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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工地项目部

编制:

201年月日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1.制定目的

为督促各班组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体现“奖优罚劣”的质量奖惩原则,强化项目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力度,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

2.制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3.适用范围

项目各施工班组的质量管理处罚、奖惩。

4.总则

4.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除在项目范围进行通报、责令责任队伍按规定无条件整改外,并处直接经济损失100%的罚金。

4.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万元者),除责令责任队伍按规定无条件整改外,并处直接经济损失100%的罚金。

4.3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经核查属实后,除责令隐瞒事故的责任队伍按规范整改外,另处罚金1000—5000元。

4.4项目部在现场发现存在质量隐患并下达指令后,施工班组现场人员不听指令或态度恶劣者,除责令其按下达的指令执行外,另处罚金500-1000元。

4.5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进度、投资等其它影响的,按本办法的相关条例处罚。

5.细则

5.1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质量管理

5.1.1对采购产品进行规定的检验(验证)和试验,确保未经检验(验证)、试验和检验(验证)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加工和交付。

如发现使用未经检验(验证)、试验、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产品,将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返工处理。

5.1.2半成品如采购的管、线等应有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必要时应提供试验资料。

采购入场及组织验收过程应符合《材料采购管理规定》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

每违反此规定一次,处罚相关责任单位500-1000元。

5.2工程施工测量质量检验

5.2.1测量人员应认真查阅图纸、标准和有关资料,应确认现场控制网引测点的正确性,再进行施工测量。

由于测量人员测量失误而造成损失和返工,根据损失和返工量罚款200-1000元;损失严重的按总则中条款处理。

5.2.2各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测量控制网,凡违反规定,除完善被损坏处外,处罚有关单位1000元。

5.2.3要求进行沉降/变形观测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安排测量人员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测量。

未按要求(时)进行的,除责令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外,每发现一处处罚相关单位200-1000元。

5.3土石方工程、地基工程质量检验

5.3.1土石方工程、地基工程应按设计、规程、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措施)的要求施工。

如发生质量事故,按总则有关要求处罚。

5.3.2对基础较深的建(构)筑物基坑开挖必需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对设计要求相应的持力层必需经专业设计代表、地堪人员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未经认可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的,除责令返工外,每发现一次处罚施工单位1000-5000元。

5.3.3在地下施工时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降水、排水,不得损害道路和堵塞下水道等。

否则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00-200元。

5.4钢筋工程

5.4.1钢筋在存放场地(库房)必需整齐堆放,并有明确标识;钢筋必需有妥善的防雨、隔水措施,防止钢筋锈蚀,否则处罚相关班组200-1000元。

5.4.2钢筋下料错误,绑扎漏放多放钢筋,发现一次除按报废钢筋市场价双倍赔偿外另加罚款500元。

5.4.3绑扎错误,钢筋位移,加密区不按规范每次罚100-200元。

5.4.4钢筋间距、垫块、马凳不按规范设置每次罚50-100元。

5.4.5钢筋随便以长取短,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4.6钢筋绑扎前严格按规范检查外观质量,发现用不合格钢筋安装的,一次罚款200元。

5.4.7未经验收就进行隐蔽的一次罚款2000元,相应损失由施工单位加倍赔偿并返工处理。

5.4.8随意处理施工用材如卡扣、架管及钢筋下脚料等,发现一次将按成材市场价格加倍赔偿并处1000元以上罚款。

5.4.9Φ12以上钢筋料头大于1米的须留置并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如不听指挥罚款200元。

5.4.10钢筋进场后(包括半成品)应分规格、型号堆放,并采取垫高覆盖措施,不按规定者罚款200元。

5.4.11钢筋弯锚长度、接头位置、接头露丝、搭接长度不符要求的罚款500-1000元。

5.5模板工程

5.5.1模板接缝不应漏浆,表面应清洁干净、无杂物、异物;尺寸误差必需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以内,否则,责令责任班组立即返工处理,并每一处不符合项罚款500元。

5.5.2对模板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如:

胀模、漏浆等),每发现一处处罚施工单位500-2000元。

5.5.3模板内垃圾清理不干净每次罚100-200元。

5.5.4模板不清理,不整修,敲砸拆模损坏边角的罚50-100元。

5.5.5梁柱接头碎拼,及缝隙大于3mm罚200-500元,并严禁大缝隙不处理,而用胶带粘贴应付了事,如有此事发生罚300元。

5.5.6梁柱加固不规范及不加海绵条及胶带的罚100-200元

5.5.7每柱及剪力墙不挂锤线及梁上不拉通线,罚100-500元。

5.5.8胀模,混凝土拨台罚100-200元。

5.5.9截面尺寸超规范要求(梁板柱墙)每处罚200-1000元。

5.5.10模板上废、旧眼不堵,漏浆的每处罚50-100元。

5.5.11楼梯施工缝位置留置不对,施工缝不直罚50-200元。

5.5.12楼梯踏步尺寸不对或未按要求退台造成无法镶贴,罚200元。

5.5.13混凝土构配件定位轴线偏差超规范的视情况由项目部决定处罚及作相应处理。

5.5.14架杆、扣件在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如发现架杆、扣件撒落,无人管理,罚款50-500元

