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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纲要.docx

1、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贯彻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础设施集约化支撑(一)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及 IPv6(互联网协议第 6版)改造。1.提速宽带网络。加快推进网络强省建设,城镇家庭宽带基本达到千兆接入能力,农村家庭宽带基本达到百兆接入能力,实现 4G无线网络全省乡村全覆盖。加强以标识解析节点部署运营为重点的工业互联网建设与应用。支持 5G技术研发和布局,率先实施 5G实验和商务服务。大力推动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发展, 促进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到 2020 年底

2、, 建设网络强省的目标初步实现。(牵头单位: 省经信厅、 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运营商等)2.加快 IPv6 应用及融合。部署基于 IPv6 的下一代互联网,督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广播电视网络企业改造基础设施和升级支撑系统,推进政府及相关网站 IPv6 改造,实现网络全面升级。 加强 IPv6 网络安全能力建设, 加快互联网应用服务升级, 积极开展 IPv6应用示范,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牵头; 责任单位: 省直各部门、 各市州人民政府、 省楚天云公司、运营商等)(二)推进电子政务内外网应用。3.完善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按照国家相

3、关要求,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改造升级电子政务外网,提升网络带宽,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100%接通电子政务外网。推进政府部门网络互联互通,加强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间的信息安全交换。到 2019 年底,网络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4.推进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内外网整合。按照统一规范,通过网络割接、合并等方式,加快各部门现有业务专网应用分级分类向电子政务内、外网迁移整合。到 2019年底,电子政务网络统筹能力显著增强。(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三

4、)推进政务云平台建设。采用自主安全可控的云平台技术和密码技术,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楚天云,融合相关行业云和地方政务云,构建全省“ 1+N+17”政务云平台,建立统一政务云平台框架和标准规范体系,实现全省政务资源的集中调度和综合服务。5.加快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加快推进已建、在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省政务云平台迁移和接入。新建、改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直接在云平台部署。到 2019 年底,省直各部门所有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上云。(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省楚天云公司)6.推进行业云与省级政务云融合。对业务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数据信息量大的省直部门,在满足行业管理规范

5、、政策要求前提下,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对接,纳入统一管理。到 2019 年底,全省行业云与省级政务云融合基本完成。(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楚天云公司)7.推进地市政务云与省级政务云对接。按照全省统一政务云平台技术框架,建设完善市级政务云平台,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完成对接。 到 2019年底, 覆盖全省、 互联互通的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体系建设。8.建设省大数据能力平台。依托省政务云平台,建设集大数据采集、存储、治理、分析、管理和应用于一体的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物理集中、实时更新

6、的数据仓库,实现海量数据的实时采集、可靠存储和快速计算。对数据进行科学分类管理,盘活数据资产价值。到 2019 年底,建成省大数据能力平台,数据汇聚、治理、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9.推进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按照“一数一源、多源核验”的原则,完善并维护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共享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各级各部门按“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依托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交换,各市(州)做好市级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到 2019 年 6 月,各级各部门梳理完成共享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提升全省政务

7、数据共享交换水平。(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10.建设完善六大基础数据库及主题库。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以公安人口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整合民政、教育、卫生、税务、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构建全省统一的人口基础信息库,为政务应用提供权威规范的人口基础数据支撑。完善法人基础信息库。以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汇集的法人单位数据为基础,以税务、统计、司法、公安等部门数据为扩展,建立法人基础信息库,为政务应用提供法人基础信息支撑。完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 以自然资源、 交通运输、 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地图数据为基础,建立覆盖卫星遥感影

8、像、电子地图等信息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为政务应用提供多维度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支撑。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库。以省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为基础,整合各行业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联合激励和惩戒名单等信息,充实完善自然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等五类信用主体的社会信用信息,为政务应用提供社会信用信息支撑。完善电子证照库。依托省电子证照平台,建立完善电子证照基础信息库,汇聚存量及新增电子证照的全量信息,为政务应用提供证照信息支撑。建立共享材料库。收集整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所需的各类材料信息,建立共享材料库,为实现一窗受理、联审联办提供材料信息支撑。建立各类主题库。推进社会数据平台与省政务信

9、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建设营商环境、就业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医疗健康、生态环境保护、退役军人事务等主题信息资源库,丰富政务数据服务内容方式。到 2019年 6月,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信息库、电子证照库、共享材料库及各类主题库基本建成。(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11.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制定政府数据开放目录和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围绕企业监管、质量安全、节能消耗、财税金融、交通运输、就业社保、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重点领域,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并

