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山东继续教育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培训教程.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211705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49.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5章山东继续教育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培训教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第5章山东继续教育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培训教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第5章山东继续教育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培训教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第5章山东继续教育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培训教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第5章山东继续教育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培训教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5章山东继续教育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培训教程.docx

《第5章山东继续教育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培训教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5章山东继续教育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培训教程.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5章山东继续教育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培训教程.docx

第5章山东继续教育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培训教程

第五章突发事件的控制与利用

【本章要点】

本章的内容主要是关于突发事件的控制与利用。

所谓突发事件的控制,是指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对危机事件的突然发生到采取应急措施,从而有效地制止事态的发展,最终化危害为机遇的过程及其活动。

第一节控制突发事件的一般原则

突发事件的控制没有固定的模式。

但是,当面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时候,仍然可以依据一些危机管理专家从控制突发事件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来控制和处理这些事件。

有些经验已经被公认为是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这些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民生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公开性原则、适度性原则、灵活性原则。

一、民生性原则

古语云: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关注民生是突发事件控制的第一要义。

突发事件的控制,说到底,是群众工作,是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联系广大公众的纽带。

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想有效地控制突发事件的态势,就必须与广大公众同呼吸、共命运,通过调查研究工作,倾听公众心声,反映社情民意。

坚持民生性原则,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控制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传达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另一方面,要借助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尤其是对一些借突发事件控制之名行消极腐败、坑民扰民之实的丑恶现象进行批评和揭露。

针对与公众工作、生活休戚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突发事件,本着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既反映现象,又与主管部门互动,力求使突发事件得以妥善解决。

与此同时,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还要注重舆论引导水平的提高,促使舆论机构尽量不采用过激言词,坚持客观真实的报道。

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有时还应主动和新闻机构组织沟通交流,共商对策。

坚持民生性原则,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对突发事件的控制,其核心就是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公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一切突发事件控制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和根本尺度。

它是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辩证统一。

这些利益根据社会的不同领域和主体的不同需求,又分为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

这三个方面,构成公众根本利益的统一整体。

其中,经济利益是基础,政治利益是核心,文化利益是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一种反映或表现,只有充分享有文化利益,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公众才能更加自觉、更加有效地追求和实现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

因此,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控制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协调和处理好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各自的内部关系,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阶层、不同社会团体、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个人的利益以及近期与长远、全局与局部的利益,使之协调一致;另一方面又要协调和处理好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彼此之间的关系,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

坚持民生性原则,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控铂的过程中,必须有一个牢固的公众基础,把对突发事件的控制深植于公众之中,和公众同呼吸共命运,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控制的决策上以大多数群众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为依据,让群众得到应得的实惠;在举措上尊重公众的首创精神,善于集中公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公众的积极性;在控制执行上深入公众,体察公众的疾苦,一句话,就是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条件下.都必须把公众的呼声当做第一信号,把公众的需要当做第一选择,把公众的利益当做第一考虑,把公众的满意当做第一标准。

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坚持民生性原则,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控制的过程中,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促进广大公众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是从贫困、愚昧、受剥削等等异化的环境中解放出来的,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的社会和物质条件。

我们知道任何一种社会条件或者说社会资源都是有限的,要实现最广大公众的根本利益,就需要将有限的社会资源服务于最大范围的人群,为此就必须遏制两极分化的水平,将公平置于优先的地位,通过提高效率来提升公平的水平。

二、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就是指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的控制过程中,能够做到收集各种信息力求迅速,有较强的时间观念,从而及时抓住控制突发事件态势的各种有利时机。

因为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若不及时协调,会积少成多,积小成大,极易出现飞速扩展的危险局面,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就有可能失去解决事件的条件和机会,甚至使突发事件无法正常解决,使整个社会遭到彻底的破坏。

其实,有些突发事件发生后,只要当初稍加注意,用很少的时间和精力就可以解决。

因此,及时性原则的意义在于:

一方面,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最新的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及时做出控制和处理决策调整,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突发事件的执行上根据最新信息以及情况的变化做出理性的选择。

坚持及时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理中,要注意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发布的及时性。

它要求对于需要披露的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期内予以披露。

及时与否对于一个信息的价值影响很大。

事过境迁的信息对于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理的决策很难说仍具有有用性。

对于与国家利益和国计民生有直接关系的信息应该能够快速、直接反馈到高层和相关的机构,其间,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中问环节。

