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统运行监控体系的管理规定06012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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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系统运行监控体系的管理规定060127

文件编码:

AZD/6/03

状态

发放号

 

A类文件

ERP系统运行监控体系的管理规定

 

版次:

第1版

起草:

高启才、梁碧青

审核:

耿晓宁

批准:

王军

 

2006-1-27发布2006-1-27实施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发布

修改履历

版次/

修改号

章节

条款

修改理由/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修改/实施日期

 

 

目录

1.目的1/7

2.适用范围1/7

3.运行监控体系的组成1/7

4.运行监控主责部门职责1/7

5.对各应用单位的总体要求1/7

6.各单位运行监控职责与要求2/7

7.考核与管理7/7

8.其他7/7

 

1.目的

2006年总公司生产经营要全面在信息化平台上运行,为了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ERP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保障业务操作和管理的顺利进行,必须建立一个全员参与、行之有效的运行监控体系,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ERP系统上线运行及相关单位。

3.运行监控体系的组成

3.1自动化部是ERP系统运行监控体系主责管理单位。

3.2各单位按照信息系统相关职责承担应用过程中的监控职责。

4.运行监控主责部门职责

4.1自动化部负责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的总体监控,明确责任人实时监督、随时抽查各业务系统的运行管理情况,及时组织协调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运行中发现的操作不规范、不及时、系统业务流程不畅、数据不一致等运行管理问题,将处理情况迅速反馈相关部门。

4.2负责定期向企管办提交运行考核建议,同时根据运行情况,向各单位定期发布运行监控通告。

5.对各应用单位的总体要求

5.1全面应用信息系统处理、管理业务,并做好深化应用。

5.2负责监督本单位ERP系统的业务操作,规范系统业务处理,对业务信息的及时准确性负责。

5.3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和业务人员,按照系统操作要求和操作管理规范制定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及时向自动化部及相关部门反馈。

5.4按运行管理的规定与财务部门定期进行数据核对,保证运行操作中产生的错误数据在当期调整完毕。

6.各单位运行监控职责与要求

6.1企管办

负责对运行监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运行监控过程中出现的涉及企业管理的问题具有组织协调处理的职责。

6.2材料处

6.2.1按照材料大类监控ERP系统材料库存管理情况,杜绝出现负库存。

6.2.2监控采购物料的实物接收与系统信息的匹配,保证信息流与物流的同步,保证库存信息准确率100%。

6.2.3监控材料采购计划平衡汇总功能的运行情况。

6.2.4监督材料采购与库存系统软、硬件运行情况。

6.3装备部

6.3.1监控采购物料的实物接收与系统信息的匹配,保证信息流与物流的同步,重点监控进口设备接收入库信息的及时性,保证库存信息准确率100%。

6.3.2监控设备、备件采购计划平衡汇总功能的运行情况。

6.3.3监控设备、备件采购与库存系统软、硬件运行情况。

6.3.4监控EAM系统各使用单位应用设备管理系统进行设备点检、检修、润滑的情况。

6.4原料处

6.4.1监控采购物料的实物接收与系统信息的匹配,保证信息流与物流的同步,以及库存信息准确率100%。

6.4.2监控一揽子协议的协议价格维护的及时性,满足企业业务及财务管理的需求。

6.4.3监控按原燃料进厂计划执行采购的情况,杜绝无计划、无订单采购的现象。

6.4.4监控ERP原燃料采购与库存系统以及计质量系统软、硬件运行情况。

6.4.5监控计量、质检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及计量、质量异议的情况,重点反馈内贸采购物料的内结、外结过程中系统功能的运行情况。

6.5国贸公司

6.5.1监控物料的实物接收、发货与系统信息的匹配,保证信息流与物流的同步,以及库存信息准确率100%。

6.5.2监控按原燃料进厂计划执行采购的情况,杜绝无计划采购的现象。

6.5.3按照系统操作要求监控进口矿石商检信息传递和录入的及时性,保证进口物料优质优价信息的准确完整。

6.5.4监控ERP原燃料采购与库存系统以及计质量系统软、硬件运行情况。

6.5.5监控计量、质检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及计量、质量异议的情况,重点反馈外贸采购物料的内结、外结过程中系统功能的运行情况。

