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域集团授权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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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域集团授权管理手册
正域集团授权管理手册
组织、经营及财务
授权治理手册
批准单位
签名
审核单位
签名
编制单位
正域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签名
编制时刻
2007-7-28
实施时刻
2007年8月8号至12月31日
名目
附件1:
广州正域集团授权书模板
广州正域集团组织、经营及财务授权治理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授权是广州正域集团对集团公司执行总裁、执行总裁直截了当治理的总监、子公司总经理等高层治理者在组织治理、经营治理和财务治理方面的权益与责任的界定,是广州正域集团进行科学、全面、系统经营治理的重要依据,也是财务人员在财务审批治理中遵循的重要标准。
集团各分管总监、执行总裁直截了当治理的子公司总经理必须在其职权范畴内努力完成全年的绩效目标,并对权限范畴内的所有事宜承担责任。
第二条、广州正域集团授权制度的原则
1)责权益相统一原则
授权人(集团总裁、执行总裁)将一定范畴和限度内的权益和责任授予被授权人(子公司总经理、执行总裁直管总监),后者可据此拥有相应的权益,独立做出相应的决策;但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享受绩效利益。
2)高度刚性的原则
由于授权与被授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广州正域集团的组织、经营及财务治理阻碍重大,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必须严格刚性的遵守授权书的全部内容,忠实地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签约考核的原则
广州正域集团的年度目标和战略目标,广州正域集团各中心总监、各子公司总经理的绩效任务即目标契约是授权者和被授权者重要的责任。
而广州正域集团的薪酬、福利、奖励、所有者权益是授权者和被授权者重要的利益;授权治理是授权者和被授权者重要的权益。
广州正域集团的绩效考核治理体系和内部审计系统是授权者和被授权者重要的约束机制。
第三条、授权制度与全面预算制度和考核审计制度的关系
授权、全面预算和审计三项制度是广州正域集团以绩效目标治理为中心的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授权治理是通过明确的授权,清晰地界定全面预算执行权和责任,保证经营活动在打算预算下开展。
被授权人同时是全面预算的责任人。
在全面预算治理制度和授权范畴内,被授权人有权独立处理经济活动事项。
全面预确实是将广州正域集团的绩效目标中经济目标分降落实到广州正域集团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从增收和节支两个方面规范经营活动,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审计是对授权制度、绩效目标过程实施的监控,包括对被授权人执行授权制度情形的监督与反映;广州正域集团将组织或托付内部机构(监察审计部)和外部机构对被授权人所有涉及财务收支的权限进行的定期及不定期的审计监督。
三者相互联系,互相制约,共同服务于广州正域集团总体绩效目标。
第四条、授权人与被授权人
1、授权人:
广州正域集团集团总裁、执行总裁
2、被授权人:
集团各子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营销总监、工程技术总监
第五条、授权时限
1、实行“一年一授权”制度。
广州正域集团对各子公司总经理、各总监授权时限为一年,每年年初进行授权,每半年由广州正域集团依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形对被授权人进行考核检查,下一个授权年度重新授权,签订授权书(授权书样本见附件)。
2、各子公司总经理、集团总监在授权有效期内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授权自动撤销,授权书作废。
3、新聘任为子公司总经理、总监的,通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需要正式聘任时应进行授权,但授权时应同时签署目标契约、职位说明书、预算书和授权书。
以保证岗位任职人责、权、利对等。
第六条、下述权限只能由广州正域集团以法人名义统一行使。
1、广州正域集团各项差不多规章制度的制定权和修改、说明权;
2、广州正域集团企业品牌形象设计权;
3、广州正域集团经营年报和财务年报的编制及对外公布权;
4、以广州正域集团出版发行内部报刊的审批权;
5、对外融资权;
6、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审批权;
7、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格式的制作和说明权;
8、托付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的审批权;
9、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由公司以法人名义统一行使的其他权限。
第二章授权内容及说明
第七条、依照广州正域集团的治理手册,依照广州正域集团相关公司章程规定,签订授权书,授权书的内容包括:
(详细内容见授权书)
1、组织治理授权
☐所分管部门治理制度的制定、考核、奖惩权益。
☐所分管部门组织机构调整、岗位设置权益。
☐所分管部门人事治理、工资福利审批权。
2、经营治理授权
☐价格的制定、折扣的审批权。
☐业务授权。
☐各项经营制度的制定、执行、审批、考核权。
3、财务审批授权
☐各项财务审批权限。
第三章授权程序
第八条、广州正域集团授权治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统一治理。
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授权治理制度的制定与检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授权方案、对授权内容进行审查、具体办理授权事宜、制定各类授权书。
2、人力资源中心应规范授权治理行为。
对授权制度和授权书等授权有关的文书应建立登记、使用、保管、归档制度。
3、公司各部门应拒绝办理不符合规范程序的授权事宜。
第九条、授权治理程序
1、人力资源中心应在每位被授权人授权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征集下年度的授权建议。
2、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在收到人力资源中心授权建议通知10个工作日内,拟订各职能权限下年度的授权建议,并送交人力资源中心。
3、前述授权建议应包括授权事项、权限、行使授权的职责、被授权人本期执行授权的差不多情形及评判等。
