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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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201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省、市各位领导:
今天,大家能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局督查指导工作,我首先表示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下面就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作以下几方面的汇报:
一、我们监管的各类企业基本概况
按重点监管企业来讲,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共个,其中:
1、非煤矿山在册共计15个,露天采石场13个(正常生产企业7个,自行停产4个,新建手续不全的2个)。
地下铁矿2个(手续齐全基建矿1个,整合新建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1个)。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册22个,焦化生产企业2个,处于停产状态。
成品油加油站19个(正常经营18个,自行停产1个);制氧站1个,自行停产。
3、烟花爆竹批发公司1个。
4、其它各类企业共计55个,电力企业1个,冶金1个,有色8个,民爆经营库区1个,建材25个,机械0个,轻工12个,纺织1个,烟草1个,商贸5个。
二、行政执法机构及制度的建设情况
执法待举,建制优先,确保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顺利实施。
2011年我局独立分设以来,我们首先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就是机构、人员、经费、办公设施如何落实,同时由于全局同志基本上都是煤炭局分流出来,过去对安监工作接触甚少,都存在着转换职能的现实,我局从上到下从安全监管的职能、执法领域、各种行业的监督等诸多方面的千头万绪工作较为生疏,所以说,一切都须从头再来。
鉴于这种现状,我局始终本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遵循“以县政府、安委会为主导,安监局有关职能科室日常监管为主体,稽查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为保障”的安全管理格局,以突出重点高危行业管理为中心,行使对各行业、各领域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原则,在确立目标的基础上,建局后,我们首先完善了有关职能科室的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了16个职能队、中心、科室,落实了办公经费,捋顺了全局行政、事业编制人员36人,并分期、分批经省局培训中心和县政府法制办培训23人次,取得了持证上岗合法资格,基本上满足了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与此同时,我局对应各职能科室制定出台了岗位制度,明确了责权、职责,达到了相关人员责任明确,行政规范,程序合理的行为规范要求,在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过程中,突出了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行使职责中铭记“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的训导,以国家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依据,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相应的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八项配套制度:
1、武乡县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2、领导巡查制度;3、安全隐患跟踪治理制度;4、重大隐患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6、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报送制度;7、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等。
强化了以制度规范企业行为,以制度约束监管,以制度倒查责任。
三、监管体制和队伍的建设情况
以国家总局提出的“三项建设”为载体,努力构建“三化”原则模式的长期安全防控监管体系。
安全防控体系科学合理化的建设,是保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效途径,体系的合理性决定着工作的实效性,为此合理的监管模式有六个有利于:
有利于国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政令畅通;有利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治理和实施;有利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同、齐抓共管;有利于及时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合法企业生产行为的自律和约束。
为此,我们提倡探索“三化”原则的安全监管模式,总的思路是逐步形成安全监管机制系统化的体系,全面建立执法队伍多元化的制约机制,最终形成安全监管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1、监管机构系统化的建设情况
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我局提倡以县政府、安委会综合协调主导下,以安监局职能科室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稽查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活动,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应分队强化应急审查管理和事故应急保障,在此基础上,于全县15个乡镇先后分别设立了15个安监站,按区域实施安全属地监管原则,并对15个高危生产企业派驻安全联络员,实施信息互通、配合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特殊行业强制配齐五大员,一般行业配齐三大员,健全安全机构,增强内部管理。
目前,我县至上而下初步形成了安全管理系统化的管理体系。
系统化的建设,将有力地推动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长治久安,实现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良性循环。
2、制约机制“多元化”的建设情况
⑴、依据县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八项制度,依靠安委会联合执法平台,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能,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委例会,安全联席会议等形式,针对我县安全生产中涉及到安全的一些重大问题和尖锐矛盾,以及安全生产秩序中多年遗留下来的影响安全工作的顽疾,形成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机制,以达到有效的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
⑵、在安监局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加大稽查队的不定期的督查、巡查力度,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提高治理和整改率,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综合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业治理为主的原则,整改前写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点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力争做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
⑶、充分调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岗双责”的监管机制,加强安监治理建设,在我局的努力推动下,部分乡镇已将工作经费列入全年预算,人员、场所、办公设施已基本配备到位。
32名乡镇监管人员已列入培训对象,待取得执法证书后,县局将以执法委托书形式委托安全监管,同时,县局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关于建立安全监管人员分包联系乡(镇)工作责任制度”分别到有关乡镇安检站进行了安全工作的对接,初步建立起了安全工作信息互通平台,初步形成了安全监管工作的互动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管理关口前移,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加深入有效。
⑷、强化驻企安全联络员的现场监管和企业的监督举报的制约机制。
安全联络员定期将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报表报送安监局。
以达到安全生产中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把一切不安全的物的、人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企业员工人手发放一封举报信,用于举报企业的生产经营、隐患治理、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起到了查处及时,打击迅速的要求。
