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地震烈度:
7度。
3.BAS系统在控制中心、车站的设备用房内,使用环境和综合监控系统相同。
在无通风空调区域环境温度为0-49℃,相对湿度为0-95%;室外设备的环境温度为-10~65℃,相对湿度为0~95%,地震烈度为≤7度。
4.门禁系统设备使用环境:
项目
指标
温
度
工作
0℃~+40℃*
存贮
-20℃~+70℃
湿
工作
5~95%
度
存贮
20~100%
机械冲击
10Kg
机械振动
5~12Hz
5mm(振幅)
20~100Hz
1.4g
注:
*——在0℃~+40℃之间保证达到规定的工作性能指标。
3.参照标准
a)标准
参见招标文件(专用技术要求)
b)单位制
所有部件和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都必须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公制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及软件等的所有标注必须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公制单位。
4.合同执行主要阶段
1)设计联络
2)系统设计
3)制造与测试(包括接口测试、工厂测试、出厂测试和现场试验)
4)包装、运输和仓储(到货检查及抽样送检)
5)施工安装指导
6)调试(单机调试、子系统调试和系统联调)
7)系统168小时连续试验
8)系统综合联调
9)建设运营“三权移交”
10)试运行
11)预验收
12)系统移交
13)试运营
14)竣工验收
15)质量保证期
16)培训
17)技术文件及图纸交付
5.职责范围
5.1总则
1)本项目下投标人责任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项下设计联络、产品设计(包含硬件和软件)、接口设计、设备制造、设备监造、试验(包含接口试验、出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及现场试验)、运输和仓储、培训、测试(包括单机调试、系统调试、168小时连续测试)、综合联调、建设运营“三权移交”试运行、预验收、系统移交(临管)、试运营、竣工资料整理及工程结算、工程验收、质保等
2)投标人应按照《图纸文件管理程序及编码统一规定》的要求进行图纸、文件的编制。
5.2投标人职责
1)投标人应提供一套符合本工程范围的、完整、先进、可靠的系统。
系统投标人的工作和职责范围包括本工程所需的中央级系统、车站级系统、车辆段系统、停车场系统、维修系统、培训系统等组成系统的一切设备、附件及材料的供货,安装督导、调试、检测、试运行、交接,使系统的所有性能操作正常,达到本合同的规定,与消防有关的部分应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工程和消防验收,并提供三年质保期服务。
2)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设备和调试等服务均应符合国家的规范和规定,与消防相关部分还须满足浙江省、杭州市消防部门的特殊要求。
3)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文件的要求、有关图纸、规范,提供本标段系统所需的设备、材料、软件和相关附件等。
不仅包括本文件内所列出的主要设备、材料和软件,还包括为保证整套系统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其他设备、材料、软件和相关附件等。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中将设备、材料、软件和相关附件按系统分项列出详细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产地、单价及总价等,并附上样本、产品准销证书、各种检验证书、相关说明产品所符合的规范和标准。
5)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本工程要求的系统构成图、接线图并配合施工图设计。
6)投标人必须负责系统的调试、开通、配合验收、对业主的设备管理、运营、维护等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
7)在设备安装阶段,投标人必须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常住项目现场,以配合施工安装,确保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
8)投标人必须协助业主与各有关消防部门和机构保持联系,确保工程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消防验收配合费用需单独报价并包含在本次服务费报价中。
9)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10)投标人可按照本文件的要求(不仅限于此)、有关图纸、规范,提出自己的符合本工程要求的系统项目建议书。
11)投标人应保证合同设备及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是用优质的材料和生产工艺制造的,不应该存在设备因工艺粗糙、材料选用不当、设计错误或不合理而造成的缺陷。
投标人应保证其货物至少十五年的寿命周期内,不会因为任何潜在缺陷而发生安全事故。
在设备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终身运营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直接损失。
若由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潜在缺陷而导致事故,造成业主直接损失应由投标人负担。
投标人提供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设备维护方案及措施等,并对质保期后的运营维护技术和终身服务负责。
12)投标人应对整个系统内以及该系统与其他系统或设备的接口功能和安全负责,并负有与其他相关系统或设备投标人协调和合作的责任。