4、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各个授权建议后,依照本规定,结合有关部门的意见,参考各被授权人执行授权的报告,拟定公司各系统下年度的授权方案及编写说明,在授权期满30日前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示。
5、人力资源中心应在总裁对授权方案批示后10日内安排总裁办公会或决策专题会讨论本期授权方案。
讨论通过后,提请总裁签批同意之后由人力资源中心依据《广州正域集团组织、经营及财务授权书》模板制作授权书,在被授权人分管部门全面预算完成后组织召开授权书签约仪式,由授权人(集团总裁、执行总裁)和被授权人正式签署授权书,签署后的授权书一式五份。
授权人一份,被授权人一份,人力资源中心一份,打算财务中心一份、监察审计部一份(用以预算和审计执行)。
6、授权书签署后,授权人将一定范畴和限度内的权益和责任授予被授权人,后者可据此拥有相应的权益,独立做出相应的决策;但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享受绩效利益。
7、公司各职能部门,比如人力资源中心、打算财务中心,对被授权人相应权限的行使承担监督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被授权人权力行使情形,对各种越权行为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汇报。
8、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对各被授权人的权益行使状况开展正式的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反馈到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第四章权益行使
第十条、组织治理权的行使,必须遵守广州正域集团的相关制度。
第十一条、业务授权必须遵守广州正域集团的各项内操纵度、合同签订会签制度及相关治理标准。
第十二条、财务审批权行使、财务各项收支必须遵守公司财务治理制度,同时遵守两人以上会签制度。
第五章授权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第十三条、本授权自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之间签署授权书之日起开始生效,被授权人在授权范畴内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本授权到授权书规定的授权期限截止日解除,授权人依照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连续向被授权人授权,假如连续授权,双方应当在授权期限终止日前10天签署新的授权托付书。
第十五条、如发生下列情形,授权人应依其程度,能够变更或终止在授权期间对被授权人的授权:
1、经营治理水平降低和经营状况恶化;
2、资产负债规模和质量明显下降;
3、要紧负责人和重要治理人员变动;
4、风险操纵能力显著减弱;
5、授权制度执行情形较差;
6、国家进行政策性调整或外部经济条件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7、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或开展XX的业务;
8、授权事项改变或不存在;
9、被授权人负责人失职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缺失;
10、广州正域集团内部机构和治理制度发生重大调整;
11、严峻阻碍授权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授权变更的程序
1、授权期间,因公司业务进展和经营治理的需要,需要对被授权人的授权进行调整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拟订授权变更建议,经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凭公司总裁批件,重新制作《广州正域集团组织、经营、财务授权书(变更)》。
2、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新的授权书登记和备案后,将授权书交被授权人签收。
新签署的授权书一式五份,授权人一份,被授权人一份,人力资源中心一份,打算财务中心一份、监察审计部一份(用以预算执行和审计监督)。
3、自新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被授权人应按变更后的授权执行各项权力。
4、未经本规定授权变更程序,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通知等文件对授权进行变更。
5、在变更授权书下发前,被授权人不得自行扩大或增加授权。
第十七条、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离职或被解聘以及变动工作岗位的,自相关工作变动的文件被批准之日起授权自动解除,授权书项下权益暂由授权人本人代为行使。
第十八条、由于被授权人的有意和过失给公司造成缺失的,授权人有权提早解除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相应的通知文件。
第十九条、授权人在授权期间不宜随便解除被授权人的各项权限,除非被授权人触犯第十五条内容。
假如授权人依照工作的性质,需要临时对某项工作开展授权,授权人应签发书面授权文件,由人力资源中心正式下发执行。
第六章责任
第二十条、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自授权之日起权益义务划分明确,双方在各自权限范畴内行使职权。
没有专门授权或变更授权书的,各方不得逾越各自权限范畴。
第二十一条、被授权人应当在授权范畴内行使职权,在授权范畴内对内对外签署的合同、票据等法律文件具备法律效力,其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授权人和法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二条、被授权人在授权范畴内行使职权,然而不得恶意损害公司利益。
由于被授权人的恶意或者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按照公司的相关罚责(本制度第七章)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被授权人不能超越授权范畴或者在授权期限终止之后行使授权书项下的权限。
被授权人超越权限或授权期限终止后行使权益的,授权人有权责令更正直至收回授权,被授权人给公司造成缺失的应当按照实际缺失赔偿。
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财务部的财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广州正域集团的有关授权规定,监督被授权人的财务权益行使,及时向广州正域集团反应被授权人的权益行使情形。
