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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虚拟社会治理研究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中国虚拟社会治理研究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2013年11月19日13:

38来源:

《中国行政管理》杂志作者:

徐晓林陈强曾润喜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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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信息技术革命和中国社会的转型,催生虚拟社会治理研究的兴起。

本文探讨虚拟社会的概念、虚拟社会治理的逻辑起点、社会分层与虚拟社会治理、流动空间与虚拟社会治理、越轨行为与虚拟社会治理和虚拟社会治理模式等,认为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的“虚实关系”是虚拟社会治理的逻辑起点;虚拟社会治理应考虑到中国特殊的国情和网情,不被西方发达国家的价值审视和批判干扰;中国虚拟社会治理的模式应从政府主导型走向多中心协同治理。

关键词:

应急管理;突发事件;网络舆论;逆反心理;预警机制

作者简介:

  一、虚拟社会:

概念梳理与厘清

  虚拟社会的本土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末,所涉学科主要为哲学和社会学,“网络社会”的命题也由此提出,曼纽尔·卡斯特的信息时代三部曲尤其是《网络社会的崛起》中文版的面世,进一步强化该命题的合理性,并用其来指称互联网作为人类生存新方式的社会性功能。

事实上,卡斯特“网络社会”中的网络在抽象层面没有特殊的指代性,并非专指互联网,而是相互连接的结点,侧重考察社会结构形态所蕴含的网络化逻辑,这种网络化逻辑在前信息化时代就已经存在,只不过囿于技术条件的限制,网络的流动性较低且具有浓厚的地域性烙印。

[1]“新信息技术范式为其渗透扩张遍整个社会结构提供物质基础,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改变生产、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进而构建新的社会形态”[2],即网络社会(networksociety)。

而有关网络社会(cybersociety)的国内共识则是在互联网架构的网络空间中产生的社会形式。

[3]可见,此“网络社会”(networksociety)非彼“网络社会”(cybersociety),尽管中文“能指”相同,但各有不同“所指”。

[4]卡斯特所言的网络社会与中国语境下的网络社会在所指层面的差异性所引致的矛盾和混淆使学者开始反思“网络社会”的具体界定。

为避免网络社会在中文上的不同所指造成的概念混淆,“虚拟社会”被用来指称英文意义上的赛博社会(cybersociety)。

“与网络社会等概念相比,虚拟社会概念从纵横两方面把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把人类新的社会存在形式和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联结起来,既反映虚拟社会形成的科学技术基础,也表明虚拟社会的人文基础”。

[5]

  在虚拟社会概念界定层面,学界虽然对虚拟社会的性质有争议,但在其构成要素上基本达成一致:

虚拟社会是计算机网络技术更新升级的结果,现实社会中的人是虚拟社会的主体,而主体间的互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是虚拟社会的重要内容。

我们认为虚拟社会是符号化的现实,社会中的人在互联网建构的虚拟空间内按照一定规则从事生产和生活活动并形成各种社会关系的人化的场域。

虚拟社会是网络社会(networksociety)的组成部分,当网络社会(networksociety)中的结点为互联网时,虚拟社会的出现成为可能;而网络社会(networksociety)则是信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虚拟社会主体是现实社会中具有网络空间生存能力的人,他们以符号化的形式活跃在虚拟空间;虚拟社会主体在虚拟空间中并不是无序的存在,而是处于相互交往和互动的状态中;虚拟社会主体互动的空间是由互联网建构的虚拟实在的人工空间,是人化的场域。

当符号化的现实社会中的人在互联网构成的虚拟空间中以群居的方式存在并形成各种社会关系时,虚拟社会也就应运而生。

虚拟社会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类“社会式”的原始虚拟社会(BBS)、类“城邦式”或“广场式”的虚拟社会(在线聊天室)及“社区式”的虚拟社会。

[6]

  二、虚拟社会治理的逻辑起点:

“虚实关系”

  虚拟社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其与现实社会的关系受到学者关注。

一是过度强调现实社会作为物质基础的决定作用,将虚拟社会视为现实社会的翻版,网络虚拟社会以现实社会的信息虚拟技术发展为存在基础,是现实社会的缩影和映射,是对现实社会的特殊镜像[7];二是带有技术决定论的色彩,将虚拟社会的崛起视为现实社会的终结,虚拟技术和虚拟实践的成熟将虚拟化人类社会的一切,虚拟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是对现实社会的否定,虚拟社会终将取代现实社会成为未来社会的惟一形式[8];三是将虚拟社会视为人类社会新的存在方式,并与现实社会统一于整个人类社会。

