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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为贯彻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我省数字政府

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础设施集约化支撑

(一)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及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

1.提速宽带网络。

加快推进网络强省建设,城镇家庭宽带基本达到千兆接入能力,农村家庭

宽带基本达到百兆接入能力,实现4G无线网络全省乡村全覆盖。

加强以标识解

析节点部署运营为重点的工业互联网建设与应用。

支持5G技术研发和布局,率

先实施5G实验和商务服务。

大力推动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发

展,促进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到2020年底,建设网络强省的目标初步实现。

(牵头单位:

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

省广播电视局、运营商等)

2.加快IPv6应用及融合。

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督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广播电视网络企

业改造基础设施和升级支撑系统,推进政府及相关网站IPv6改造,实现网络全

面升级。

加强IPv6网络安全能力建设,加快互联网应用服务升级,积极开展IPv6

应用示范,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

(牵头单位:

省通信管理局牵头;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

运营商等)

(二)推进电子政务内外网应用。

3.完善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改造升级电子政务外网,提

升网络带宽,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党员群众服务中

心100%接通电子政务外网。

推进政府部门网络互联互通,加强电子政务内网和

外网间的信息安全交换。

到2019年底,网络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明

显提高。

(牵头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

府)

4.推进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内外网整合。

按照统一规范,通过网络割接、合并等方式,加快各部门现有业务专网应

用分级分类向电子政务内、外网迁移整合。

到2019年底,电子政务网络统筹能

力显著增强。

(牵头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

民政府)

(三)推进政务云平台建设。

采用自主安全可控的云平台技术和密码技术,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

楚天云,融合相关行业云和地方政务云,构建全省“1+N+17”政务云平台,建

立统一政务云平台框架和标准规范体系,实现全省政务资源的集中调度和综合

服务。

5.加快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

加快推进已建、在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省政务云平台迁移和接入。

建、改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直接在云平台部署。

到2019年底,省直各部门所

有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上云。

(牵头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

直各部门、省楚天云公司)

6.推进行业云与省级政务云融合。

对业务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数据信息量大的省直部门,在满足行业管

理规范、政策要求前提下,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对接,纳入统一管理。

到2019年

底,全省行业云与省级政务云融合基本完成。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

任单位:

省直有关部门、省楚天云公司)

7.推进地市政务云与省级政务云对接。

按照全省统一政务云平台技术框架,建设完善市级政务云平台,与省级政

务云平台完成对接。

到2019年底,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

(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体系建设。

8.建设省大数据能力平台。

依托省政务云平台,建设集大数据采集、存储、治理、分析、管理和应用

于一体的省大数据能力平台。

建设物理集中、实时更新的数据仓库,实现海量

数据的实时采集、可靠存储和快速计算。

对数据进行科学分类管理,盘活数据

资产价值。

到2019年底,建成省大数据能力平台,数据汇聚、治理、应用取得

显著成效。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

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

9.推进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

按照“一数一源、多源核验”的原则,完善并维护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确共享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各级各部门

按“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依托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交换,各市(州)做

好市级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

到2019年6月,各级各部门梳理完成共享清

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提升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水平。

(牵头单位:

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

10.建设完善六大基础数据库及主题库。

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

以公安人口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整合民政、教育、

卫生、税务、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构建全省统一的人口基础信息库,为政务

应用提供权威规范的人口基础数据支撑。

完善法人基础信息库。

以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汇集的法人单

位数据为基础,以税务、统计、司法、公安等部门数据为扩展,建立法人基础

信息库,为政务应用提供法人基础信息支撑。

完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

以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

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地图数据为基础,建立覆盖卫星遥感影像、电子地图等信

息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为政务应用提供多维度空间地理基础信

息支撑。

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库。

以省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为基础,整合各行业部门行

政审批、行政处罚、联合激励和惩戒名单等信息,充实完善自然人、企业、事

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等五类信用主体的社会信用信息,为政务应用提

供社会信用信息支撑。

完善电子证照库。

依托省电子证照平台,建立完善电子证照基础信息库,

汇聚存量及新增电子证照的全量信息,为政务应用提供证照信息支撑。

建立共享材料库。

收集整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所需的各类材料信息,建

立共享材料库,为实现一窗受理、联审联办提供材料信息支撑。

建立各类主题库。

推进社会数据平台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建

设营商环境、就业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医疗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退役军人事务等主题信息资源库,丰富政务数据服务内容方式。

到2019年6月,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信息库、电

子证照库、共享材料库及各类主题库基本建成。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

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

11.推动政府数据开放。

制定政府数据开放目录和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围绕企业监管、质量安全、

节能消耗、财税金融、交通运输、就业社保、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社会

治理和民生服务重点领域,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引导企业、行业协会、

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进行第三方合作开发,丰富数据

资源和数据产品。

到2020年底,全省政务数据开放利用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牵

头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二、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

(五)构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12.加快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优化全省政务服务“一个门户、一个业务办理系统、三大支撑平台”架构,