13)本招标文件没有提及的、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及满足运营基本要求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作出相关承诺,若未单独指出招标人将视投标人认可,费用已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任务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任务
投标人
1
施工图设计
提供详细深化设计资料,并配合设计单位完成详细的施工图设计。
2
项目计划
根据业主的总工期策划要求制定项目各阶段的实施计划
3
进度控制
根据最终审批的项目计划,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项任务进行动态管理。
在工期进度因各种原因受阻时,投标人必须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
质量控制
按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系统质量保证文件的要求实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检查。
5
投资控制
应制定项目实施各阶段详细的投资计划;应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投资控制与管理,对控制工程成本给出合理化建议,制定有关实施措施交由业主确认。
6
图纸文件
按照批准的文件要求,按计划提供所有文件。
建立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对提交给业主的文件实行管理。
7
设计联络
制定设计联络计划报业主审批,组织业主、设计单位参加设计联络,做好设计联络的准备工作。
8
产品设计
根据技术规范书要求,对产品(子)系统设计,并对结果负责。
9
产品制造
根据已通过审批的产品、(子)系统设计文件,按照质量程序文件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产品制造。
10
系统内接口
制定本系统的接口规范,负责其正确性并完成接口任务。
11
与其他系统间的接口
制定本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规范。
根据审批的接口规范完成本系统与其它系统间的接口功能的实现并确保接口的正确性及安全性。
12
工厂测试检验
应根据合同要求,编制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测试检验计划,报业主批准执行,并对试验结果负责。
13
出厂检验
应按批准的检验规范书的具体要求对设备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并随时接受业主的检查。
14
包装运输
按合同要求负责编制运输计划,包装,组织设备运输到达指定地点和到货检查工作。
15
仓储
应根据设备的特点提供本地仓储条件。
16
开箱检查
作设备开箱计划,组织开箱并负责处理开箱中出现的问题。
根据地方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合完成设备的抽样送检工作。
17
安装及验收
配合安装计划,组织专业人员配合安装,保证工程质量。
配合安装现场管理,配合安装现场检查,配合安装验收规范书。
18
系统测试调试
制定测试调试规范书、按批准的调试规范书对系统进行测试、调试,保证调试结果满足规范书的要求。
19
系统综合联调
制定系统综合联调方案,报业主批准,并按联调方案实施,解决出现的接口问题。
20
试运行
配合试运行,负责处理设备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21
验收
制定验收计划,配合各项验收,负责整改验收中出现的问题。
22
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提供培训设施、资料,组织、实施培训。
23
质保期
应负责处理质保期内的任何设备、安装质量等问题。
5.3业主职责
1)确认系统方案、系统调试方案、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功能规格书。
2)确认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功能设计说明书、各类试验参数是否满足系统设计要求,并提出修改意见。
3)向投标人提供及协调与其他相关系统的接口条件。
4)业主有权随时到工厂参加各项试验项目。
5)业主有权随时对投标人生产所使用的图纸和工艺文件等进行审查或抽查。
6)业主有权在合同签订后或在工期内,对工程的方案设计或需求、对技术规格的内容进行修改。
7)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各阶段所进行的各项检查、验收等活动不能认为是对工程的部分或全部接受,不能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6.项目管理
6.1工期要求
6.1.1杭州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关键节点时间为:
1)东南段隧道贯通时间:
2013年1月
2)东南段轨道铺通时间:
2013年3月
3)东南段供电时间:
2013年6月底,2013年6月车站级开始部分机电系统调试。
4)东南段建成通车时间:
2013年12月
5)西北段建成通车时间为2016年12月底通车。
以上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以业主最新工程筹划为准。
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工期变化带来宏观经济政策,通货膨胀,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力成本,供货周期,现金流等风险因素,在报价时统一考虑。
工程实施期间直至最终验收完成,严禁把以上因素及等同性质因素作为理由,追加费用、变相索要相关补偿或要求提前支付。
专题一:
项目管理
请各投标人给出杭州地铁2号线一期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工程合理的项目管理策划书,要求项目管理科学,合理,可行,便于实施,同时可适应本项目复杂的技术及工期要求。
