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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梁隧道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李家梁隧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⑴新建准格尔至鄂尔多斯铁路站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⑵国家、铁路总公司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验收标准、技术指南、安全规则等。

⑶当前客专建设的装备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工法及科研成果和多年积累的工程施工经验。

⑷隧道设计图纸。

⑸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下发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

⑹《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⑺《高速与客运专线铁路施工工艺手册》

⑻《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第120号。

1.2编制范围

适用于新建准格尔至鄂尔多斯铁路工程ZESG-2标(改DK146+007~改DK146+713)段李家梁隧道工程。

2.工程概况

2.1隧道概况

李家梁隧道进口里程为改DK146+007,出口里程为改DK146+713,全长706m,为时速16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双线隧道,隧道最大埋深约47.2m。

隧道通过低中山丘陵区,地形起伏较大,沟谷发育,地表植被稀少,隧道进口覆土较厚,出口地势陡峭,覆土层薄,基岩出露。

进口至改DK146+254.013段位于直线上,隧道其余段落均位于R=4000m的右偏曲线上,最大线间距为4.33m。

隧道纵坡为单面下坡,坡度为5.5‰。

2.2工程地质

⑴地层岩性

地层主要为第三系上新统(N2)粉质粘土,下伏三叠系下统(T1)砂岩、泥岩,产状170°∠5°。

⑵地质构造

本区属于华北地台鄂尔多斯台向斜东北部,在各地史时期未受到大的挤压构造运动及岩浆活动和变质作用的影响,底壳运动主要表现为升降运动,褶皱构造轻微。

⑶隧道围岩分级及岩土施工工程分级见下表

李家梁隧道围岩分级一览表

段落里程

长度(m)

围岩分级

岩土施工工程分级

改DK146+007~改DK146+160

153

改DK146+160~改DK146+230

70

改DK146+230~改DK146+713

483

Ⅲ、Ⅳ

⑷地层基本承载力:

粉质粘土(N2)为220Kpa,砂岩(W3)为500kpa;

⑸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⑹李家梁隧道区历年最冷月平均气温为-12.6℃,属于寒冷地区。

⑺土壤最大冻结深度为1.5m。

2.3水文地质

勘测期间隧道区范围内未见地下水及地表水。

2.4地质复杂程度及特殊岩体

⑴李家梁隧道地质复杂程度划分为简单,详见下表。

李家梁隧道地质复杂程度分级表

里程分段

地质复杂程度分级

风险因素

地质因素对施工的影响

诱发环境问题的程度

起始里程

终止里程

长度

改DK146+007

改DK146+713

706

简单

,进出口浅埋地段可能出现小坍塌

塌方或掉块

一般不大可能出现降雨大量渗入隧道

⑵特殊土

粉质黏土具有弱膨胀性

2.5隧道围岩分级

本隧道各级围岩长度及所占比例为:

Ⅳ级围岩总长度为70m,所占比例为9.9%;Ⅴ级围岩总长度为636m,所占比例为90.1%。

3.安全管理体系

3.1安全目标:

⑴杜绝因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一般C类及以下责任事故。

⑵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和交通事故;

⑶年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0.45‰、3‰以下;不发生因作业环境因素而导致的职业病;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2安全管理机构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安全管理规定,本项目施工队必须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措施。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张磊、李飞

副组长:

王涛、林贞文、王龙会、张国胜、张晓峰、郑涛

成 员:

李刚、于洪金、刘洪伟、吴荣忠、乔栋梁、苗培

施工队队长负责落实本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

项目部任命王涛为安全总监,施工队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懂施工、思想作风扎实、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安全管理主体落实到人,详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框架图》。

3.3安全质量管理部职责

⑴协助项目安全总监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⑵修订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⑶参与风险源的识别与评价,编制重大风险源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⑷组织本项目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⑸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定期向项目部安全质量部报告安全生产状况。

3.4安全员职责

⑴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于违章作业及时进行制止;积极协助有关领导组织生产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并监督实施。

⑵督促作业人员合理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做好防尘、防毒、防职业病工作。

3.5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纵向到基层班组、作业工人,横向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3.5.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⑴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⑵明确本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⑶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⑷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

⑸经常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

⑹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⑺组织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3.5.2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组织制定、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措施计划等。

⑵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⑶指导业务部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开展重大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⑷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5.3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⑴组织识别重大风险源,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对其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安全可靠性负责。

⑵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5.4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⑴负责参与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风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和建议。