10、开放数据,进行第三方合作开发,丰富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 到 2020 年底, 全省政务数据开放利用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二、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五)构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12.加快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全省政务服务 “一个门户、 一个业务办理系统、 三大支撑平台” 架构,加快实现“十统一”功能(统一访问入口、政务事项、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共享平台、电子印章、在线支付、邮政速递、互动评价、网络支撑),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两级延伸,各地各部门关停各自设立的网上办事窗口,统一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及“鄂汇办”提供政务

11、服务。到 2019年 6月底,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 “五级联通”全面实现。 (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13.推进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推动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加快省直部门自建的垂直业务办理系统向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承接业务申请、推送全量办件信息。使用国家部委系统的,尽快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到 2019 年底,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1

12、4.持续深化“鄂汇办”应用。优化完善“鄂汇办”服务能力。提升“鄂汇办”消息推送、手机支付、办事服务、便捷登录、文字识别等能力。持续推动覆盖范围广、使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入“鄂汇办”。 2019年 6月底接入 200项以上。(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省楚天云公司等)推动市(州)逐步接入“鄂汇办”。各市(州)已建政务服务移动端的,进一步整合便民服务应用,按照统一品牌、统一用户、统一页面风格接入“鄂汇办”;未建政务服务移动端的,由市(州)人民政府统筹,参照湖北省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服务接入规范,基于“鄂汇办”发布应用服务接口 , 建立市(州)栏目。到 2019年底,完成各市(

13、州)与“鄂汇办”接入工作。(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15.深化网上服务能力评估。对标国家“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等方面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网 +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建立政务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进一步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到 2019年底,政务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有效运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六)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16.提升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市(州)、县(

14、市、区)、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确保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推进自助服务设施设备覆盖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就近办”。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提升基层“一站式”服务能力。到 2019年底,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 80%以上。(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运营商等)17.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作用

15、,加快功能升级,推进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实时同源发布网上申报、预约叫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服务评价等信息。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合一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到 2019年度,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体系基本形成。(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18.建设全省“ 12345”在线服务平台。加快各级各部门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建设全省统一的集咨询、评价、建议、 投诉、 反馈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湖北 “ 12345” 在线服务平台。 以 “ 12345”在线服务平台为依托,积极强化全媒体服务、智慧管理和数据

16、分析能力,探索推动湖北“ 12345”体系由热线向在线、由咨询向办事拓展延伸,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运营商等)(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19.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实行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提高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重点高频事项网办快办。到 2019 年 6 月底,省级、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分别达到 90%、 70%以上。到 2019 年底,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 70%以上。 (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20.推动重点高频事项网办快办。梳理

17、优化业务量大、 受众面广、 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 形成 “最多跑一次”清单,并汇聚到政务服务平台和“鄂汇办”,实现“最多跑一次”。到 2019 年底,省、市、县三级 2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21.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22.

18、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逐步推动“照后减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研究建立法人委托代理人、视频技术远程办理等注销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到 2019年 6月底, 压缩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 公章刻制、 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四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 3 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23.推进中介服务规范管理。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化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建成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推进中介服务“入市交易”,形成统一规范、

19、公开透明、 竞争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 不断提升中介服务质量。(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24.压缩审批时限。采用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等方式,整合办理流程,实现工业建设项目 50 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的目标。报建审批事项中涉及的兜底条款所要求的前置条件全部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完善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实现投资项目全部依托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开展在线审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25.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不断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加快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鼓励基础条件好的地方

20、对部分登记业务实行即时办结。加快推进房屋交易、登记、纳税信息跨部门共享。大力推进不动产数据整合,推动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权籍一体化调查,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九)探索“互联网 +政务服务”新模式。26.探索集成服务创新。围绕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办理机制,开展集成服务创新。探索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基层服务网点分类设立综合窗口,构建网上并联审批系统,推行并联审批、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等改革。(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27.探索办好“一件事”

21、套餐服务。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二手房买卖等应用场景,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对于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等偏远地区,探索帮办代办制,实现服务端口前移。(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8.推进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国家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发布主载体、 舆论引导主阵地、 办事服务主窗口、 政民互动主平台的作用。 到 2019年 6 月前,完成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22、。(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29.推动全省各级政府网站迁移。采取省、市两级分建模式,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省直部门及全省统一建设的市(州)政府网站全部迁移至省集约化平台,非统一建设的市(州)政府网站与省平台完成数据对接,各市(州)、各部门政府网站数据按要求汇聚到全省统一信息资源库。到2019 年底,政府网站迁移整合基本完成。(牵头单位: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三、协同办公智能化融合(十一)提升政府部门办公一体化水平。30.建设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依托全省政务云平台,建设集约化、规范化

