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010联合市场营销信用卡流量互换.docx
《SL010联合市场营销信用卡流量互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SL010联合市场营销信用卡流量互换.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SL010联合市场营销信用卡流量互换
联合市场促销协议
合同各方:
甲方:
**信用卡中心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协议签订地:
**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秉承共同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联合举办本次促销活动。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专区与**卡联合市场促销活动的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促销活动基本情况
(一)活动内容
1.活动时间:
**年11月25日至**年12月31日。
甲方可视实际情况调整活动时间,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调整的时间继续执行。
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2.活动区域:
****官方。
3.活动对象:
**银行信用卡(不包括借记卡、商务卡及公司卡及转账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或“**卡”))持卡人。
4.活动主题:
享。
5.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内,甲方信用卡持卡人至**官方APP“发现精彩”VIP专区点击**vip****特惠专享页面,跳转至乙方活动区域,6.活动细则:
(1)。
(2)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持卡人可至*机票。
(二)活动流程(活动流程图见附件1)
1.活动开展前:
1.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活动方案的名额执行限量方案:
活动不限参与人数。
每位持卡人享受活动优惠次数不限。
1.2双方设计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属注册页面、微信、短信等的宣传物料,双方应于**年11月20日由市场部门经理以上职位人员书面确认,以便甲方按照活动进度开展宣传物料的制作和发布。
1.3甲方于活动开展前将活动上线通知、宣传物料发送给乙方。
1.4乙方应安排参与活动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活动内容的培训,确保该等员工能执行活动要求
2.活动进行中:
2.1乙方应严格执行活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活动操作流程》),确保持卡人按照操作流程享受优惠活动。
2.2乙方应通知并保证其参与活动区域工作人员于活动日当天,主动、明确告知前来消费的客户本次活动内容。
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信用卡持卡人提供优惠内容。
2.3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期间,乙方应要求其员工能积极、主动、准确回答客户提出的申办**卡的相关咨询,并能主动、热情、正确指引客户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致电**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申请办理**卡。
2.4每个活动日后的第一个周二下午17:
30前,乙方汇总上一个活动日客户参与情况书面反馈甲方,甲方将根据上周活动开展情况决定是否要对本周活动日客户管控数量进行调配(详见附件2《活动汇总表》)
3.活动完成后:
3.1合作期间,双方之间的纸质数据传输前应进行封装,电子数据应使用7-Zip压缩加密后,通过双方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传输,加密密码不少于8位,必须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加密后的数据及密码须分开传输给双方指定接收经办。
甲方数据接收人员:
___________,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密码接收人员:
___________,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数据接收人员:
__________,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密码接收人员:
___________,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活动宣传及费用结算
(一)活动宣传
1.双方活动宣传安排:
1.1甲方:
甲方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其官方网站、app、微信、会员邮件等方式,向甲方信用卡持卡人及其他未持有甲方信用卡的客户宣传介绍甲方与乙方本次合作的服务项目和优惠措施,并承担相应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配送成本。
1.2乙方:
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其官方网站、微信宣传本次活动
乙方具体宣传渠道如下:
宣传渠道
数量/规格
位置
广告投放时间/频率
机上杂志
1P出血3mm,版心距10mm,21*28.5不含出血
中间页
2个月
官方微信
推广一次
一次
2.乙方在活动期间,按甲方要求宣传。
3.乙方开放专线服务电话(服务电话号码:
工作时段:
7*24小时),乙方应向甲方信用卡持卡人提供活动咨询服务并配置充足的人力以满足本次活动的需要。
(二)活动费用及结算
1.乙方承担的费用:
1.1乙方向客户宣传涉及的物料设计、发布成本均由乙方承担。
1.2活动所涉及产品的折扣、其他所有赠品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担的费用:
2.1甲方向客户宣传涉及的物料设计、发布成本均由甲方承担。
(三)对活动的促销及宣传双方在此承诺
1.甲乙双方在本次活动相关的对内及对外宣传中表明各自为本次活动协办单位的身份,并展露对方指定的公司商标、电话、网址等商业标识在设计、制作上述广告宣传品时,应得到双方市场部门的书面同意方能制作。
应当善尽维护对方形象、保护双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2.双方应各自为本次活动宣传品所提供的商标、产品形象、文字资料等涉及知识产权、肖像权等的合法性承担责任,双方对于对方商业标示及其相关图片的使用仅限于此次活动的相关宣传资料的设计和制作,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3.乙方同意在活动期间,本次优惠内容为甲方客户独享,乙方不得再向除甲方客户以外的任何企业或个人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优惠内容。
4.乙方承诺在活动期间为甲方持卡人提供合格的产品及周到的服务。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除应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负责活动相关宣传事宜外,
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次活动使用的**卡版供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乙方人员了解本次活动涉及的甲方客户的范围。
2.在本活动的宣传活动中,表明乙方为本活动协办单位身份,并展示乙方指定的与本次合作相关的乙方商标、商号等标识(详见附件4《商户授权书》)。
3.甲方对于乙方以上商业标识及相关图片的使用仅限于此次活动的相关宣传资料的制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风险管理需要,基于双方合作业务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二)乙方权利义务:
除应履行本协议第一、二条约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1.对于甲方规定不得参与本次活动的甲方客户,应由乙方向其解释活动的范围及其不能参加的理由,或建议客户致电**咨询。
2.乙方承诺在活动期内(包括周五和非周五),不另行举行或与第三方举行相同或类似的联合促销活动。
**卡客户在享受本协议约定优惠时,还可以同时享受乙方向其他顾客提供的优惠(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或服务)。
3.乙方承诺所有货品活动期间的价格不因本次促销活动而随意改动,如果因活动期间活动日与非活动日货品价格引起持卡人投诉争议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
4.乙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人员安排培训,确保参与活动的乙方员工可正确识别甲方可参加优惠活动的信用卡,因乙方原因未能正确识别甲方参加活动的信用卡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提供质量可靠产品及完善的服务,并须按照关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乙方对消费者的承诺,及时妥善处理、解决与**卡客户之间的涉及产品或服务(包括产品质量、送货、售后服务等)等纠纷,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应承担因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消除不良影响。
同时,乙方保证在活动期间不出现产品及服务质量的负面舆论或新闻。
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消除不良影响。
6.乙方及乙方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复印或留存客户**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卡号及有效期等。
7.乙方需在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删除所有相关的活动数据,确保数据不可恢复性清除,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联系电话、消费日期、消费金额、卡号及有效期等。
8.乙方应负责采用技术手段保护甲方指定页面或有关甲乙双方合作业务内容页面的安全,确保这些页面和链接不可被攻击或篡改,由于攻击、篡改或其他乙方原因而引发的持卡人信息泄露、造成持卡人或甲方损失、对甲方的声誉造成的影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指定页面或有关甲乙双方合作业务内容页面专属内容的健康、安全和知识产权保障,确保网站中没有损害甲方形象及甲方信用卡持卡人利益和隐私(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姓名、住址、卡号、身份证号、电话、职业等)内容出现。
除本协议中约定外,甲方指定页面或有关甲乙双方合作业务内容页面不得有任何提示或允许甲方信用卡持卡人登记个人资料或信用卡资料的内容出现。
第四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在订立及履行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由一方向对方通过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提供的一切数据、报告、信息、翻译资料、预测和记录等内容)等资料,无论协议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
泄密或不正当使用对方商业秘密等资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有义务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甲方客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卡号及有效期等)予以保密。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客户资料用于为本合同目的使用之外的任何用途,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也应促使与其相关或关联的任何人或其代表遵守本条规定。
(三)乙方应对可能接触到甲方秘密资料的乙方员工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乙方员工有意或无意泄露甲方秘密,无论乙方是否有过错,乙方应首先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消除泄密造成的不良影响。
若这些员工离开乙方,乙方应要求其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并就相关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无论该等员工泄露甲方秘密时是否是乙方在职员工,其泄密行为均视为乙方的泄密行为,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或终止后,双方对合作项目的方案制订,实施细节等事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双方共同许可,双方均不得擅自翻印、散发对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合作业务的经营情况。
(五)不论违反保密责任是出于故意或过失,都应向对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损失和因索赔而支付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六)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终止。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协议及附件内容。
第五条知识产权
(一)甲乙双方在开展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时可使用本次活动所涉及的甲乙双方的商标及标识等,如涉及第三方的商标及标识的使用,甲乙方须就该商标的使用已经取得权利方的授权或许可。
甲乙双方印制的有甲乙双方商标、标识等的宣传资料需经双方事先书面确认方可印刷或发布。
如任何一方因不善使用商标或标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活动结束后,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使用另一方许可的商标或标识等。
(二)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以上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如有第三方就侵权行为提出指控或投诉,乙方应自费就上述指控或投诉进行辩护或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如乙方不为甲方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甲方可自行处理,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或仲裁委生效裁决所确定需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及处理该指控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双方理解和承认,本协议的履行可能涉及到双方各自拥有的商标、商号、服务标识或其它知识产权,该些知识产权完全属于权利方并受法律保护。
除基于本协议获得相关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外,本协议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目的使用另一方的任何商标、商号、服务标识或其它知识产权,或对其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使用与之相类似而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商号或服务标识等。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