⑵参与大型非标设备的设计检算和验收工作。

3.5.5设备物资部安全职责

⑴负责起重设备、施工机械车辆、压力容器、变配电设备及电力线路的验收工作。

⑵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进行检查,保证采购使用合格产品。

3.5.6中心试验室安全职责

⑴认真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和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⑵对实验设备要熟悉其性能和原理,按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实施操作。

⑶对易燃易爆的化学品要储存在专用的柜中,严禁随意乱放,特别是硫酸、硫磺、酒精等易燃品在使用时要远离易燃物,最好是室外使用。

⑷对有辐射的检测设备,要专人保管,远离宿舍,严禁堆(搬)到宿舍内。

⑸在实验检测中,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⑹在实验检测中,所剩余的物品和废弃物要统一堆放整齐。

⑺各种实验设备在使用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做到操作间清洁卫生。

⑻烘干室的用电要设专人负责,进入前要检查电路电线是否有短路、破损等现象,及时修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入。

⑼工作中集中精力,密切观察所有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

3.5.7架子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⑴了解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合理组织劳动力,对有禁忌病的职工、有禁忌的工作岗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关作业活动。

⑵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停止施工,组织事故抢险,防止事故扩大,按程序立即上报。

3.5.8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⑴带领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制止“三违”行为。

⑵作业前,要对拟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3.5.9操作工人的安全职责

⑴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佩带个体防护用品。

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⑵作业前要对工具、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⑶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或不听指挥而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承担直接责任。

3.6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⑴火工品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

爆炸物品的发领,必须坚持“受检在前、审批在后,实物领用”的原则。

爆炸物品的使用,必须坚持“事前检查、事中控制、事后记录”的原则。

爆炸物品的清退,必须坚持“有效控制、及时清退”的原则。

⑵安全教育制度:

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⑶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特种作业的爆破工、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⑷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

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

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实行工区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给架子队进行安全交底,架子队安全员给工班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二级负责制。

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洞内外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使用机械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

⑻人员进出洞登记制度:

进洞人员必须进行逐次、逐员、全额清点登记,建立人员进洞登记薄,专人负责。

工区要对工地所有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要有年龄、籍贯、性别、身份证号等详细记录。

⑼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4.风险策划和控制

工程开工前,对隧道工程施工可能存在的风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采取控制措施。

4.1风险源种类

隧道施工存在的风险源主要有:

⑴洞内照明不足,机械对交叉作业人员造成的机械伤害及洞顶危石、坠落打击。

⑵隧道浅埋偏压,有塌方、冒顶风险。

⑶作业平台高处作业,人体坠落、物体打击。

⑷爆破作业,爆破器材存放、回收不及时及瞎炮的处理,可造成爆炸事故。

⑸爆破作业影响既有南昆线路基稳定和行车安全。

⑹施工用电不规范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4.2风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活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和周围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等方面,对隧道施工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识别。

现有的预防措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的,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列为重要风险源,其他可能造成伤害的判定为一般风险源。

4.3风险控制和管理

⑴对评估出的风险源制定控制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风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⑵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风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

⑶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风险源的台帐,加强重大风险源的监控管理。

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风险源应予以公示,并在其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⑷工区应对重大风险源实施动态管理,工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全面准确的掌握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风险源,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风险源的检查。

⑸编制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5.针对风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

隧道施工是高风险作业,应抓好如下工作:

在一般地质地段施工时,主要抓好开挖、出碴、支护、衬砌、辅助作业等环节的控制,每道工序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在不良地质地段,除按一般地质地段抓好各道工序的控制以外,重点做好方案的预控。

5.1一般地质地段隧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5.1.1进洞及洞口明挖段开挖、支护

5.1.1.1隧道进洞施工

为确保洞口段施工安全,在隧道进、出口地段设置I18型钢钢架加强、φ108超前大管棚、导向墙进洞,在辅助施工设施防护下开挖,保证洞口施工安全。

进洞前消除洞口边仰坡危石、龟裂,做好洞口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洞口边、仰坡采用锚喷网支护,同时加强地表沉降、位移观测。

⑴开挖及钻孔

①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②机械凿岩时,操作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等)。

③站在简易凿岩平台上施工时,应首先检查平台的稳固性,支垫是否牢靠,每层平台上的钢筋网跳板有无拖焊、损坏,是否稳固可靠,作业平台上钢筋围栏的高度应大于1.0m;底层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④风枪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供水是否正常。

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⑤风枪支架安置稳妥。

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水前不得拆除钻杆。

⑥在工作面内不得拆除、修理开挖机械。

⑦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⑧简易凿岩平台由装载机配合推进,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在行走时,需将平台上的钻具和杂物清理干净,并有专人指挥。