6.5.6监控出口产品的产品质量设计情况。

6.6销售公司

6.6.1监控半成品、产成品的发货与系统信息的匹配,保证信息流与物流的同步,以及库存信息准确率100%。

6.6.2监控产成品质量信息出具、录入,和子库转移操作、质保书出具的及时和准确性。

6.6.3监控ERP销售与库存系统软、硬件运行情况。

6.6.4监控内贸产品、新产品开发的产品质量设计、产品交付标准的匹配情况。

6.7技术中心

6.7.1监控ERP系统质量标准库中质量标准信息的准确性和维护的及时性。

6.7.2监控ERP系统物料清单、工艺路线维护的准确和及时性。

6.7.3监控ERP系统中质量标准、制造规范、工艺标准匹配的正确性。

6.7.4监控物料编码的生成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8技术监督处

6.8.1监控ERP系统质量标准库中质量标准信息的准确性和维护的及时性。

6.8.2监控质量标准、制造规范、工艺标准匹配的正确性。

6.8.3按照总公司管理要求监控质量检验结果出具的及时和准确性。

6.8.4监控产成品生产分厂入库操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8.5监控产成品、中间产品的改判业务操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8.6监控采购原料的质量检验结果判定、录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9计量处

6.9.1监控ERP系统中原燃辅料、中间产品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6.9.2监控大宗原燃料进厂计划的执行情况,尤其是无订单采购和无计划进厂的情况。

6.9.3监控ERP系统中生产分厂月末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6.10生产部(含生产部物流中心)

6.10.1监控ERP系统各生产分厂生产计划的执行和完工入库的情况。

6.10.2监控ERP系统物料清单、工艺路线维护的准确和及时性。

6.10.3监控质量标准、制造规范、工艺标准匹配的正确性。

6.10.4监控生产计划制定和下达的管理,杜绝不规范操作,重点监控生产任务发放的及时性。

6.10.5监控中间产品库存收发料以及发货信息的准确和及时,重点监控一、三炼钢钢坯入库的及时性,保证物流和信息流同步,以及库存数据的准确率100%。

6.10.6监控ERP系统原燃辅料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均衡进厂情况。

6.10.7监控各收料单位子库确认的及时性。

6.10.8监控物流调拨信息在计质量系统处理的及时和准确性。

6.11财务处

6.11.1监控ERP系统物料清单、工艺路线维护的准确和及时性。

6.11.2监控ERP系统物料成本、销售价格、会计期间维护的及时性。

6.11.3监控ERP系统中间产品库存的准确性。

6.11.4监控会计科目维护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11.5监控ERP系统中各二级单位之间内部结算、核算数据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12各生产分厂

6.12.1监控生产任务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12.2监控技术监督处质量信息出具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12.3监控ERP系统中月末结算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12.4监控物料的实物接收、发料与系统信息的匹配,保证信息流与物流的同步,以及库存信息准确率100%。

7.考核与管理

7.1自动化部是整体运行监控的主责人;各二级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各职能部门的管理科长、各生产分厂的生产科长是相关单位运行监控的主责人。

上述人员是运行监控体系直接管理和考核的人员。

7.2各子系统主责人按照每月系统运行监控的情况,对问题的责任岗位和单位提出考核建议提交自动化部ERP办公室。

7.3自动化部每月根据日常实时监控、监督和抽查情况,以及各业务子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问题落实处理的情况,分清责任向企管办提报对于各业务系统管理单位及其监控主责人的考核、奖励建议,定期通报。

7.4企管办根据ERP系统运行监控中出现的问题视性质和影响程度按照ERP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实施考核。

8.其他

本规定由自动化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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