23、、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全面覆盖政府组织管理、公文管理、会议管理、督查督办、综合办公等日常办公应用,满足省直部门共性办公需求,涉及新建、改建办公系统的省直部门,原则上优先使用省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日常办公与业务办理的“一体融合”。到 2020年底,基本建成省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政府内部高效协同运作模式初步形成。(牵头单位:省政 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省楚天云公司等)31.拓展移动办公能力。拓展移动办公能力,实现政务信息实时提醒、非涉密政务工作便捷处理、跨区域跨部门高效协同、办公流转无缝衔接。运用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助推政务移动办公发展,

24、构建集约、高效、安全的办公新模式,全面提升办公效能。到 2020 年 6 月底,开发完成移动政务办公应用,基本实现集约高效、移动便捷的办公模式。(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省楚天云公司等)(十二)推进电子文件及数字档案应用。32.推进电子文件应用。根据国家电子文件管理有关标准和规范,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推进电子文件在重点领域范围应用,推进 OFD版式标准的应用,制定电子公文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门推动电子公文在本地区本部门规范应用,促进电子公文的跨地域、跨平台交换与传输,使办公信息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加强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等电子交

25、易凭证在办公系统的应用,实现快速验证识别与交换。到 2019 年底,各级部门电子文件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完成 OFD版式标准改造, 电子公文普遍应用。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33.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各地各部门遵循“标准为先、整体推进、确保安全”原则,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制定专门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的制度规范,优化和增强档案信息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有序性,实现数字档案馆与省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对接,推动电子文档收、管、存、用一体化管理。到 2020 年底,完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制度,初步建成数字档案馆,实现已有和新

26、增电子文档的归集。(牵头单位:省档案局;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四、政府治理科学化决策(十三)建立“互联网 +监管”体系。34.建设“互联网 +监管”系统。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集信息查询、协同监管、联合奖惩、风险预警、效能监督、投诉举报等功能于一体的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联通各地各部门现有的电子监察系统,形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互联网 +监管”体系。按照“成熟一批,接入一批”的原则,优先归集“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 12345”平台等重点数据,支持其他领域监管数据的灵活接入。到2019

27、 年 5 月底,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 6 月底,完成与国家系统初步联通。(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楚天云公司等)35.构建全方位监管机制。建立监管工作情况评估、监管数据推送反馈、监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监管过程和监管效能的监督, 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精准化、 智能化水平。到 2020年底,全方位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有效支撑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监管效率明显提升。(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 人民政府等)(十四)开展政务数据治理分析。36.开展大数据决策咨询研究。建立以经济运行、社会发展、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

28、为重点的“政产学研用”数字化智库,开展政府数据治理、政务大数据平台管理、政务数据使用规范与制度、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等领域的决策咨询研究。搭建数据来源广泛、逻辑关联、时效性强的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形成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宏观经济决策支撑体系。到 2019 年底,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决策体系基本建立。(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统计局;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37.提高政府调控能力。形成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科学化、精准化决策体系,利用数据关联分析、数学建模、虚拟仿真、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数据交叉比对、关联挖掘和趋势预判,进行模块化分析和政策模拟,为政府开展宏观经

29、济监测预测和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持及科学依据。到 2020 年底,全省大数据支持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政府调控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明显增强。(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统计局;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十五)推进数字化治理重点应用。以“政府数字化转型、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全覆盖,在部署安排政府中心工作时,对数字化治理同步谋划、同步运用、同步跟进,推进一批重点领域数字化应用。38.开发长江大保护智慧应用。充分结合湖北省情特点,建设长江大保护数字化治理智慧平台,汇集长江大保护相关责任部门的感知、统计、分析等数据,

30、进行挖掘关联、智能研判,为协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促进湖北长江流域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和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与协调,着力将湖北打造成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屏障、文化创新高地、绿色发展增长极。到 2019 年 6 月底,建成长江大保护数字化治理智慧平台。 到 2020 年底, 全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39.开发河湖治理智慧应用。以全省河湖生态环境管护为目标,以河湖治理业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河湖治理决策科学性为重点,以数字化系统建设为抓手,构建

31、信息准确、流程规范、高效及时、职责分明、决策科学的河湖治理智慧平台,汇集环保、水利、规划等部门的基础数据,借助“一张图”,辅助全省河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实施智能感知、数据汇集、综合应用、多维展示、决策支撑等系统建设。到 2019年 6月底,建成河湖治理智慧平台。到 2020年底,河湖治理科学化、有序化、有力化水平全面提升。(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政务管理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40.开发重大项目智慧应用。建设涵盖项目展示、填报、管理、协同处置等功能的重大项目智慧监管平台,依托智慧平台的数据汇集、指标测算和统计分析功能,定期生成项目建设信息报告,推进解决项目重难点问题,对重大项目前期审批、项目推进、竣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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