(一)款第2项,在甲方经办书面通知后需立即进行整改,并按照摆放要求宣传,乙方每次应免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和本协议约定摆放要求连续七日摆放宣传物料在活动期间,经甲方检查出现2次(含)以上未按要求摆放宣传物料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圆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补足。
(三)若甲方信用卡持卡人刷卡购买符合活动条件的商品或服务后,乙方拒绝向其提供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优惠,且甲方能提供相关证明以证实的或有甲方持卡人投诉的,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
对于每一次该等乙方违约行为,乙方须按违约行为对应的金额(即该等持卡人刷卡所购商品或服务单价)双倍赔付。
支付该等赔付款并不免除乙方继续向甲方持卡人提供优惠的义务。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密责任的规定,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大写:
人民币叁拾万圆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就甲方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
(二)款第5项的规定,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大写:
人民币万圆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乙方应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就甲方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六)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7天内对其违约行为进行修正、补救;限期仍不能修正、补救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就其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第七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除外)。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反贪污贿赂条款
(一)合同各方都清楚并愿意一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污贿赂的法律规定。
(二)如乙方或乙方经办人给予或承诺给予甲方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协议约定外的包括但不限于回扣、好处费、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礼品、旅游等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
人民币壹拾万圆整)(或乙方须每次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额30%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乙方应补足。
(三)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主要负责人、经办人以外的与协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协议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的亲友。
第九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兵变、洪水、法律变更等。
(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壹个月内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作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的证明。
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双方对此互不提出赔偿责任。
不能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双方协商一致,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双方对此互不提出赔偿责任。
第十条业务授权
(一)甲方可根据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对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区域、活动名额进行调整,具体以甲方信用卡中心市场处总监或以上级别人员审批,甲方项目经办邮件通知,并获乙方市场部负责人或以上级别人员书面同意后,由乙方项目经办邮件通知为准。
(二)甲方可根据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对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活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并由乙方书面确认,活动方案应由双方市场负责人签字,甲方加盖甲方信用卡中心印章,乙方加盖乙方市场部门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活动方案的变更包括活动内容执行、活动宣传方案执行等业务的日常具体处理:
1.活动中客户投诉处理方案的确认;
2.紧急情况下活动方案的变更;
3.审定和书面确认待结算的业务量及凭证,以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资金结算凭据。
(三)甲方可根据活动开展实际情况在本协议基础上以《活动确认函》(详见附件6)方式增加合作活动内容,增加的合作活动内容仅限于同时满足与本协议活动形式相同或相似、双方权利义务相同或相近、且双方不涉及费用结算或不涉及甲方补贴费用的条件。
《活动确认函》(详见附件6)具体由双方市场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人员签字,甲方加盖甲方信用卡中心印章,乙方加盖乙方合同专用章确认。
(四)对于活动相关的广告、宣传物料等的确认由双方下列授权的由经理及以上人员负责书面确认:
甲方经办人员:
,电子邮件:
,电话: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乙方经办人员:
,电子邮件:
,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加盖公章、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自**
年10月24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仍有权利义务未履行完毕的,双方应继续履行。
本协议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为保障本合同项下双方合作业务的正常运作,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由经办人员负责双方间的日常联络:
甲方经办人员:
,电子邮件:
,电话: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
乙方经办人员:
,电子邮件:
,电话:
;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
本合同规定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联络自送达收件一方的以上联系地址或电子邮件时生效。
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包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寄出,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如果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的,则在电子邮件发出时即视为收讫。
