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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围绕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

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4类:

面上项目、青年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青创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重点项目。

其中“重点项目”是新增的项目类别。

为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基础研究,多渠道筹集研究经费,2019年继续在我省21家三甲医院和18所省属本科高校开展卫生行业、高校联合资助资金面上项目试点。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数理科学

数学、力学、天文学、物理学。

(二)化学科学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及工业化学、环境化学。

(三)生命科学

微生物学、植物学、生态学、动物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神经科学、认知科学与心理学、生物力学与组织工程学、生理学与整合生物学、发育生物学与生殖生物学、农学基础与作物学、植物保护学、园艺学与植物营养学、林学、畜牧学与草地科学、兽医学、水产学、食品科学。

(四)医学科学                               

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泌尿系统、运动系统、内分泌系统/代谢和营养支持、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和精神疾病、医学免疫学、皮肤及其附属器、眼科学、耳鼻咽喉头颈科学、口腔颅颌面科学、急重症医学/创伤/烧伤/整形、肿瘤学、康复医学、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病原微生物与感染、检验医学、特种医学、放射医学、法医学、地方病学/职业病学、老年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物学、药理学。

(五)地球科学

地理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和空间物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

(六)工程与材料科学

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冶金与矿业、机械工程、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电气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水利科学与海洋工程、安全生产。

(七)信息科学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自动化科学、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与光电子学。

(八)自然科学领域的管理科学

运筹与管理、评价理论与方法、预测理论与方法、管理系统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管理信息与数据挖掘、数量经济理论与方法、金融工程、会计与审计、技术管理与技术经济、科技计量学与科技评价、资源环境政策与管理。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申请者只能选择本通知基金项目类别中的一类申报1项。

2.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

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

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

3.为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在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有关单位推荐项目时应对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有所倾斜。

4.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3位建议回避的省外同行专家名单,由推荐单位在推荐函中汇总报送,供遴选评审专家时参考。

5.申请项目不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由推荐单位集中出函向我厅推荐。

在申报系统中未按要求上传申报附件材料的,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6.严格按归口部门渠道限项推荐,跨部门渠道推荐的项目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二)申报要求

1.面上项目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时年龄不超过60岁。

(2)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STS项目),

(3)非联合资助面上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

卫生联合资助面上项目、高校联合资助面上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青创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是:

男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应已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证书须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且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

3.杰青项目

(1)非企业单位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是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企业单位申请者其申报年龄可放宽到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项目申请者应已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省内外同行承认的创新性科技成果,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推动作用,或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长江学者,或主持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在省杰青项目支持之列。

已承担过省杰青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再次申报。

企业单位申请者应为国家或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研骨干人员,对其主持项目、学位、职称等条件方面可适当放宽,优先支持新兴产业科技人才。

(3)申请者应在申请书“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栏内重点介绍项目负责人学习简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

“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和“项目组成员表”只限填写本人。

(4)申请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佐证材料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

企业单位申请者还须扫描上传在我省缴交社保的证明及所属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文件批件等材料。

(5)非企业单位申请者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企业单位申报者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4.重点项目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时年龄不超过60岁。

(2)项目负责人应是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并已验收通过者,或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会议答辩后落选的我省项目负责人。

(3)已承担过省杰青滚动资助项目,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在重点项目支持之列。

(4)申请者不得有在研(包括拟立项)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STS项目)。

(5)申请者须将项目负责人入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会议答辩,或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并已经验收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个人签字说明)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

企业单位申请者还须扫描上传项目负责人在我省缴交社保的证明。

(6)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

四、申报推荐数

为发挥各推荐单位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往年项目推荐、立项数,结合项目结题情况,确定各推荐单位项目推荐限数。

请严格按照下列限额推数项目。

表1:

省基金推荐项数(不含联合资助面上项目)

序号

单位名称

面上项目

(非联合资助)指南代码2019J0101

青创项目

指南代码2019J0102

杰青项目

指南代码

2019J0103

2019J0104

重点项目

指南代码2019J0107

1

厦门大学

90

30

10

5

2

福州大学

-

30

10

5

3

福建农林大学

-

25

10

5

4

福建师范大学

-

25

10

5

5

福建医科大学

-

25

8

5

6

集美大学

-

15

8

5

7

华侨大学

65

15

8

5

8

福建中医药大学

-

20

8

5

9

闽南师范大学

-

10

5

3

10

厦门理工学院

-

10

5

3

11

福建工程学院

-

10

5

3

12

省农科院

65

20

10

3

13

中科院福建物构所

20

20

5

3

14

中科院城市环境所

10

10

3

3

15

国家海洋局海洋三所

10

10

3

3

16

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

3

3

1

-

17

省卫计委

25

15

5

3

18

省教育厅

10

10

3

3

19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0

10

3

3

20

福建检验检疫局

10

10

3

3

21

厦门检验检疫局

10

10

3

3

22

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

5

3

3

23

福州、泉州市科技局

15

10

15

5

24

厦门市科技局(限医学类,经费由厦门市筹集)

15

10

15

5

25

其它设区市科技局及平潭实验区科技管理部门

10

5

5

3

26

其它参加高校联合资助项目试点的各新建本科院校

-

5

3

3

27

其它未参加高校联合资助项目试点的各新建本科院校

12

5

3

3

28

其它各省直部门

5

5

3

3

表2:

省基金面上项目(卫生联合资助资金)推荐项数

序号

主管单位

单位名称

面上项目

指南代码2019J0105

1

省卫计委

福建省立医院

30

2

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30

3

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0

4

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30

5

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30

6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第一医院

30

7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30

8

福建中医药大学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15

9

福建中医药大学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15

10

省卫计委

福建省肿瘤医院

15

11

省卫计委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15

12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第一医院

15

13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第二医院

15

14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泉州市第一医院

15

15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15

16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明市第一医院

15

17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南平市第一医院

15

18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宁德市闽东医院

15

19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宁德市医院

15

20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漳州市医院

15

21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龙岩市第一医院

15

表3:

省基金面上项目(高校联合资助资金)推荐项数

序号

单位名称

面上项目

指南代码2019J0106

1

福州大学

120

2

福建农林大学

110

3

福建师范大学

110

4

福建医科大学(可推荐附一、协和医院项目)

85

5

集美大学

70

6

福建中医药大学

85

7

闽南师范大学

40

8

厦门理工学院

50

9

福建工程学院

40

10

其它9所参与联合资助新建本科院校:

闽江学院、莆田学院、泉州师范、龙岩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宁德师范、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各20

五、申报程序

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

项目申请者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管理部门、高等院校、中央在闽单位作为推荐单位,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归口推荐申报。

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格式下载网址:

201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联合资助单位申报面上项目注意正确选择代码

业务处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优先主题

指南代码

基础研究处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面上项目(非联合资助)

2019J0101

青年创新项目

2019J0102

杰出青年项目(非企业)

2019J0103

杰出青年项目(企业)

2019J0104

面上项目(卫生联合资助)

2019J0105

面上项目(高校联合资助)

2019J0106

重点项目

2019J0107

备注:

参加卫生联合资助项目的三甲医院和参加高校联合资助项目的高校,申请项目时不可选择面上项目“2019J0101”代码,应选择卫生联合资助面上项目“2019J0105”或高校联合资助面上项目“2019J0106”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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