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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成镇绩效考核方案1

 

告发〔2011〕号

 

中共告成镇委员会告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告成镇2011年绩效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镇机关各站办所:

《告成镇2011年绩效考核办法》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中共告成镇委员会

告成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告成镇2011年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推动我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登封市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融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的本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根据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制政府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中长期奋斗目标、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和阶段性中心工作、重要工作任务,明确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机关各站办所的年度工作目标、奖励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业绩、严肃过错追究所进行的考核奖惩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全镇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镇机关各站办所。

第四条告成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机关各站办所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绩效档案建立、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全镇目标体系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二)研究决定和协调解决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审定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相关考评办法;

(四)组织半年及年终绩效考核评比,审定考评奖惩方案。

第五条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告成镇绩效考核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承担全镇绩效核查认定任务的领导和部门,在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监管、情况反馈及半年和年终考评认定工作。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绩效考核主要包括目标、业绩、过错三方面内容。

第八条目标的内容及核查认定

(一)目标的内容。

目标包括各村、镇直各单位、镇机关各站办所的年度责任目标和镇党委、政府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

年度责任目标是指镇党委、政府年初与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机关各站办所签订的责任目标和之后追加的工作目标,以镇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是指年内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要求落实的,经镇绩效考核办确认纳入考核内容的当年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工作任务。

(二)目标的核查认定,各项工作目标的核查,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镇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实施,镇相关职能部门协助。

第九条业绩的内容。

业绩是指通过自身努力在超额完成工作目标基础上所创造的优异工作成绩,分为重大业绩、重要业绩、一般业绩。

(一)重大业绩

重大业绩是指年内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荣誉的业绩。

1、受到郑州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

2、在本单位召开郑州市级及以上现场会的;

3、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郑州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单位颁发荣誉的;

4、超额完成经济责任目标50%以上的;

5、争取计划外政策性资金或专项资金20万元以上的;

(二)重要业绩

重要业绩是指年内工作成绩突出,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业绩。

1、受到登封市委、市政府或市直部门通报表扬的;

2、在本单位召开登封市级现场会的;

3、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登封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的;

4、超额完成经济责任目标20%以上的;

5、争取计划外政策性或专项资金10万元以上的;

(三)一般业绩

1、受到镇党委、政府或登封市直部门通报表扬的;

2、在本单位召开镇级现场会的;

3、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贡献,获得镇党委、政府或登封市直有关部门颁发荣誉的;

4、争取计划外政策性或专项资金5万元以上的;

5、在镇党委、政府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重要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中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并进入先进行列的(取参与单位的15%);

6、全年涉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项目均实现零目标的;

7、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及应对突发事件,成绩突出受到镇党委、政府表彰或奖励的。

第十条过错的内容。

过错是指各村、各单位、各站办所因失职、失信、失误,影响工作秩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机关形象,且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过错分为重大过错、较大过错、一般过错。

(一)重大过错

1、受到郑州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

2、因工作失误致使镇党委、政府受到上级一票否决的;

3、因监管不力,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交通等致人死亡责任事故,造成影响的;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达标,发生主要负责人重大违法乱纪案件的;

5、因工作不尽责或失误,发生赴省以上个访或发生赴郑州市集访(以信访部门备案登记为准),影响社会稳定的;

6、单项工作任务完不成,受到镇三次通报批评的。

7、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怂恿、暗中操作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

(二)较大过错

1、不服从镇党委、政府领导,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要求不执行,造成影响和后果的;

2、因工作失误致使镇党委、政府受到登封市委、市政府批评、重点管理或造成较坏影响的;

3、因监管不力,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交通等责任事故的;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达标,发生班子成员违法乱纪案件的;

5、因工作不尽责或失误,发生赴郑州市个访或发生赴登封市集访(以信访部门备案登记为准),影响社会稳定的;

7、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镇两次以上督促,仍消极应付不能妥善处理的;

8、单位内部党员干部带头、怂恿、暗中操作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

9、单位主要负责人作风涣散,纪律松懈,三次及以上无故缺席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会议的;

10、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同一问题被连续通报的;

11、经济责任目标完成不足50%的;

(三)一般过错

1、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要求敷衍应付或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

2、工作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

3、因工作不尽责或失误,发生赴登封市个访(以信访部门备案登记为准)或发生赴镇集访(影响正常工作)的;