以上联系地址为文书有效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若未履行通知义务,变更一方在此明确以上联系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向该地址发送的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
若甲乙双方合同指定经办人员更换或离职,以双方邮件确认为准。
对于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事项,如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重要变更或解除等(当事人依法或依约定单方面行使协议变更、解除权的除外),不能以经办人员协商或确认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附件清单:
附件1《活动操作流程》
附件4《商户授权书》
附件5《商户授权保证函》
附件6《活动确认函》
——以下无正文——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商户授权书
关于授权使用商标及标识图样知识产权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因贵我双方业务合作需要,经双方公平、自愿、友好协商,我司特授权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在“**vip日**特惠专区”活动中使用我司的商标及标识图样,具体授权如下:
1、商标及标识图样授权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我司公司名称及商标、“品牌LOGO”及“相关产品图片”等。
商标及标识图样如下:
许可使用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所做的必要宣传物料、广告、信用卡申请资料、双方确认的信用卡卡版等。
2、许可使用期限:
**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
期限届满前60日如我司未出具书面撤销授权文件,则本授权自动延续一年。
3、我司保证以上授权许可使用的商标及标识图样属于我司合法拥有,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如有第三方指控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使用上述资料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我司应就上述指控为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以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如我司不为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可自行处理,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或仲裁机构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由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承担的责任,及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自行处理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由我司承担。
4、就本次授权依法需向商标局等国家主管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由我司负责办理。
特此授权。
授权人(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日期:
附件5:
商户授权保证函
关于被授权使用商标及标识图样保证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1、因贵我双方业务合作需要,我司承诺已获得商标及标识图样所有权方__****的同意,在我司与贵中心合作开展_**vip日**航特惠专区_的项目中将____****LOGO___________的商标及标识图样提供给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使用。
2、我司被许可提供给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的商标及标识图样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_____****的名称及商标、“品牌LOGO”及“相关产品图片”等。
3、我司被许可提供给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的商标及标识图样如下:
4、我司被许可提供给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的商标及标识图样的使用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所做的必要宣传物料、广告、信用卡申请资料、双方确认的信用卡卡版等。
5、我司被许可提供给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的商标及标识图样的使用期限:
___**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
期限届满前60日如我司未出具书面说明函件,则视为我司保证上述授权商标及标识图样的被授权期限自动延续一年。
6、我司保证在开展______**银行VIP项目______的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商标及标识图样已获得__________****_________的充分授权,且在授权范围内合法、妥善使用。
同时,我司保证已获得____________****_______的许可,将上述商标及标识图样提供给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在本此项目合作中使用,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的使用不侵犯商标所有权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如有第三方指控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使用上述资料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我司应就上述指控为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以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如我司不为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可自行处理,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或仲裁机构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由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承担的责任,贵中心及贵中心分支机构自行处理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由我司承担。
7、就本次授权依法需向商标局等国家主管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由我司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负责办理。
特此保证。
授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日期:
附件6:
活动确认函
活动确认函
甲方: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甲乙双方于**年10月日签订的《联合市场促销协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合同编号:
XXX),双方现对**年11月25日至**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