人类社会在现代科学技术的作用下分化为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两个场域,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并存交织、互动发展,都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9]

  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关系应该置于虚拟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来考察。

首先,虚拟作为人的活动的普遍特性自人类诞生起就已存在,虚拟现象及其思维具有久远的历史,虚拟思维大致经历动作符号、造型符号、语言文字符号和数字化的虚拟思维四个阶段,它们随着人类的进化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虚拟作为符号化、数字化的思维方法源自人类适应环境、超越现实的文化本性。

[10]虚拟社会是人类社会不断虚拟化的结果,语言文字作为人类对现实社会的符号化虚拟,其发明和使用是人类迈向虚拟化的重要突破。

此后,受到生产力发展的限制,在较长时期内,人类社会虚拟化的进程相对缓慢。

以电报等新技术为代表的电力革命的爆发,为人类社会虚拟化提供新的机遇,现实世界的虚拟化突破语言文字的形式。

信息革命中网络技术、通讯技术等的发展标志人类社会虚拟化技术相对成熟。

[11]当电子商务、电子政府、虚拟社区和个性化虚拟生活成为互联网络的主要内容时,互联网发展成为具有社会性的虚拟环境。

  历史地看,虚拟社会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断变革的产物,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高度发展的产物,虚拟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由现实社会提供。

作为虚拟社会物质载体的全球计算机网络,为虚拟社会生存提供物质外壳和技术支撑,而它在现实社会中则以客观物质实体的形式表现出来。

虚拟社会中符号化的主体以及虚拟社会保持活力所需要的信息资源也来自现实社会,虚拟社会的发展是现实社会推动作用的结果。

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实社会是虚拟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虚拟社会具有与现实社会不同的新特点,并不是现实社会的简单再现和翻版,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拓展集中体现于其对现实社会的重塑和再造过程,它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改变人类的社会组织、社会结构和生存环境。

不过,现实社会仍是检验虚拟社会行为和活动的最终标准,虚拟社会不能取代现实社会成为唯一的社会存在方式,技术的持续发展和进步在模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界限的同时也促进其走向一体化。

  对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关系的考察还应考虑到中国特殊的国情和网情。

转型时期利益分化和利益主张成为中国民众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现实社会中诉求表达渠道的相对匮乏和成本收益的巨大鸿沟促使以互联网为核心的虚拟社会成为人们意见和利益表达的重要场所。

符号化的“现实人”基于特定事件的观点分享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往往容易形成强大的舆论场,进而引发现实社会各种力量对事件的关注。

互联网舆论场的出现是利益分化和聚合的结果,是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交互作用的产物,其作用力也不仅仅停留在虚拟社会,当利益聚合在虚拟社会的表达未能得到回应和疏导时,网民极有可能从线上的讨论和声讨走向线下的群体性行为。

基于此,中央政府对互联网舆论场高度重视,视其为民众利益诉求和社会和谐的晴雨表,并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对网络舆论及时把握和疏导,官僚体系内这种自上而下的压力机制促使各级政府部门具有审慎对待网络舆论、评估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并作出回应的动力。

在这个意义上,与西方虚拟社会相比,中国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具有巨大的“张力效应”。

  然而,作为社会政策和社会服务主要供给者的各级政府感知到虚拟社会张力时所采取的行动既有积极疏导和回应也有消极对待。

与西方国家事后追惩的网络审查模式不同,普遍的预审查与人工干预的后抽查相结合是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政策的鲜明特色,如提前审查和判断境外网站或者信息、对境内流动的各类信息实时扫描、对用户发布信息的渠道采取敏感词防范机制等。

[12]自上而下的舆情信息工作体系的建立也是政府加强网络信息审查和监管的直接结果。

2004年中宣部成立的舆情信息局借助中央和地方宣传思想工作的系统开展全国性舆情信息汇集、分析和报送等工作,教育部、公安部、新闻办、政法系统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也已形成自己的舆情汇集与报送体系。

