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材料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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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材料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大学生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是指接受过大学教育的人,作为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国家培养的高级专门人才。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如今,大学生做兼职,未出学堂先入职场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对于“身经百炼”的师兄师姐们来说,找兼职可能早就“驾轻就熟”了。
但对我们这些刚刚经过黑色七月洗礼的新生来说,兼职却还是一个很新鲜带点儿刺激、很吸引又带点儿让人望而生畏的词儿。
诚然,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有利于锻炼能力,增加收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获取社会经验和增长阅历,适应社会,为将来就业打好基础。
但我方的观点是: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在校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
大学是人一生中最为关键的阶段。
从入学的第一天起,你就应当对大学四年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规划。
前任微软公司全球副总裁,现任GOOGLE公司全球副总裁和中国区总裁的李开复博士在给中国学生的第4封信:
大学应这样过中说:
“大学四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大学四年应这样度过……为了在学习中享受到最大的快乐,为了在毕业时找到自己最喜爱的工作,每一个刚进入大学校园的人都应当掌握七项学习:
学习自修之道、基础知识、实践贯通、兴趣培养、积极主动、掌控时间、为人处事。
”在应当掌握七项学习中,他首先把“学习自修之道和基础知识”放在了首要的地位,然后才是“实践贯通和兴趣培养”可见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
知识就是力量。
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必须建立在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之上。
否则作为兼职的实践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而没有理论基础而急功近利的兼职实践不就成为“无米之炊”了吗?
方孝孺有云:
人孰为重?
身为重。
身孰为大?
学为大。
“学为大”--试问在学校还要比学习更重要的事情吗?
罗曼·罗兰告诉我们:
“财富是靠不住的。
今日的富翁,说不定是明日的乞丐。
惟有本身的学问,才干,才是真实的本钱。
”在清华国学研究院一处小山坡上,可以看到王国维先生的纪念碑,上有陈寅恪先生起草的碑文,其中有这样一句话:
“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
”在曾任西北大学校长的张岂之教授看来,这是清华国学研究院能够流传至今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是它留给后人最宝贵的经验:
超越世俗事务,安心治学,执著的追求学术和真理。
对比今天社会上流行的是重学位不重学问的学习风气,清华告诉我们就是要学习国学前辈非功利的、执著的学术追求精神。
如果人们进行学习和学术研究时,都将个人功利放在首位,将会失去勇气和激情,也不可能有长久的毅力,最终难有真正的成就。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不仅背弃了学为主,学贵专的治学思想,而且有损五千年流传下来的治学精神。
古之书院大师们的治学实践在治学态度上刻苦、严谨仍然值得我们今天学习,最近清华学者就掀起了一场“学者反省高校治学精神”的运动。
市场经济的今天,追求真理、不断创新仍然是学术研究的最高目标。
要实现这一目标,一个真正的学者就不应为物质利益的诱惑而放弃求真求是的原则,应该像古代书院大师们一样“空诸依傍,求得十分之见。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信息时代,各类知识以令人目眩的速度不断地变化更新,国际间的学术交流日益频繁,面对层出不穷的新知识、新学科、新观点、新主张都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扎实学习。
生活在商品社会中的人们面对的是五光十色的生活,静坐书斋、寒窗苦读恐怕不再是人们崇尚的治学之路,但书院大师们的治学实践却告诉我们,真正要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破是必须要下一番功夫的,扎扎实实地读书,勤勤恳恳地积累文献资料,广征博引,多方查证,求得真见。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应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事业中去。
《左传》曰:
学贵于专,好学而不贰。
“是故非专则不能以精,非精则不能以明,非明则不能以诚,故曰‘唯精唯一’。
学生的天职是学习。
学习是主要矛盾,其他是次要矛盾。
如果主次颠倒,后果将不堪设想。
教育家B.F.Skinner有一句名言叫:
“我们要培养的就是剩下来的东西”。
所谓“剩下来的东西”,其实就是自学的能力,也就是举一反三或无师自通的能力。
在大学我们就是要学习“剩下来的东西”。
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培养独立学习和研究的本领,为适应今后的工作或进一步的深造做准备。
《礼记·学记》上讲: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
也就是说,大学生应当充分利用学校里的人才资源,从各种渠道吸收知识和方法。
大学,理应是我们治学和修心养性的天堂。
古代学者陈亮治学可谓“十年璧水,一几明窗”由此可见其勤奋好学,至老不衰的治学精神,实在是值得后人学习。
中国唯一的女皇武则天,其才能也来自于善学,得力于“无一时无一处不学习”,作昭仪、侍女也留心学习李世民选贤任能、虚心纳谏、励精图治的种种作法。
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本领,更得益于善于学习。
他不仅善读有字之书,而且善读无字之书,善于总结经验,善于“从战争学习战争”,从而使他由一个没进过一天军校的师范中专生而能统帅三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学习,使人成为万物之灵;学习,使人成尧成舜;学习,是真正的广才之道、成才之道!
