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管理文书1征管相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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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管理文书1征管相关

GL01

纳税事项辅导记录

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名称

税种

税目或

品目

计税依据

税率或

单位税额

纳税

期限

申报缴税期限

预算

款项

预算

级次

征收

方式

备注

收款国库

国地税

共管户

乡镇

企业

国有

控股

重点企业类型

重点企业级别

不需申报纳税

不需申报纳税原因

申报资料及报送期限

资料名称

报送时间

资料名称

报送

时间

辅导人:

部门负责人:

办税员:

纳税人(公章)年月日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

管理人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单位进行纳税辅导时使用。

2.填表说明:

(1)计税依据:

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2)纳税期限: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解缴)税款的期限;1、3、5、10、15日、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

(3)申报缴税期限: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应纳(应解缴)应缴税款的期限;

(4)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加发票征收、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5)国地税共管户:

属于国地税共管户,在后面的栏目中打“√”;

(6)乡镇企业:

属于乡镇企业,在后面的栏目中打“√”。

乡镇企业指乡(镇)办、村办以及农民举办的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包括与国有企业、外商侨胞港澳台同胞、城镇集体企业所组成的各种经济实体和农村的个体工商业户;

(7)国有控股:

属于国有控股,在后面的栏目中打“√”。

国有控股指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家资本50%以上)和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家股本所占比例相对大于其他经济成分所占的比例;或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8)重点企业类型:

根据计会、税政部门设定的重点企业类型填写;

(9)重点企业级别:

根据计会、税政部门设定的重点企业级别填写;

(10)不需申报纳税:

属于不需申报纳税的,在后面的栏目中打“√”;

(11)不需申报纳税原因:

①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并且没有房屋、土地、车辆产权),各项税收由总公司统一缴纳;②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③非正常户;④关停、空壳、长期停产企业等;⑤被委托代征的纳税人;⑥其他情况(要列明详细原因);

(12)申报资料及报送期限: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报送的纳税申报表、附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具体名称和对应的报送期限;

(13)备注: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表为A4型横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GL02

小额纳税人简并征期情况表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名称

行业

月应纳税(费)额

简并征期期限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小额纳税人简并征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3]263号)设置。

2.适用范围:

管理部门负责人设置简并征期情况,管理人员据此通知小额纳税人简并征期时使用。

3.填表说明:

简并征期期限:

填季度、半年度或年度。

4.本表为电子文书。

GL03

定期定额户申请调整定额表

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名称

税务机关原调查情况

调查期限

经营地址

注册资金

经营面积

行业

国地共管户

领用发票

从业人数

月缴纳增值税额

月缴纳消费税额

确定月经营

收入额的

主要指标

名称

总数量

实际使用数量

等级

调查实际经营额

经营额调整系数

定期定额户申请调整情况

申请期限

经营地址

注册资金

经营面积

行业

国地共管户

领用发票

从业人数

月缴纳增值税额

月缴纳消费税额

确定月经营

收入额的

主要指标

名称

总数量

实际使用数量

等级

调查实际经营额

经营额调整系数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公章)

年月日

咨询服务人员:

税务机关(公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

实行定期定额、定期定额加发票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申请调整定额时使用。

2.填表说明:

(1)调查期限:

调查纳税人经营情况某一时间段;

(2)国地共管户:

是国地共管户的,在此栏打“√”;

(3)领用发票:

领用地税发票的,在此栏打“√”;

(4)确定月经营收入额的主要指标:

名称:

主要包括经营面积、地段、旅馆的床位数、饭店的桌数、经营车辆数、业务人员数、参观人数、歌厅包房数、保龄球球道数、游戏机数、网吧电脑数等。

实际使用数量:

以上数据的实际平均使用数量。

如按旅馆的入住率计算出的床位实际使用数量等。

等级:

该纳税人适用的定额标准等级。

(5)调查实际经营额:

根据主要指标计算的标准月经营额╳经营额调整系数得出。

(6)经营额调整系数:

用于调整实际经营情况与等级标准的差异。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GL04

经营收入额核定(调整)调查表

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名称

调查期限

经营地址

注册资金

经营面积

行业

国地共管户

领用发票

从业人数

月缴纳增值税额

月缴纳消费税额

确定月经营

收入额的

主要指标

名称

总数量

实际使用数量

等级

经营状况

调查

经营状况描述:

 

调查实际经营额

经营额调整系数

纳税人意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

调查意见:

 

调查人: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第七条设置。

2.适用范围:

税务机关调查非典型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以确定该纳税人定额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调查期限:

调查纳税人经营情况某一时间段;

(2)国地共管户:

是国地共管户的,在此栏打“√”;

(3)领用发票:

领用地税发票的,在此栏打“√”;

(4)确定月经营收入额的主要指标:

名称主要包括:

经营面积、地段、旅馆的床位数、饭店的桌数、经营车辆数、业务人员数、参观人数、歌厅包房数、保龄球球道数、游戏机数、网吧电脑数等。

实际使用数量:

以上数据的实际平均使用数量。

如按旅馆的入住率计算出的床位实际使用数量等。

等级:

该纳税人适用的定额标准等级。

(5)调查实际经营额:

根据主要指标计算的标准月经营额╳经营额调整系数得出,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不需手工修改。

(6)经营额调整系数:

用于调整实际经营情况与等级标准的差异。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GL05

应纳税额核定报告单

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名称

行业

等级、类型

月营业额

应纳

税额

县级局调整

意见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第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

管理部门核定应纳税额后,报县级税务机关主管局长审批时使用。

3.填表说明:

县级局调整意见:

如有异议,填写建议调整数。

4.本表为A4型竖式。

GL06

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

地税核〔〕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规定,经调查测算,将你户每月的经营收入额核定(调整)为元,每月的应纳税额为元(分税种税额见下表)。

以上定额自年月起执行,请于每月(季、半年、年)终了后日内到(委托)缴纳税款。

应纳税额明细表

税种

税额(元)

税额合计(大写):

 

税务机关(公章)

年月日

告知事项:

1.定额执行期间内,如你户月应纳税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的核定定额百分之20%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2.定期定额户应在定额执行期满后30日内,对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如与税务机关核定的经营额、所得额有不一致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总申报。

3.不按规定的期限进行申报或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4.对单位纳税人(非个体工商户),定额执行期暂定为一年,在此期间内,纳税人应积极建立、健全账簿,并按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等涉税资料。

税务机关将对账簿设置及涉税资料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对达到要求的纳税人,改为查账征收;对达不到要求的纳税人,按照《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使用说明

1.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地税函〔2007〕70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纳税事项辅导记录>中确定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8〕169号)设置。

2.适用范围:

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下达核定(调整)的税额时使用。

3.填表说明:

“终了后日内到(委托)缴纳税款”:

在后面的横线处填写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地点;委托银行代缴税款的,填写委托代缴税款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名称。

4.本文书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送达纳税人一份。

GL07

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地税未达〔〕号

 

(纳税人):

经审核,你户月均应纳税经营额为元,未达我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确定的起征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暂不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在此期间,如你户月应纳税经营额达到营业税起征点(5000元/月),应于次月1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税款。

否则,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税务机关(公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地税函〔2007〕70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冀地税发〔2008〕80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13号)设置。

2.适用范围:

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核定为未达起征点,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时使用。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GL08

经营收入典型调查表

金额单位:

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名称

调查期限

经营地址

行业

注册资金

经营面积

从业人数

是否国地共管户

领用发票

种类

确定月经营

收入额的

主要指标

名称

总数量/实际使用数量

等级

项目

月营业额

月经营费用

月开具发票额

调整前核定数

调查数

调查情况:

 

调查人:

 

年月日

纳税人意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第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

税务机关调查某行业纳税人典型生产经营状况,以确定该行业纳税人定额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月营业额:

纳税人的月生产经营额;

(2)月经营费用:

月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一切合理支出费用;

(3)调整前核定数:

定额调整前税务机关已核定的月营业额、月经营费用等情况;

(4)调查数:

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取得的纳税人月营业额、月经营费用等情况;

(5)调查情况:

调查经过及数据取得的简要情况、取得数据的所属时期。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GL09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申请延期申报税种

