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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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样本

东太湖大道南侧,夏蓉街西侧住宅地块项目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苏州绿地江城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上海绿地建设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化学工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苏州易中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居住建筑

建设地址:

吴江区东太湖大道东侧,夏蓉街西侧。

工程安全等级:

二级

建筑面积:

144829.80㎡

合同价格:

27285.00万元

合同工期:

564天

项目简述:

1.1.本工程结构体系:

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异形柱框架结构,基础形式:

桩基,工程等级:

二级,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

建筑最大高度:

33m。

1.2.本工程项目2#、3#、4#、8#、11#楼均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高33m,建筑面积分别为5802.32㎡;5293.27㎡;5809.61㎡;7443.99㎡;5802.32㎡;5484.45㎡,框架剪力墙结构。

32#、33#、37#、38#、39#、43#、44#、45#均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高度均为15.8m,均为异形柱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分别为2516.88㎡;3358.29㎡;3366.45㎡;3360.11㎡;3356.19㎡;3358.67㎡;2525.97㎡;2523.46㎡;1866.89㎡。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等;

3、地方性法规、文件

4、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5、工程设计文件;

6、监理合同及工程建设合同。

 

三、监理工作程序:

 

四、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监理控制要点:

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使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另一方面对营运和施工期的环境而配套建设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

2、监理原则:

由于环境保护监理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监理组在从事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活动中,将严格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3、监理目标:

在工程与环保有联系和交叉时,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为建筑施工的环保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建设过程的环保监理任务。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环保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须熟悉环评中的相关要求和内容,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

工作方式主要以工程监理的方式进行,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

(一)监理工作方法:

1、施工准备阶段:

1)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掌握沿线重要的环境保护对象,了解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施工方案中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4)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

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提出环保监理目标和环保监理措施和要求。

2、工程施工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是

否可行;

2)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检查环保措施的落

实情况;

3)监测各项环境指标,出具监测报告或成果;

4)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保护工作指示,并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

5)参加工地会议;

6)建立、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

7)处理或协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8)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9)对成形施工路段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10)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

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停止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11)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资料,以便按降雨时间和特点

实施雨前填铺的松土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12)根据施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巡视,对特别

关心的节点能够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还能够进行环境监测,巡视和旁站监理的情况,均予以详细记录。

1、生活服务区:

生产服务区潜在环境影响

项目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食堂

1

油锅炉灶油灶

1.漏油2.能源消耗3.产生油烟

2

油烟机

1.油烟排放2.噪声

3

废弃物污水

1.污水2.废物3.能源消耗

4

冰箱

1.产生有害气体

办公室

1

空调

1.产生有害气体

2

电脑手机使用

1.产生辐射

3

复印机打印机

1.产生有害气体2.噪声3.废物回收

4

生活用水用电

1.能源消耗

5

纸张使用及废弃

1.资源消耗2.废物回收

宿舍

1

生活垃圾

1.资源消耗2.废物处理3.有害气体

2

生活用水

1.资源消耗2.污水

3

厕所

1.水污染2.土壤污染

停车场

1

车辆

1.资源消耗2.有害气体3.污水4.噪声

供电设施

1

发电机

1.噪声2.资源消耗3.油料污染

对生活服务区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1生活服务区污水和洗车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

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如油污水应进行隔油处理。

机械和车辆最好由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维修。

1.2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1.3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

堆放点应无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

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

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可增设垃圾筒。

1.4施工单位生活服务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生活服务区在整个施工期都存在,因此在不同阶段执行相应的标准。

服务区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噪声源是备用的柴油发电机,应放置在室内,加强门窗隔声,并在进风口、出风口安装消声器。

1.5施工人员如自建宿舍,应配套建设简易厕所,简易厕所尽量建成有冲洗水和粪便回收装置的流动厕所。

1.6厨房应设置排风系统。

2、扬尘控制:

2.1检查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场所,划分施工责任区,是否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2.2对于施工现场道路等公共区域,检查项目部是否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并配备专人进行清扫。

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2.3检查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是否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并随时注意检查、救护。

2.4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2.5施工期间四周必须采用1.8米高封闭围档。

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施工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封闭式运输车辆。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用全封闭房屋结构,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

2.7主要施工道路必须硬化,施工场地采用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

施工现场和道路扬尘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要求各子项目的每个施工场地均配备洒水车一辆。

特别是本项目夜间施工时场地内拉运土方的临时道路上的扬尘必须用洒水车来回循环往复进行洒水降尘。

2.8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施工现场的石灰、砂土等要集中堆放,采取覆盖等措施。

2.9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半进场,碾压过程要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2.10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运转以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2.11弃土应尽早清运至渣土场填筑处理。

2.12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2.13定期清扫:

每天中午和晚上收工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清扫。

2.14冲洗轮胎:

在运输车辆离开现场前视情况进行冲洗,特别是雨后施工必须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

2.15车辆选择:

运输碎料的汽车采用密闭的车辆,使用车况好的运输车辆。

2.16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斜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2.17采用混凝土围墙或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它仰尘措施。

2.18避免在大风的情况下进行土方回填、装卸物料和拆迁房屋。

2.19储料场,灰土拌合站应设于空旷的地带,相距200米范围内不得有集中居住区,学校等,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要集中堆放,采取覆盖等措施。

2.20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21土方的暂时堆放应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挡,防止进入水体,特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储被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2.22深层水泥搅拌桩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期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2.23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2.2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灰措施。

2.2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散、扬散。

2.26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遭遇漏,散落或者飞扬。

3、临时材料堆放场:

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环境潜在影响是物料的散失和飘散污染也会影响环境。

主要措施和办法:

3.1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3.2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

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3.3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3.4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

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密。

4、搅拌场和预制场:

拌和场和预制场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拌和场

1.扬尘2.废水污染3.噪声

2

预制场

1.废水污染2.噪声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4.1稳定土拌和站、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4.2拌和场和预制场地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不能达标时,夜间应停止作业。

4.3大型拌和站(预制场)应配有除尘装置;沙石料场应及时洒水;沙石装卸时应尽量降低落差。

施工人员应配有防尘用具,以保护工人健康。

小型临时拌和场地应离敏感点大于100m,并应尽量避开下风向有人群的时段。

4.4砂石料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淀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

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洒水防尘。

4.5混凝土养护能够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剂喷刷在混凝土表面,待溶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料薄膜,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

(二)监理措施:

1、现场监理人员勤于检查发现并提出问题所在,督促施工方依照批准的方案操作要求作业。

2、项目监理部派专人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记载。

3、监理过程中如发现一般性和程序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情况,应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应发出书面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根据施工单位的书面回复检查整改结果。

4、严重的环境问题,还应同时向总监办(业主)汇报。

如整改情况不理想,发布工程停工指令。

1)应尽快提出书面报告初步调查结果,报告应初步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原因、应急措施等;

2)立即汇报总监办(业主),及时向当地汇报,同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根据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意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

3)监理组和施工单位继续深入调查,并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后报总监办(业主),交环保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苏州易中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三十二)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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