⑨钻孔前,必须由专人对开挖作业面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⑩凿岩台车工作前,必须检查泵、空压机等,使其处于正常状态;应检查管路与接头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现象,并确认各部操作杆、控制装置及仪表处于正常状态。

⑵装药

①爆破器材加工必须在专用加工房里进行,加工房要远离洞口不少于50m以外适合的地方,当洞口距开挖面大于一定距离后,可在洞内附属洞室等适当地点设临时加工房,严禁在加工房以外任何地方加工爆破器材。

加工爆破器材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雷管钳连接。

加工好的爆破器材运到装炮点后,应分别放在安全地点,必须有专人全程管理。

②清除炮眼内杂物:

在清除炮眼内杂物时,要通知在场人员注意躲避。

③分工划片装药:

在装药前,应对钻孔情况逐一检查,并检查开挖工作面的安全状况,应针对炮眼的布局和装药规定,规范装药的顺序和安全有效的装药程序,划片分工负责,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互碰撞。

④应用木棒装药:

装药时必须用木棒轻轻送进,轻轻地捣实,严禁用力强行装药,严禁火种。

起爆药不得捣得太实。

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药。

⑤封堵好装药炮孔:

严禁擅自增加装药量。

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专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许使用石硝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⑥一旦开始装药,在炮眼20m范围内不准继续钻孔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进行装药作业。

不允许在装药区域内进行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尤其是电、气焊、金属切割。

装炮区的所有机械或机具必须停止运转,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⑦为防止中途停电,装药人员要带有安全灯具。

⑧装药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的清理现场,清点火工产品的数量。

要专人专车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炸药与雷管药分车装运,每次剩余的爆破器材立即送回指定的保管库房。

⑶起爆

①隧道爆破作业前,指挥人员、警戒人员、起爆人员必须统一组织指挥,警戒人员负责警戒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起爆现场。

②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

在煤层中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

③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

炮泥应用水炮泥和黏土泡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黏土炮泥填满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线路所有连结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b.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间距。

c.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

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d.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e.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④检查有无瞎炮:

进入掌子面后首先检查有无瞎炮,如发现有瞎炮,应立即通知爆破工,对瞎炮进行处理。

⑤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5.1.1.2边仰坡开挖防护

根据设计及现场地质情况,每开挖一个台阶要及时对边、仰坡进行防护处理,以防坍塌或滑坡。

在施工过程中在边坡顶部设置监测点,监测点布置必须符合要求,及时反馈边坡稳定信息,根据反馈信息必要时要加强边坡支护措施。

施工中应少刷边仰坡,争取早进洞的原则,进行因地制宜洞口开挖。

尽量减少对原有植被的破坏和对洞口的扰动,对开挖裸露的部分采用以钢筋网片+系统锚杆喷锚防护。

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安全防护,及时处理好洞口边、仰坡易坍方的风化层及浮石、危石,按照稳中求快的原则进行。

5.1.2洞内爆破掘进

⑴每次开挖后派专人检查边坡、仰坡稳定情况,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及加强支护。

⑵采用浅孔小药量爆破,以防止造成山体滑坡或飞石伤人事故,影响整个施工进度。

5.1.2.1V类围岩开挖作业

⑴V类围岩施工:

防护采用工字钢与φ22先锚后灌式注浆锚杆结合超前支护。

⑵V类围岩施工:

V类围岩地段采用三台阶临时仰拱法开挖,φ22先锚后灌式中空砂浆锚杆,工字钢钢拱架作为初期支护,全断面灌注二次衬砌砼。

⑶开挖时要短进尺、弱爆破,以减轻爆破振动对围岩的破坏,确保围岩的稳定,循环进尺设计为V级偏压0.5m,V级加强0.6m。

洞身开挖后,及时封闭围岩。

5.1.2.2Ⅳ类围岩开挖作业

Ⅳ类围岩施工:

采用短台阶弧形导坑预留核心土法开挖,φ22先锚后灌式中空砂浆锚杆,格栅钢架作为初期支护,全断面灌注二次衬砌砼。

开挖时要短进尺、弱爆破,以减轻爆破振动对围岩的破坏,确保围岩的稳定,循环进尺设计为1m。

洞身开挖后,及时封闭围岩侧卸式装载机装碴,自卸汽车出碴,全断面液压衬砌台车衬砌。

5.1.2.3检查内容和记录格式

⑴检查人:

工班长和兼职安全员。

⑵检查频率:

每班必检。

⑶检查内容:

隧道开挖安全检查记录表

序号

检查内容

状态(简述)