加快实现“十统一”功能(统一访问入口、政务事项、身份认证、电子证照、

共享平台、电子印章、在线支付、邮政速递、互动评价、网络支撑),政务服

务平台向乡、村两级延伸,各地各部门关停各自设立的网上办事窗口,统一使

用湖北政务服务网及“鄂汇办”提供政务服务。

到2019年6月底,全省政务服

务“一张网”“五级联通”全面实现。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

13.推进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

推动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

加快省直部

门自建的垂直业务办理系统向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承接业务申请、

推送全量办件信息。

使用国家部委系统的,尽快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

结果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

到2019年底,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

(牵头单位:

省政务

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

14.持续深化“鄂汇办”应用。

优化完善“鄂汇办”服务能力。

提升“鄂汇办”消息推送、手机支付、办

事服务、便捷登录、文字识别等能力。

持续推动覆盖范围广、使用频率高的政

务服务事项接入“鄂汇办”。

2019年6月底接入200项以上。

(牵头单位:

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省楚天云公司等)

推动市(州)逐步接入“鄂汇办”。

各市(州)已建政务服务移动端的,

进一步整合便民服务应用,按照统一品牌、统一用户、统一页面风格接入“鄂

汇办”;未建政务服务移动端的,由市(州)人民政府统筹,参照《湖北省政

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服务接入规范》,基于“鄂汇办”发布应用服务接口,建立市

(州)栏目。

到2019年底,完成各市(州)与“鄂汇办”接入工作。

(牵头单

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

15.深化网上服务能力评估。

对标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

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等方面开展省市

县乡村五级“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

建立政务服务绩效评价机制,

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进一步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到2019年底,政务服

务绩效评价机制有效运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牵头单位:

省政府

办公厅;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六)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16.提升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

完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

式,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确保企业和

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

推进自助服务设施设备覆盖到乡

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就近办”。

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提升

基层“一站式”服务能力。

到2019年底,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

项进驻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运

营商等)

17.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作用,加快功能升级,推进与政务服务平台

深度融合,实时同源发布网上申报、预约叫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

服务评价等信息。

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

下功能互补、合一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

到2019年度,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

体系基本形成。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

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

18.建设全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

加快各级各部门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建设全省统一的集咨询、评价、

建议、投诉、反馈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湖北“12345”在线服务平台。

以“12345”

在线服务平台为依托,积极强化全媒体服务、智慧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探索

推动湖北“12345”体系由热线向在线、由咨询向办事拓展延伸,为政府决策提

供服务。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

府、运营商等)

(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9.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

实行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

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提高网上可办率

和全程网办率,推动重点高频事项网办快办。

到2019年6月底,省级、市县级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

到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办

事提供的材料减少70%以上。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

门、各市州人民政府)

20.推动重点高频事项网办快办。

梳理优化业务量大、受众面广、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形成“最多跑一次”

清单,并汇聚到政务服务平台和“鄂汇办”,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19年

底,省、市、县三级2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

21.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制作

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

批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

复证明等。

(牵头单位:

省司法厅、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

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22.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

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逐步推动“照后减证”,推行企业

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

程序,研究建立法人委托代理人、视频技术远程办理等注销机制,进一步优化

营商环境。

到2019年6月底,压缩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

社保登记四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单位:

省市场监管

局;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23.推进中介服务规范管理。

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化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湖北省行政审

批中介服务网”,建成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推进中介服务“入市交易”,

形成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不断提升中介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24.压缩审批时限。

采用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等方式,整合办理流程,实现工业建

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的目标。

报建审批事项中涉及的兜底条款所

要求的前置条件全部转为事中事后监管。

进一步优化完善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功能,实现投资项目全部依托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开展在线审批。

(牵头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

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25.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

不断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加快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

鼓励基础条件好的地方对部分登记业务实行即时办结。

加快推进房屋交易、登

记、纳税信息跨部门共享。

大力推进不动产数据整合,推动房屋、土地等不动

产权籍一体化调查,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牵头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责任

单位:

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九)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26.探索集成服务创新。

围绕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办理机制,开展集成

服务创新。

探索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基层服务网点分类设立综合窗口,构建

网上并联审批系统,推行并联审批、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

勘等改革。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

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27.探索办好“一件事”套餐服务。

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以办

好“一件事”为导向,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二手房买卖等

应用场景,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

对于交通不便、居住分

散等偏远地区,探索帮办代办制,实现服务端口前移。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

理办、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

司等)

(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28.推进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按照国家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发

布主载体、舆论引导主阵地、办事服务主窗口、政民互动主平台的作用。

到2019

年6月前,完成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

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29.推动全省各级政府网站迁移。

采取省、市两级分建模式,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

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省直部门及全省统一建设的市(州)政府网站全

部迁移至省集约化平台,非统一建设的市(州)政府网站与省平台完成数据对

接,各市(州)、各部门政府网站数据按要求汇聚到全省统一信息资源库。

2019年底,政府网站迁移整合基本完成。

(牵头单位:

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

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三、协同办公智能化融合

(十一)提升政府部门办公一体化水平。

30.建设政务协同办公平台。

依托全省政务云平台,建设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协同

办公平台,全面覆盖政府组织管理、公文管理、会议管理、督查督办、综合办

公等日常办公应用,满足省直部门共性办公需求,涉及新建、改建办公系统的

省直部门,原则上优先使用省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

台对接,实现日常办公与业务办理的“一体融合”。

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省

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政府内部高效协同运作模式初步形成。

(牵头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省楚天云公司等)

31.拓展移动办公能力。

拓展移动办公能力,实现政务信息实时提醒、非涉密政务工作便捷处理、

跨区域跨部门高效协同、办公流转无缝衔接。

运用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

助推政务移动办公发展,构建集约、高效、安全的办公新模式,全面提升办公

效能。

到2020年6月底,开发完成移动政务办公应用,基本实现集约高效、移

动便捷的办公模式。

(牵头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省

楚天云公司等)

(十二)推进电子文件及数字档案应用。

32.推进电子文件应用。

根据国家电子文件管理有关标准和规范,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推进电子文件在重点领域范围应

用,推进OFD版式标准的应用,制定电子公文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门推动电子

公文在本地区本部门规范应用,促进电子公文的跨地域、跨平台交换与传输,

使办公信息全程记录、全程留痕。

加强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等电子交易凭证在

办公系统的应用,实现快速验证识别与交换。

到2019年底,各级部门电子文件

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完成OFD版式标准改造,电子公文普遍应用。

(牵头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

民政府等)

33.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

各地各部门遵循“标准为先、整体推进、确保安全”原则,开展数字档案

馆建设,制定专门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的制度规范,优化和增强档案信息资源

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有序性,实现数字档案馆与省政务协同办公平台

对接,推动电子文档收、管、存、用一体化管理。

到2020年底,完善电子文件

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制度,初步建成数字档案馆,实现已有和新增电子文档的

归集。

(牵头单位:

省档案局;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四、政府治理科学化决策

(十三)建立“互联网+监管”体系。

34.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

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

设集信息查询、协同监管、联合奖惩、风险预警、效能监督、投诉举报等功能

于一体的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各地各部门现有的电子监察系统,形成

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互联网+监管”体系。

按照“成熟一批,接入

一批”的原则,优先归集“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湖北)、“12345”平台等重点数据,支持其他领域监管数据的灵活接入。

2019年5月底,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6月底,完成与国家系统

初步联通。

(牵头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

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

35.构建全方位监管机制。

建立监管工作情况评估、监管数据推送反馈、监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

监管过程和监管效能的监督,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到2020年底,全方位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有效支撑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监管

效率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十四)开展政务数据治理分析。

36.开展大数据决策咨询研究。

建立以经济运行、社会发展、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为重点的“政产

学研用”数字化智库,开展政府数据治理、政务大数据平台管理、政务数据使

用规范与制度、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等领域的决策咨询研究。

搭建

数据来源广泛、逻辑关联、时效性强的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形成基于大数据分

析的宏观经济决策支撑体系。

到2019年底,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决策体系基本建

立。

(牵头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统计局;责任

单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37.提高政府调控能力。

形成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科学化、精准化决策体系,利用数据关联分析、数

学建模、虚拟仿真、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数据交叉比对、关联挖掘和趋势预

判,进行模块化分析和政策模拟,为政府开展宏观经济监测预测和制定宏观经

济调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持及科学依据。

到2020年底,全省大数据支持政府决策

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政府调控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明显增强。

(牵头单位:

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统计局;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

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十五)推进数字化治理重点应用。

以“政府数字化转型、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推进政府中心工作

数字化治理全覆盖,在部署安排政府中心工作时,对数字化治理同步谋划、同

步运用、同步跟进,推进一批重点领域数字化应用。

38.开发长江大保护智慧应用。

充分结合湖北省情特点,建设长江大保护数字化治理智慧平台,汇集长江

大保护相关责任部门的感知、统计、分析等数据,进行挖掘关联、智能研判,

为协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促进湖北长江流域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和资

源环境的空间均衡与协调,着力将湖北打造成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屏障、文化

创新高地、绿色发展增长极。

到2019年6月底,建成长江大保护数字化治理智

慧平台。

到2020年底,全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公安

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

39.开发河湖治理智慧应用。

以全省河湖生态环境管护为目标,以河湖治理业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河

湖治理决策科学性为重点,以数字化系统建设为抓手,构建信息准确、流程规

范、高效及时、职责分明、决策科学的河湖治理智慧平台,汇集环保、水利、

规划等部门的基础数据,借助“一张图”,辅助全省河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

作有序推进,重点实施智能感知、数据汇集、综合应用、多维展示、决策支撑

等系统建设。

到2019年6月底,建成河湖治理智慧平台。

到2020年底,河湖

治理科学化、有序化、有力化水平全面提升。

(牵头单位:

省水利厅、省政务

管理办;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

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

40.开发重大项目智慧应用。

建设涵盖项目展示、填报、管理、协同处置等功能的重大项目智慧监管平

台,依托智慧平台的数据汇集、指标测算和统计分析功能,定期生成项目建设

信息报告,推进解决项目重难点问题,对重大项目前期审批、项目推进、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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