信息的集中可能意味着风险的集中,信息集中的中间环节过多,有可能降低对危机的反应速度。

信息的发布是授权予专家、授权予民的重要途径,它可以将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权下放到相关专家和专业人员手中,这样可以在短时期内形成协同作用,整合社会的力量,有效地遏制突发事件的蔓延。

坚持及时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理中,信息解释的及时性。

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时,应该同时给予必要的科学解释,以保证公众能够科学地理解信息,避免做出不适当的反应。

所以,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不仅要做到公开透明,而且要考虑公众的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

在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应该加上专家的分析解释,介绍必要的背景,以舒缓民情,稳定民心。

坚持及时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理中,要注意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理方案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种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在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理方案的执行活动上,要根据各种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三、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指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让公民拥有知情权。

当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情发生时,让公众拥有知情权,是对公众的一种尊重。

对于老百姓而言,如果未能通过正常畅通的渠道获知信息,很自然会受到各种传言的暗示,而各种传言在人人传递过程中肯定会走形,以致产生相当的慌乱。

公众的知情权是公众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公众参与国家管理、保护自身利益的前提。

所谓公众知情权,是指公民对于国家重要决策、政府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通公众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

知情权不仅仅局限于知道和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执政党的大政方针,还应当包括政府掌握的一切关系到公众与发展权的一部分,是民主社会的基石。

为什么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性原则呢?

这是因为:

坚持公开性原则有利于提高公众心理承受力。

社会全面发展,公众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选择和接受信息的能力也相应提高。

有人可能考虑到如果公开某些信息,公众心理承受不了,引起恐慌。

其实,以往“报喜不报忧”的习惯恰恰会削弱公众的承受能力。

反之,把事件真相公之于众,反而能够锻炼公众的承受能力,提高公众对信息的判别能力。

不公开信息,也不利于公众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信任机制的建立。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公众就会缺乏安全感,就只能是本能的反应、或者依照个人的意志去行动。

解决好这个问题,面对突发事件发生时,公众在信息选择和行动上就会心中有数。

坚持公开性原则,有利于防止传言的产生或泛滥。

从传播学角度看,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作为突发事件的信息控制中心。

应该满足公众对危及自身生命安全知情权的需要,及时、真实提供信息,应该以知情权为标准。

传言的产生或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民众对信息求过于供。

因此对传言及早、如实地正面回应是防止传言泛滥和使其终止的最重要举措。

以“非典”事件为例,一般公众对非典型性肺炎缺乏医学认识和必要的心理准备。

当公众迫切地想了解这方面的准确信息时,媒体如果保持缄默。

只能是以讹传讹愈演愈烈。

事实上,当几家主要传媒对非典型性肺炎进行详尽的报告后,原来这种人心惶惶的局面立即有了很大的改观。

坚持公开性原则,有利于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舆论是指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具有权威性的共同意见。

简单地说,舆论是公众意见的总和。

舆论具有两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方面,舆论犹如温度计、晴雨表。

通过舆论,社会组织可以观察、了解公众的需求、对问题的看法等等,及时掌握公众的情绪、意向,调整本社会组织的目标、方针、政策、行为等。

以更好地适应公众;另一方面.舆论对大多数人具有煽动性和威慑力,危机中的舆论作用之大,足以影响社会组织的生死存亡,改变社会组织的命运。

因此,我们要以事实说话,让公众了解真相。

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最困难的事情莫过于让舆论做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通过对舆论的控制,可以扭转公众中存在的不正确认识,约束不恰当的行为,树立新的思想观念,统一人们的态度,促使人们的行为朝着彼此合作的方向发展。

所以,培植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舆论环境是舆论引导的一个方面,控制并尽力消除损害社会组织形象、干扰双方合作的不利舆论的影响是舆论引导的另一个方面。

信息化时代要求社会组织或政府信息公开做得更好。

以“非典”事件为例,广东省政府在应对事件中,其行为是值得肯定的,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甚至以电视直播的方式,公布该病的来龙去脉以及预防、治疗的方法,让人信服,表明政府在信息公开化方面的进步。

从中我们也应该认真总结一下,遇到类似的非常事件,如何做得更好。

四、适度性原则

适度性原则,就是指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选择最恰当的时机,最恰当的尺度,采取最恰当的方式对其进行控制和处理的原则。