结果

满足

不满足

1

台架摆放是否稳定

2

危石是否清理

3

支护结构是否稳定

4

风枪是否完好

5

操作是否正确

6

风水管路是否完好

7

有无漏电

8

爆破器材加工是否在规定地点

9

有无专人防护

10

装药有无分区

11

操作是否正确

12

爆破前所有人员是否全部撤离

13

有无瞎炮

14

瞎炮是否处理

15

剩余爆破器材是否全部退库

班组名称:

     检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5.1.2.4钻爆作业

采用钻孔台架配支腿式风动凿岩机钻孔,人工装药起爆。

钻爆作业按照爆破设计进行钻眼、装药、接线和引爆。

如围岩出现变化需要变更爆破设计时,由主管工程师确定。

炮孔的装药、堵塞和引爆线路的连接,均由考核合格的爆炮工负责。

⑴测量:

测量是控制开挖轮廓精确度的关键。

采用隧道断面激光测量仪进行断面和炮孔划线。

每循环都由测量技术人员在掌子面标出开挖轮廓和炮孔位置。

⑵定位开眼:

采用钻孔台车钻眼时,台车与隧道走线保持平行,台车就位后按炮眼布置图正确钻孔。

对于掏槽眼和周边眼的钻眼精度要求比其它眼要高,开眼误差要控制在3~5cm以内。

⑶钻孔:

钻工要熟悉炮眼布置图,要能熟练地操纵凿岩机械,特别是钻周边眼,一定要丰富经验。

钻孔时严格按照炮孔布置图正确对孔,以确保爆破质量。

周边孔外插角1°~2°,炮孔相互平行,周边孔在断面轮廓线上开孔,周边孔孔位误差环向不大于5cm。

掏槽孔孔位误差不大于3cm,其它炮孔孔位误差不大于10cm。

在钻眼过程中,应根据岩孔位置及掌子面岩石的凹凸程度调整炮眼程度,以保证炮眼底在同一平面上。

⑷装药:

钻完孔后,用高压风吹孔,经检查合格后装药。

装药分片分组负责,自上而下严格按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雷管段号“对号入座”。

爆破网路连接、检查及起爆,按照爆破设计要求和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执行。

⑸堵塞:

所有装药的炮眼均堵塞炮泥,堵塞长度不小于40cm。

⑹盲炮处理:

发现盲炮,应首先查明原因,如果是孔外的导爆管损坏引起的盲炮,则切去损坏部分重新连接导爆管即可,但此时的接头应尽量靠近炮眼,如因孔内导爆管损坏或其本身存在问题造成盲炮,则应参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有关条款处理。

由于采用炸药均为乳化炸药,因此发生盲炮后,必须由专职爆破员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为:

  

①能够重新引爆的,加大警戒范围,重新加入起爆体引爆;  

②不能重新引爆的炮孔,采用高压风吹出堵塞炮渣,取出起爆雷管,并将炸药取出;

③严禁采用木棍硬捣起爆药卷。

⑺爆破安全距离计算:

由于爆破过程中部分炸药能量转化为地震波,同时产生一定飞石、冲击波、爆破毒气和噪声,影响建筑物、机械设备及生命财产的安全,务必对其安全情况进行校验,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加以保护确定爆破安全。

  

①爆破振动计算:

隧道控制最大段装药量为,Qmax=0.7kg。

V=k(Q1/3/R)a取k=50a=1.3R=65M时,V=50×(0.71/3/65)1.5=0.18cm/s<0.2cm/s(隧道安全振动速度)。

  

②爆破冲击波超压的影响:

由于隧道施工方向为水平,爆破均在地下,因此超压冲击波对洞口周围建筑不会造成影响。

  

⑻爆破安全距离:

隧道爆破时,个别飞石对人员安全距离设定为150m,对设备安全距离设定为100m(指非机动设备)。

确定飞石的安全距离公式:

R=20×k×n2×w,式中:

R—飞石安全距离;k—安全系数,根据爆破的综合因数考虑;n—最大药包爆破作用指数;w—最大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一般为阶梯高度的0.5~0.8倍。

⑼起爆顺序和延期时间 

①起爆顺序:

隧道内掏槽眼→掘进眼→内圈眼→周边眼。

②延期时间:

一般掏槽孔段间延时差为50ms~75ms。

⑽钻爆安全作业控制要点

①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

隧道内考虑到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机械较多,故放炮次数应尽量减少。

为减少爆破药包受潮引起“盲炮”,放炮距装药时间不易过久。

②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③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④当隧道内爆破面接近隧道出口临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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