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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会制度

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会制度

一、办理政府组成部门的会议审批程序

(一)县政府组成部门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须到县政府办公室申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并常务副县长同意后方可筹备会议。

(二)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在会议召开3天前,会议主办单位应将会议通知打印稿和会议材料送审稿报秘书股。

(三)秘书股负责印制会议通知。

会议的其它各项筹备工作,由会议主办单位负责。

二、县政府大型会议的会务筹备程序

(一)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筹备好政府主办的各类会议及活动。

(二)填报会议审批单逐级审批同意后,秘书股股长组织全股室工作人员负责会议的整体筹备工作。

(三)会场的落实、会场布置、会标撰写、桌卡制作、参会人员座次等由办会人员会同会议主办单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并负责。

(四)开会时会场的会务及场内协调由办会人员和秘书股股长负责。

(五)做好会后收尾工作。

三、临时会议由综合科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和安排会议室。

政府会议承办制度

       

 一、承办分工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由综合科牵头承办,相关科室协办。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由秘书一科或研究室牵头承办。

(三)市政府专题会议,由相关科室承办,或由相关市级部门承办,综合科负责协调和指导。

(四)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中央、省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承办,或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承办;各类非常设机构召开的会议,由非常设机构承办,或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承办。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会议相关工作的协调、配合和指导。

二、会议方案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方案。

根据会议召集和主持人的安排,综合科负责拟订会议方案,包括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审定。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方案。

根据会议召集和主持人的安排,秘书一科或研究室负责收集拟提交会议审议讨论的议题,拟订会议方案,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审定。

(三)市政府专题会议方案。

根据市长、副市长确定的议题,由相关科室负责拟订会议方案,报联系工作的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审定。

(四)其他工作会议方案。

根据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的安排,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或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拟订会议方案,报联系工作的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审定。

三、会议通知

根据会议方案,会议承办人以明传电报、传真、电话等会议通知形式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会议通知应简明、全面、准确、迅速,必要时要求参会单位提前报送参会人员名单。

特殊会议通知要按规定保密,重要会议通知要落实到参会者本人。

严格会议请销假制度,明确规定了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请假。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

四、会议材料

会议承办人要根据会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

市政府领导讲话由相关秘书科或研究室负责起草,送联系工作的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审核后,报拟讲话的领导审定。

其他会议材料,要根据会议要求及时准备并按要求发放。

需要县(县)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提交的材料,要事先通知并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文件、材料要求精短、严谨,严禁冗长、空洞。

会议承办人必须对会议印发的所有材料的内容、格式、印刷、装订等方面进行逐份审查,保证会议材料质量。

对会议审议讨论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对标有“绝密”、“机密”、“秘密”或“会后收回”字样的文件、资料,会后由会议承办人如数收回。

五、会场布置

会议承办人要提前落实会议室,布置好会标、主席台、座次、座签等,仔细检查室内照明、话筒、摄录、空调等设备效果,分发好会议材料。

会议承办人要提前到达会场并组织与会人员签到,并将到会人员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如有参会人员未到,要及时催促其到会。

六、会议纪律

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原则上应提前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会议期间不得随意来回走动、大声喧哗,自觉遵守关于通讯工具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记录纪要

会议承办人要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做好领导讲话录音整理工作。

书面记录力求完整、准确,字迹清楚,主要观点和内容不错记漏记,确保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会议承办人要根据会议需要或领导要求起草会议纪要并按程序报批印发。

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秘书一科(研究室)负责拟稿,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签发。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始记录作为机密材料,原则上不对外借阅;如因工作需要确需查阅的,应报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拟稿,送联系工作的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审核后,报市政府召集会议的领导签发。

八、材料归档

会后,会议承办人要将会议通知单、签到单、会议记录(及录音、影像)、会议正式文件和参阅件、会议纪要等材料一并整理并立卷归档。

 

办公室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一)会议组织

由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或由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办公室党组成员出席。

如需相关人员列席,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没有达到应参会成员半数以上的,不得召开党组会议;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没有达到应参会成员2/3以上的,不得对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党组成员要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会议准备及承办

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提出,经党组书记或委托主持会议的党组副书记审定,并于会前通知参会人员。

