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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代教育看中华文明的传承

 

题目:

从古代教育看中华文明的传承

系别:

历史系

专业:

历史教育

年级:

07级

班级:

2班

姓名:

周永辉

 

目录

目录…………………………………………………………………………………1

内容摘要……………………………………………………………………………2

关键词……………………………………………………………………………2

一、源远流长的古代学校教育……………………………………………………3

(一)官学………………………………………………………………………3

(二)私学………………………………………………………………………5

(三)书院………………………………………………………………………11

二、中国古代教育的特点…………………………………………………………12

(一)教育从属于政治…………………………………………………………13

(二)道德教育居于首位………………………………………………………13

(三)培养人才与选拔人才的紧密结合………………………………………14

(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并重…………………………………14

三、教育是文明传承的主要途径…………………………………………………15

结语…………………………………………………………………………………16

参考文献……………………………………………………………………………17

 

摘要:

远在四千年前的夏朝,我国就有了官办的学校。

春秋战国时又出现了私人办学这一新的学校教育形式。

与此同时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也广泛开展。

正是在这些教育形式的配合下,古代中华民族灿烂辉煌的文明成果,才得以不断传承、发展和创新。

关键词:

古代教育官学私学中华文明

 

教育作为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从来就是与文明联系在一起的;同时,也正是有了教育,才使得某一特定的民族文明得以传播、弘扬、发展和更新。

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是中国古代文明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的保证,没有古代教育,中华民族古代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难以创造、延续和发展的。

一、源远流长的古代学校教育

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

它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产生,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

早在原始社会时,教育就已经产生。

不过那时的教育还未从生产劳动中分化出来成为专门的活动,教育内容贫乏,形式简单,还没有正式的教育机构出现。

学校产生于人类步入文明社会之后。

中华民族素以重视教育著称,早在人类步入文明社会之初,就设置了学校,制订了与政治体制相关的教育制度,是为“官学”。

与此同时,民间也逐渐举办了各种教育机构,形成源远流长的“私学”传统。

(一)官学

据一些古籍记载,距今四千多年的夏朝,已出现了学校。

如《礼记·王制》说:

“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

”《孟子·滕文公上》说:

“夏曰校”。

不过,这些记载是否切真,尚有待今后地下出土文物来提供更充分的证据。

商朝的学校,不仅有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得到地下出土文物的佐证。

在殷墟甲骨文卜辞中,就有许多记述学校教育的内容。

西周时,学校制度初具规模。

当时学校包括国学和乡学两个系统,国学是中央官学,设在周天子所在地和诸侯国都里;乡学则是地方官学,设在郊外的乡、州、党、闾等地方行政区域之中。

国学依程度深浅分为大学和小学两类。

由于只是官府有学,民间私家无学术,所以要学习专门知识,只有到官府之中才有可能。

在这种“学在官府”的情况下,学校的教师显然非官莫属,很自然地就形成了“官师合一”的局面。

“由于集二任于一身,他们不光是把学校作为教学的场所,也时常在国学的辟雍举行祭神祀祖、军事会议、献俘庆功、练武奏乐等社会活动;而乡学既是学校教学之地,又具议政和教化功能。

这种‘政教合一’的办学模式对后代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后世的学校虽然已从官府中独立开来,教师也有了专任;但地方官‘亦政亦教’,关心和重视学校教育,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特色”。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西周官学不能适应新的时代要求,逐渐废驰。

秦始皇虽然统一了中国,但他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政策,造成学校教育的倒退和逆转。

中国封建官学制度的初步形成当从汉武帝兴学时算起,经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而趋于完善。

汉代官学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大类。

中央官学有大学性质的太学,有特殊性质的鸿都门学。

地方官学按行政区划,分别设立学、校、庠、序。

太学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

弟子随所从博士专攻一经。

《论语》、《孝经》是公共必修课。

教学方法大约有三种:

一是讲大课;二是由高年级学生辅导低年级学生;三是自学讨论。

汉朝的太学生由50人发展到3万人,而太学博士最多只有十几个。

这样少的教师要教这样多的学生,就必须采取大班上课的形式,这是汉代太学在教学方式上的一种创造。

由于教师少,学生多,讲大课的时间也有限,主要还是靠学生的自学。

学生除在校学习专经外,还可到校外去拜师学习,也可根据个人爱好,选学其它经书。

隋初,文帝提倡学校,置国子寺掌管全国的教育事业,设祭酒一人主持国子寺的工作(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长)。

从此,我国才有了专设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和专职的中央教育行政官员。

国子寺下辖五学:

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

但行之不久各学皆罢废。

唐代是中国教育史上的黄金时代,自开国后经一百多年的经营发展,官学制度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成为我国封建官学制度的代表。

唐代中央政府设立的学校有:

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广文馆、律学、书学、算学,都属于高等教育性质,归国子监领导。

前四个是专修儒经的学校,后三个则是专科学校。

此外,唐朝中央政府还附设培训机构,培养本机关所需的专门人才:

太卜署所辖的卜筮学校,司天台所辖的天文、历数、漏刻学校,太医署所辖医学校等。

说明中国早在七、八世纪就已建立了实科学校教育制度,而西方这类学校的出现,是在十七、十八世纪之际。

宋代官学制度基本承袭唐代,中央官学有国子学、太学、律学、书学、算学、医学。

仁宗时设武学(军事学院),徽宗时设画学(美术学院)。

地方除州县学外,在外侨集中的广州、泉州设“蕃学”。

宋朝官学制度虽继承唐制,但亦有发展,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第一,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备。

不仅在中央设立国子监,管理中央官学,而且在诸路设置提举学事司,掌管一路州、县学政。

隋唐以前无专设的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地方学校由地方长官兼管。

提举学事司的设立,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创新意义。

从此,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了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

第二,对学生身份品级的限制有所放宽。

唐朝国子学学生必须是文武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太学生须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孙。

宋朝则改为:

国子学学生为七品以上官员之子弟,太学生为八品以下官员的子弟以及平民中的优秀人才。

第三,学田制度的确立隋唐以前设立各类学校,均无固定经费。

宋代对官学赐予学田以充经费。

由于学校有了固定的经费,其发展方能日趋完善。

这一制度为后来的元、明、清三朝长期沿用。

第四,实行按学业程度编班、升级的三舍法。

北宋神宗年间,宰相王安石对官学的考试制度进行改革,创立三舍法,将太学分为外舍(初级班)、内舍(中级班)、上舍(高级班)三部分。

初入太学为外舍生,外舍生于岁试后,参考其平时的操行,凡成绩列一、二等者,升入内舍。

内舍生两年后,考试成绩优、平,操行合格者升入上舍。

上舍生学习两年后,由政府派员举行毕业考试。

凡操行与学业俱优者为上等,资格与科举考试之进士相同;一优一平为中等,可免尚书省试;两样都平或一优一劣为下等,免乡试;不及格者除名。

地方上的学生也可以经过考试逐渐升舍,升到州学上舍后,再经考试升入太学外舍。

通过三舍法,把本来互不衔接的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第一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初步的学制系统,这在中国教育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明清时期,不再分国子学和太学,也没有唐宋那样多的专科学校。

这时中央办的大学采用一个名称,即国子监。

明清国子监的生员,没有唐宋那样的出身和年龄限制,其来源,不仅限于高级的贵族、官僚子弟,就是一般官员和中、小地主以及庶民的子弟,都可以入学。

教育对象的扩大,直接表现为学生人数的增加上。

明代永乐二十年,国子监生人数达9900余人,超过以前各代。

总之,我国古代的官学历史悠久,几与奴隶制度、封建制度相始终。

在漫长的岁月中,官学制度日趋发展,逐步形成了从教育行政机构的设置、学校经费的供给到教师、学生的管理等较为完善的体系。

在中华文明的传承中,官学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二)私学

中国私学,因由私人发起举办,与官学相对而得名。

在漫长的东方教育历史上,中国私学以其独特的教育方式、丰富的教育文化和优良的教育传统闻名于世,对整个人类文明,尤其是东方文明产生过并将继续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