适度,即恰如其分,方法得当。

具体而言,就是在一定条件下,为实现一定突发事件的控制目标,作为主体的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的期望值与作为客体的工作对象的突发事件基本一致或相吻合。

这种适度,既是最佳的工作途径和方法手段,也是最佳的实践结果。

我国古代的思想家很早就注意到掌握事物的度的重要性。

孔子说,“过犹不及”,指事情做得过了头,就像做得不够一样,都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战国时期著名辞赋家宋玉在《登徒子好色赋》中描写美人的美说:

“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他认为美是有自己的“分寸”的,略为超过这个“分寸”就太长、太短、太白、太赤.就不是美而是丑了。

列宁说过一段很深刻的话:

“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迈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谬误。

”这句话听起来耸人听闻,实际上是千真万确的。

适度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根据事物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提出的基本思想方法。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任何事物都有保持其一定质的数量界限。

在一定限度内,量的变化不会改变事物的质,而一旦超出这个界限,量的变化也会引起质的变化。

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认识事物的质,做到“胸中有数”,才能在实践中掌握适度性原则,防止“过”与“不及”。

所以,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要坚持适度性原则。

当我们需要保持突发事件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

在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理中,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在该过程中,“适度原则”贯穿始终,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如果违反了适度性原则,就会对社会组织的生存与社会的发展构成致命的损害。

一旦超过一定的耐度和极限,就会引发自身的生存危机和受众的精神危机。

因此要强调社会组织和公众两者之间均衡适度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整体性,注重两者之间网状的非线性关系和良性循环运动。

那么,怎样正确地坚持适度性原则呢?

坚持适度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按规律办事。

适度性原则是根据事物质量互变规律提出的重要原则,当然要尊重客观规律。

按规律办事,就必须坚持适度性原则。

坚持适度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注意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因为突发事件是多样的、复杂的,其量也是多样的、复杂的,量的界限也是具体的、多样的。

只有具体地研究事件的“度”,才能使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才能真正做到“适度”。

.坚持适度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注意突发事件的动态性。

突发事件变化是有条件的,量的限度也是有条件的,坚持适度性原则也必须科学地认识突发事件在不同条件下的事件“度”的变化。

坚持适度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对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理,要审时度势,针对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控制和处理措施,调节对突发事件控制的力度,既防止控制过滥、过头,又防止控制过松、不到位。

坚持适度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根据突发事件特点和需要,正确适度地处理与新闻机构的关系,制订适当的传播计划。

五、灵活性原则

古人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个“妙”,我们叫灵活性。

何谓灵活性?

不循守常规而巧妙地解决了当前问题,是谓灵活性;在一时形势变幻中而能随时予以适当应付,总不落于被动,是谓灵活性;出奇制胜是灵活性;闪避开突如其来的袭击,亦是灵活性。

总之,灵活性就是生命不受制于物而恒制于物的表现。

社会生活如万花筒,千变万化,人类不可能精确地预测新情况的出现,社会组织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是建立在对现有信息的收集、分析基础上,它对信息的分析及环境发展趋势的预测,总是受控制者的经验、知识和认识方式的影响,因而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同时,外部环境的变化总是使人们对这种变化的感知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必须遵循灵活性原则,即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制定具体的应对措施和应变手段。

灵活性原则,就是指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能以变对变,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随机而动,灵活调节,对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要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问、场合,危害的程度,以及事件的类型,机智灵活地选择不同的控制和处理方式,而不能一成不变、千篇一律。

坚持灵活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在对突发事件的控制过程中能根据控制目标.制定体现突发事件特点的控制方案。

在目标确定、运行过程中,根据具体的控制对象、控制任务、控制目标,善于捕捉契机,灵活运用方法,将控制模式的基本要求与自己的管理特长融会贯通,大胆地进行改造创新,形成自己的控制风格。

坚持灵活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在对突发事件的控制过程中,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能够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发挥优势,注重特色,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保留鲜明的民族特性,根据中国的国情实际来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

坚持灵活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在对突发事件的控制过程中,要突出客观实际需要,做到配置灵活,能适应各部门、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

在纵向上,要能充分挖掘出不同层次人才在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理中的作用;在横向上,要能够兼顾各个社会组织之间的配合。