党组会议由机关党委承办,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做好会议记录。

如需印发会议纪要,由机关党委负责起草,送党组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党组副书记审签。

(四)决定事项的办理

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领导成员组织相关科室(队)、所属单位负责落实,机关党委负责督办。

(五)议事范围

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并研究贯彻落实;研究审定以办公室党组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研究审定办公室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研究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方案;研究审定重要工作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废止;按照管干权限,讨论干部任免、调动、推荐、表彰、奖励、处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审议或决定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研究讨论市政府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研究主任办公会提交的有关事项;研究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秘书长、主任会议

(一)会议组织

由秘书长召集和主持,或由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出席。

如需其他人员列席的,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三)会议准备及承办

秘书长、主任会议的议题由秘书长确定,或由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及办公室其他领导根据所联系或分管工作提出,报秘书长或委托主持会议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定,并于会前通知参会人员。

秘书长、主任会议由综合科负责承办,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做好会议记录。

如需印发会议纪要,由综合科负责起草,送秘书长或主持会议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签。

(四)决定事项的办理

秘书长、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由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及办公室其他相关领导组织,有关单位和科室负责落实,综合科负责督办。

(五)议事范围

通报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重大活动安排,并研究贯彻落实;讨论市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安排及年度工作总结;听取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讨论主任办公会议提交的有关事项;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任办公会议

(一)会议组织

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或委托办公室其他领导召集和主持。

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出席。

如需相关科室(队)、所属单位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列席的,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三)会议准备及承办

主任办公会议题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提出,经主任或委托主持会议的办公室其他领导审定。

主任办公会议由人事教育科负责承办,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做好会议记录。

如需印发会议纪要,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起草,送办公室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办公室其他领导审签。

(四)决定事项的办理

主任办公会决定事项由办公室正副主任及其他领导组织,各科室(队)和所属单位负责落实,人事教育科负责督查。

需提交办公室党组会议或秘书长、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人事教育科根据会议决议情况整理相关材料,经办公室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办公室其他领导审定后报送。

(五)议事范围

研究落实市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承办事项;研究落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研究落实办公室党组会议和秘书长、主任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研究办公室工作制度起草和工作规则制定;研究决定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研究办公室日常工作安排、督查及考核;研究决定办公室机关建设和管理等其他有关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主任办公会议议定的有关重大事项、方案报办公室党组会议或秘书长、主任会议审定或备案。

四、干部职工大会

(一)会议组织

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决定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出席。

若需借调人员、离退休干部、聘用人员参加,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确定。

(三)会议准备及承办

干部职工大会议题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确定。

根据会议内容,由人事教育科负责承办,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通报办公室党组会、秘书长主任会、主任办公会有关决定事项;举办形势报告会或专题报告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办公室工作;其他有关事项。

五、科(队)务会议和所属单位会议

办公室各科室(队)根据实际情况,由科室(队)负责人召集各科(队)务会议,研究有关事项的具体落实。

办公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召集和主持所属单位的有关会议。

文件交换站管理制度

 一、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交换站(含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的文件交换箱)由综合科负责统一管理。

二、严格要求站内各单位安排专人分别于每周一、三、五定时清收交换站内的文件;对逾期未清收的,综合科要督促其及时收取,并做好记录,对三次以上未按时收取的,市政府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

三、市委、市政府文件交换站内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箱内的文件由综合科确定专人按时收取,并按办公室内部文件传递有关制度登记处理。

四、综合科对需向文件交换站投放的文件进行审查,严禁随意投放。

五、加强文件交换站安全、保密管理。

综合科要经常检查站内各单位文件箱是否上锁,文件箱内文件是否得到妥善保管,保证文件收发安全、存放有序。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文件交换站,严禁在文件交换站内会客,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六、随时保持文件交换站内整洁卫生。

 

南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市政府常务会是研究市政府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性会议,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事效率和决策效能,推进市政府决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成

1、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并主持召开。

必要时,市长可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召开。

2、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市政府督查室、总值班室、政府办综合科、信息科、1—7科工作人员固定列席常务会议。

3、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一位领导、南平军分县政委、市监察局局长固定列席常务会议。

