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中级经济法第三章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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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级经济法第三章5
第二单元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三、有限合伙企业(★★★)(P117-121)
3.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释】
(1)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绝对”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4.交易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解释】
(1)普通合伙人:
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否则,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有限合伙人:
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相关链接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相关链接2】未经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甲、乙、丙、丁均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甲、乙、丙、丁均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C.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甲、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答案】ABCD
【解析】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
5.同业竞争
(1)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解释】
(1)普通合伙人:
“绝对不能”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越雷池半步;
(2)有限合伙人:
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相关链接1】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相关链接2】未经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同意,受托人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甲、乙、丙、丁均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B.甲、乙、丙、丁均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甲、乙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甲、乙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BD
【解析】
(1)普通合伙人“绝对不能”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选项AC错误);
(2)有限合伙人能否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选项BD正确)。
6.出质
(1)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
(1)有限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可以”出质,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禁止”;
(2)普通合伙人的出质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例题1·多选题】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ABD
【解析】
(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A正确),这是《合伙企业法》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得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选项C错误);
(2)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选项D正确),没有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其财产份额出质(选项B正确)。
【例题2·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丁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B:
普通合伙人的出质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
(2)选项CD:
有限合伙人的出质,则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
7.对外转让(2010年判断题)
(1)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而非经同意)其他合伙人。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解释】
(1)有限合伙人:
提前30日通知;
(2)普通合伙人:
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未约定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甲、乙、丙、丁均不得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甲、乙、丙、丁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均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甲、乙、丙、丁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
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
(2)选项B:
普通合伙人“绝对不能”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禁止”;(3)选项C:
普通合伙人的出质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可以出质,除非合伙协议事先“另有约定”;(4)选项D:
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未约定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8.个人的债务清偿
(1)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普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9.入伙(2011年单选题)
(1)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而非实缴)为限承担责任。
(2)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退伙(2011年单选题)
(1)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2)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释】
(1)有限合伙人甲以100万元的货币出资,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回20万元,则甲以20万元为限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乙以100万元的货币出资,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回200万元,则乙以200万元为限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1.合伙人的性质转变(2009年判断题、2012年单选题)
(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