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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环保综合管理办法

安全质量环保综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重庆轨道交通环线西湖路车站洪湖东路车站及区间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保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铁二十四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产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为规范项目部及所属各工区作业队安全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部各部门及各工区作业队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坚决服从业主和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安全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围绕“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有序控制,持续稳定”的思路,抓好各项安全工作,以落实安全逐级负责制为基础,强化科学管理,制定严密措施,抓好实施控制,实现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

二、安全工作目标:

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责任事故。

第三章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

一、为加强中铁二十四局重庆轨道交通环线西湖路车站洪湖东路车站及区间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安全领导,成立以项目部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组长:

陈建华

副组长:

蒋曙永任仕国史永奇

成员:

邓永斌陈长林刘平石元斌张文才邓志诚廖先通杨自鸿吴永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办公室,负责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项目部下设安全、质量、环保部,安质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在总工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对项目部行使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职能。

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设置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执行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四、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贯彻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对本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落实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明确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

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施工生产,项目部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主线,合理组织,精心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见下)。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活动经费

安全奖惩办法

安全管理措施

系统安全教育

广播黑板报

三级安全教育

防触电

防火灾

防机械车辆事故

防高空坠落

定期检查

防塌方事故

不定期检查

奖惩兑现

提高安全意识

提高预测预防能力

消除事故隐患

实现安全生产

班组安全员

安全工程师

项目部安全员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副组长:

副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

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

安全教育

安全责任制

安全检查

安全控制

安全生产副经理

中铁二十四局重庆轨道交通环线西湖路车站洪湖东路车站及区间隧道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一)、思想保证。

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作业人员开工和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做到遵章守纪。

每周举行一次安全学习,班前坚持安全讲话。

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组织保证。

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在组织上确保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各项施工有序进行。

(三)、过程控制。

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整改验证确认。

(四)、措施保证。

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制定施工安全、关键和特殊工序安全保证措施等制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领导负责、分工负责、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制定安质部及负责人、工程师、各工区作业队、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安质部职能及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质环保部

(一)部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和督促项目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及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

2、定期和不定期地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掌握施工安全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3、坚持每季度安全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统计、分析安全质量情况,针对共性、惯性问题,向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

对前阶段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并提出下阶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建议。

5、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项目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现场作业人员执行“两纪一化”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6、深入一线对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现场把关、指导,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作业情况。

7、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管理信息台帐。

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综合处理工作。

(二)安质部部长

1、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督促检查项目部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发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制定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提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计划;督促、检查、指导、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工作;

3、督促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整体实现规范化管理;

4、指导业务部门和基层的安全技术工作;支持专职安全员正确行使职权;

5、协助项目部搞好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6、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重点,督促项目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7、牵头组织开展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有权制止和停工,并提出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对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要求,限期解决,重要问题向领导专题汇报;

8、负责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9、牵头组织季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对作业队实施奖惩;

10、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事故分析,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措施;

11、有权制止施工中任何忽视安全、违章蛮干的行为,必要时可责令停工;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安全工作。

(三)安全工程师

1、对安全生产负检查督促责任,负责完成分管的业务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审查项目部劳动安全、施工安全、劳动保护的各种规章制度、本项目综合性施工组织的安全措施,各单位工程施组的支架方案及安全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劳动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空压机等各类压力容器的安装、检验和运行等。

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有权制止和停工,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解决,重要问题向领导专题汇报;

4、督促项目部搞好有关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督促项目部搞好岗前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研究和培训工作;

6、参与安全、质量大检查,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及时收集各单位的各种安全旬检、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资料,并及时对集团公司和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报各种安全资料和报表;

8、按照规定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9、对项目部进行业务指导。

(四)质检工程师

1、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在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时,必须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2、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认真作好检查记录;

3、协助本部门作好对各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临时交代的安全工作。

工程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修等制度,使其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6、负责督促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对新购入或自行革新的机具设备,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和项目部、作业现场组织审核鉴定,确保其使用安全;

7、监督项目部严格执行危险品的请领、搬运、发放、保管等一整套严密管理制度,完善手续,确保安全;