4、根据议题内容和决策事项需要,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5、请闽北日报、南平广播电视台、福建日报南平记者站、省广电集团驻南平记者站派记者参加。

二、会议议题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主要审议以下事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

2、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和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3、研究讨论由市政府制定和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4、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形势;

5、听取市长、副市长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及听取市政府部门有关工作汇报;

6、讨论决定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县)政府提交的报告或请示等重要事项。

7、研究和部署其他需要提交常务会议讨论和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流程:

1、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须由各县(市、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政府其他单位报分管副市长提出,经市长批准同意方可上会。

2、会议议题在报送市政府审议前,主办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完成征求意见和协调、公示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1)按议题涉及范围,征求各县(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有关专家学者等人士的意见。

主办单位与县(市、县)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分歧较大的,应报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委托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协调,协调一致后方可申报议题。

经协调后意见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应暂缓申报议题。

如急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的事项,应在申报议题时将县(市、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的不同意见如实作出书面汇报。

(2)涉及城市规划、交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公示或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对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

(3)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重大改革举措、重要资源配置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论证。

(4)涉及法律问题的议题,应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主要审查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是否符合国际惯例要求,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的问题。

3、会议议题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前,主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报送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

主要包括:

(1)提请审议事项的正式文本,包括汇报材料、请示、报告以及代拟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等,必要时可附带一份汇报提纲。

(2)议题有关情况的说明材料和参考资料。

包括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拟出台措施对经济社会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征求各县(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公众意见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材料。

4、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各相关科室(议题要附提请审议事项的正式文本)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送人秘科备选,人秘科根据收集的议题,提出下周市政府常务会初步安排方案,报送市政府秘书长核查后,呈报市长审核决定。

5、会议材料要求主题突出、条理清晰、观点鲜明、文字精炼,可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图表作为附件,供领导决策参考。

在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时,需根据议题内容确定所需时间。

6、市政府办公室认为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退回或提出补正意见,由主办单位重新报送或予以补正。

三、会议组织

1、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原则上每月上旬和下旬各召开一次,如有需要由市长决定临时增减。

市政府常务会议会期一般为半天。

原则上议题不超过6个。

2、市政府常务会议遇每季度初,将安排全市经济社会形势分析议题,分析前一季度(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市发改委、农办、经贸委、财政局、外经贸局、人行等部门要于季度初(10日左右)准备好分析材料。

3、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时间一旦确定,市政府办公室人秘科应及时制定会议通知,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定后下发。

会议通知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1天正式下发。

4、市政府常务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应出席人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组成人员及固定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市长请假,并告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人秘科汇总);参加会议的县(市、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列席会议的,应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请假,可以委托分管领导参加,同时将请假人姓名、职务、请假原因和代会人员姓名、职务等情况于会议召开前1天告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人秘科汇总)。

市政府办公室人秘科应在会议召开前将请假情况汇总报市政府秘书长,并呈报市长。

5、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有关重大议题及涉及到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应当到会。

因故不能参会的,除必须立即决策的紧急事项外,相关议题应当留待下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如果议题有时限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作出决策,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可提出书面意见。

6、参会人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缺席。

侯会人员提前10分钟在指定会议室侯会。

会议期间严禁喧哗和私下议论,关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或将其处于静音状态。

7、市政府办公室人秘科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具体做好参会人员名单收集,以及会议材料的收集和发放,同时负责县(市)及不在延部门参会人员的食宿安排。

各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和会议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人秘科,人秘科应及时将会议材料分送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领导审阅。

会场布置和会议服务等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人秘科牵头,会务中心承办。

会议期间,市信访局、市政府大楼保安负责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会场周边的正常秩序。

四、会议决定

1、根据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市长或者受市长委托召开会议的常务副市长,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终作出同意、不同意、修改、暂缓或再次审议的决定。

2、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长或者受市长委托召开会议的常务副市长作出不同意或者暂缓审议的决定:

(1)议题重要内容论证不充分或者有遗漏,需要重新组织论证的;

(2)各方面意见分歧较大,需要进一步协商协调的;

(3)其他不宜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

3、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详细准确地记录议题的讨论情况及最后决定,并将会议记录、录音记录妥善保存备查。

4、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结论性意见,必须制发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市政府综合科负责起草(一般应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由市长或受市长委托召开会议的常务副市长签发。