坚持灵活性原则。

要求社会组织在对突发事件的控制过程中,制定控制和处理方案、计划时,要保证执行方式灵活性。

成功的实施战略应该是可以调整的,否则缺乏灵活性将导致失败。

虽然行动方案可能是固定的,但是行动执行方式却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保证执行方式灵活性的一个方式就是在规划实施方案的时候,把规划做成权变规划或情景规划。

这种做法将在规划中考虑相应的灵活性,就如同对实施过程采取灵活的思考方式一样。

其中,后者比前者可能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因为许许多多的情景完全遵从现实情况。

第二节控制突发事件的一般程序与措施

突发事件控制的一般程序就是指:

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面I临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和应对系统,并组建突发事件的工作机构,在突发事件的工作机构的运作下,确认了突发事件的状态与程度后,适时向公众公布事件的真相,同时,通过各种调查方法的运用,查明事件的真实原因,从而制定应对事件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应对方案的实施,最后评估工作进程,调整和改进应对策略这一完整过程。

突发事件控制的措施则是指在突发事件控制的各个阶段中,各种具体的控制和处理方法的运用。

一、启动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和应对系统

在人类的肌体中存在着一种免疫系统,它的基本功能就是与不断进入体内的病菌进行抗衡。

免疫系统对外部入侵的病菌或体内产生的病菌有极其敏感的反应能力。

一旦发现对人体健康有伤害的病菌,就会调动体内的抗体细胞进行抵抗,达到不影响人体的健康目的。

社会也会像人体一样处于内外病菌夹击的威胁之中。

要使社会能健康生存,也必须建立内在的免疫系统。

突发事件往往是事物的内在矛盾由量的逐渐积累发展到质的飞跃的过程,但突发事件作为一种质的突变,是通过一定的契机诱发的,而这种契机以什么方式出现,什么时候出现,则是偶然的,有时不是人们所能看准的。

这也就决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态势和影响深度、实际规模,是难以完全预测的。

因此,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应当在处理意料之中的常例问题过程中,具备“防火”意识,即假定突发事件不可避免地随时存在,那就必须具备防火于未燃的思想和措施,平时对此做积极学习和探讨、充分发挥想象力和智慧,并假设各种突发事件到来时的应对策略,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就会临危不乱,减少损失。

要做到这一点,可以通过启动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和应对系统,多元的社会信息汇集到应对系统,将真实的信息以完整的形式不断地呈现给社会的不同层面。

在多元应对系统正常运作的状况下,即便突发事件袭来,一个地方或部门反应不及时,其他地方或部门也可以迅速反应,从而引起决策层的注意,并做出应急反应,将突发事件对整1个社会的损害减少到最小。

这套应对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子系统:

1.启动预警系统

奥斯本(Osborne,1987)认为,国家就像是一艘庞大的远洋班轮,所有昂贵的东西都堆放在甲板上,但没有雷达,没有导航系统,也没有预防性的保养维修。

阿尔文·托夫勒在《未来的冲击》中也曾经指出,由于不去预先考虑未来的问题和机会,我们正从危机走向危机。

所以,为了保护甲板上的昂贵东西,防止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理中,启动突发事件的预警系统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因为,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

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启动突发事件的预警系统和机制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培养危机意识。

危机意识是突发事件预警的起点。

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通过将“危机意识”引入社会和组织的管理,成为组织生存与社会发展的一个普通法则。

在和平稳定时期,人们往往缺乏危机意识,所以通过模拟突发事件情势,不断完善事件发生的预警系统,能够使社会组织和公众培养危机意识,就像不断进行的消防演习一样,通过演练各种可能在实战中碰到的问题培养消防人员的消防意识,能够使消防人员时刻做好防火的心理和物质准备。

第二.建立具有分权性质的突发事件管理体系。

面对越来越多的各种决策,阿尔文·托夫勒认为。

政府往往采用两种方法:

一种是政府机关不断增加政治家、官僚、专家和计算机,设法进一步加强政府这个中心;还有一种是让“下面”或“外面”做出更多的决定,减轻政府做决定的负担,而不是把做决定的权力集中在已经紧张和乱了套的政府中心。

随着公民对公共政策需求反应性的提高,中心治理多元化的需要,政府建立分权性质的突发事件管理体系成为可能。

因为,分权的政府能促使政府管理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转变,具有更多的灵活性、创新精神,产生更高的士气、更强的责任感、更高的效率。

