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区99学年度扩大高中职免试入学实施计画.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1011497 上传时间:2023-02-24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162.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桃园区99学年度扩大高中职免试入学实施计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桃园区99学年度扩大高中职免试入学实施计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桃园区99学年度扩大高中职免试入学实施计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桃园区99学年度扩大高中职免试入学实施计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桃园区99学年度扩大高中职免试入学实施计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桃园区99学年度扩大高中职免试入学实施计画.docx

《桃园区99学年度扩大高中职免试入学实施计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桃园区99学年度扩大高中职免试入学实施计画.docx(4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桃园区99学年度扩大高中职免试入学实施计画.docx

桃园区99学年度扩大高中职免试入学实施计画

桃園區99學年度擴大高中職免試入學實施計畫

於98.9.18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會前會討論通過

於98.9.29第一次高中職校長會議討論通過

於98.10.8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討論通過

於98.10.15第二次工作小組會議討論通過

於98.10.19第一次委員會議通過

於98.10.27第三次工作小組會議討論通過

98.12.15日教育部台中

(一)字第0980213396號函核備

壹、依據

教育部98年9月4日台中

(一)字第0980151658號函頒訂「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

貳、目的

一、整合中等學校發展資源,推動本區免試入學工作。

二、鼓勵優秀國中學生就近入學,提供社區學生快樂學習機會。

三、紓緩學生升學考試壓力,激發國中學生多元學習知能。

四、考量區域城鄉落差、文化不利及弱勢族群等因素,優先提供免試入學名額,保障偏鄉國中學生或弱勢學生升學權益。

叁、辦理招生之學校(以下稱招生學校)

桃園縣暨連江縣內之所有高中職學校。

肆、招生對象

一、資格:

桃園縣暨連江縣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9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二、名額:

各校辦理免試入學以該校核定招生名額之5%-35%為原則。

伍、招生學校辦理工作項目

一、各招生學校校長為『桃園區高中職免試入學推動工作委員會』之當然委員,協助免試入學推動工作。

二、各招生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規劃辦理招生事宜,並將招生名額、成績採計等招生相關資料送請免試入學推動工作小組之招生簡章組承辦學校彙整,經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載明於招生簡章並上網公告。

三、提供招生區所需之招生簡章、宣導手冊等資料。

四、協助辦理免試入學宣導及說明會等事宜。

五、申訴與複查作業之受理及處理。

六、於第一次基測報名前,完成錄取學生之報到程序。

七、協助國中端辦理錄取學生於報到後至開學前之多元學習、適性發展活動。

八、將前項相關訊息、辦學理念及特色等呈現於學校網頁首頁,並將網址明列於簡章中,供家長及學生查詢。

陸、國中端辦理工作內容

一、各校成立免試升學工作小組,依據推動委員會議決招生學校之入學模式,辦理以下事項:

(一)辦理該校申請條件、成績採計及分配之免試入學名額等事項。

(二)辦理集體報名作業。

(三)辦理該校免試入學宣導及說明會等事宜。

二、配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立之學生成績處理系統,蒐集與保管學生學習歷程資料,配合擴大免試入學作業程序,確保資料完整性及正確性,以達成公平與公正。

三、辦理探索實作評量以及性向或心理等測驗,作為國三學生進路選擇高中或高職各類科之參照;積極輔導其適才適性升學,期能達成學生適性分流與多元發展之目標。

四、將前項相關訊息呈現於學校網頁首頁,並連結到主辦學校桃園高中網站,供家長及學生查詢。

柒、免試入學作業規範

一、採全區共同辦理免試招生相關事宜。

二、本區免試入學之模式採「國中薦送」及「學生申請」兩種模式,各招生學校擇一為之。

採取「學生申請」模式之招生學校應自行辦理免試入學申請條件審查及錄取之事宜。

三、招生與錄取名額

(一)招生學校之招生委員會訂定區內各國中分配之免試入學名額,並於招生簡章載明。

(二)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得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入學招生學校,每一學生限報名一所學校。

(三)各招生學校除符合審查標準之人數不足額外,應足額錄取,各國中之錄取名額不得相互流用。

四、錄取與報到

(一)各招生學校應公布錄取名單,並通知原報名國中轉知學生。

(二)經錄取之學生應於指定時間前往錄取學校辦理報到,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逾期未報到者以放棄錄取資格論。

(三)已完成報到學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並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後,由學生或家長親自送至錄取學校教務處辦理,始可報名參加申請甄選入學及登記分發。

(四)各招生學校完成報到之名單,送本區申請甄選暨登記分發委員會。

(五)本計畫各校之餘額應移入申請甄選入學及登記分發招生名額。

五、申訴及突發事件受理、提報與處理

(一)各種申訴及複查由各招生學校受理及處理。

(二)突發事件由工作小組召集緊急應變小組(由桃園高中、楊梅高中、龍潭農工、南崁高中、中壢國中、迴龍國中小等六校校長及1位家長代表組成)處理,重大爭議事項提報委員會議決。

