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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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单位名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公益性岗位认定

【法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丹东市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通知》(丹劳就字[]号)、关于印发《丹东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丹劳就字[]号)

【申请条件】:

、就业形势的需要;

、社会公共管理延伸的需要;

、胜负阶段性任务的需要

一、开发公益性岗位应当按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公益性岗位设定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设定事由、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等。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具有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处于失业一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3、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5、登记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年以上内人员;

6、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7、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8、军人配偶;

9、享受定期定量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10、烈属。

【申请材料】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就业困难对象安置公益性岗位审批表;

、就业创业证原件;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份;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二份;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编码;

、符合安置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两张。

【办理流程】

就业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接受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就业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一经录用,用人单位需要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协议书》,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续签下一年协议,原则上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年。

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

人社局大楼三楼大厅就业创业科。

事项名称:

人事档案托管

【法定依据】

关于对全市失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人事档案进行分级管理的通知(丹人社发[]号)

【申请材料】

人事关系档案,其中下岗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内容包括:

待业青年表、招工登记表、体检表、工龄认定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等;

自由职业者的人事档案内容包括:

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一份,所在页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书一份等。

【办理流程】

委托人将完整的人事档案送交至劳动就业局三楼档案室。

接到档案后对档案进行清查登记,无误后方可存档。

如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退回原单位补齐或查清。

在接受委托代保管用人单位职工档案和劳动者个人档案时,必须经过认真鉴别和清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接收归档。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人社局办公楼三楼档案室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信息登记、申报、变更或注销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开展丹东市失业保险做实个人账户工作的通知》(丹人社发()号)

【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职工全员名单、职工的就业创业登记证、签定的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需在领取营业执照日内到登记窗口进行企业参保登记(登记手续包括: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职工全员名单、职工的就业创业登记证、签定的劳动合同)。

、参保单位每月日前,到登记窗口进行个人帐户的缴费申报(缴费核定手续包括:

《辽宁省税费综合申报表》、《丹东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

、参保单位每月日前,在缴费申报之前到登记窗口进行变更登记(变更手续包括:

单位职工增减变动情况表、职工的就业创业登记证、需要变更事项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

、注销单位需持相关部门的注销手续到登记窗口进行注销变更。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人社局办公楼三楼失业保险科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

失业职工必须在解除劳动关系日内前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逾期不申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号))《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印发丹东市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档案、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寸照片两张、就业创业登记证、指定银行的帐号。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在登记窗口进行减员后,将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的个人档案、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交到待遇申领窗口,并通知职工本人到待遇申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职工本人带齐相关证件到待遇申领窗口进行申领登记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待遇于申领次月发放,失业职工享受失业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人社局办公楼三楼失业保险科

事项名称:

领金人员的异地转移

【法定依据】

《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

【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档案、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寸照片张、就业创业登记证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进行减员变更和移交相关材料,职工本人带齐相关证件到待遇申领窗口进行申领登记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由待遇申领窗口审核后,将相关材料进行封档处理,并开具转移单,失业职工带转移单和封好的档案到丹东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人社局办公楼三楼失业保险科

事项名称:

核定领金期间死亡人员丧葬抚恤金

【法定依据】

《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

【申请材料】

户口本、就业创业登记证、死亡证明、火化收据。

【办理流程】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照本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待遇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家属带齐相关材料到失业待遇申领窗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待遇。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人社局办公楼三楼失业保险科

事项名称:

特殊工时审批

【法定依据】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辽劳社[]号)

【申请条件】

(一)不定时工作制。

适用的人员范围: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非生产性值班和其他因生产特点,特殊需要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行该工作制的人员没有加班工资。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等难以均衡生产的企业;受外界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部分职工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该工作制可心周、月季、年为周期,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天数应该支付加班工资。

【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正式文件、文号)主要内容:

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岗位、人数以及工时计算周期、工作方式、最长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度申请表,一式三份;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公示报告单,一份

、实行特殊工时人员名单,一份。

【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审查→审批→决定

【办理时限】: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劳动关系科

事项名称:

转移人事档案

【法定依据】

辽档发[]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申请材料】

调入单位(组织)《调档函》;调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调入单位的调档人及被调档人《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证明;与本代理中心签订的《代理协议书》。

【办理流程】

、调档人持调入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送交到劳动就业局三楼档案室,填写调档审批单。

、材料齐全后送至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审批同意签字后回档案室取人事档案,封签。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人社局办公楼三楼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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