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三优7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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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三优728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
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原材料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边疆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1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
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
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一般项目
1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
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2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1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注:
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
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3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二)配合比设计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
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一般项目
1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坟。
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
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三)混凝土施工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表7.4.3的规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复称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
水泥、掺合料
±2%
粗、细骨料
±3%
水、外加剂
±2%
注:
1各种衡器应定期核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4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
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护剂;
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四)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外观质量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一般项目
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尺寸偏差
项目
项次
内容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全数检查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一般项目
1
现浇结构和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8.3.2-1、表8.3.2-2的规定。
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
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GB50204-2002规范表8.3.2-1如下
项目
允许偏差(mm)
轴线
位置
基础
15
钢尺检查
独立基础
10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垂直度
层高
≤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m
10
全高(H)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标高
层高
±1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全高
±30
截面尺寸
+8,-5
钢尺检查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25,0
钢尺检查
井筒全高(H)垂直度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8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20
钢尺检查
预埋螺栓
5
预埋管
±3,0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5
钢尺检查
注:
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GB50204-2002规范表8.3.2-2如下
项目
允许偏差(mm)
坐标位置
20
钢尺检查
不同平面的标高
0,-2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平面外形尺寸
±20
钢尺检查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20
钢尺检查
凹穴尺寸
±20,0
钢尺检查
平面水平度
每米
5
水平尺、塞尺检查
全长
1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垂直度
每米
5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
10
预埋地脚螺栓
标高(顶部)
+20,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中心距
±2
钢尺检查
预埋地脚螺栓孔
中心线位置
10
钢尺检查
深度
±20,0
钢尺检查
孔垂直度
10
吊线、钢尺检查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
标高
±20,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带槽锚板平整度
5
钢尺、塞尺检查
带螺纹孔锚板
平整度
2
钢尺、塞尺检查
注:
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五)混凝土组成材料的控制:
1、水泥
(1)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
用于承重结构的、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