  1.西周至春秋时期的私学——源于家教,受益军训

早在春秋时期的教育史籍文献,就记载了私学兴起的有关情况。

《礼记·内则》记述了西周时期贵族家庭教育的一些基本准则: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

男鞶革,女鞶丝。

六年,教之数与方名。

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

八年,出入户门,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

九年,教之数日。

”家庭教育从幼儿基本的生活技能和生活习惯入手,随着年龄的增长,教以基本的礼仪。

从7岁开始,便进行男女有别的教育,男治外,女理内。

由生儿育女的家庭结构和启蒙教育的起源分析,家庭和家庭教育应是私学的发源地。

家庭教育方式的职业化、教学内容的专业化以及组织形式的规模化,是私学的最早雏形。

这个时期的家庭教育通常尽管以私学的形式出现,但也是为未来入官学、奔仕途打基础,做准备的。

因此,此时的家庭教育具有明显的规划性和这教育目标上的倾向性,是整个社会教育的一个基础性环节。

私学兴起的历史原因有多种,首先是当时士阶层的变化与教育的新需求,改变了“学术官守”和“学在官府”的教育格局。

尤其是在由西周走向春秋的社会大变革中,原有的一些贵族阶层逐渐没落,士阶层在不断壮大。

没落贵族具有“六艺”等文化知识,便成了求职谋生的一种技能,能在文事方面为统治者和贵族提供所需的服务,可充当官吏等。

同时,也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私学的发展开辟了相应的市场。

其次,由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养士成风。

大批的自由民向往加入士阶层,学习文化,就成为改变身份、实现理想的一个重要途径。

“没落的贵族官学已不可能培养士,它那传统的六艺教育也不能适应新时期培养士的要求,能适应这种社会新需要的,就是新的教育组织机构——私学。

创办私学,开展私学讲学活动,专门训练士的大师先后出现。

‘学在四夷’说明春秋末叶私学已存在于四方各地”。

 春秋私学的兴起,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时代的到来奠定了教育基础。

“春秋时期私学所以兴盛,就在于它的出现满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出于政治斗争对人才的需要,因而得到了政府的扶植”。

首先是适应了当时政治变革的需求。

割据的各列强统治集团亟需一批具有新思维,掌握新文化的文士为他们的集团利益服务,官学已不能担当此历史重任,私学便应用而生。

各种学派的出现,既丰富了当时思想文化的内涵,拓宽了教育途径,创新了教育方法和手段,又为维护各统治集团或贵族阶层的利益,培养了所需的人才;同时,为士阶层向统治者们宣传各自的主张,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搭建了桥梁,提供了舞台。

他们也借此逐步扩大了其政治影响力。

私学的蓬勃发展,打破了“学在官府”的教育传统,文化开始通过广泛的私学形式传播于民间。

私学逐渐形成了自由办学、学术自由的新风尚,形成了以郑国的邓析、鲁国的少正卯、孔丘等为代表的私学教育家和学术思想流派。

私学的规模和影响力也日益壮大。

2.战国时期的私学——诸侯争雄,乱世繁荣

公元前475年至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的战国时期,是中国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

这250余年间,社会政治军事上经历了“七雄”争霸,秦始皇最终兼并六国,建立了统一的封建国家。

在这场群雄逐鹿、争霸世界的博弈中,一方面,各统治集团之间对有识之士的迫切需求,刺激着私学的蓬勃发展;另方面,在新的生产关系建立过程中,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大发展,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开辟了更为宽广的舞台和空间。