8、按照有关规定督促项目部、作业现场做好物资设备搬运过程中的装载加固工作,组织对超长、超限物资设备运输方案的审批和检查;

9、参与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整改措施的执行落实。

参加因机械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一)安全员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规程;

2、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深入作业班组检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3、参加项目部和本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4、监督、检查班组的安全活动,定期收集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

5、建立本单位各种安全信息台帐,编制、收集、整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资料,及时上报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

6、坚持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情况,发现问题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并进行整改结果的验证;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亡人员并立即上报,参加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真相;

8、在部长领导下,配合劳资部门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9、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使用;

10、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质检员

1、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在检查工程质量情况时,对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给相关领导汇报,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3、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三、作业班组安全职责

(一)班组长

1、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操作;

2、根据施工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根据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安全技能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对新工人和临时工指定专人带领、帮助指导;

4、搞好安全生产活动,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经常检查施工场地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6、听从上级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检查和落实改进措施,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不擅自动用机械、电气、井子架等设备;有权拒绝违章指令,不强令工人冒险蛮干;

7、、对本班组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在没有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应停止施工;

8、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作用;虚心听取职工的建议,搞好班组安全活动;

9、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可越级),协助上级调查分析事故;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接受调查;

11、组织班组内安全生产竞赛与评比。

(二)班组安全员

1、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发动群众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坚持原则,以身作则、遵章守纪;

2、协助班组长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经常检查班组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状况。

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发现危险情况时,有权停止其作业或操作,并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三)机具操作员

1、必须经过安全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超劳和患病时操作机械设备;

3、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并遵守所操作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具的使用安全;

4、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必须熟悉设备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方可单独操作;

6、操作前应对设备的电源、机械、防护,装置和使用的工具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各部位正常方准开机;设备有异声立即停机,及时处理或报修;严禁带故障运转;

8、使用中的机械机体、防护装置上严禁放置—切物品;

9、工作完毕应立即切断动力,井将设备清理干净,做好保养工作。

(四)机械操作员

1、必须经过安全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超劳和患病时驾驶和操作机械设备;

3、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并遵守所操作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使用安全;

5、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设备状况作保养和楦查;

6、在操作起重机械前,要确认机械周围和作业场地没有闲人和障碍物,根据起重信号,进行作业;

7、施工机械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驾驶室内不得搭乘闲杂人员,客货不得混装;

8、夜间作业时,机械上应装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作业场地应有辅助照明设备,工作视线不清时不得作业;

9、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

操作人员只能接受一个人发出的指挥信号;

10、机械添加燃油、润滑油时,严禁烟火;

1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上所备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确保灭火器有效;

12、工作完毕应立即切断动力,并将设备清理干净,做好保养工作。

(五)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技能等级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熟悉触电紧急救护的基本方法;

3、熟练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兆欧表等仪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对设备电气部份安装和检修负责,严格按规范进行;

5、机械设备电气部份检修时,要坚持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损坏事故;

6、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严禁乱拉乱接线路,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

7、检修完工后需通电试车时,所用电源线应符合规定,并与其他工种人员协商后方可通电。

不具备试车条件时,严禁单方通电试车;

8、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整理工作场地,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9、定期检查线路和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做好检查记录。

(六)焊工

1、焊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专业操作证书后持证上岗;

2、焊割作业周围以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3、电焊机应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导线。

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在潮湿处焊修作业时应铺垫绝缘物;

4、氧气瓶及乙炔发生器的放置,必须符合规定;

5、焊机的各项调整工作只准由焊接人员进行;

6、电焊工作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禁止把电焊钳及导线放在钢轨和工作台以及潮湿的地面上;

7、作业完工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及火源并清理工作场地。

(七)爆破员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有关爆破安全技术规则,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3、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4、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5、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6、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八)爆破安全员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有关爆破安全技术规则,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5、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6、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7、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九)爆破器材保管员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有关爆破安全技术规则,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3、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4、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5、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十)爆破器材押运员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有关爆破安全技术规则,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3、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4、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5、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十一)机械修理人员