6.1.2杭州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集成工程东南段工期要求如下:
∙系统设备2012年10月开始交货
∙2012年10月~2013年5月随土建进度完成综合监控(控制中心、车站、车辆段、主变电站)安装
∙2013年7月完成综合监控集成工程的系统调试及联调
∙2013年8~11月完成系统综合联调
西北段工期请根据以上提供信息,投标人结合类似工程经验,自行编制,报业主及设计确认。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进度和《招标文件》中其它章节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详细工程计划,并给出相应网络图或project图及WBS工作包分解,要求WBS工作包分解至少达到5级,时间进度控制精度至少控制在2周内。
6.2工程进度计划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工期和进度要求提出详细项目执行计划,该计划包括合同执行总体进度控制计划、设计进度计划、产品材料制造进度计划、工厂测试与出厂检验计划、装运发货进度计划、现场检验计划、验收计划、测试调试计划、系统综合联调、试运行、初步验收、质量质保期、最终验收的计划以及培训计划、技术文件交付进度计划。
投标人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应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供。
投标人应对照合同执行的各个阶段,提出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执行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作为合同附件,在合同谈判中确认。
工程进度计划表及实施方案应充分考虑到土建施工的进度与要求,并能使本工程与土建施工相配合。
待业主批准后,投标人应按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实施工程,并向业主汇报工程进度及实施情况。
在合同开始执行后投标人应每月一次,工程安装开始后应每周一次以及重大项目结束后都应用正式书面形式(联系单或进度报告形式,需盖项目公章)向业主汇报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计划的变更情况,并着重说明未能按计划开展或完成工作的原因,并在必要时抄送设计及监理单位。
在工程进度计划表中,投标人应说明完成每项工作所需的时间。
投标人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应逐步修改和完善该计划表。
投标人制定工程进度计划表时,应使用应经过业主批准的软件包,并应将软件的副本提交给业主。
提供该软件包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担,合同价格中将不再单独列项。
6.3协调工作
投标人的协调工作包括对内(各子系统间)、对外(业主、与其他投标人)两个方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表明本综合监控集成工程合同内(各子系统间)、外部技术工作界面,并详细列出技术协调工作的内容、目的、工作安排和工作界面。
投标人应参加由业主主持的现场协调会议,其中包括投标人与业主的现场协调预备会。
重要的现场协调会议,需在业主的指示和主持下进行,有关的各方都应参加。
现场协调预备会应按业主的指示定期举行。
会议前投标人应提出其所做计划表的改进修订稿。
会议期间,投标人与业主应共同解决进度计划表中的不足之处或差错,着重研究与其他投标人的工作衔接问题,并确保投标人按要求完成衔接所需的工作。
对上述有业主参加的各种会议,投标人的代表应与其他设备投标人之间就有关工程进度计划表的安排与协调工作进行商谈。
如业主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安排相关各方(如供应商等)参加上述会议。
6.4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应按以下主要职能,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此:
项目管理:
按照业主的指令和要求,专职负责该项目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及合同全面管理。
技术管理:
按照本项目的要求,监督所供系统及设备的软、硬件设计与技术应用。
生产制造开发管理:
按照本项目的要求,监督所供系统及设备的主要原材料采购和系统与设备的生产、制造、开发。
试验测试联调管理:
组织编制试验标准,策划出厂试验及联调方案等。
质量管理:
监督管理项目的全部过程质量活动,包括施工、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
合同管理:
按照合同规定,投标人应对与各分包商之间的所有合同进行管理,确保分包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度。
集成管理:
编制内部和外部接口细则,落实内部接口的实施并配合业主协调与其它系统的接口。
现场服务:
于本项目现场附近设立办事机构,并配置相应的全新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负责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及工具;对现场设备的安装、设备试验、调试、设备维修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安全管理:
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交系统安全及可靠性计划,并在工程实施各阶段递交安全原则及规范要求的符合性评估(包括安全验证)报告、故障树分析/故障趋向危险/量化风险评估报告,并建立危害登记册进行登记。
图纸、文件管理:
制订图纸、文件标准化的各项规定,向业主提供各种文件。
Ø投标人应在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