第二十五条、财务人员由于有意或过失没能对被授权人行使授权进行有效的监督,致使被授权人超出授权范畴行使权益,给广州正域集团造成缺失的,和被授权人一起对该缺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对有关被授权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判,限期纠正和补救,变更授权等;对要紧负责人、主管责任人和直截了当责任人的纪律处分,遵照《奖惩规定》,包括警告、通报批判、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观看、开除,或者调离工作岗位等。
第二十七条、对单位超越组织、经营、财务治理授权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情形,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判,变更或撤销授权;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对主管责任人和直截了当责任人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分。
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单位超越人事治理授权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情形,给予下列处分:
1、对超越授权擅自调整组织机构的,给予单位通报批判,并限期纠正和补救;对该单位要紧负责人给予记过直至降级处分,对主管责任人和直截了当责任人给予记大过直至留用观看处分。
2、对超越授权擅自调整工资的,给予单位通报批判,并限期纠正和补救;对该单位要紧负责人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对主管责任人和直截了当责任人给予记大过直至留用观看处分。
第二十九条、对未按规定擅自变更授权或自行扩大授权权限的,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判。
对要紧负责人及主管责任人和直截了当责任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第三十条、对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发觉越权、XX经营及其他违反本规定行为不禁止、不纠正的,对该部门要紧负责人及主管责任人和直截了当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造成严峻后果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
第三十一条、对未按本规定履行职责和违反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情形,给予单位及其要紧负责人、主管责任人和直截了当责任人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第情节较重,造成经济缺失等严峻后果的,建议对要紧负责人、主管责任人和直截了当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严峻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职员,人力资源中心有权直截了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章监管与检查
第三十四条、广州正域集团授权监管工作在公司统一治理下,建立监管系统。
第三十五条、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建立被授权人权力行使的日常监管、年检以及被授权人定期报告执行授权情形的制度。
打算财务中心负责建立离任审计制度,被授权人离职前,其执行授权和治理情形应作为离职审计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授权事项相关业务的日常监管工作。
发觉超越授权、XX开展业务以及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正并上报。
第三十七条、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授权的年检工作,检查授权执行情形,有权对变更授权提出建议,并报告授权人(集团总裁)。
第三十八条、被授权人在授权期满60日前,应将执行本年度授权情形的报告,报送公司财务部,并抄送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前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执行授权的差不多情形,存在的问题,自我评判以及对下年度授权的建议等。
第三十九条、各级职员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举报的权益和义务,举报的受理部门为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第九章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被授权人如遇下列不可抗力授权人应对被授权人予以免责:
1、国家政策调整
2、自然灾难
3、合作方有恶意行为
4、被授权人伤亡
第十章越权裁定和越权处理流程
第四十一条、打算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监察审计部对越权行为一经发觉必须了解实际越权情形,填写部门意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依照本制度《第七章罚责》规定提出责罚建议,并向授权人(集团总裁)进行汇报,由授权人进行裁定。
第四十二条、越权处理流程:
1、公司各职能部门提出越权申报,填写《越权申报与处理单》报告,交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2、人力资源中心在收到越权申报两个工作日内,依照越权申报内容,详细了解被授权人越权情形,分析情形是否属实,然后依照本制度填写《越权处理建议单》,交公司总裁审核。
3、公司总裁在收到人力资源中心《越权处理建议单》后,宜依照越权行为特性了解越权情形,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越权处理的批复工作。
4、人力资源中心收到总裁批复后,依照越权行为的处罚细则,对越权责任人进行处罚,相关处罚文件下发公司各部门知悉。
5、人力资源中心对越权行为的处罚进行建档、储存,以作年终述职和离任审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广州正域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起草,经决策委员会审定,公司总裁颁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说明。
广州正域集团
2007-8-8
附件二:
越权申报与处理建议单
越权申报部门
越权行为申报部门:
申报时刻:
越权行为描述
申报人签名:
计财中心意见
调查人员:
调查时刻:
越权行为复核意见
处罚建议
财务总监签名:
签名时刻:
人力中心意见
人力资源中心复核意见
处罚建议
人力资源总监签名:
签名时刻:
总裁批示
总裁批示意见
签名:
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