在战国私学发展中,有多少家私学就产生出多少个学派,但对后世教育影响较大的有儒、墨、道、法四大家私学。

到了战国末期,军事政治斗争的惨烈加剧,“邦无定交,士无定主”,士的声价越来越高,养士的风气日增,私学更加盛行。

战国私学便是在这种纷繁的历史背景下自 由蔓延、繁荣昌盛的。

它的繁荣,开创了中国教育历史上一个空前的辉煌时期。

养士之风的盛行,反映在政治军事上是诸侯国之间争雄加剧,对治国人才的渴求。

“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

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 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便是当时统治集团对人才需求的真实写照。

而在一国之内,求士又引起公室与私门之间对士人的激烈争夺。

“各国执政者竞相养士,使士成为一种受人青睐的职业,于是,士就成了人们择业的对象,人们竞相学习做士,形成一股社会风气”。

战国四公子,即齐国的孟尝君、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楚国的春申君,他们都竞相养士,有的养士多达几千人。

战国后期秦国的吕不韦,也有食客三千,多为有一技之长者。

士中多优秀人物,颇受重用,甚至出为卿相,如商鞅、吴起等。

各种学术流派之间的争鸣,促进了教育思想的创新和文化观念的开放。

3.秦汉时期的私学——秦火未尽,汉风又生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国家。

秦朝的教育,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君主集权统治为中心,主要采取了统一文字、吏师制度和禁止私学等措施。

当时社会处在百家争鸣时期,私学空前繁荣,学术思想十分活跃。

统治集团内部敏锐地察觉到,思想和学术观点的不统一、不一致,直接影响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和郡县制的推行,也威胁着新兴的秦王朝的统治。

于是,将矛头直接指向传播各种政治观点和学术思想的私学,便采取残酷的政治手段加以控制。

最为典型的事例是焚书坑儒。

李斯本是一个楚国的读书人,为施展政治抱负,到齐国的稽下学宫跟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成后,满腔热忱要为齐国成就霸业献计献策,无奈齐王胸无大志,便别师离乡来到秦国。

入秦前,他的老师荀子问为什么要到秦国去,李斯回答说:

“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

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

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

故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

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李斯到了秦国以后,得到了秦始皇的赏识和重用。

在秦国下令驱逐各国来长安的宾客时,他及时上奏《谏逐客书》,阻止秦王政下令驱逐六国客卿,劝说秦王政伐诸侯,灭六国,最终完成统一大业。

李斯作为秦朝的开国丞相,极力主张废除私学。

秦朝既首创了中国统一的集权封建专制国家的历史先河,也首演了中国教育史上以政治手段干涉、禁止、取缔和摧残私学的历史悲剧。

在这方面,主要表现在两个历史事件上。

一是“焚书”。

焚书事件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

“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竟相称颂秦始皇统一六国的丰功伟绩,齐国出身的博士淳于越却不合时宜地向秦始皇建议,像周朝那样,把天下分封给子弟和功臣。

李斯当场反驳淳于越,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

“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于是,秦始皇颁布法令规定,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类的书籍。

还规定教育要“以吏为师”。

李斯从中借题发挥,酿成了一次影响深远的针对教育文化浩劫。

二是坑儒。

在焚书的第二年(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再次下令,将聚集在咸阳城内的儒生四百六十多人活埋。

这就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坑儒”事件。

始皇长子扶苏对此大为不满,进谏道:

“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秦始皇不仅怒而不听,还令扶苏离开咸阳,到上郡蒙恬的部队去担任监军。

焚书坑儒事件表面上是由一些偶然事端引起,实则是秦王朝一贯奉行的文化专制和愚民政策的必然结果。

禁私学,正是这一政策在教育领域里的进一步贯彻执行。

同时,秦实行了一套由官吏治学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教育制度,以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