完备的预先过滤机制和敏感信息报送体系成为政府管制虚拟社会的利器,是现实社会对虚拟社会施加压力的重要工具,现实社会对虚拟社会的“压力效应”也由此产生。

  三、虚拟社会治理中的虚拟社会分层与影响

  不同社会群体对社会资源的占有程度以及由此对社会产生的差异性影响力是社会分层理论的主要研究范畴,社会分层理论早在19世纪中后期就开始系统化和理论化,卡尔·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和埃米尔·涂尔干是当时具有代表性的学者。

互联网的兴起和普及赋予普通民众在现实社会未曾拥有的力量,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重塑身份、选择信息和发布信息,各种“草根名人”在虚拟社会中涌现。

那么,底层群体在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权力和结构重组过程中所获取的影响力是否意味着虚拟社会中社会分层的消弥?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探讨现实社会中个体或群体所掌握的权力和力量是否影响其虚拟社会权力的发展。

有学者指出现实社会中的个体以各种形态分布于虚拟社会,不同阶层掌握的网络话语权有较大的差异,中间阶层网络话语权比例最大,而“产业工人”和“农业劳动者”等社会资源较少的“底下”阶层掌握的网络话语权比例较小[13],大部分扮演着信息搬运工的角色。

微博生态下话语权虽有向大众转移的趋势,但话语权不等于影响力,现实社会身份依然影响个体或群体在网络社区的影响力,话语权仍被精英微博把持。

微博上热门关注对象主要为明星、意见领袖和信息集聚者,他们大多是现社会各领域的精英。

微博作为媒体公共平台,与当下社会结构和权力组织密不可分,社会精英在媒体中享有较高知名度、话语优先权和舆论影响力。

[14]

  已有研究表明,现实社会的既有资源占有情况对网民在虚拟社会中的地位有重要的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在虚拟社会,信息是主导力量,信息资源的多寡是网民获得尊重与地位的首要条件,网民信息搜集、分析和使用能力上的差异直接影响其在虚拟社会的地位,决定其在虚拟社会的位置。

信息能力和对虚拟社会影响力是划分虚拟社会阶层的重要依据。

[15]随着虚拟社会的日渐成熟,作为虚拟社会中坚力量的网民群体也开始出现分化,有学者以网民掌握的知识、技术、关系和信息为标准,将网民群体分为普通蚁族、精英、网络意见领袖、网络水军和网络维权群体等。

[16]而仅从信息传播与意见表达所引起的权力分化来看,网民群体可分为权力顶层的意见领袖,权力中层有个人影响的积极扩散者和无个人影响的积极发言者,权力底层单纯的信息接收者。

[17]

  由此可见,社会分层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虚拟社会同样存在。

遗憾的是,目前为止,学术界对我国虚拟社会阶层分化的程度尚未涉及,对于虚拟社会分层归类的尝试也呈现诸家自言其说的局面,系统的归类标准尚未形成。

而虚拟社会新阶层的出现,原有阶层可能的边缘化以及各阶层话语权和影响力的不均衡态势都将直接影响虚拟社会治理的策略选择和实际效果,深入研究虚拟社会分层对虚拟社会治理的影响是今后虚拟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

  四、虚拟社会治理中的流动空间及挑战

  互联网信息技术范式的成熟彻底转变作为人类生活基本向度的时间和空间,地域性解体脱离文化、历史、地理的意义,并重新整合进功能性的网络之中,导致流动空间取代地方空间,流动性成为网络社会空间的支配性逻辑,它支配着网络空间的信息流动和社会互动,使网络社会的信息流动和人际互动在实时的时间中结合,从而形成流动性的全球社会。

[18]在互联网基础上发育和形成的虚拟社会作为卡斯特所言的网络社会的进化形态,同样是环绕流动建构起来的社会形态。

这种流动性虽然能够实现虚拟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要素分配和资源共享,但同时也为虚拟社会带来不确定性风险,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当前我国频繁发生的以互联网为媒介的集体行动和社会抗争事件。

流动性促使虚拟社会在打破传统时空限制的基础上,割断个体与社会背景的地方性联系,个体间的跨时空互动增强,原本散落在现实世界各个角落的个体的微弱的力量在互联网的链接下能够围绕特定兴趣、志向和利益进行互动,进而整合为统一的强大的力量,当这种集体的力量聚焦在特定事件或者特定诉求上时,集体行动则成为可能。