涉及重大决定事项的,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起草初稿后应送相关部门会签。

涉及法律问题的,市政府法制办应予以审核。

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应附注出席、请假、列席等情况。

5、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是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县)政府执行会议决定的内部文件,不作为对外作出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

6、各县(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交办事项。

除会议有明确时限要求外,原则上市政府常务会议交办事项应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并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反馈办理情况。

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理的,应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

7、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会议议定、交办事项的监督检查,定期将办理情况综合汇总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五、其他事项

1、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需要报市委常委会研究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主办单位要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查、市长审核同意后再报送市委或市人大常委会。

2、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只作文字报道,闽北日报社和南平广播电视台派记者参会并作相关记录。

会议新闻稿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定。

 会议办理制度

为做好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提高办会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程序规范,保障信息畅通,特将会议办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会务承办单位

(一)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乡镇长会议和县长碰头会、主任办公会的会务工作,由县政府总值班室(以下简称总值班室)牵头承办,有关科室配合。

(二)县长、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会务工作由总值班室承办,会议议题涉及的有关科室配合。

(三)副县长、县长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务工作由对口科室承办。

(四)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部门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部门负责。

县长、办公室主任参加时,由总值班室联系协调;副县长、县长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参加时,由对口科室联系协调。

(五)政府领导参加的各种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各种临时性机构召开的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相应的部门及办事机构(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办。

二、会务工作主要内容

(一)会议通知与签到;

(二)会议议程安排;

(三)会议材料准备、印制和分发;

(四)会场(会议室)安排(包括会标、音响、鲜花、茶水、主席台座次等);

(五)现场工作会议的参观线路安排、参观点介绍和车辆安排;

(六)参会人员的食宿安排;

(七)出席会议领导的联系;

(八)拟定会议发言单位和人员,督促材料准备;

(九)会议发奖、发证的准备与现场组织;

(十)会议记录与纪要整理、送审和印发;

(十一)会议的新闻报道。

三、会务工作要求

(一)由对口科室或相应部门承办的会议,会务承办单位或对口联系的科室会前负责填写《会议登记表》,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后,报总值班室登记备案;需要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或综合性会议,会务承办单位必须填写《会议方案审批表》,按规定程序送签后报总值班室登记备案。

(二)会议通知发放要及时、准确,并作好记录。

1、正常上班时间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统一由总值班室统筹安排通知。

休息时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召开的临时会议,由当班值班人员将会议通知内容报办公室主任和总值班室主任后负责通知。

2、县委通知县政府和办公室领导出席的会议,正常上班时间由总值班室报告办公室主任后负责通知,休息时间和双休日、节假日由值班人员报告办公室主任和总值班室主任后负责通知。

3、国家、省、市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由机要科按程序送签后负责通知,同时将会议通知和领导签批意见复印件报总值班室备查;电视电话会议由对口科室负责组织会务。

4、使用“政务通”、“商密网”、“传真”发放会议通知,必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发或由主任委托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发。

(三)精心做好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

特别是全县性大型工作会议,会务工作要精心组织,加强会前筹备,确保不出差错。

(四)大型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牵头,总值班室承办,有关科室协作配合。

(五)加强对二楼会议室的管理,避免多头安排使用二楼会议室,确保会议室财产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需用二楼会议室,会议承办单位必须将领导审批的《会议登记表》或《会议方案审批表》报总值班室登记,由总值班室负责统筹安排;如出现会议并列现象,总值班室按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顺序优先安排会议室,并及时通知未能安排会议室的承办单位或对口科室,由其负责另行安排会议室。

2、行政科负责二楼会议室的财产、环境卫生管理,为会议提供茶水服务。

3、机要科负责二楼(视频)会议室的调试、维护和业务管理,并负责为各类会议提供音响服务。

4、凡属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外单位借用二楼会议室的,必须由总值班室报请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5、会议结束后,会议承办单位或有关科室负责即时关闭所有电源和锁好门窗;使用音频的,还应通知机要科关闭音频。

(一)一般公文的办理制度

1、收文

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送交县政府的公文(包括直接送达的文电、信函,或经传真、计算机等设备远程接收的文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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