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装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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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装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及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保证计划

1.0.1公司每年都要制定安全目标计划,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同时下达安全目标计划。

对每个施工项目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根据工程的特点,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投入必须的安全设施和资金。

1.0.2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丌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安全保证计划,明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

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1.0.3根据安全目标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资源,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0.4根据装饰工程的特点,对高处作业,脚手架上作业,有害有毒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电气作业,金属焊接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使用小型电动工具等,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检查。

1.0.5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

防火、防毒、防爆、防尘、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暑、防寒、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0.1公司要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

同常工作由生产部负责。

项目部要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的职责。

2.0.2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3.经常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忠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5.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理,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0.3安全员职责

1.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2.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向项目经理提出奖罚的建议;

3.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

4.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

5.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2.0.4作业队长安全职责

1.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2.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实施进行验收;

3.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4.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0.5班组长安全职责

1.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2.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

3.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作业自订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

5.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

6.每周组织班级人员进行安全讲评。

2.0.6操作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4.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设施、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提出改进意见;

5.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3.教育、培训制度

3.0.1三级教育

1.凡入场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仝教育和考试。

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教育时问不少于8课时。

2.入场三级教育要要求达到100%,考核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并记入安全教育记录。

3.三级安全教育面的内容包括:

文明施工、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现场各阶段各区域预知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4.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和填写安全生产教育记录,教育人和被教育人都必须签字。

3.0.2特殊工种培训教育。

凡进场从事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指挥、起重司机、机械工等,都必须参加培训考试。

除进行一般教育外,还必须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0.3.对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行上岗安全教育、换岗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成绩填入教育卡。

3.0.4.对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定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3.0.5丌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

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进行一次。

3.0.6每年的一季度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法规普及教育,对施工员以上的管理人员要进行不少于16课时的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3.0.7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由卫生和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后方可上岗。

3.0.8违章人员的教育

1.对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停工教育;

2.对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

3.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3.0.9对发生工伤事故而歇工人员须在复工前由安全部门进行操作规程、安全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准许复工。

3.0.10综合教育

1.每周一上午的定期安全例会教育。

对职工进行安全、消防、保卫等综合教育,并有教育记录。

2.安全生产活动教育。

在全国、地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时,应在工地施工区、生活区等处挂设安全标识、口号,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全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的声势和气氛。

3.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安全教育,如:

雨季施工安全教育;

(2)节假同加班加点职工的安全教育;

(3)突击赶任务情况的安全教育等;

4.检查、验收制度

4.1安全检查

4.1.1定期检查。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项目部每旬组织一次。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现场管理、设备、措施、装置、执行规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做到检查与总结经验相结合,检查与评比相结合,检查与奖罚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4.1.2经常性检查。

包括班组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同常巡迪安全检查;项目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班前班后检查是班组长及班组作业人员重点检查班组的劳动环境,使用的架子和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整改,以保证作业安全。

管理人员、安全员(值班员)检查:

是经常深入现场、班组、库房等,对各种防护设施、装置、机电设备的运行、“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劳动用品的使用、消防保卫、成品保护以及干部有无违章指挥、工人有无违章作业行为等进行随时随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3专业性检查。

结合装饰工程的特点,重点进行以下专业性安全检查:

1.脚手架、上料台、斜道及现场防护设施的搭设、使用的安全检查;

2.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安全检查;

3.压力容器安全检查;

4.防尘、防毒、防火安全检查。

根据施工需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工人参加对现场架子、机械、电气、压力容器、防尘毒、防火等工程,按照安全规程,安全标准进行专业检查。

4.1.4季节性、节假日检查。

1.冬季安全检查。

主要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的各项措施为内容。

2.雨季安全检查。

结合防雨、防汛工作,查防汛的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查架子和材料堆放及土方工程是否有下沉、倒塌的危险;现场道路、排水设施等是否保持畅通;高大设施的避雷措施落实情况。

雨季安全检查组必须由施工管理部门、机械设备、安全、利材料部门人员组成。

3.暑季安全检查。

检查现场防暑降温、调整作息时间等措施的落实。

4.节假同前后安全检查。

是对现场、库房、食常、生活区等进行安全、防火、防巾毒的大检查,以及节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4.1.5自检、交接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防护棚(架)斜道等搭设,垂直运输机(架)、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施工用电线路架设、电气设置等,均需经班组自检企业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与使用班组、个人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4.1.6工地的“达标’’检查。

按照规定的各分项评分标准分阶段突击性检查。

依照评分标准,组织定期的安全达标检查。

达到合格、优秀者,给予表扬奖励,达不到者予以批评罚款,以推动工地安全工作的开展,提高管理水平,减少或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4.2验收