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集体行动主要由发生在虚拟世界的线上集体行动和发生在现实世界的线下集体行动组成,集体行动的参与者可以来自不同的性别、群体、城市、国家,这种时间和空间上的扩张和串联增大以互联网为媒介的集体行动的监控和治理难度,对虚拟社会治理构成挑战。

  流动空间的全球性也使中国虚拟社会治理行动饱受西方发达国家的价值审视和批判。

综合来看,西方学者在审视中国政府的网络干预行为时,普遍带着浓厚的个人权利优先、自由价值优先的烙印,这种偏向的形成将塑造不利于我国虚拟社会治理的国际舆论环境,影响我国虚拟社会治理的国际形象。

  五、虚拟社会治理中的越轨行为与态势

  网络舆情异化是虚拟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

网络舆情作为民众在网络空间基于特定事件互动而形成的意见、观点和态度的集合,是衡量民意发展态势的晴雨表。

然而,多元利益主体的介入使得网络舆情成为个别利益、局部利益的代言词。

网络推手通过策划话题、撰稿发帖、顶帖等方式在网络舆情中扮演意见领袖的角色,并借助网络媒介炒作特定事件和议题,致使局部问题全局化、个体问题公众化、普通问题政治化。

[19]网络水军作为网络推手的重要构成力量,更是擅于运用软文发布、微博关注和转发等方式制造话题,炒作民意。

[20]各种歪曲和虚构的信息,刺激公众表现出具有明显倾向性和负面性影响的情绪、意见与态度,网络伪舆情由此产生,网络伪舆情产生和发展的直接后果是诱导舆论极端化,酿成网上网下联动型群体事件,干扰政府决策,乃至造成社会动荡。

[21]

  虚拟社会主体互动过程中的谣言传播与人肉搜索行为也影响着虚拟社会的生态平衡。

网络谣言在传播环境和社会变迁的背景下具有滋生和扩散的土壤,谣言已成为网络信息生态的重要部分,对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都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力。

网络传言的过度丰富,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息反制力量,是特定社会背景的产物,与社会环境、政治意识形态等关系密切,它或许并非事实,却能够改变个体对社会的态度,解构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22]而人肉搜索行为本质上是网民群体在信息搜寻上集体行动的结果,其得以实现的前提是网民享受运用道德话语建构事件的方式,并从参与中得到“维护正义”的快感。

人肉搜索最大的问题在于启动后的“反道德”行为容易对被搜索者造成最不道德的伤害。

[23]

  六、虚拟社会治理的模式:

实然与应然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互联网治理模式可以归结为政府主导型,强调政府在互联网治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政府通过法律规制和技术手段进行比较严格的网络管理。

[24]中央与地方多部门联合参与和相互学习,舆论倒逼下政府对特定事件和诉求的回应与行动,舆论疏导与管制相结合等是中国互联网治理的独特特征。

为提高这种治理模式的效用,有必要构建分工明确、配置合理的权力和治理结构,较为理想的方式是设立跨部门、高级别的互联网治理机构,进而统一领导和协调部门围绕互联网治理协同行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25]政府主导型模式的选择是当前我国基本国情和网情综合作用的结果,既符合互联网发展的基本规律,也能够有力地维护国家主权。

然而,在该模式下虚拟社会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管理理念层面管制和对抗意识仍然存在,目标取向层面对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视不足等,管理手段层面习惯传统的控制方法等。

[26]

  基于此,有学者指出,信息社会背景下,政府应改变简单地用行政命令管控信息并规制人们行为的管理策略,以社会整体和共同的利益为出发点,采用经济、政策和技术等多种方式进行间接规制。

[27]多中心协同治理是虚拟社会治理的应然选择。

虚拟社会是多系统和多要素构成的复杂的自我协同演化的生态系统,社会秩序的生成是众多网络主体相互博弈、相互影响的结果,其维护也有赖于各主体间的协同合作,建立由政府、网络企业、网民、网络非政府组织等构成的协同治理体系是虚拟社会管理的前提。

[28]多中心协同治理意味着权力与责任共享,政府作为权力部门在制定互联网治理政策时应鼓励网民、民间组织、网络服务企业等的参与,政策形成应是参与主体间基于不同的利益、价值和具体目标进行博弈的过程,进而确保互联网治理政策的公共性。

[29]不过也有学者对多中心治理模式表示担忧,指出多中心治理和网络化治理等理论根源于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和成熟的市民社会,强调限制政府的作用甚至“没有政府的治理”,这对于现阶段的中国来说或许并不适合。

[30]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2]曼纽尔.卡斯特著.网络社会的崛起[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569,569.