第三,进行预见治理。

政府突发事件预防的目的除了对未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之外,还要预料事件解决后的未来可能情势,给政府突发事件管理提供类似雷达的平台。

为此要求,一方面构建明确的政府处理的管辖范围。

从政府突发事件管理的分工和职能分析,现在确实有政府突发事件处理的管辖范围,但其边界不十分明晰。

经常有“重大问题”究竟属于哪一级的争论,这一争论的原因是“重大问题”的相对性,它既相对于一级政府管理的地域而言,也相对于问题的程度而言,而这些都是模糊的,所以明晰政府危机处理的管辖范围有助于政府进行及时、有效的预警治理。

另一方面加强战略规划、长期预算和设立意外事故基金。

再一方面设立未来委员会。

奥斯本认为,“在最近20年中,有预见的政治程序变得越来越普通。

在一个政治环境中最简单的方法是未来委员会”。

可见,设立这个委员会能够像程序一样分析未来趋势,形成未来可供选择的方案,为政府危机管理的预警提出建议和目标。

第四,构建全球性突发事件预警体系和及时启动救治机制。

政府突发事件管理的最理想状态是将事件消灭在潜伏时期或萌芽时期。

这有赖于政府部门对突发事件发生与程度、趋势和结果的预测、预报能力。

在世界一体化的今天,这些单靠一个或几个国家已经不可能.所以很有必要构建全球性政府突发事件管理体系,降低事件发生的风险和预警成本。

然而,绝大多数突发事件是无法准确预测的,所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政府及时救治是十分必要的。

美国“9·11”事件发生后,虽然美国原有的突发事件管理体系在预警和处理的初期阶段反应不够及时有效,但是在其后的处理中,救援的开展、各部门的协作还是体现出它原有的完备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的对现场局势的勘察与控制,并采取相关的配套措施,如交通管制、股市停盘、政府各级官员的各阶段的适时公开反应,在财政、军事上的应对措施到位迅速,这些使得灾难地区很快恢复社会秩序稳定。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由于原来就制定有详尽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而且也通过法律、法规加以制度化,何时启动什么程度的应急计划,众议院、参议院对总统如何授权,决策机制如何形成,部门之间如何协调,都有章可循,于是应急行动井然有序、权责分明:

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总体的局势分析和部门协调;总统在议会的授权后具有军事和经济上的决策权:

联邦调查局(FBI)牵头负责调查解决危机,联邦突发事件管理局(FEMA)主要负责救援等危机事后处理,国防部(DOD)等联邦政府部门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专门的行动。

正是由于救治措施得力,美国政府在前所未有的突发事件中能够:

第一,安抚人心、稳定社会。

事件发生后,布什总统立即表示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美国人民的安全,并不顾安全人员的劝告回到白宫,9月12日早上7点就到白宫椭圆形办公室办公,受到恐怖事件影响的政府其他机构也恢复正常工作。

媒体停播了进一步刺激公众心理的有关画面。

第二,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同时动员公众开展大范围的献血等行动支援救灾工作。

第三,迅速查找元凶并建立广泛的反恐联盟。

事件发生第二天,布什总统就召集国务卿、国防部长和国家安全顾问等人共商对策,启动已有15年历史,由中情局、联邦调查局、国务院、军方和其他地方各部门共同组成的以“预警、制止和挫败”为使命的“CTC”反恐怖主义中心展开工作,并在司法部成立独立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队调查事件真相。

同时,组建由里奇担任主席的国内安全小组,统帅国内反恐怖行动,积极查找制造恐怖事件的元凶,并通过联合国等机构、社会组织,与世界许多国家领导人进行广泛接触,建立一个反对恐怖主义的国际联盟。

2.启动信息系统

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启动信息系统的首要目标是把许多分散、零星的信息组织到一起,向风险防范指挥部门提供决策的信息基础。

这套系统要全面地监测、跟踪各种动态,要特别注意是那些有可能导致局部突发事件扩散的要素。

要有一套科学的办法建立数据库系统。

系统需要社会组织、民众、军警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交叉合作,需要和区域内多国乃至国际机构的信息合作。

从世界各国突发事件管理的经验来看,虽然拥有一个良好的信息网络和信息中心并不一定能够保证不发生突发事件,但是在突发事件爆发初期对于决策层判断事件的性质、规模却非常有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历史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