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的制约机制,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倡社会关注,群众广泛参与,面向社会,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以此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多元化制约机制。
四、工作状态体现“常态化”的建设情况
无论政府、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一个整体的良好工作状态,任何一项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就难以持之以恒,贯串始终,就会影响到安全监管、监督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鉴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着手于三大板块的拓展:
第一板块,在县委、县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和协调,坚持每月召开安委例会,组织安委成员单位对全县的各生产行业、领域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列入专项会议进行专门研究、讨论、决策。
以及加强相关部门、国土、工商、公安、消防、交通、电力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以做到对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动态总体的认识和安全发展趋向的及时掌控,立足于防患于未然,把一切不利于安全工作发展环节因素消除在初始阶段,使此项工作达到常态体现、动态管理、把握有度、始终坚持。
第二板块,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结合我县的客观实际,现阶段小型企业存在面广,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生产工艺、设施、设备简陋,安全生产条件差,大型企业也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欠账多,技术装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
围绕安全监管的常态化体现,必须坚定不移地抓好“三项工作”;强化“二个支撑体系”;开展“四个创新”。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机制的建设,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监管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制的学习,尽快掌握以《安全生产法》为主干,以相关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等配套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强化依法行政,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特别能战斗的安全监管和执法队伍。
——强化“二个支撑体系”,在企业的基本建设中,对企业的安全设计、评价、可行性报告等,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技术把关作用,为政府和监管部门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信息服务、技术保障、舆论监督、业务援助和安全服务。
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法律、信息服务、技术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形成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持和有效保障。
——开展“四项创新”,根据我县安全生产的现状与趋势,一是安全生产思想观念的创新,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的研究探索,借鉴周边县、市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确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和“科技兴安”“依法行政”等思想理念。
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的创新,通过深化“三化”建设,建立与我县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三是安全监管手段的创新。
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法律约束、政策导向和行政监管等多种途径,加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度。
四是安全科技创新,加快网络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和监察工作效率,引导鼓励企业采用安全性能稳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实现“科技兴安”,在今后的安全工作中,这些工作将始终纳入我局“常态化”的行政工作和监管执法工作中,并且采用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推动全县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公众化和产业化。
第三板块,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
所以说,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法律主体责任人,必须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必须完善企业的安全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监管,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安全技术装备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社会工伤保险等。
从企业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必须参与有资质部门举办的系统性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成系统化和常态化的安全管理队伍,以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
以达到普法、学法、守法实现常态化管理,严格履行职工岗前培训,班前班后组织安全学习,班前班后由安全员讲安全、讲操作等安全工作会,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反“三违”、促安全要成为企业安全管理常态化工作,企业要营造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安全文化氛围,以政策为导向,坚持企业自律、群众监督、安全目标层层落实,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科学发展”的安全理念,夯实基础,促使企业安全管理逐步升级,为我县兴武富民作出贡献。
总体来讲,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为基础,机制是根本,常态作保障。
体系的不规范,就难以政令畅通,约束机制不可靠或不可行,就不能作到令行即止。
工作没有常态的体现,就不可能持之以恒。
为此,必须遵循国家总局提出的“三项建设”要求,着力推进我县安全领域的执法监管“三化”原则模式的建设,以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长效的监管机制,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常态化。
是我局独设以来百事待举的首选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化了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开展了各类企业的标准化建设以及相关行业的安全核准工作,依法打击11个非煤矿山非法采矿点,取缔关闭1个非法生产企业,查封3个非法经营单位,挂牌跟踪督办四级重大隐患非煤矿山1座,勒令停产整顿非煤矿山1座,全年对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进行安全排查109个,填写现场检查执法记录550份,下发现场整改指令书436份,复查意见书435份。
共查处一般事故隐患2516条,重大事故隐患1条,事故隐患得到完成整改2510条。
安全许可情况:
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许可13个。
安全培训情况:
我局人员外出培训学习32人次,重点监管企业各种人员外出培训111人次,企业全员培训733人,创建安全乡村组织培训116人。
通过“三化”原则模式的建设,使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的相关人员安全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行政执法和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实现了年度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为我县社会和谐和工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