复试项目: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必要时加试凝结时间等(根据需要可采用水泥快速检验方法预测28天强度)。
(2)凡水泥强度低于水泥标号规定的指标,或水泥的四项指标(细度、凝结时间、烧失量和混合材料掺加量)中任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时,称为不合格产品。
(3)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十一天内,寄发水泥品质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中应包括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查,28天强度数值应在水泥发出日期起32天内补报。
(4)几个常用的水泥品质数据:
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45分钟,一般为1—3小时,
终凝不得迟于12小时,一般为5—8小时。
强度指标:
品种
标号
抗压强度kgf/cm2(MAp)
抗折强度kgf/cm2(MPa)
3天
7天
28天
3天
7天
28天
硅酸盐水泥
425
425R
180(17.7)
224(22.0)
270(26.5)
_
425(41.7)
425(41.7)
34(3.3)
42(4.1)
46(4.5)
_
64(6.3)
64(6.3)
普通硅酸盐水泥
275
325
425
425R
_120(11.8)
160(15.7)
214(21.0)
210(20.6)
160(15.7)
190(18.6)
250(24.5)
_
_
275(27.0)
325(31.9)
425(41.7)
425(41.7)
_25(2.5)
34(3.3)
42(4.1)
42(4.1)
33(3.2)
37(3.6)
46(4.5)
_
50(4.9)
55(5.4)
64(6.3)
64(6.3)
2、骨料
对骨料(砂、石等)的总的要求是高质量、高强度、物理化学性能稳定、不含有机杂质及盐类的粗、细骨料。
骨料分普通骨料及轻质骨料。
(1)砂、石使用前应按产地、品咱、规格、批量取样试验。
内容包括颗粒级配、密度(比重)、表观密度(容重)、含泥量等。
(2)用于配制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还需做相应的项目试验。
(3)混凝土用的粗滑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3/4。
对混凝土实心板,可允许采用一部分最大粒径为1/2板厚的骨料,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mm。
(4)砂子应为粗砂或石砂,泵送混凝土宜用中砂,通过0.315mm筛子的量应不少于15%。
(5)细骨料(砂)的质量标准
筛孔尺寸
(mm)
级配区
含泥量
累计筛余(%)
1区
2区
3区
5
2.5
1.25
1.36
0.315
0.16
10—0
35—5
65—35
85—71
95—80
100—90
10—0
25—0
50—10
70—41
92—70
100—90
10—0
15—0
25—0
40—16
85—55
100—90
强度≥C30时≯3%
强度有抗冻、抗渗要求时≯3%
细度模数MX
3.9—2.8
3.4—2.1
2.7—1.6
适用范围
1、配制混凝土应优先用2区砂,当选用1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以满足混凝土的易性,当选用3区砂时,应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强度
2、砂按细度模数(MX)分类:
粗砂3.1—3.7,中砂2.3—3.2
细砂1.6—2.2,特细砂0.7—1.5
粗砂可配制水泥用量大的混凝土,中砂可配制各种混凝土,细砂配制的
混凝土易产生微裂缝
(7)粗骨料(碎石、卵石)连续级配
公称粒径(mm)
按重量计累计筛余量(%)
筛孔尺寸(mm)
2.5
5
10
20
30
40
50
5—20
5—30
5—40
95—100
95—100
90—100
90—100
95—100
40—70
70—90
75—90
1—10
15—40
30—65
0
0—5
0
0—5
0
含泥量
≥C30≯1%,3、混凝土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的规定。
(六)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下式确定
fcu,0=fcu,k+1.645σ
式中:
fcu,0——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N/mm2);
fcu,k——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N/mm2);
σ————施工单位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差(N/mm2);当承包单位不具有近期的同一品种混凝土强度资料时,σ值可按下表取用
混凝土强度等级
低于C20
C20—C35
高于C35
σ
4.0
5.0
6.0
2、结构用混凝土在施工前应有试配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
施工中如材料有变化时,应重新申请试配。
配合比通知单应附配套的砂、石、水泥、外加剂及配合比试块强度试验单(30天后及时补送)。
3、监理工程师应对混凝土生产设备或商品混凝土厂进行实地考查、考查的主要内容是:
(1)试验室的资质条件及工作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是否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管理台帐;
(2)技术管理工作系统、机构设置状态;
(3)有无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技术合同审核、材料管理、质量检验、混凝土开盘鉴定、技术档案资料、操作规程和技术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4)现场搅拌设备,特别是计量设备的年检各可靠程度。
(七)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浇注前的监理工作要点
(1)对混凝土浇筑方案时行审批:
要根据浇筑面积、浇筑工程量,劳力组织、施工设备、泵车位置、浇筑顺序、后浇带或施工缝的位置、混凝土原材料供应、保障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以及停电的应急措施等问题进行认真的综合研究并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2)模板、钢筋应作好预检和隐检,在浇注混凝土前应再次检查,确保模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与设计相符,且支撑牢固,拼缝严密,模板内杂物已清除干净。
钢筋位置固定正确,变形的钢筋已矫正,关键部位应再次查验钢筋品种、数量、规格、插筋、锚固情况;
(3)检查机具准备,对搅拌机、运输车、料斗、串筒、活塞泵、输送管线,振捣器等要准备充足,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已有所准备。
必要时应进行试运转。
(4)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已办妥;
(5)对天气预报已做了解和必要的冬施、雨施准备;
(6)水电照明等现场条件已做好,且应有保证。
2、常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1)对浇筑的混凝土应坚持开盘鉴定制度开盘鉴定表原则上每天都应根据料源情况进行调整;