4、工作不务实、不落实,导致同一问题多次到镇找主要领导反映的;

5、在镇党委、政府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重要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中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评比排名中位于后三名的;

6、在争先创优工作中,少完成一项既定目标的;

7、没有圆满完成经济责任目标的;

8、班子不团结、作风不民主、工作不扎实贻误工作,或导致群众到镇反映班子成员问题经查属实的;

9、在中心工作中或镇党委、政府明令不得外出期间,无故脱岗的;

对年度内发生重大过错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两次较大过错和两次以上一般过错的单位实行多票否决。

第十一条业绩和过错的核查认定

业绩及过错的认定均由镇相关站办所提出意见和相关依据,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绩效考核办汇总认定,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也可由绩效考核办提出建议后,相关部门按上述程序申报。

第三章绩效考核评定程序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平时重点对单项绩效、承诺书中承诺事项等进行督查考核。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平时督查考核分好、一般、差三个档次。

被评为好档次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在年度目标分数的基础上增加1-3分;被评为一般档次的,不计分;被评为差档次的,在年度目标分数的基础上,与加分情况相对应扣减1-3分。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为先进单位、达标单位、未达标单位三个档次。

(一)先进单位:

责任单位年内超额完成各项目标,有重大或重要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过错和较大过错的,一般过错不超过两项的,可进入先进单位评选行列。

(二)达标单位:

责任单位年内全面完成各项目标或因一定客观原因所致未完成目标一项,有至少一项一般业绩以上业绩的,没有重大过错,且发生较大过错不超过一项,一般过错不超过二项的确定为达标单位。

(三)未达标单位:

责任单位年内有未完成目标项目,或系一定客观原因未完成目标超过二项,或发生重大过错的,或较大过错和一般过错合计超过四项的确定为未达标单位。

第十四条考核的程序

(一)自查申报。

次年1月10日前,各村、各单位、各站办所对照年度责任目标以及年内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写出工作总结报告及申报档次,包村领导和责任目标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绩效考核办公室。

(二)核查认定。

由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绩效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各绩效核查认定部门核查认定的办法进行。

1、镇机关各站办所负责对各村涉及本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定。

认定结果经站办所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2、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镇机关站办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并签署意见。

3、各绩效核查认定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日常管理的情况,对责任单位所提交自查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查、验证。

按照年初下达给各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年内争创的业绩及出现的过错,提供详实的核查认定意见。

4、在核查认定中发现责任单位数据失实、虚报业绩、隐瞒过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否决工作业绩,取消评先资格,并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

(三)确定档次。

各绩效核查认定部门对责任单位的认定核查意见,由镇绩效考核办汇总后,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档次建议,上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四)先进单位的确认。

对申报先进单位的责任单位,实行量化考核,按量化考核的绩效分排序,先进单位的数量原则上各行政村不超过总量的30%,镇直各单位不超过总量的20%,镇机关站办所不超过总量的20%。

1、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

结合各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由镇绩效考核办根据每项目标的难易程度设置不同的权重,将各责任单位所有目标项目得分换算为百分制。

2、业绩加分。

凡确认年度内每取得一项重大业绩的加50分;每取得一项重要业绩的加30分;每取得一项一般业绩的的加10分。

3、过错扣分。

每出现一次重大过错的扣50分,出现一次较大过错的扣30分,出现一次一般过错的扣10分。

对于不足记一般过错,但需要进行过错追究的(责任调查及责任追究事项),可采取扣减绩效分的办法,一次扣减1-3分。

4、综合评定。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机关各站办所绩效考核的最终得分,为目标得分、业绩加分、过错扣分、平时督查考核得分的总和。

镇绩效考核办汇总后,按得分结果由高到低予以排序,报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先进单位名单。

第四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五条按照鼓励干事创业、实行奖优罚劣的原则,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表彰奖励、年度考核挂钩。

(一)各行政村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村级经费挂钩。

1、先进村:

被评为先进村的,按每分10元标准,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并给予村级经费2000元的奖励;

2、达标村:

被确定为达标村的,按每分10元标准,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并给予村级经费1000元的奖励;

3、未达标村:

取消绩效考核奖金,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二)镇直各单位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先进单位,按照20%比例评选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三)镇机关站办的考核结果,按照每分10元标准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四)根据镇机关站办所负责人分管业务和所包村工作情况,参照先进单位、达标单位、未达标单位的标准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属优秀的,在组织人事部门考核选拔中予以优先推荐。

属不称职的,在组织部门考核选拔中如实反映,或不予推荐。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镇绩效考核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

1、告成镇2011年行政村绩效考核细则

2、告成镇2011年镇直单位绩效考核细则

3、告成镇2011年机关站办所绩效考核细则

 

附件1:

告成镇2011年行政村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各行政村工作实绩,依据《告成镇2011年绩效考核办法》,特制定《告成镇2011年行政村绩效考核细则》。

一、考核的范围

全镇24个行政村,考核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的内容与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包括镇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市、镇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镇党委、政府出台的工作制度情况。

2、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核定目标得分,依据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出现的过错进行加分和扣分,年底汇总得出每个行政村绩效考核分值,年终以绩效考核得分为依据对各个行政村进行年终评先奖惩。

3、考核计分办法,各个行政村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工作制度,目标分得满分(因特殊客观原因导致工作任务确实无法完成的,经镇党委、政府认定后,目标分按满分计算);工作取得重大业绩的加50分,取得重要业绩的加30分,取得一般业绩的加10分,工作中出现重大过错的扣50分,出现较大过镄的扣30分,出现一般过错的扣10分;在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中被评为好等次的加1-3分、被评为差等次的扣1-3分;全年无违反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工作制度的加10分,违反工作制度的每人次扣村绩效考核分1-5分(其中,会议迟到、早退每人次扣村绩效考核分3分,缺会每人次扣村绩效考核分5分,违反其他制度的酌情扣村绩效考核分1-3分)。

4、单项工作加分以最高加分项目为准,扣分以最重扣分项目为准。

5、严格奖惩。

年底,镇绩效考核办将各行政村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每个行政村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镇政府拿出专项绩效考核奖金,按照1分10元的标准,对各个行政村进行奖励,同时,按得分高低,评出先进村和达标村,并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的奖励,年终绩效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村不予奖励,并对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三、考核结果认定

1、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以对口部门考核结果为准。

2、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党政办及相关站办所提供的结果为准。

3、所有结果由镇绩效考核办汇总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附件2:

告成镇2011年镇直单位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正确评价镇直各单位工作实绩,依据《告成镇2011年绩效考核办法》,特制定《告成镇2011年镇直单位绩效考核细则》

一、考核的范围

镇直各单位,考核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的内容与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工作(有党支部的单位)、服务镇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工作和落实镇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工作制度情况。

2、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核定目标得分,依据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出现的过错进行加分和扣分,年底汇总得出每个镇直单位绩效考核分值,年终以绩效考核得分为依据对各个单位进行年终评先奖惩。

3、考核计分办法,各单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工作制度,目标分得满分(因特殊客观原因导致工作任务确实无法完成的,经镇党委、政府认定后,目标分按满分计算);工作取得重大业绩的加50分,取得重要业绩的加30分,取得一般业绩的加10分,工作中出现重大过错的扣50分,出现较大过镄的扣30分,出现一般过错的扣10分;在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中取得优秀等次的加1-3分、被评为差等次的扣1-3分;全年无违反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工作制度的加10分,违反工作制度的每人次扣单位绩效考核分1-5分(其中,迟到、早退每人次扣单位绩效考核分3分,缺会每人次扣单位绩效考核分5分,违反其他制度的酌情扣单位绩效考核分1-3分)。

4、单项工作加分以最高加分项目为准,扣分以最重扣分项目为准。

5、严格奖惩,年底,镇绩效考核办将各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每个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按得分高低,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三、考核结果认定

1、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以对口部门考核结果为准。

2、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党政办及相关站办所提供的结果为准。

3、所有结果由镇绩效考核办汇总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附件3:

告成镇2011年机关站办所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正确评价班子领导、机关各站办所工作实绩,通过建立以实绩为核心的评价标准,使工作人员的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依据《告成镇2011年绩效考核办法》,特制定《告成镇2011年机关站办所绩效考核细则》