税款所属时期

规定申报期限

申请延期申报的

期限

 

 

 

 

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核准延期申报期限:

年月日前

预缴税款

核定方式

□上期实际缴纳税额□税务机关核定税额

预缴税种

税目

税款所属时期

上期实际

缴纳税额

核定预缴税额

 

 

 

 

 

 

 

 

 

 

 

 

征收部门意见

征收人员:

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设置。

2.适用范围: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届满之前申请延期申报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逐项填写无法正常申报的税种;

(2)核准延期申报期限:

税务机关批准的准予延期申报的截止日期;

(3)预缴税款核定方式:

采取哪种核定方式在相应的“□”内打“√”;

(4)核定应纳税种:

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

(5)核定预缴税额:

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预缴税款的税额。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份。

GL10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情况

税种

税款所属时期

应纳税额

申请延期

缴纳税额

申请延期缴纳期限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

人民币(大写)¥

当期应付职工工资

支出预算

当期社会保险费

支出预算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理由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

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管理部门意见

县级税务机关意见

税种

延期缴

纳税额

延期缴纳

期限

税种

延期缴纳

税额

延期缴纳期限

 

 

 

 

  

  

 

(公章)

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主管局长:

年月日

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省级税务机关批准意见

税种

延期缴纳

税额

延期缴纳

期限

税种

延期缴纳

税额

延期缴纳期限

 

 

 

 

  

  

 

(公章)

主管局长:

年月日

 

(公章)

主管局长: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使用。

3.填表说明: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报送下列材料:

①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②资产负债表;

③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批准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一份。

 

GL11

退税申请核准表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办税员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多缴税

款情况

税种

金额

入库时间

申请退税原因及依据:

纳税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附列资料: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税种

所属时期

限缴日期

金额

管理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

县级税务机关计会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级税务机关核准意见:

 

局长:

(公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税收征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使用。

3.填表说明:

附列资料:

纳税人证明多缴税款的申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管理部门、计会部门各一份),纳税人一份。

GL12

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

退(抵)税()号

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至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止,欠缴税款总额为________元,应退税款总额为______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先将你(单位)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_______元。

特此通知

附:

《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明细表》

 

税务机关(公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本文书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GL13

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明细表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应退

税款

 

种类

应退原因

(性质)

缴纳

日期

应退

金额

应退

利息

应退

总额

合计

——

——

 

欠缴

税款

种类

品目

名称

所属

时期

欠缴

金额

应缴

滞纳金

欠缴

总额

合计

——

——

 

实际

抵扣

税款

种类

应退总额大于欠缴总额

应退总额小于欠缴总额

抵扣应

退金额

抵扣应

退利息

抵扣应

退总额

抵扣欠

缴金额

抵扣

滞纳金

抵扣欠

缴总额

合计

余额

情况

尚余应退金额元(不含其应付利息)

尚余欠缴金额元(不含应缴滞纳金)

备注

本表计算应退税款及应付利息、欠缴税款及应缴滞纳金的截止期为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日期。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

管理部门根据《退(抵)税申请核准表》,编制《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明细表》时使用。

2.填表说明:

(1)按税务机关办理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从缴纳税款之日起到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日期,作为计算应退税款的应付利息的时间,缴纳税款时间发生在2001年5月1日之前的,从2001年5月1日起开始计息;

(2)退税性质:

先征后退、减免退税、汇算清缴退税、误收退税、其他退税。

GL14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月日编号:

 

姓名

身份证件

电话

邮政编码

住址

单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业主)

邮政编码

电话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

住址

电话

申请事项

(在申请事项前划“√”)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申请使用企业冠名发票

□外埠纳税人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咨询服务人员(审核人):

收到日期: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

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时使用,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包括:

A.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B.申请使用企业冠名发票;

C.外埠纳税人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D.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3.填写说明:

申请事项: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对应的“□”中打“√”。

4.本文书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申请人一份。

GL15

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地税许受[]号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

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决定自年月日起受理。

 

(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

税务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予以受理时使用。

3.填写说明:

抬头的“:

”填写申请人名称。

4.本文书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申请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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