1、认真学习,切实执行安全技术规则,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议,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机械设备;

3、熟悉设备的性能和基本构造、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

4、严禁违章作业、盲目蛮干;按规定穿戴及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坚持文明生产;按规定要求摆放零件、工具、料具等。

(十二)作业人员

1、学习和掌握本工种安全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不违章违纪,冒险作业;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3、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不违章,不违纪;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设施、工具,做到“三懂四会”(懂设备性能、质量标准、操作规程;会看图、操作、维修、检测);

4、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在安全生产中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以老带新,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上班时首先要检查自己的作业面和周围环境,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立即向班长报告,在隐患排除前,停止冒险作业;

6、对不安全的作业有责任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生事故和出现事故苗子时,应立即报告领导,并保护事故现场,向调查人员如实介绍实际情况;

7、上岗人员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学习人员、实习人员要在熟练操作工人的监护下方能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8、凡违章作业发生的伤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节施工队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用工手续,做好本队员工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和安全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根据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向本队员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经常检查本队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本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提高广大参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生产安全。

二、根据《中铁二十四局安全管理制度》,《重庆轨道交通总公司发文》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二十四局重庆轨道交通环线西湖路车站洪湖东路车站及区间隧道工程项目部

四、本管理办法秉承人性化管理,处罚不为最终目的。

如各部门、工区作业队(班组)有违反以下管理细则之规定时我部将视情况给与口头警告、书面通知、罚款方式处理,罚款经项目部相关领导批准后立即实施,款项由计财部从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二、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第一节安全活动制度

周一安全活动

一、每周一晚上19:

00各作业队、负责人必须组织本队、班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正在上班的班组可在下班后进行),各作业队、机械班必须在组织学习的同时,认真填写周一安全学习记录,并让参加安全学习人员亲自签名,并在本周二18:

00前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以便及时分析处理。

二、项目部和后勤人员周一安全学习由各部门自行组织。

三、学习内容:

总结本周安全工作,安排下周或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各岗位、作业工序注意事项等;贯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业主、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文件等;讨论交流安全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季节性安全防范重点等。

四、项目各部门、工区的作业队安全学习要结合本部门、工区作业队各班班组工作(岗位)特点,必须紧紧围绕安全的主题进行学习,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想办法、出主意;有针对性的学习讨论,避免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力争每人都发言谈感受、提建议、找不足。

五、所有部门、作业队及机械班不得无故不开,凡无故周一不进行组织安全学习将对部门、作业队和机械队负责人处100元/次的罚款,没有记录罚款100元/次,安全学习记录不全罚款50元/次;除上班人员外,不参加周一安全学习,没有向班组长请假的每人罚款50元/次。

六、周一安全学习活动时,对无故缺席者处50元/次的罚款,对迟到和早退学习者进行30元/次的罚款;对存在代签名的现象将给部门、作业队负责人罚款50元/次,并重新签名。

七、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将对各部门、工区作业队和机械班周一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学习情况,对不按规定组织学习或不按时上报学习记录的,将根据情况上述条款进行处罚100元/次。

八、若项目部组织开全体职工大会,由安质部负责另行通知,并按以上各项条款严格执行。

日常安全活动

九、各作业队、机械班必须坚持“三工制度”即:

“班前讲话、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各作业队内部必须每天组织班组活动,各班组必须指定1人负责开展每天班组安全活动,并及时填写相关活动记录。

十、在工作过程中,作业队、机械班组负责人(兼职安全员)要随时对班组范围内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设备机具的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情况紧急时必须停止作业,待危险消除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

十一、作业队、机械班在安排工作时,必须指定有一定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专人监护、指导其作业。

不能安排见习生(实习生)、新招录人员或新转岗人员等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或单独作业。

十二、作业队、机械班的班组若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安排人员处理。

班组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立即向工区负责人或项目部报告,必要时应停止作业,撤离疏散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

十三、每月的1日各工区作业队、机械班必须将前一月的班前讲话记录上报安质部备案,否则对作业队负责人罚款200元/次,并将活动记录补全。

十四、各工区生产经理及现场工程师全面负责本工区的安全活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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