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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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宁波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养老机构的发展,规范养老机构行为,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T926-2014),以及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规范》(DB3302/T1065-2014)与《养老机构服务规范》(DB3302/T1064-2014),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其中包括政府设立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第三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采用A级制,分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和“AAAAA”级。
第四条申请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并依法进行登记,年检合格。
(二)养老床位数在30张以上,正式运营一年(含)以上的,可申请A、AA或AAA级养老机构,取得AAA级资格并运营两年(含)以上的,可申请AAAA、AAAAA级养老机构;运营两年(含)以上且已取得国家、省AAA级或相应等级以上的养老机构,可以直接申请市AAA级以上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三)有与开展养老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并持证上岗。
(四)一年内无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消防安全事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第五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坚持分层管理、分类实施、委托评定的原则。
A级、AA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托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市民政部门核准;AAA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由市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按照《宁波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设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下的集体议事制度。
主要职责:
统筹安排等级评定实施工作,确定等级评定结论。
第八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定办公室”)设在市、县(市)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有:
组织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受理等级评定申请;审核养老机构的参评资格;评定专家的组织协调和日常联络;等级评定有关情况汇总和资料、档案管理;其他事务处理。
第九条市和县(市)区评定办公室应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
等级评定专家由养老服务及相关领域内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研究、管理和服务的专业人员组成,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养老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其中,养老机构负责人须有三年以上管理经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十条评定办公室组织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定。
等级评定成员在等级评定专家库中产生,每次选取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评定工作组,具体分现场检查组、查阅台账组和满意度调查组。
第十一条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指标和综合指标,共计300分。
其中基本指标占100分,70分合格,申报AAAAA级的,80分合格;综合指标占200分,150分合格,申报AAAAA级的,170分合格。
基本指标和综合指标均合格,方可认定达到申报等级。