“私学的禁止和‘吏师制度’的执行,必然会使教育上出现一种法律之外无学,官吏之外无师的局面。

众所周知,夏、商、西周时期的教育,官师是合一的,后来由于私学的发展,才出现了专门以教授文化知识为职业的教师。

专职教师的出现,是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

秦又一次人为地将官与师结合起来,取消了专职教师,无疑是教育发展史上的一次大倒退”。

  汉朝建立后,总结秦朝在轰轰烈烈兼并六国后,又迅速土崩瓦解的亡国历史教训,对文化教育政策实行了适应性改革,解除了教育方面的禁令,允许开办私学。

这是由于汉朝建国伊始,政局不稳,官学未立,私学乘势发展,实际上承担起了培养人才、传播文化、发展学术的任务。

私学活动不仅没有受到汉朝统治者的干预,而且相应地恢复了秦以前士阶层在社会上受到的礼遇;朝廷也接连不断地发布求贤诏书,私学在这种无声的政策鼓励下得到了恢复发展,学派林立,学术活跃。

儒家学说开始恢复传播,法家、刑名之学等各家学说也同样受到朝廷的重视。

汉代太学生可以向校外的私学大师们拜师求学。

在“独尊儒术”的汉代,其他学术流派所以能存续下来,应归功于私学。

官府所立的太学和郡国学校教育,主要以儒家的“五经”为主,死守章句,鲜有创新,相互诘难,排除异己。

而民间私学较少思想束缚,其教育内容呈现出诸家并存、异象纷呈的局面,所开课程不但讲解今文经,同时也传授古文经,而且黄老、法律、诗文、乐府、天文、历算、图纬等无所不教,门下弟子也如饥似渴地学习各种知识。

“汉朝私学教育不仅承担了绝大部分基础教育的任务,就私学的高级阶段而言,对社会所产生的实际教育效果和官学相比也难分上下。

汉朝的经馆实际上是后代书院的历史渊源”。

4.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私学——士人经术,游学成风

  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学衰颓,私学呈现繁荣局面。

私学在这个时期又有了新的发展,在教学内容上,开始突破儒学占统治地位的官学教育传统,讲授玄学、佛学,道教、科技常识等。

开始重视启蒙读物和传统教材的编辑,规范教学内容,《千字文》、《颜氏家训》等私学教材相继问世。

有的教材还传入日本、朝鲜等国。

  游学,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学教学方式转变的一个显著特点。

自古以来,我国民间就非常重视游学对人格养成和知识形成的重要作用,孔子就是最早的游学大师,率领众弟子周游列国,游说讲学,既增进了学识,开阔了眼界,也为各诸侯国传播了文化,交流了学术。

游学之风自孔子时代开始,流行于秦汉,兴盛于魏晋。

据有人对《后汉书》、《三国志》、《晋书》等史籍文献记载进行统计,这个时期有名的游学者为47人。

其教学特点是:

一是游学者多以追求通晓经术为教育目的。

到魏晋时期,士人的游学目的由通晓经术逐渐转变成了主要以交接名士,从而达到获得社会地位及名誉的目的。

很多士人就是依靠这种手段成为名人,并登上了政治舞台。

二是游学地点的变化,由长安-洛阳,转为各郡县。

汉代,教育文化中心在京师,长安和洛阳先后都曾是中央太学所在地,初期士人游学大都集中在这些地方。

到了魏晋时,各地的士人,受当时政治气候影响,在社会上享有极高的声誉和地位。

经过党锢之变,名士们开始厌倦政治,回到自己的故里,或游学,或办私学。

5.隋唐时期的私学——官私并举,人文荟萃

 隋唐时期,多变的文化教育政策和统治者个人的思想倾向,直接影响了教育的发展方向。

隋唐把我国学校教育发展到了一个鼎盛时期。

学校种类齐全、管理规范、生徒众多,都是空前的。

隋朝所设立的国子寺,相当于今天的国家教育部,是我国最早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机构。

官学是这个时期教育的主流。

中央官学在国子寺的领导下,开设了“六学一馆”,即:

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和广文馆。

这些学馆,主要是为培养品级以上文武官员和贵族子孙,是历史上最早的“重点学校”。

由此不难看出,举办“重点学校”,是自隋唐以来的官学遗风。

我们似乎可以从中感悟出教育特权为何盛行至今的悠久历史渊源。

  隋唐官学的发达,教育制度的完备,不但没有妨碍私学的发展,而且官私相互补充,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了完备的教育办学体系。