人的价值取决于才能,才能取决于学习。
非才无以为贵,非学无以广才,这是千古不易的普遍真理。
学,是学生的天职。
大学是学生治学的天堂。
在校大学生应该把有限的时间投入无限的知识海洋和学习。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无疑是一中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功利主义行为。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浪费大好学习时光,只会让人得不偿失。
其次,在校大学生心理素质不够成熟,缺乏经验和对社会了解有限,面对众多的压力,包括自己的家庭,社会等方面。
而且,大学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和在涉足社会对危险会估计不足,容易造成县花一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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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忽视的是,近年来大学生兼职市场的“红灯”也不断亮起。
大学生在找兼职和做兼职过程中可能会遇上一些陷阱,一些企业或中介机构利用学生急于寻找兼职的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或“押金”,却不做实事,常有大学生们上当受骗甚至受害的案件。
西南交通大学的单亮兼职事业敲响了大学生兼职警钟,启迪我们除了兼职还有生命更重要。
中国大学生网2005年7月14日报道《大学生只身赴武汉“追”骗子千名大学生求职被骗10余万》《新青春参考》报道过的“18岁女生兼职泪沾襟”的事件,还有去年湖南株州某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女生去当家教,被人乱刀砍死的事件等等都提醒我们,特别是女生,必须擦亮眼睛找兼职,注意人身安全。
2005年8月22日,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诱骗全国各地2000多名大学生到重庆从事非法传销的轰动全国的“欧丽曼”传销案在重庆市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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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找兼职遭遇“黑中介”被白骗走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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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这样的新闻屡见报端再次,高校,社会和家庭对在校大学生做兼职的态度又是怎么样呢?
2005年,据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对该校的调查显示:
高校老师高票反对在校大学生做兼职。
70.5%的老师(37.5%来自文科,37.5%来自工科,25%来自理科)对于在校大学生在外兼职持反对态度;仅仅只有28.8%的家
长支持自己的孩子做兼职。
调查还显示,一些大学生做兼职盲目地以赚钱为目的,占用了大量的课余时间,很多同学因此影响学习成绩,荒废了专业知识。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一位老师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应该以学为主——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至于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争取勤工助学的岗位。
高校老师的高票反对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意义。
高校老师高票反对和少数家长的支持率也告诉我们,大学生在学校应该以学为主,努力科学价值观,明确目标,一心拼搏。
四,从法律方面来看。
打工兼职,是很多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补贴微薄的生活费用的主要方式。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
但打官司所需的昂贵诉讼费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绝大多数的学生选择了放弃,“打落牙齿和血吞”。
1,根据现行法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受《劳动法》约束.目前在校大学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对象(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于1994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
目前看来已不太适应现实需要),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劳动法》保护的范畴迫在眉睫。
在依法行政的今天,劳动部门在大学生打工维权方面仍然是“有心无力”。
日前就发生了四川某高校中文系女研究生冯某打工受骗,劳动监察部门爱莫能助的尴尬事件。
2,打工维权成本:
大学生不能承受之重。
目前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症结在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调整范围内,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的大学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
法律专家认为,大学生群体在贫困生比例高达15%至20%的情况下,维权成本居然高出普通人一大截,实在不可思议。
做兼职的通过学校介绍,这种情况学生的权益基本上有保障。
但大多数的还是通过社会上的中介机构找兼职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或者合法权益被侵害,其中只有个别同学报案,绝大多数都放弃了。
因为一方面金额不是很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学生不可能走法律诉讼的路,那样的话,成本就太高了,学生承受不起。
前相关法律的滞后之处在于:
在校大学生只能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打工权益,其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之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
3,目前税务部门对大学生兼职收入暂按通行的办法征收税款无明确商业规定只有模糊要求,对于是否应该对大学生兼职收税和应该征收多少已引发争议.这些问题暧昧地表明:
国家并不太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而应该是以学习为主。
在兼职问题和兼职事件频发的情况下,在还没有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修改,大学生兼职市场存在法规空白的情况下,在政府各部门对大学生兼职还存在管理漏洞,职责不明和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还得不到确实的制度保障,兼职问题遭遇尴尬,还找不到谁来为大学生打工维权撑腰的情况下,我们一致认为:
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将弊大于利。
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认为: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我方的观点是: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首先,在校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
学习是主要矛盾,第一要务。
大学是人一生中最为关键的阶段。
从入学的第一天起,就应当对大学四年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规划。
方孝孺有云:
人孰为重?