此外,评定内容设加分项目,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且仅计入综合指标总分。
第十二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
养老机构根据评定标准向市或县(市)区评定办公室书面提交等级评定申请和养老机构等级自评报告。
2.审核。
对申报A、AA级的养老机构,由当地评定办公室进行审核;对申报AAA级及以上等级的养老机构,由当地评定办公室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连同其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评定办公室进行审核;市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由市评定办公室审核。
3.评定。
市、县(市)区评定办公室根据权限,对审核合格的养老机构依次作出计划安排,并及时将具体评审时间书面通知被评审养老机构。
评定工作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审。
评审后反馈评审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评审结果当即密封后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审定。
4.公示。
评审委员会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颁发等级牌匾。
获得等级的养老机构由市民政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牌匾。
第十三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养老机构的等级有效期为3年。
第十四条养老机构已低于现有等级要求的、被举报或检查问题突出没有整改的、申报材料隐瞒事实的,由市评定办公室作出降低等级的处理。
被降低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原牌匾退回当地评定办公室,换发相应牌匾。
拒不退回的,由当地评定办公室收回。
被降低等级的养老机构在2年内不得提出高于原等级的评定申请。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年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养老机构等级。
被取消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原牌匾退回当地评定办公室。
拒不退回的,由当地评定办公室收回。
第十六条养老机构等级牌匾的式样由市民政部门监制核发。
本办法由宁波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6年5月27日起施行。
附件:
1.《宁波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表》
2.《养老机构基本情况表》
3.《宁波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指标明细表》
4.《宁波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细则(试行)》
附件1
宁波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表
机构名称
机构代码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等级
法定代表人
姓名
任职时间
单位负责人
姓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申请理由:
法人签字:
机构公章:
日期:
县市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意见
盖章:
日期:
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意见
盖章:
日期:
附件2
养老机构基本情况表
机构名称
注册资本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机构设立
许可证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性质
法人
基本
概况
1.床位数;2.用地面积;3.建筑面积;4.绿地面积。
设施
设备
1.平均每床使用面积;2.每天日照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的房间占房间总数的比;3.护理型床位占全院总床位数的比;4.室内使用面积;5.室外使用面积;6.厨房面积;7.餐厅综合面积;8.厨房炊具、用具采用不锈钢材质比例;9.洗衣场所面积;10.医务室面积;11.康复活动场所面积;12.康复设备投入。
人员
配置
1.工作人员总数人、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2.养老护理员人、后勤服务人员人;3.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
绩效
创新
1.入住率;2.顾客满意率;3.创新项目①;②;③。
附件3