一、考核的范围

镇班子领导、党政办、工业办、农业办、计生办、群工办、村镇规划办、爱卫办、组织办、宣传网络信息中心、绩效考核办、团委、妇联、纪委、人大办、武装部、教科卫办、工会、统战政协办、文化站、财政所、民政所、劳动保障所、机关事务办、老干部、统计站、消巡防中队(三资办人员纳入财政所管理,司机纳入服务领导所分管站办所管理,驻矿人员和冶金办人员纳入工业办管理,农场人员纳入农业办管理,敬老院人员纳入民政所管理,下派驻村任职人员由各行政村管理,停薪留职、内退人员、借调人员不参与镇机关站办所绩效考核)考核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的内容与考核办法

(一)班子领导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分管工作和分管站办所人员管理2个方面。

2、考核采用百分制,每位领导按100分目标分值核定,根据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核定目标得分,依据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出现的过错进行加分和扣分,年底汇总得出每位领导绩效考核分值,年终以绩效考核得分为依据对各个领导进行奖惩。

3、考核计分办法,各个领导分管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分管站办所人员管理到位,无违反镇机关工作制度的,目标分得满分(因特殊客观原因导致工作任务确实无法完成的,经镇党委、政府认定后,目标分按满分计算);分管工作取得重大业绩的加50分,取得重要业绩的加30分,取得一般业绩的加10分,工作中出现重大过错的扣50分,出现较大过错的扣30分,出现一般过错的扣10分;分管工作被上级部门评为优秀等次的加3分,被评为差等次的扣3分,在镇组织的平时督查考核中,被评为好的加1-3分,被评为差的扣1-3分;分管站办所人员管理到位,全年无违反镇机关工作制度的年终绩效考核分加10分,分管站办所人员违反机关工作制度的每人次扣分管领导绩效考核分1-10分(其中,迟到、早退每人次扣分管领导绩效考核分3分,缺会每人次扣分管领导绩效考核分5分,旷工每人次扣分管领导绩效考核分10分,违反其他制度的酌情扣分管领导绩效考核分1-3分)。

4、单项工作加分以最高加分项目为准,扣分以最重扣分项目为准。

5、严格奖惩。

年底,镇绩效考核办将各个领导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每个领导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镇政府拿出专项绩效考核奖金,按照1分10元标准,对各个领导进行奖励,绩效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班子领导取消绩效考核奖,并向党委说明原因。

(二)机关各站办所考核

1、考核项目包括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2、机关各站办所考核采用计分制考核,各站办每人按100分目标分值核定,乘以各站办所总人员数得出各站办所目标分值;根据各站办所工作完成情况核定目标得分,依据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出现的过错进行加分和扣分,年底汇总得出各站办所绩效考核分值,年终以绩效考核得分为依据对各站办所进行奖惩。

3、目标分计分办法:

各站办所按要求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中心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并能对本部门人员实施严格管理,确保每名同志认真贯彻执行我镇机关工作制度的,目标分得满分(因特殊客观原因导致工作任务确实无法完成的,经镇党委、政府认定后,目标分按满分计算)。

4、加分、扣分办法:

各站办所在工作中取得重大业绩的加50分,取得重要业绩的加30分,取得一般业绩的加10分,工作中出现重大过错的扣50分,出现较大过错的扣30分,出现一般过错的扣10分;各站办所在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加3分,被评为差等次的扣3分;各站办所在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中取得优秀等次的加1-3分、被评为差等次的扣1-3分;各站办所人员管理到位,全年无违反镇机关工作制度的加10分,站办所人员违反机关工作制度的每人次扣相关站办所绩效考核分1-10分(其中,迟到、早退每人次扣相关站办所绩效考核分3分,缺会每人次扣相关站办所绩效考核分5分,旷工每人次扣相关站办所绩效考核分10分,违反其他制度的酌情扣相关站办所绩效考核分1-3分)。

5、单项工作加分以最高加分项目为准,扣分以最重扣分项目为准。

6、严格奖惩。

年底,镇绩效考核办将各站办所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每个站办所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镇政府拿出专项绩效考核奖金,按照1分10元标准,对各站办所进行奖励,绩效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站办所取消绩效考核奖,并对站办所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考核结果认定

1、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以对口部门考核结果为准。

2、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党政办及相关站办所提供的结果为准。

3、所有结果由镇绩效考核办汇总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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