身为重。
身孰为大?
学为大。
大学之所谓大学,也是以“身为重”,“学为大”--试问:
在大学里还要什么比学习更重要呢?
前微软公司全球副总裁李开复博士在给中国学生的第4封信《大学应这样过》中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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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刚进入大学校园的人都应当掌握七项学习:
学习自修之道、基础知识、实践贯通、兴趣培养、积极主动、掌控时间、为人处事。
”在应当掌握的七项学习中,他首先把“学习自修之道和基础知识”放在了首要的地位,然后才提出“实践贯通和兴趣培养”由此可见,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
知识就是力量。
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必须建立在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素质和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之上。
否则作为兼职的实践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试问:
没有理论基础而急功近利的兼职实践不就成为“无米之炊”了吗?
《左传》曰:
学贵于专,好学而不贰。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不仅背弃了学为主,学贵专的治学思想,而且实在有违古之书院大师们的治学精神。
对比今天社会上流行的是重学位不重学问的浮躁学风,我们就是要身体力行:
超越世俗事务,安心治学,执著的追求科学真谛和真理的治学精神。
市场经济,信息时代的今天,求获新知,追求真理、不断创新仍然是求学的最高目标。
要学有所成、学有所破,就不应为物质利益的诱惑而放弃求真求是,坚持不懈的原则,应该像古代书院大师们一样“空诸依傍,求得十分之见。
”“岁月逝矣,时不我与”。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大学生应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事业中去。
大学是学生治学的殿堂。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无疑是一中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缺乏理智的功利主义行为。
在校大学生长期在外做兼职,以工代学,盲目迷茫,颠倒主次,浪费大好学习时光,只会让人得不偿失,后悔莫及。
其次,在校大学生心理素质不够成熟,面对众多的压力,缺乏经验和对社会了解有限,而且,大学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和在涉足社会对危险会估计不足,容易造成昙花一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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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大学生兼职市场的“红灯”也不断亮起。
大学生在找兼职和做兼职过程中可能会遇上一些陷阱,一些企业或中介机构利用学生急于寻找兼职的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或“押金”,却不做实事,常有大学生们上当受骗甚至受害的案件。
西南交大的单亮兼职事业敲响了大学生兼职警钟。
《大学生只身赴武汉“追”骗子千名大学生求职被骗10余万》《18岁女生兼职泪沾襟》《大学生找兼职遭遇“黑中介”被白骗走钱财》《重庆“欧丽曼”---2000名大学生传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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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这样的新闻报道屡见报端。
兼职事件警醒大学生:
兼职深具安全风险隐患,风险系数大,不值得赌上安全和生命去“投资”。
再次,从法律方面来看。
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成本高。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
但打官司所需的昂贵诉讼费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绝大多数的学生选择了放弃,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认为: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走出校园,当您的求职简历工作经历空空如也,即使学优秀也会打折扣,甚至可能会影响录取
什么是兼职兼职:
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
兼职者除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工资。
在西方国家指有较高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专家、学者、实业家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业。
兼职制度无论对个人、社会都有益。
从个人角度看,同时,从事两种职业(如在大学教课同时在企业任职,或同时在企业任职,或同时在两所大学、两个企业任职)对补充自己的知识和工作经验是有益的。
从社会看,在缺乏某种人才时,允许兼职工作,有利于人才潜力的发挥和知识的传播。
中国一般不实行兼职的政策,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允许职工在完成8小时工作任务外,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允许教师、科技人员、律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并取得一定的报酬。
此外,中国还有些兼职是不宜领取报酬的。
如行政人员兼教学,教师兼行政职务等。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
关注生活你会发现做兼职者大有人在,难道真如某些人所说是拜金主义的思想侵染了大学纯净的空气吗?
我方认为并非如此,大学生打工是对个人能力的一种培养,是独立意识的体现。
首先,何谓打工?