宁波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明细表
评定指标
组成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评定指标名称
指标分值
备注
第一部分
基本指标
(合格分为≥70分)
Ⅰ环境
1规模
★1.1床位数
6
标★的“具体评定指标
”
含一票否决“指标内容
”。
2环境
2.1建筑物外环境基本条件
5
2.2建筑物内环境基本条件
5
2.3院内绿地面积
5
Ⅱ设施
设备
3老年人居室
3.1平均每床使用面积
5
3.2每天日照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的房间占房间总数
的比
6
3.3护理型床位占全院总床位数的比
5
4娱乐健身场所
4.1室内使用面积
5
4.2室外人均活动场所面积
5
5厨房与餐厅
5.1厨房面积
5
5.2餐厅综合面积
5
5.3厨房炊具、用具采用不锈钢材质比例
5
6洗衣场所
6.1洗衣场所面积
5
7医务室
7.1医务室面积
5
8康复活动场所
8.1康复活动场所面积
5
8.2康复设备投入
5
Ⅲ服务
9服务内容
9.1服务种类
6
Ⅳ绩效
10入住率
10.1入住率
6
11顾客
满意率
★11.1顾客满意率
6
合计
100
第二部分
综合指标
(合格分为≥150分)
Ⅰ环境与设施设备
1环境卫生
1.1环境卫生基本要求
3
标★的“具体评定指标
”
含一票否决“指标内容
”。
1.2饮用供水设备卫生要求
2
1.3厨房卫生要求
4
★1.4区域卫生要求(老年人居室、餐厅、卫生间、浴室等)
4
1.5污物处理
2
2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
2.1储藏
3
2.2无障碍通道
3
2.3无障碍浴室
4
2.4无障碍厕所
4
2.5紧急呼叫
3
2.6监视器材
2
2.7车辆
3
2.8其他重要器材
3
Ⅱ队伍
建设
3人员配置
3.1行政管理人员
3
3.2专业技术人员
7
4人员资质
4.1行政管理人员
4
4.2专业技术人员
6
Ⅲ服务
5生活照料服务
5.1清洁卫生
4
5.2饮食照料
4
5.3排泄护理
4
5.4皮肤护理及压疮预防
5
6膳食服务
6.1食谱
5
6.2送餐
4
6.3营养评估
4
6.4个性化餐具
2
6.5服务反馈
4
7安全保护服务
7.1约束物品规范使用
5
8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8.1药事服务
4
8.2跌倒预防及监测
5
8.3感染控制
5
8.4紧急送医
5
8.5肢体康复活动
4
8.6临终关怀
4
9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9.1心理咨询活动
3
9.2心理危机处理
2
10文化娱乐服务
10.1文化娱乐服务
5
Ⅳ管理
11行政管理
11.1规划总结
3
11.2机构设置
5
11.3会议管理
3
11.4员工管理
5
12业务管理
12.1出入院管理
5
12.2服务管理
6
12.3行政查房管理
3
12.4档案资料管理
3
13安全管理
13.1安全责任落实
5
★13.2消防安全
4
13.3应急预案及其实施
情况
4
★13.4防毒、防盗
4
Ⅴ效绩与改进创新
14运营绩效
14.1经济效益
5
14.2社会效益
5
15改进创新
15.1改进措施
2
合计
200
16.加分项目
16.1行业标准被采纳
10
16.2工作经验被推广
16.3获得团体奖项
附件4
宁波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细则
(试行)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基本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定指标
名称及分值
指标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
操作说明
A级
AA级
AAA级
AAAA级
AAAAA级
自评
初评
复评
Ⅰ环境
1规模
★1.1床位数(6分)
≥30张
≥50张
≥100张
≥150张
≥150张
A级~AAAAA级分别符合每个指标的相应要求,即得分。
查验资料结合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考核。
2环境
2.1建筑物外环境基本条件(5分)
养老机构的选址、规模、规划布局、道路交通、场地设施、停车场、室外台阶、踏步和坡道符合GB50867-2013的规定。
2.2建筑物内环境基本条件(5分)
室内设计:
用房配置和面积标准、出入口、走廊、楼梯、电梯、户门、门厅等符合GB50867-2013的规定。
室内环境:
采光、通风、隔热、保温、室内装修等符合GB50867-2013的规定。
无障碍设计:
符合GB50763-2012的规定。
2.3院内绿地面积
(5分)
≥30%
≥30%
≥32%
≥35%
≥35%
Ⅱ设施
设备
3老年人
居室
3.1平均每床使用
面积(5分)
≥7m2
≥7m2
≥7m2
≥10m2
≥15m2
3.2每天日照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的房间占房间总数的比(6分)
50%
55%
65%
75%
80%
3.3护理型床位占全院总床位数的比
(5分)
≥40%
≥45%
≥50%
≥45%
≥40%
4娱乐健身场所
4.1室内使用面积
(5分)
≥30m2
≥50m2