这个时期由于朝廷对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官学的长足发展,使人们产生了私学不发达的错觉。

其实,这一时期私学也相应得到了广泛的发展,社会上每一种专门学术都有私学在传授。

比如王通的家学,往来授业者近千人,培养了不少有影响的学术人才。

还有王孝绪、何妥、房晖远等硕学鸿儒都曾设立私学,授业于生徒。

唐朝在大力举办官学的同时,明文鼓励私人办学。

私学和家学作为早期教育的主要形式,在唐朝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许多名流学者,在居官理政的同时,招徒讲学,从事教育活动。

唐朝的家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历史延续下来的平民百姓自己的家庭教育形式,属于私学范畴;还有一种是朝廷为加强对高官贵族子孙的科举教育,派专门的官师在其家庭中进行的官学性质的教育。

唐朝是一个人才辈出、群星璀璨的时代,产生过众多的思想家、文学家和艺术家等,这与他们早期接受的私学教育具有密切的关系。

综观我国古代教育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官学往往随着历代帝王的更替与朝代的盛衰而时兴时废;而私学自产生起即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一直盛行于民间,几乎从未间断过,为中华文明的传播、发展和更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书院

书院是我国唐末以后逐渐兴起的具有独特办学形式的高等教育机构。

起初,书院只是官方藏书校书之地,或私人读书治学之地。

宋代书院将教学活动与学术研究结合起来,成为著名学者授徒讲学、培养人才的地方。

北宋时有六大著名书院:

白鹿洞书院、嵩阳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石鼓书院、茅山书院。

这六所书院,在宋初均曾先后受到朝廷褒奖,或赐匾额,或赐书,或赐学田,甚或兼而有之。

南宋是书院发展的极盛时期。

书院数量之多,规模之大,组织之严密和制度之完善都是空前的。

南宋书院的兴盛与发达,与朱熹修复白鹿洞书院有密切的关系。

朱熹为书院置田建屋,延请名师,充实图书。

还制定了《白鹿洞书院条规》,阐明了教育的目的、学习的次序以及修身、处事、接物的基本要求。

这是中国书院发展史上一个纲领性学规,不仅为后世书院所依循,就连官学也以它作为制定学规的依据。

元代对书院采取提倡、扶植和加强控制的政策,据《元史·选举志》载,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规定;“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粟赡学者,并立为书院。

”从此以后,元代书院迅速发展。

据统计,元代书院计有408所,其中新建134所,再建59所,二项合计为193所。

元朝政府在积极提倡办书院的同时,也加强对书院的控制,使书院官学化。

主要措施是政府委派山长并授予官衔,发给官俸;书院的教授、学正等的任命、提升也都由政府批准。

学生经地方官员推荐、考核,可分配去做学校的教官,或去担任政府的官员。

明初,由于政府把办教育的重点放在兴办官学、提倡科举方面,对于书院未予重视,因而在近一百年间,书院一直处于沉寂状态。

直到明中叶时,书院才得以复盛。

明代书院的兴盛与王守仁、湛若水等理学大师讲学有直接关系。

为了宣传他们各自的学术观点,在其所到之处,建立书院进行讲学,使书院数量大增。

二人死后,他们的众多弟子为了纪念老师,宣传其学说,建立了更多的书院。

据统计,明代书院共1239所,大大超过元朝。

书院经过宋、元、明三代,在士大夫阶层的一般知识分子中产生很深的影响,清政府虽想加以限制,但很难如愿,因而转为积极兴办、加强控制的政策。

书院的经费、主持人和讲学者的任命、学生的选择录取和考核等,都经官府审批,至此,绝大部分书院已和官学无大区别。

据统计,清代书院共有1900多所,而其中民办的只有182所,所占比例尚不及1/10,已居于无足轻重的地位了。

到清末,政府改书院为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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