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吊车起吊刖,确疋一名起吊作业负责人,统
协调:
指挥其
/他操作人员,避免多人:
指
并安排人员监护吊装过程是否合理、到位。
6.操作人员在起吊过程时,应集中精神、步调一致、操作准确到位。
7.吊车采用合成纤维吊装带吊装,其结构、规格、强度符合机型的要求,使用中不准超负荷;吊装过程中正确的使用吊装带连接方式在安全方式下正确的安置、连接负载,吊装带始终不能打结或扭曲,吊索缝合部位不能放置在吊钩或起重设备上,并且总是放在吊索的直立部分,通过远离负载、吊钩和
锁紧角度来防止损伤。
针对带棱角的吊物,必须先在吊物棱角上包胶皮,再
进行捆绑吊装。
8.吊装卡环用20号钢锻造后经热处理而制成,不准使用铸造的和补焊的卡环;使用时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不准横向使卡环受力,以免卡环变形造成吊索滑脱;吊装完毕摘除卡环时,不准从高处往下抛扔,以防止卡环碰撞变形和损伤裂纹。
9.使用中不准硬别或歪扭吊钩,以免吊钩变形或脱落;必须设有防止脱钩的吊钩保险装置;经常检查钩体查钩体是否有裂纹、变形和磨损等情况,出现
上述情况必须马上更换。
七、汽车吊配置及技术参数表
1.经现场复核,需吊装供热管道与高压线间的水平间距和高度均满足规范要求安全距离。
2.为保证吊装管道的安全,经与吊装人员现场查看,根据各起吊点的情况确定吊车停放位置,需50T吊车2台。
3.具体技术参数和额定起重量参照吊车性能表。
八、管道吊装措施
1.吊装原则:
采取两根管道方式进行吊装;
2.吊装管道的长度及重量:
2.1管道长度为24米,重量约13吨,采用50吨吊车跨过附近光缆,垂直起
吊。
2.2雨天和天气潮湿时禁止进行吊装作业。
3.吊装前准备工作
3.1吊装前实地考察吊装现场,会同安装、起吊相关人员确定吊装管道的吊
点以及管道吊装到位后的固定、焊接措施;明确指挥、起吊、司索、监护人
员职责、任务,
3.2测量管道支架标高,放出中心线,为正式吊装做好准备工作。
3.3为保证作业安全,避免盲目施工,在施工前组织管道吊装人员学习起重
吊装方案,做好学习记录,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并签字。
九、安全保证措施
1.吊装前,及时通知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护,专职人员与现场安全员
共同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2.吊装时设吊装负责人,吊装负责人检查悬吊(试吊)及捆绑情况可行后方准允试行起吊;具体操作:
在起吊重物稍一离地,就必须检查悬吊和捆绑情况,可靠后继续起吊,如发现有倾倒危险,应立即停止起吊,重新调整吊索位置,如此反复几次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要求后再向上吊装。
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及滑底鞋。
4.禁止随意拆除和取用作临时平台和临时支撑的杆件。
5.吊装时应集中精力,严禁在作业面上打闹。
6.操作工的板手等工具应用绳子系在腰间,防止失手伤人。
7.防护架安装范围内禁止非作业人员穿行,现场设专人看护。
8.吊装钢管时要注意钢管、吊钩以及吊索等均不得靠近高压线,必须离开高压线大于
6m
9.在起吊管道的两端设揽风绳,控制起吊时管道水平摆动,不得靠近高压线钢架和高压线。
10.管道吊装时,设置警戒区,安排专人进行警戒。
11.在松软地面上起吊时,汽车吊的四个脚架下垫置道木,防止车辆的倾翻;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试吊。
12.由于在高压线下吊装,为防止感应电伤人,必须对吊车车体有效接地,接地方式采用
©6mm2勺BV双色线与厂区接地网连接。
13.操作人员戴手套,穿绝缘胶鞋。
14.电焊机外壳与配电箱箱体接地,焊线无裸露,接地良好,焊把钳完好。
15.氧气乙炔胶管不得有破损,氧气乙炔瓶固定立放,保证5m的安全距离,乙炔瓶必须安装
防回火装置,压力表完好。
16.环境对吊装工作产生不利影响较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6.1风力危害,大于5级以上不能进行吊装作业;
16.2场地的影响,如场地不平、有水泥、地坑等;
17.吊装带的使用注意事项:
|
17.1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吊带;
17.2在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
17.3使用时不要让吊带打结;
17.4避免撕开缝纫联合部位或超负荷工作;
17.5吊车吊钩处增加胶垫保证吊带不被损伤;
17.6避免强夺或震荡造成吊带的负载;
17.7每一根吊带在使用前必须要认真检查。
十、应急救援方案
1.总则
1.1本应急救援措施主要应用于工程建设中所发生起重吊装作业事故可能造成伤亡事故或可能引发社会、市民造成危害的事故。
1.2采取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1.2.1调动一切可能调动的力量(也包括政府部门的力量,社会的力量)救受伤人员,控制事态的扩大;
1.2.2指导现场施工人员和危及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1.2.3抢救、转移国家和人民的财产;
1.2.4协调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等的调度;
1.2.5消除危险源,恢复正常施工;
1.2.6查明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1.2.7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2.应急机构及职责
为了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同时为保证施工安全,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小组的职责范围。
2.1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安全经理、项目工程师
组员: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机械员、民管员等
2.2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2.2.1负责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的指挥职能。
222接到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掌握事故现场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协调建设各方的力量进行救援。
223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监理、业主、大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2.4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2.5组织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秩序工作。