4.2.1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施、现场中小型机械、电气工程、防护架(棚)等在使用之前,必须经过详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认合格后进行验收签字,并由工长进行使用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使用。

4.2..2一般脚手架验收(20m以下包括井字架)工长负责组织架子工,使用工种(瓦工、油漆工、抹灰工、木工等)班长,专职安全员参加。

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详细检查,确无隐患,达到搭设图要求和规程要求,检查组成员签字正式验收。

若存在不安全问题必须待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4.2.320m以上井子架、门式架的检查验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装工人、架子工长、班长、运料工、专职安全员参加,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并进行空载、满载试运行。

检查无误后,再进行超载15%~25%和升降运行试验。

试验中观察所属安全装置的灵敏状况,试验后对各部(配)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损坏且运行正常,检查组成员共同签字验收。

4.2.4塔吊(租赁机械)的检查验收由租赁单位组织检查验收,本项目部安设部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参加验签。

4.2.5现场中小型机械安装、电气工程、现场临边、洞口、通道及其他防护棚架等实施,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工长、搭设班组负责人、使用班组(接受人)组成验收进行分部分项验收,签字后交使用班组(人)。

4.2.6特殊架子由总工程师,工程部、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工长、搭设班组、接受人共同验收签字认可。

4.2.7安全检查、验收的内业资料,均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99)及有关机械、电气安全规范、标准执行。

每次、每项检查验收必须按实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写明时间、检查或验收单位(人员)、检查验收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复查结论等,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5.奖罚制度

5.0.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节约能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被公司、区、市、省评为安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分别奖励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奖金。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奖500~2000元。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抢救中有立功表现的,奖500~1000元。

4.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经查证属实的,视避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酌情给予物质奖励。

5.0.2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罚。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罚100~500元。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罚200~1000元。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致事故发生的罚100~500元。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者嫁祸他人的,罚200~1000元。

5.对批评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罚100~500元;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而造成事故的,罚200~500元。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罚责任人罚200~500元。

8.发生事故后,不能积极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罚200~1000元。

5.0.3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儿年内发生重大事故,重伤事故超过公司的控制目标,一般事故月频率超过0.13%,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组。

5.0.4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罚款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现场5人以上不带安全帽罚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各100元。

2.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临边和陡坡施土(基准高2m以上)必须系安全带,违者罚100元,同时罚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各100元。

3.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高层建筑应在首层和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违者罚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各100元。

4.参加施工的人员,严禁酒后上班作业,违者罚款50~100元。

5.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工和场内机动车辆司机必须持证操作,违者罚款50~100元。

6.“四口、五临边”部位必须有防护设施和醒目的安全标志,违者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各罚100元。

7.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项目施工负责人同意,违者罚款l00元。

8.进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违者罚款20~50元。

9.临时施工用电,应在电源总开关设触电保护器或漏电开关,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或者接地装置,违者罚值班电工100元;现场架空线路对地距离不低于3m;不允许电线绑在钢脚手架上,违者罚值班电工50元。

10.在电源和用电两端,应装设开关箱,开关箱应防雨,对地高度不低于1.5m,违者罚电工50元;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违者罚50元。

11.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胶鞋,违者罚款50元。

12.凡有高压线通过的地方,必须满足安全距离,并有防护措施,经供电部门同意方可施工,违者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各罚款100元。

13.电焊机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必须有罩壳,要有随机开关.。

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不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皮铜芯软电缆长度不超过30m,违者罚电焊工50元。

14.卷扬机必须有绳筒保险,前轧后攀桩符合要求,使用点动丌关,违者罚款机电安装人员50~100元。

15.卷扬机前面必须视线清晰,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卷扬机与第一导向滑轮距离不少于1.5m,违者罚款安装人员50~100元。

16.龙门架、井子架揽风绳必须用钢丝绳,禁止用麻绳、钢丝、钢筋等代替,高度10~15m的要设一组揽风绳,每增加10m加设一组,揽风绳禁止拴在树木、电杆等物件上,违者罚施工小组100~500元。

17.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粱不得少于3圈,卡头的卡子不少于3个,违者罚安装机修工30元,严禁乘坐吊篮上下、违者罚操作者和乘吊篮者各50元。

18.木工机械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圆盘机上有防护罩壳,平刨上必须有护手装置,违者罚款50元。

19.木工棚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准吸烟,不准有明火,违者罚款

20.垂直运输设备、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限位、保险必须灵敏可靠,路基路轨符合要求,钢丝绳不超过断绳标准,违者罚施工班组100~500元。

21.脚手架堆砖不超过三侧砖,每平方米不超过270kg,楼板上堆砖不超一侧砖,每平方米不超150kg,违者罚款30~100元。

22.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禁止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100元。

23木工支模应按工序进行:

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违者罚款20~50元。

24挖沟、坑深超过1.5m,必须按规定放坡或使用支撑,违者罚款50~200元。

5.0.5违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处罚处罚规定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寻衅打架斗殴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除施工现场。

3、对上级领导、甲方、监理人员不礼貌,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

5.不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迟到、早退,不按时归宿,罚款540~100元。

6.在施工现场随地便溺,乱扔脏物,违反环境卫生的规定,罚款50~200元。

7.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识,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罚款100~200元。

8.随意从高空向下抛掷垃圾,罚款50~100元。

9不在指定的的吸烟室随意吸烟,在施工现场乱扔烟头,罚款传票50~100元。

 

6.劳动保护发放管理制度

6.0.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认真落实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及时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6.0.2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质保书等。

6.0.3根据各工种的不同需要,按期发放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护口罩、面罩、防护镜、绝缘手套、鞋靴等劳保用品。

6.0.4对高空、高温、长时间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气体)的作业人员,定期发给营养品或营养费。

6.0.5检查班组成员使用爱护劳保用品的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责令其立即改正,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罚。

7.安全技术措施

7.0..1施工现场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专业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后,由项目经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2.每项作业开始前由现场技术员在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如:

架子工、气电焊工、电工、起重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4.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每日都要进行安全巡视,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并作好各项安全记录。

7.0.2防止高空坠落要点:

1.外装饰采用门式脚架,脚手架超过两节时,必须与墙体拉结。

2.室内装饰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

(1)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应满铺木板,四周按临边作业的要求设防护栏杆,并设登高爬梯。

(2)凳上作业时,单凳只许站一人,双凳搭跳板,两凳间距不超过2m,准站二人。

(3)梯子不准缺档,不得垫高,横档间距以300mm为宜,梯子底部应绑防滑垫;人字梯子的两梯夹角以600为宜,两梯间要拉牢。

(4)从事无法架设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7.0.3预防物体打击的措施:

1.施工现场有高处作业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立体交叉作业时。

下部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有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备工具袋,小件物品和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4.高处作业的余料、废物应及时清理,以防无意碰落伤人。

5.高处作业的操作平台应铺板密实,栏杆底部应设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以防物料从缝隙或栏杆底部落下伤人。

7.0.4防止机械伤害的要点:

1.圆盘锯的传动部分应装设防护罩。

长度小于500mm,厚度大于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2.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须装不小于180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乘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3.各种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4.经常保养机具,按规定更换另件或润滑。

更换夹具、刀具时要拔下电源插头。

5.不穿宽松服装或带手套操作电动工具;插入插头前要检查工具的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操作机具时精力要集中;手动工具仍在了转动时不得随便放置。

7.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由于现场杂乱而发生意外事故。

7.0.5安全用电要点:

1.施工现场一律不得使用裸导线。

绝缘电缆、导线要经常检查是否有绝缘层破损现象,发现有漏电现象及时处理。

2.各种电气设备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

单相220V的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或地线。

严禁在同一系统中接零、接地两种保护混用。

不准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

3.手持电动工具要在配电箱内设额定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装置。

4.每台电动机械应有独立开关,严禁一闸多用。

5.使用电焊机时对一次线和二次线均须防护,二次线侧的焊把线不准露铜,保证绝缘良好。

6.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准擅动电气设施。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要找电工维修。

7.0.6防火工作要点:

1.电气设备防火:

(1)各种电气设备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实、牢固,防止导线过热或短路打火。

(2)穿墙和靠近易燃物的导线,要穿管保护。

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应不小于300mm。

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

有火源的地方,要有专人看管火源,作到人走火灭。

2.现场明火管理:

(1)生产、生活用火要办动火证。

使用无齿锯、气电焊按动火管理。

(2)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3)工地要设吸烟室,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电、气焊工要持证上岗。

(4)吊顶内安装管道,应在吊顶易燃材料安装以前完成。

(5)仓库和存放易燃物品的场所要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6)施工现场要每天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8.1事故报告

8.1.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最先发现人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

报告程序:

轻伤事故报告队长和工程项目经理,同时填写事故报告表,于两天内报告技术安全部门;重伤、死亡以上的事故,由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公司经理和技术安全部门,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和眵称、伤害程度、简要经过和原因)填写事故快报,呈报公司。

8..1.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劬上报,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部门、工会。

8.1.3.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任何人或部门不得隐瞒、虚报或拖走不报。

8.2事故调查

8.2.1轻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8.2.2重伤、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劳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8.2.3重大死亡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监察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8.2.4事故调查的人员,必须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并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8.2.5事故调查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8.2.6事故调查组(成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的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2.7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报上级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可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期限。

任何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8.3事故处理

8.3.1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放过,,的原则。

8.3.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责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3对在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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