责站(所)房、仪器设备维护和财务管理。

规章制度管理

1、学习培训制度。

镇公益性站(所)长及全体站(所)员要及时参加局、镇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培训,站(所)长及站(所)员有事必须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同时积极参加所在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学习。

2、考勤制度。

镇站(所)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站(所)长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同意后,方可外出,站(所)员因事请假需经站(所)长同意报党委书记审批。

3、安全制度。

要积极参与所在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切实配合做好安全、防汛等值班工作。

4、卫生制度。

镇站(所)要每天确定专人负责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卫生,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做到干净、整洁、美观。

5、档案管理制度。

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档案,档案收集规范、完备齐全。

对工作中涉及的重要原始记录、处理意见、鉴定结论等有关材料,要及时整理,分类建档,妥善保管。

6、值班制度。

每天应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接听电话、接待群众咨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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