(2)混凝土浇筑中,要加强旁站监理,严格控制浇注质量,检查混凝土塌落度,严禁在已搅拌好的混凝土中注水,不合格混凝土要退回搅拌站。
(3)检查震捣情况,不能漏震、过震、注视模板、钢筋的位置和牢固度,有跑模和钢筋位移情况时应及时处理,特别注意砼浇注中施工缝、沉降缝、后浇带处砼的浇注处理。
(4)对结点中位不同等级混凝土的浇注顺序和浇注混凝土的等级要严格检查、防止低等级混凝土注入高等混凝土部位。
(5)根据混凝土浇注情况,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和部位,留置监理工程师亲自监制的试块,并在标养后亲自送到监理试验室在监理人员监督之下做试验,以验证承包单位的试验结果。
(6)要检查和督促承包单位适时做好成型压光和复盖浇水养护、防止混凝土出现裂缝。
(7)承包单位拆模要事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注,经监理工程师依拆模条件判断确认后方可进行。
3、冬期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1)加强监理工程师对冬施的预控工作,要坚持冬施措施不落实不得施工的原则。
冬施方案要根据工程进度、气温预测、施工环境做出详细的技术措施方案,规不定期好测温孔布置、测温方案、浇筑方案、拆模条件。
方案要具体,可操作,结合工程,切合实际。
照抄照搬,应付差事的冬施方案要求重做,重新审批。
(2)冬施方案实施前要认真检查落实,
1及时收集天气中期预报,依气温调整施工进度,完善施工措施;
2对冬施的砼配合比,外加剂性能,掺量必须提前做好审定;
3对应到场的保温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要提前检查到位情况;
4对拟采取的保温措施要做出科学的判断,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必须的热工计算审核;
5对商品砼及现场搅拌站的外掺剂,搅拌方法,计量等进行必要考察和监控等等。
(3)抓好冬施关键点。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冬施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点的内容,并加强现场控制。
监理工程师必须作好以下册检查和抽测工作:
混凝土实际入模温度的监测;
混凝土外温度及温差的监测、分析,必须时要采用措施防止混凝土受冻和裂缝的发生。
加强对蓄热覆盖防风措施的督察,确保覆盖及时到位;
适时控制拆模时间及拆模后的保温及养护问题;
督促检查留置混凝土强度试块,包括同条件和转常温条件试件,均不得漏作。
4、夏期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1)对高温环境下影响混凝土的因素进行预测分析,督促承包单位写好施工措施,并抓好落实。
(2)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方面作好检查和督促;
①原材料中,水泥是否选用合理,骨料是否有防止升温措施,外加剂(缓凝剂)是否用已被认证的合格产品;
②配合比是否考虑了夏期施工塌落度损失大的措施;
③浇筑方案是否合理,浇筑速度是否适当;
④养护条件是否有保证;
⑤温度控制是否有交(宜在气温30℃以下施工)等等。
5、混凝土的质量评定
(1)应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鉴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结构工程冬期施工尚应留2组同条件养护试块,一组用以检验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另一组用以检验转入常温养护28天的强度。
(2)混凝土强度检验应以GBJ107—87为准。
(3)当对结构强度或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颖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或从结、构件中钻取芯样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做为是否应进行处理的依据。
6、混凝土工程缺陷修补的监理要点
(1)混凝土工程的质量缺陷,秘须按有关标准加以认定,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由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补方案后,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修补;
(2)需修补部位必须认真剔凿,用高压水及钢线刷将基层冲洗干净;
(3)修补用水泥品咱应与原混凝土的一致,强度等级一般高于原混凝土等级,并适量掺加微膨胀剂;
(4)修补部位,应略高于源混凝土表面,待达到构件设计强度后,再将外面凿平。
(八)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
1、材质与试验不符合要求
(1)水尼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内容项目及手续不全,批量不符合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未经复试即使用(或复试不合格未注明如何处理);
1用于承重结构工程的水泥;
2无出厂证者;
3储存期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超过一个月);
4水泥出厂日期及安定性不明,或对质量有怀疑者;
5进口水泥。
(3)砂石级配不合格,含泥量超过规定,或其他指标不符合规定,现场砂、石、泥土混杂,不采取处理措施(应委托试验室提出补偿办法;或组织加工处理;或予以更换);试验批量不符合要求;
(4)外加剂无法定单位鉴定,无许可证。
结块不处理,变质或不能均匀掺入混凝土;
(5)水泥选用不当,砂石品种规格选用不当,现场不管理不善,料证不符;中途变更材料未及时重做试验,或不同品种材料混用水泥库不随清随用。
2、搅拌、计量、配合比与试块不符合要求。
(1)无试验室试配,或不经过试验室,乱用经验配合比;
(2)试配与材料、试块不一致、不交圈;
(3)计量不准;无专人管理,无开盘鉴定;
1无秤(用体积比、铁锹比、眼睛估);
2有秤不用(无管理制度);
3秤坏了,或不准,或被砂厂垫死;
4无秤量加减砂石措施(秤旁要有砂石堆、铁锹)或不车车过磅;
5加水无计量、砂石含水量不测,或不扣除砂石含水量,无坍落度测试与记录;
6散包破袋水泥不计量,整袋水泥不抽检;
7外加剂无计量措施;
8无配合比标牌;
9现场配合比未换逄成每盘用量(加小车、秤盘重量);
10换算正确与否无人检查。
(4)搅拌不匀(时间太短),搅拌不当(加引气型外加剂搅拌时间过长、过短均不宜);
(5)试块留置数量不符合规定;
1标养试块数量不足(每层、每100盘、每100m3、每工作班不应少于1组);未留置备用试块;
2缺同条件试块(冬施、拆模、防水混凝土);
3接头、留缝混凝土缺试块;
4防水混凝土缺抗渗试块。
(6)试块养护不标准(标养箱,20°±3℃水中);
(7)试块试验值未折算;
1非15cm立方体试块未折逄;
2每组试块的混凝土强度代表值取值计算错误。
(8)未做汇总统计分析,或不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数理统计分析;
(9)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规范、验收要求,无处理措施、无设计签认意见。
3、施工缝留置与处理不符合要求
(1)施工方案考虑不周,出现不应有的施工缝;
如:
未综合考虑浇捣路线,垂直与水平运输时间,搅拌供应能力、分层厚度、分组最少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