5.5.15支模、拆模不报验的,罚款200元;

5.5.16板墙模板横竖接缝用板条代替木方的每处罚款50-500元。

5.5.17措施的罚款500元。

5.5.18要求加设剪刀撑、扫地杆罚款500-1000元.。

5.5.19木条的每次处罚款50-100元.。

5.6混凝土工程

5.6.1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的刚度和支撑是否牢固可靠,钢筋和保护层、予埋件、螺栓以及预留孔洞等定位和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模板内杂物是否清理干净,孔洞、缝隙堵严。

达不到上述要求,按5.5中相关规定处罚;

5.6.2发现漏振、漏浆、蜂窝、夹渣、烂根每处罚200-300元;

5.6.3梁、板、柱、墙出现严重冷缝每处罚款500-1000元;

5.6.4平台不平,磨压不密实,裂缝等每项每处罚100-200元;

5.6.5混凝土养护不及时、不覆盖、不标准的每次罚50元;

5.6.6混凝土浇注时应及时清理漏洒混凝土,如清理不及时,造成混凝土浪费的罚100元;

5.6.7混凝土泵送设施清理不及时每次罚款100元,如因不清理或清理不及时、不彻底造成设施损坏、报废的按设施市场价加倍罚款;

5.6.8浇注完混凝土后的砂浆污染不及时清理,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再次发现加倍处罚;

5.6.9混凝土成品半成品人为损伤(如脚印、掉角等),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再次发现逐出工地;

5.6.10二次浇注混凝土部位不按规定和要求剔毛或剔凿不合格的每处罚款50-100元;

5.6.11混凝土浇筑中故意过度振捣模板、钢筋使混凝土人为跑模、位移的罚款200-500元;

5.6.12后浇带内不清理、不覆盖的的罚款200元;

5.6.13混凝土浇筑后表面淌水光、不进行二次收光的罚款500-1000元;

5.7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GB50203-2002的规范要求。

由于砌体的施工存在大量的人工操作过程,所以砌体结构的质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工因素,施工过程中对砌体结构质量的影响直接表现在砌体的强度上。

1、砖砌体时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

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达不到,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罚款200元(浪费的材料处罚相关班组);

2、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如达不到要求,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砖砌体应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砖砌体灰缝应为8-12mm。

若达不到规范要求发现一处罚款50元;

5、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批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用细混凝土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

6、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

7、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处。

8、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规范要求100元/处。

9、拉接筋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或漏放拉接筋,罚50元/根。

10、相关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进行施工。

否则,造成后果一切由相关单位负责,并处罚2000-5000元。

11、施工现场砂浆搅拌场地必需有配合比标识牌,并有相应的计量器具,现场水泥库房必需有严密的防雨和隔潮措施,否则每项处罚施工单位500-1000元。

12、墙面应经过验收,方可开始进行下道工序(如抹灰等)施工。

否则,处罚施工单位500元,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处罚500-2000元。

13、砌体轴线、标高、垂直度、予留洞和构造柱及砖墙拉结筋等应满足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否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0元。

14、冬期砌体施工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

否则,如影响砌体工程质量,罚施工单位500-2000元。

5.8抹灰工程

(1)基层处理,无灰尘、无油腻,处理不到位罚50元/㎡

(2)抹灰前应提前打水湿润,若不打水湿润罚50元/㎡

(3)抹灰厚度不得超过5-8mm/次,不同材质墙体交接应进行加强措施,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

(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条。

(5)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

(6)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

(7)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

(8)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整,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9)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养护,冬季应避开低温并做好防寒保温措施,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

(10)混凝土梁、墙、柱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混凝土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

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进行毛化处理后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混凝土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

 5.9地面工程

(1)厕浴间、厨房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0

(2)厕浴间或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四周应做200mm挡水坝,地面找平前必须做蓄水试验,蓄水深度为20-3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并做记录,若不按规范要求做罚200-300元/间。

(3)厨厕间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0元/间,并返工重做,杜绝渗漏。

(4)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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