打工是指通过对特定组织或个人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而获得物质和精神回报的社会实践活动。
而衡量大学生打工利大弊大的标准在于打工对大学生的自身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促进还是阻碍。
我方认为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物质角度看,今年来教育部对高校收费作出了进一步调整,打工无疑成为家境窘迫的同学减轻家庭负担缓解经济压力的有效途径。
对于家庭宽裕的同学,打工所得可以让自己逐步走向独立,并用自己挣来的钱孝敬父母,这种亲情反哺现象值得全社会大力提倡。
第二,从精神角度来看,现代大学生大多在密罐中长大,经不得风雨,吃不得苦头,受不了打击。
打工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在社会中学会与人交流,学会坚强面对困难,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第三,从动手能力看,我国的应试教育的弊端就在于不能培养实践型和创造型的人才。
大部分的学生动手能力弱,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严重脱节,社会经验少,思想肤浅,眼高手低现象极为普遍。
打工无疑是大学生积累社会经验提高动手能力的上佳途径。
一个在大学四年期间从未打过工、毫无社会经验、没有明确的人生定位、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动手能力很差的毕业生,与一个在大学期间通过打工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有明确的人生定位、具有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很强的毕业生相比,哪一个能更快的适应社会?
哪一个更受企业青睐?
哪一个更符合我们追求的人才要求?
至于由于盲目打工带来的不良现象并非打工这一客观事物本身的缺陷,制度的不完善也不能掩盖打工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利益,正如车祸的存在不能否认车给我们带来的极大便利。
综上所述,大学生打工的利远远大于所谓的弊,明智的你请睁开慧眼吧,你会发现打工原来可以更美的。
四辩稿:
对方辩友友今天并没有论证自己的观点
第一,混淆了打工的弊和打工者自身原因的弊,对方辩友一直告诉我们打工可以带来安全问题等现象,但我方已反复说明,这些现象并不是打工带来的,而是打工者自身带来的。
虫牙吃苹果导致牙疼,怎么能将责任赖在苹果身上呢?
而对方辩友自始至终都未能举出一个由打工本身大来的弊端,这又让我们如何信服呢?
第二,对方辩友提到了打低级工的问题,我们承认这种现象的存在,但是这是由打工造成的吗?
这是由我们没有正确认识打工造成的.我们正是要通过今天的比赛来让大家认识到打工利大于弊,从而让学校让社会正确引导,扬利抑弊,上述现象自然回得到遏制.
第三,(学校)在学校我们今天的观点是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也就是对于在校大学生打工这一事实来说,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体现在整体上在校大学生打工对个人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从个人方面来说,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一方面有了尽可能地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需求,另一方面我们要在大学期间培养自身的交际、协调、应变等社会所需要的能力,而学校提供的有限的实习、实践机会和现行的教育制度无法满足我们上述的需求,而打工却恰恰可以。
打工能给我们带来经济利益。
这一点是毋庸质疑的,而更重要的是打工能使我们更早更广泛的接触社会,让我们风早地走进社会的风雨,从而更早的学会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撑起一把雨伞,所以说,对于我们自身发展,打工不是唯一的选择,却是上佳的选择。
而面对打工促进了在校大学生自身发展这一客观事实,对方辩友为何还要坚持在校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呢?
从对社会的作用上看,大学生在校期间打工,培养了适应社会的能力,再投身工作,无疑提高了社会人才利用率,服务社会,贡献社会,无疑是我们当代大学生的终极价值。
如果你是雄鹰,你就应尽早练就有力的翅膀;如果你是英才,你就应尽早投入时代的洪流。
而打工正是我们在校大学生了解社会适应时代的上佳方式,由此,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
二辩的攻辩问题
1请问对方辩友是否有过打工经历?
如果有,请问你打工的原因是什么?
?
如果没有,请问你想不想通过打工来获取社会经验实现经济独立呢?
2在同等条件下,公司通常会优先选择有打工经历的学生,请问对方辩友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
3毕业后当我们为谋生而打工时,对方辩友凭什么认为,此时没有学校老师的监督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的“大孩子”外出打工会比在校大学生打工更安全呢?
?
三辩的攻辩问题:
1.一个有虫牙的人吃苹果导致牙疼,谁之过?
?
有虫牙的人还是苹果?
2.个别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打工遭受损失,谁之过?
?
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还是打工?
3.请对方辩友举出一个由打工本身的弊端引起不良后果的事例
【辩论材料】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处于成长期的大学生们,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人生价值观和是非观,普遍社会经验不足。
今天我们要论证论证做兼职的利弊,当然要看做兼职是否能对大学生的成长起到积极的作用。
首先,学习是大学生的主要任务,大学学习包含两方面,知识的掌握和社会社会经验的积累,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社会经验的积累,而对知识的掌握避而不谈,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我们大学只设立一门课就好了,那就是对方辩友奉为万能的兼职课啊。
不知对方辩友有没有听说过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呢?