≥100m2
≥300m2
≥500m2
4.2室外人均活动场所面积(5分)
≥3m2
≥3m2
≥3m2
≥5m2
≥8m2
5厨房与餐厅
5.1厨房面积(5分)
≥25m2
≥40m2
≥70m2
≥90m2
≥90m2
5.2餐厅综合面积
(5分)
≥35m2
≥55m2
≥110m2
≥160m2
≥180m2
5.3厨房炊具、用具采用不锈钢材质比例(5分)
不做要求
不做要求
≥60%
≥70%
100%
6洗衣场所
6.1洗衣场所面积
(5分)
≥20m2
≥40m2
≥50m2
≥70m2
≥100m2
7医务室
7.1医务室面积(5分)
≥40m2
≥40m2
≥80m2
≥100m2
≥100m2
8康复活动场所
8.1康复活动场所
面积(5分)
≥40m2
≥65m2
≥100m2
≥150m2
≥200m2
8.2康复设备投入
(5分)
≥10万元
≥20万元
≥30万元
≥50万元
≥80万元
Ⅲ服务
9服务内容
9.1服务种类(6分)
按DB3302/T1065-2014规定提供服务。
Ⅳ绩效
10入住率
10.1入住率(6分)
≥60%
≥60%
≥75%
≥60%
≥60%
11顾客满意率
★11.1顾客满意率
(6分)
≥85%
≥90%
≥90%
≥95%
≥95%
合计
注:
衣物洗涤委托第三方的养老机构,须提供有效经济合同,其洗衣房的面积要求可按100张床位以下≥20m2,100张床位(含100张床位)以上≥40m2的要求得分。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综合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定
指标名称
及分值
指标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
操作说明
自评
初评
复评
Ⅰ环境与设施设备
1环境卫生
1.1环境卫生基本要求(3分)
①每天清扫机构内外环境,无异味、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
②每个月机构内外环境消毒1次并有记录。
③有防蚊虫的具体措施,如纱窗、纱门等。
④定期驱除虫媒,有记录。
各级须符合
所有要求。
1.2饮用供水
设备卫生要求
(2分)
①二次供水的水塔、水箱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清洗消毒1次,并有记录。
②饮水机定期检查保养并有记录。
使用滤芯的应依产品说明书规定定期更换滤芯。
③饮水机至少每3个月清洗消毒一次并有记录。
④使用桶装水的须在有效期限内,并应放置于阴凉处。
各级须符合
所有要求。
1.3厨房卫生要求(4分)
◆①厨房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每年体检1次并有记录,健康合格证须上墙。
②厨房有工作人员处理食物时应穿戴何种装备(如:
口罩、手套、帽子、围裙等)的提示说明并上墙。
◆③有排烟和排风换气设备,排污设施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
◆④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洁剂、杀灭蚊蝇、蟑螂、虫害的设备和药剂,固定存放并有明显标记。
⑤洗碗和洗菜应分槽处理。
◆⑥餐饮具使用前应清洗消毒,并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⑦有冷藏、冷冻和储藏设施,冬天食物保温设施,且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类存放,并有标志。
◆⑧设置留样柜,厨房供应的食物应留样48小时,并做好标签和记录。
⑨垃圾有专门放置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⑩有单独的面点间和粗加工间等,整洁合理。
⑪订有设施设备清洁、检查、垃圾及厨余处理及食材存放的作业制度,并有每日环境管理记录。
⑫备餐间位置合理,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有足够的冷气设备和空气消毒设备,有二次更衣室。
A、AA级须符合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AAA级须符合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⑪;
AAAA、AAAAA级须符合所有要求。
有◆标记的为本“具体评定指标”的一票否决“指标内容”。
其“他指标内容”有1项未达到扣一半分;超过1项为0分
★1.4区域卫生要求(老年人居室、餐厅、卫生间、浴室等)(4分)
★①老人居室自然通风和采光,无异味,不得设在地下层。
②居室内有简易卫生设备的,须每天清洁并有记录。
定期更换床单并有记录。
③每天清洁居室地面与桌面,夏天凉席每天温水擦拭并
有记录。
④餐厅、洗衣房、浴室、盥洗室每天清洁,做到地面干燥、无积水,所有设施、器具洁净。
⑤定期清洁门窗,墙壁。
每天使用专用工具和清洁剂清洁卫浴设备,每周消毒坐厕与便器1次,须有记录。
⑥家具无浮灰,老人毛巾、床单、衣物无可见颗粒物。
⑦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公告栏,洗漱池,防蝇设备。
⑧阅览、活动、会客等日常活动区域至少每周清洁1次,且有记录。
⑨各区域应有定期清扫和消毒制度和流程,上墙公示。
⑩洗衣房有消毒设备,能对衣物、毛巾或床单等换洗物品进行消毒杀菌