2.2.6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的联合演练。
2.2.7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织自救,同时向公司主管
领导报告,并视事故的严重程度报119、120。
2.2.8派专人到路口接警,消防、救护人员到场后,全力配合他们进行救援。
2.2.9组织队伍制定方案消除潜在的危险源,尽快恢复生产。
2.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2.3.1在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要立即进行处理,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要严格按照方案制定的有效措施来执行,及时地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
拨打119,120报警,同时报告现场的监理、业主、大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等有关职责部门。
2.3.2一般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监理,业主,大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职责部门。
2.3.3要及时提交事故报告、电话报告的内容包括:
2.3.3.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3.3.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2.3.3.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233.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33.5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
2.4应急措施
2.4.1接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突发事故报告后,所有抢险小组成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抢救活动。
2.4.2全体在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加入抢救行动。
在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下,
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由安全员负责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施工员接应救护车,指引救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2.4.3现场成立抢险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安全经理、安全员和事发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经理任总指挥。
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查看现场,掌握事故发展情况,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控制势态蔓延,及时派出人员清除交通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
2.4.4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
和现场警戒。
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抢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现场警戒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的各种物品。
2.5对于紧急事故采取应急措施
2.5.1危险应变训练
2.5.1.1应急训练:
项目部的安全负责人经常宣传安全基本知识,组织应急学
习,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5.1.2急救训练:
项目部的专业医务人员定期宣传普及急救知识,重点是培
训班组安全员掌握基本急救法和专项急救的要领,以防万一。
2.5.1.3事故急救:
项目部为全体员工提供常见病的治疗服务,保证随时提供
急救服务,保证遭遇事故或得急病的职工及时送医院,如突发事故,除立即
组织抢救外,把详细的情况及抢救行动报告现场领导和上级。
2.5.2报告事故
2.521及时报告事故。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受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要立即报告领导,项目部要用最快的方法报告上级。
2.5.2.2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应抢救伤员和排险,移动现场物体要做出标记,防止遭到破坏。
清理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进行。
2.523任何事故,事件或未遂事故在24小时内按规定上报,如果确定为死亡事故,在
24小时内报告业主、监理。
2.5.2.4
每起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报事故登记表,48小时登记事故调查报
告
2.5.3
事故调查
2.5.3.1
成立调查组,报告事故后,由政府部门牵头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进行
勘察并确定具体内容,调查组查明事情经过,分析原因,确定主要责任者
对破坏性事故,由公安机关进行破案,依法处理。
2.5.3.2
调查组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根据事故后
果和事故责任者应对的责任提出责任意见
2.5.3.3调查组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和处理意见,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写
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人员签字后报批。
2.5.4事故处理
2.5.4.1轻伤事故由项目副经理组织调查处理,报有关部门备案。
2.5.4.2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组织调查处理报上级部门备案。
2.5.4.3死亡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2.5.4.4伤亡事故的登记由项目部主职安全员签报。
2.5.4.5事故调查报告,须经有关机关审批后报案,结案批文和有关资料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