社会经验积累固然重要,但是知识的掌握才是大学学习的主旋律啊。
其次,大学生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在社会的一些不正之风面前,并为具备足够的规避力和判断力,(引一个短事例)面对大千世界的浊淖污泥、滚滚红尘。
难道对方辩友忍心让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因为社会黑暗面的影响而误入歧途吗?
如果鲁迅先生在世,恐怕会劝您“救救孩子”吧。
再次,我们来看看对方辩友推崇备至的兼职工作都有些什么内容吧(最好当场拿出一个兼职小广告)刷盘子,端盘子,做样子,发单子。
就算不论庞大的工作量和极低的回报,这些简单的工作,又真的可以起到锻炼的作用吗?
是锻炼了做家务的熟练程度,还是增加了城市牛皮癣的数量呢?
对方辩友证明来证明去,恐怕是想证明从事这些工作的人,才是社会经验最丰富的人吧。
1:
大学生以学习为主,兼职影响学业。
2:
大学生没有完整的人生观价值观,容易型成拜金主义。
3:
大学生没有完整的是非观,容易受到社会黑暗面的影响。
4:
大学生很难找到合适的职位,一些粗活儿对增加在社会经验并没有什么帮助。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大学校园里的兼职铺天盖地,推销报纸、生活用品、电脑、学习用书;手机冲值代理;家庭教师等等什么都用,就连发传单也有兼职可做。
可以看到东校区的学生,尤其是大二以上的(包括大二的),每几个同学当中就有一个是当过兼职或是长期兼职的!
有些贫困的学生为了生活费,不得不做兼职,这本无可非议。
但更多的人抱着的心理是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当然还有增加自己零花钱),增长见识,当时社会实践。
但兼职真得对我们的工作有多大帮助吗?
还是我们好好学习,为以后工作储备知识更重要,兼职会影响我们的学习?
这个影响与兼职带来的好处相比,那个更值得保护呢?
我认为所谓的兼职并不能给我们以后工作就业,面试带来多大优势。
学生的天职就是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没学好,又怎能更好的工作呢?
学习就是我们学生的工作。
我们并不需要过早得接触社会这个大染缸。
设立大学城的初衷就是给我们学生一个独立、安静的学习环境;但是社会的俗气还是无孔不入。
还记得我们当年新生的时候,师兄、师姐“好心”得把我们需要的收音机、21世纪报等送上门来吗?
还记得我们今年又去充当了去年师兄、师姐的角色
1。
耽误学习时间,大部分人不能协调好学习和打工的时间安排。
2。
工作之后的劳累分散精力,无心学习
3。
容易影响对金钱的态度,使学生形成错误的人生观,过早形成拜金主义
4。
社会很复杂,大学生打工容易受骗上当。
5。
并不是所有兼职工作都能起到锻炼实践能力的作用,而在校时光非常宝贵,尤其是对于低年级大学生来说,不必急着提高实践能力,不如用宝贵的4年时间多泡泡图书馆,因为打工以后还可以打,但这样接受文化熏陶的机会却不会再有了。
6。
如果想提高实践能力,有其他方式,如参加学生会,学校社团,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等。
在学校的组织下,相对安全,时间安排相对合理,同样可以锻炼自己。
7。
如果单纯是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如贷款,助学基金,奖学金,申请做校工等。
这些方式也需要学生的责任心,为了申请成功,学生会主动提高自身的素质,使自己变得更优秀。
一、影响学习。
学生学生,以学为生。
大学年代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是人生过程中认知和接受能力最快的时间。
同时大学也是打好基础,为以后更出色地工作储备能量的时候。
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专心学习,为将来在工作中厚积薄发做好准备。
兼职无毅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减少了学习的时间和专心程度,对整体发展弊大于利。
二、打击斗志。
因为大学生与真正的工作者相比,在社会工作中还是处在劣势状态。
所以基本上绝大多数大学生兼职都在从事极简单的体力劳动和重复性工作,也就是我们口语所说的“打杂”。
长此以往,兼职的大学生不但无法从兼职工作中获得成就感,反而越发觉得自己无足重轻,只能从事初级劳动。
这样大的斗志打击只会对将来的求职和就业造成得不偿失的负面影响。
三、影响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兼职时会面临诸如学习压力、时间管理压力、工作压力(往往是销售压力)、交往压力等一系列问题,大学生在兼职时遇到的这些压力往往只能疲于应付,焦头烂额。
学习成绩不如人,在同学面前低人一等;时间管理不过来,导致任务混乱,睡眠不足;工作压力太大,无法和谐处理兼职中的人际问题(往往成了受气包和替罪羊),如此总总最终极易造成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