捌、免試入學作業辦理方式

一、作業流程(確定日程以正式公文及簡章為準)

  

二、辦理日期

(一)主要日程:

1.集體報名:

99年3月16日(星期二)至17日(星期三)。

國中學校向免試入學推動工作小組之報名作業組承辦學校辦理

2.放榜:

99年3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

00。

(1)招生學校統一放榜

(2)各校榜單送推動工作小組彙整,並與各招生學校同步放榜。

3.複查及申訴:

99年3月22日(星期一)至24日(星期三)。

各招生學校受理複查及申訴作業。

4.報到:

99年3月27日(星期六)。

(二)作業時程---參考附表一

玖、經費

辦理免試入學作業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補助之,經費概算如附表二。

拾、本實施計畫於推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後,報部實施。

桃園區99學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推動工作行事曆【                               98.9~99.4.】

附表一

年次

月次

週次

星            期

重要行事內容

備           註

桃園區免試入學

A全國試委會,B桃園區試委會,C桃園區申甄

九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9/18第1次工作小組會議會前會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1)9/29第1次工作小組會議會前會(高中職校長會議)

(A1) 9/30召開第1次委員會議

(B1)9/30參加第1次委員會議

   

十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10/5與本區國立高中教務主任會談辦理模式

(2)10/8第1次推動工作小組會議(委員會規程+實施計劃)

◎10/5桃園區98申甄委員會檢討會

◎10/6.7全國98申請入學委員會檢討會

12

13

14

15

16

17

18

(1)10/12起招生簡章格式規劃+網路填報規範(新興高中)

(2)10/15第2次推動工作小組會議(高中職校長意見彙整+各組作業流程規劃+實施計劃確認+委員會議題設定)

(3)10/12~25起招生簡章格式規劃+網路填報規範(新興高中)

 

19

20

21

22

23

24

25

(1)10/19第1次推動工作委員會議(通過委員會組織規程+通過免試實施計劃)

(2)10/12~25招生簡章格式規劃+網路填報規範(新興高中)

26

27

28

29

30

31

(1)10/27第3次推動工作小組會議(各組作檢視+招生簡章格式及網路填報規範確認)

(A1)10/30召開第2次委員會議(B1)參加

十一月

1

2

3

4

5

6

7

8

(1)11/1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教育協會辦理免試入學方案講座

(2)11/2(下午)第4次推動工作小組會議(對各高中職招生簡章上網填寫說明會)

(3)11/3~12各高中職成立招生委員會(確認招生簡章內容及討論學生申請作業之審核規範)

(4)11/3~13招生簡章開放上網填報。

 

十一

9

10

11

12

13

14

15

 

十二

16

17

18

19

20

21

22

(1)11/16~17招生簡章彙整

(2)11/18第5次推動工作小組會議(招生簡章審核+報名作業規劃)

(3)11/19,20招生簡章第1次複核(新興高中,各招生學校回傳確認單)

(A1)11/20各考區第1次總幹事會議(B1)參加

23

24

25

26

27

28

29

(1)11/24(上午)第6次推動工作小組會議(招生簡章第1次確認+對各國中教務主任及註冊組說明招生簡章+報名作業意見蒐集)

(2)11/25~27招生簡章第2複核(新興高中,各招生學校回傳確認單)

(3)11/25起國中端成立升學工作小組討論薦送規則及申請作業流程

(A1)11/25召開電腦作業及相關事宜研討會(B1)參加

(A2)11/26心測中心對各區承辦人說明軟體功能(B1)參加

十四

30

(1)12/2第7次推動工作小組會議(招生簡章最後確認+報名作業草案討論及流程確認+委員會議題確認)

(2)12/4前陳報簡章到中辦與中教司。

(3)11/30起制訂報名作業規劃草案(南崁高中)

(4)11/30起制訂宣導作業(含手冊、場次、議程)規劃草案(楊梅高中)

(B1)12/3召開桃園考區基測試務工作第1次委員會

 

十二月

1

2

3

4

5

6

十五

7

8

9

10

11

12

13

(1)12/11第2次推動工作委員會議(宣導:

招生簡章+報名作業+宣導手冊)

(2)12/9~13國中端上網公告各校薦送規則並辦理親師說明會

(B1)本週基本學力測驗簡章確認

十六

14

15

16

17

18

19

20

(1)12/14~20國中端上網公告各校薦送規則並辦理親師說明會

(2)12/16第8次推動工作小組會議(宣導場次及手冊、流程確認+家長說明會議程及內容確認+宣導手冊印製作業討論)

(B1)12/15(暫定)提供集體報名相片冊膠片需求量及個別報名表需求數量給心測中心。

(B2)12/15(暫定)基本學力測驗簡章送中辦室核備。

十七

21

22

23

24

25

26

27

(1)12/26第一次家長說明會(南、北各1場北區由桃高主持,南區由梅高主持,函請縣內民意代表參加)+第一次記者會

(B1)12/24會心測中心對國中端集體報名電腦作業說明會(下午14:

00)

十八

28

29

30

31

 

九十九年

 

一月

1

2

3

◎1/1元旦放假

十九

4

5

6

7

8

9

10

(1)1/4招生簡章網站公告

(A1)1/4全國18個考區同步發售基測簡章

(B1)1/4發售基本學力測驗簡章及個別報名表

廿

11

12

13

14

15

16

17

(1)1/13說明會---國中教務主任+輔導主任+國三導師(由教育處主辦)

 

廿一

18

19

20

21

22

23

24

◎1/21~2/10寒假

(B1)1/20(暫定)彙整各集體報名單位「學生相片名冊」及「相片冊膠片」予師大心測中心。

 

25

26

27

28

29

30

31

◎1/29~30大學學測

二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2/11、12配合農曆春節調整放假

◎2/13除夕,2/14~16年假

 

15

16

17

18

19

20

21

 

◎2/15~19放假

 一

22

23

24

25

26

27

28

(1)2/24第9次推動工作小組會議(報名作業、流程確認)

◎2/22註冊、開學、正式上課

◎2/27補上課

(B1)2/27(暫定)提供考場及試場配置預估表予師大心測中心

三月

二 

1

2

3

4

5

6

7

(2)3/3高中職註冊組長作業說明會議

 

8

9

10

11

12

13

14

(1)3/10國中註冊組長作業說明會議

◎3/13補上課

(A1)3/12報名作業研討會(B1)參加

15

16

17

18

19

20

21

(1)3/16.17國中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向南崁高中),招生學校領取報名表及報名資料。

(3)3/17~21招生學校辦理申請審核及錄取作業或薦送錄取名單之審核作業。

22

23

24

25

26

27

28

(1)3/22下午14:

00招生學校統一放榜作業,各校將榜單電子檔及紙本送工作小組(南崁高中)彙整。

(2)3/22~24各招生學校受理複查申訴作業

(3)3/24第10次推動工作小組會議

(4)3/27錄取學生報到

◎3/27補上課

(A1)3/26各考區完成報名準備(B1)完成

 六

29

30

31

 

(A1)(3/30~4/1)受理第1次基測報名作業

(B1)(3/30~4/1)受理第1次基測報名作業

四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4/7第11次推動工作小組會議(委員會檢討會之議題及議程規劃)

(A1)4/5統計各考區第1次基測報名人數、編訂經費預算、報名資料建檔作業開始、各考區考場分配等相關資料送心測中心

(B1)4/5交付各項報名資料、考場試場配置一覽表等給心測中心、左中

12

13

14

15

16

17

18

(1)4/14第3次推動工作委員會議(檢討會)

(A1)4/16召開第3次委員會議及第2次總幹事聯席會議(B1)參加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A1)4/30辦理印卷闈場分卷人員(含各考區代表)研習會

(B1)參加

 

 

【附表二】

■申請表

教育部委辦計畫項目經費

□核定表

計畫名稱:

桃園區高中職免試入學推動工作小組實施計畫

辦理單位:

國立桃園高中

辦理方式:

□政府採購法▇其他(行政指示)

計畫期程:

98年9月1日~99年8月31日

計畫經費總額:

叁拾萬元整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教育部核定計畫經費

(由本部承辦單位初審後填寫)

單價(元)

數量

總價(元)

說明

金額(元)

說明

出席費

2,000

3(場)*2(人)

12,000

專家學者出席會議

(於推動委員會時聘)

差旅費

10,000

10,000

核實報支

誤餐費

80

400(人次)

32,000

按實際出席人數核實報支(包含工作小組會議、委員會、說明會及宣導會議等)

工作費

95

1200(小時)

114,000

一、應依工作內容及性質核實編列。

二、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等,所需臨時人力以參加人數1/10為編列上限,工作日數以會期加計前後1日為編列上限。

印刷費

110,000

110,000

各會議及說明會文件印製、物品與耗材、宣導手冊

講師費

800

6(場)*2(節)

14,400

辦理宣導會或說明會

小計

283,400

16,600

16,600

郵電費、碳粉匣、墨水、會議資料、紙張等依業務費合計數百分之六提列

合計

300,000

教育部教育部

承辦人單位主管

備註:

1、各經費項目,除依相關規定無法區分者外,以人事費、業務費、雜支、行政管理費、設備及投資五項為編列原則。

2、委辦案件除年度預算已編列資本門預算者外,不得編列資本門經費。

且編列之資本門經費,以購置與委辦計畫有關之特殊性設備為限,不得購置一般事務設備。

3、雜支最高以【(人事費+業務費)*6%】編列。

4、行政管理費之編列標準如下:

(1)計畫期程不滿6個月者,得按【(業務費+雜支)*8%】以內編列,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

(2)計畫期程達6(含)個月以上者,得按【(業務費+雜支)*10%】以內編列,最高不得超過30萬元。

辦理方式如非以政府採購法辦理者,請備註說明。

備註:

行政指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经济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