A、AA级须符合①②③④⑤⑥;
AAA、AAAA、AAAAA级须符合所有要求。
有★标记的“指标内容”为一票否决项。
1.5污物处理(2分)
①有区隔的污染物处理空间。
②洗衣场地布局合理,洁污分开,物流设计合理,不得逆行。
③洗衣场地有污染衣物洗衣流程和防止交叉感染的说明,并上墙明示。
各级须符合所有要求。
2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
2.1储藏(3分)
①设有储藏空间,有被褥、床单存放橱柜及用品、杂物、轮椅等储藏设施。
②储藏空间分类标识,摆放有序整齐。
③定期盘点储藏物品并有记录。
④居室有可正常使用的储物柜,供入住老人保存私人物品。
A、AA级须符合①④;
AAA、AAAA、AAAAA级须符合所有要求。
2.2无障碍通道(3分)
①室内外通道、走廊、出入口、坡道、楼梯和电梯能正常使用,无占用、堵塞和封闭现象。
②无障碍通道的地面、扶手、坡道防护缘、楼梯防滑条等定期修缮和维护,并有记录。
③电梯内语音系统、按键及标识、轮椅乘坐着的操作按键须能正常使用,电梯定期保养和年检,并有记录。
各级须符合所有要求。
2.3无障碍浴室(4分)
①每幢建筑物至少设置1间无障碍浴室。
②每个楼层至少设置1间无障碍浴室。
③每间居室设置无障碍浴室(卫生间)。
④进浴室通道无高差或设坡道,轮椅可到达。
⑤具有适合卧床或轮椅乘坐者使用的沐浴设备。
⑥设置扶手协助沐浴者变换姿势及防止滑倒。
⑦公共浴室至少设置2处紧急呼叫铃,居室浴室(卫生间)至少设置1处紧急呼叫铃。
⑧多人使用的公共浴室设置隔间或隔帘。
⑨具有维持室温的冷热设备。
A、AA级须符合①④⑤⑥⑦⑧⑨;
AAA级须符合②④⑤⑥⑦⑧⑨;
AAAA、AAAAA级须符合③④⑤⑥⑦⑧⑨。
2.4无障碍厕所(4分)
①每幢建筑物至少设置1间无障碍厕所。
②每个楼层至少设置1间无障碍厕所。
③每间寝室设置无障碍厕所(卫生间)。
④进厕所通道无高差或设坡道,轮椅可到达。
⑤使用标准坐式马桶,并设置L型扶手。
⑥应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
⑦公共厕所至少设置2处紧急呼叫铃,居室浴室(卫生间)至少设置1处紧急呼叫铃。
⑧多人使用的公共厕所应有隔间。
A、AA级须符合①④⑤⑥⑦⑧;
AAA级须符合②④⑤⑥⑦⑧;
AAAA、AAAAA级须符合③④⑤⑥⑦⑧。
本“具体评定指标”中如果第⑥项未达到,其他“指标内容”均符合,扣一半分。
2.5紧急呼叫(3分)
①居室、浴室、厕所须设有紧急呼叫设备。
②紧急呼叫设备能正常使用,位置适当。
③有人按紧急呼叫铃,服务人员能立即反应处理。
各级须符合所有要求。
2.6监视器材(2分)
①公共楼道、活动场所装有监视设备。
②监视器不得设置在寝室、浴室和厕所内。
③监视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A、AA级不作硬性要求;
AAA、AAAA、AAAAA级须符合所有要求。
2.7车辆(3分)
①有提供入住老人外出的交通车辆。
②车辆内应具备安全带、灭火器、简易急救箱等设备。
③驾车司机须有相应资质。
④车辆按规定定期保养、维修并有记录。
⑤如车辆提供为购买服务的,须与提供服务单位签订协议书,且在有效期。
A、AA、AAA级不作硬性要求;
AAAA、AAAAA级须符合所有要求。
2.8其他重要器材(3分)
①轮椅能正常使用,至少3月1次全面检查维护,并有记录。
②急救箱、急救器材,包括氧气设备、吸痰器、心电监护仪每月1次检查维护,并有记录。
③康复治疗器材或用具状态良好,定期维护并记录。
各级须符合所有要求。
Ⅱ队伍建设
3人员配置
3.1行政管理
人员(3分)
①按DB3302/T1065-2014规定设置行政管理人员人数。
②当机构床位数≧100张时,行政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A、AA的会计与照护主管允许兼任)。
各级须符合所有要求。
3.2专业技术人员(7分)
◆①按DB3302/T1065-2014规定设置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养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
②入住老人每增加200人,应增社工1名。
③入住老人每增加150人,应增社工1名。
◆④入住老人每增加150人,应增康复治疗师1名。
⑤入住老人每增加150人,应增专职厨师1名。
◆⑥入住老人每增加100人,应增护士1名。
⑦入住老人每增加200人,应增医生、营养士(师)各1名。
⑧入住老人每增加200人,康复医师、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各1名。
◆⑨按DB3302/T1065-2014规定设置养老护理员人数。
注:
入住老人增加的人数是指与DB3302/T1065-2014规定的各级机构床位基准规模数的比较。
A、AA级须符合①②④⑥⑨;
AAA级须符合①②④⑤⑥⑦⑨;
AAAA、AAAAA级须符合所有要求。
有◆标记的为本“具体评定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内容”。
其他“指标内容”有1项未达到扣一半分;超过1项为0分
4人员资质
4.1行政管理人员
(4分)
①行政管理人员资质符合DB3302/T1065-2014规定。
各级须符合所有
要求。
4.2专业技术人员
(6分)
◆①从事医疗、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