  ManuelCastells.TheRiseofNetworkSociety.Beijing:

SocialSciencesAcademicPress,2004.p569,p569.

  [3][4]郑中玉,何明升.“网络社会”的概念辨析[J].社会学研究,2004

(1).

  ZhengZhongyu,HeMingsheng.Referencesof“wangluoshehui”.SociologicalStudies,2004

(1).

  [5][8]张明仓.虚拟实践论[M].昆明:

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258,259,266.

  ZhangMingcang.OnVirtualPractice.Kunming:

YunnanPeople'sPublishingHouse,2005.p258,p259,p266.

  [6][9]曾令辉.虚拟社会人的发展研究[J].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9.26,42,19.

  ZengLinghui.TheStudyonHuman'sDevelopmentattheVirtualSociety.Beijing:

People'sPublishingHouse,2009.p26,p42,p19.

  [7]范立国,王红斌.网络虚拟社会的现实化管理问题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2010(6).

  FanLiguo,WangHongbin.StudyofActualizationonManagementinNetworkVirtualSociety.JournalofNortheastNormalUniversity(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s),2010(6).

  [10]郑元景.虚拟生存研究[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34.

  ZhengYuanjing.StudyonMan’sVirtualSurvival.Beijing:

SocialSciencesAcademicPress,2012.p34.

  [11]贾英健.虚拟生存论[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1.300-302.

  JiaYingjian.OnVirtualSurvival.Beijing:

People'sPublishingHouse,2011.pp300-302.

  [12]李永刚.我们的防火墙——网络时代的表达与监管[M].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37,139.

  LiYonggang.OurGreatWall:

ExpressionandGovernanceintheEraoftheInternet.Guilin:

GuangxiNormalUniversityPress,2009.p137,p139.

  [13]赵云泽,付冰清.当下中国网络话语权的社会阶层结构分析[J].国际新闻界,2010(5).

  ZhaoYunze,FuBingqing.AnalysisoftheSocietyStrataofInternetDiscurisePowerinChinaMainland.JournalofInternationalCommunciation,2010(5).

  [14]郑燕.民意与公共性——微博中的公民话语权及其反思[J].文艺研究,2012(4).

  ZhengYan.PublicOpinionandPublicity:

Citizen’sDiscourseRightinMicrobloggingandItsReflection.Literature&ArtStudies,2012(4).

  [15]黄哲.网络社会分层与地位不平等[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

  HuangZhe.OntheHierarchyandUnequalnessintheNetworkSociety.JournalofYunnan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SocialSciences),2004(3).

  [16]方付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变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11.

  FangFujian.StudyontheEvolutionofPublicOpiniononNetworkofUnexpectedEvent.DoctoralDissertationofHuazho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2011.

  [17]彭兰.网络传播与社会人群的分化[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

(2).

  PengLan.NetworkCommunicationandDivisionofSocialGroups.JournalofShanghaiNormalUniversity(Philosophy&SocialSciencesEdition),2011

(2).

  [18]黄少华,翟本瑞.网络社会学:

学科定位与议题[M].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33.

  HuangShaohua,ZhaiBenrui.InternetSociology:

AcademicSubjectPositionandMajorSubjects.Beijing:

ChinaSocialSciencePress,2006.p133.

  [19]王子文,马静.网络舆情中的“网络推手”问题研究[J].政治学研究,2011

(2).

  WangZiwen,MaJing.StudyonNetworkSpreadersinInternetPublicOpinion.JournalofPoliticalScience,2011

(2).

  [20]李绍元.基于终极标准的网络水军之道德评价[J].理论月刊,2011(12).

  LiShaoyuan.UltimateMoralStandardsEvaluationonNetworkNavy.TheoryMonthly,2011(12).

  [21]刘勘,朱怀萍,胡航.网络伪舆情的特征研究[J].情报杂志,2011(11).

  LiuKan,ZhuHuaiping,HuHang.StudyonCharacteristicsofInternetFakePublicO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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