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扶贫帮扶干部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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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扶贫帮扶干部工作指南

滁州市帮扶干部工作指南

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城拔寨、奋力冲刺的关键阶段,为使我市脱贫攻坚措施、成效更加精准,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市扶贫办依据有关政策和程序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写了《滁州市帮扶干部工作指南》,仅供各地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时参考。

一、帮扶干部怎样做好帮扶工作

(一)掌握基本情况。

帮扶干部在初次入户时,需携带《贫困户信息登记表》,详细询问贫困户家庭人员结构、劳动力状况等人口信息(含共同生活人员);查看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了解住房、子女上学、务工、生产经营、患病或残疾人口等现状;核实养老、医疗、低保、五保、大病保险、计划生育等社会保障情况;了解贫困户家庭困难和需求,并走访四邻,对《贫困户信息登记表》进行核实。

在初次入户以后,每月按照要求需要上门一次,除开展帮扶工作以外,对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变更。

同时,按照扶贫部门的要求每年完成一次信息采集工作。

(二)宣传扶贫政策。

一是负责张贴明白纸、宣传画,并发放宣传资料。

二是用群众熟悉的、能够听懂的“白话”,结合其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健康、金融、危房改造等扶贫政策。

每上门一次宣传一次,通过反复宣传交流,确保贫困户能够说出“351”、“190”、危房改造等政策。

(三)制定四项清单。

重点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实际,与帮扶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四项清单”,做到对象清单、需求清单和措施清单相对应。

具体是:

家中有子女上学,要有教育扶贫措施;有病人,要有健康扶贫措施;有危房(危房需要经过住建部门鉴定后才能为确定为危房和填写危房),要有危房改造措施;有劳动能力又有就业需求,要有培训、就业扶贫措施;有种养殖业需求,要有特殊产业扶贫措施;发展产业缺资金,要有小额信贷扶贫措施等等。

(四)落实帮扶措施。

帮扶干部要按月上门,对照“四项清单”中的措施清单,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帮扶,解决贫困户实际需求。

一要关注有时限要求的帮扶政策,如:

教育扶贫按学期开展(宣传帮助申请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等);特色产业扶贫有季节要求(帮助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补助资金申请发放等)。

二要关注补助类(或奖补类)政策的落实,如:

低保、五保、老年人、残疾人补助等是否按月发放。

三要关注慢性病和医疗费用的报销,要宣传不是所有长期吃药的患者都可以鉴定为慢性病和享受“190”政策;帮扶干部要与签约医生共同帮助长期吃药的患者进行慢性病鉴定,对符合规定的患者要帮助办理“慢性病证”;对不属于规定种类的慢性病患者和不能报销的医疗费,帮扶干部要做好解释,并务必在扶贫手册中标注清楚。

(五)改善人居环境。

帮助贫困户改厨、改厕、改圈,开展室内外卫生大扫除,保持室内外整洁,逐步改变不良环境,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让贫困人口少生病,从而赢得贫困户和人民群众的满意。

(六)填写扶贫手册。

将每次开展的工作,如实填写在扶贫手册上,留下帮扶痕迹。

帮扶干部只要用心、用情地关心他们,努力地增加收入,降低支出,让他们有获得感、尊重感、认同感,贫困户一定能够脱贫和满意!

二、怎么样抓好动态调整工作

(一)动态调整不搞规模控制。

不符合条件的必须清退,符合条件的应进必进,不能遗漏;到2020年贫困人口规模一定大于签订责任状的人数(因为每年脱贫的人口不脱政策、不清退,符合条件的人口不断进入,所以规模在不断扩大)。

(二)动态调整必须履行程序。

无论是识别进来,还是清退出去,都要履行程序,而且进出程序相同,不能个别干部开个小会就代替评议;省确定程序是“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市增加“组评议、组公示”,即“三评议、三公示、一比对、一公告”。

1.对已申请的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通过工商、公安、财政、车管、房管、人社等部门,对是否有房、有车、有公职人员和做买卖的等信息进行全面比对,为精准识别提供准确信息。

2.对有房、有车、有公职人员和做买卖的,不能“一刀切”,一退了之。

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扶贫专干等力量,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进行核查、排查,充分掌握疑似“漏评户”(含申请户、未申请户)、“错评户”、“错退户”等3类工作对象的真实情况。

3.在掌握真实信息的基础上,无论是进或是退,必须履行“三评议、三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尤其是“组评议、组公示”程序不可少,确保应进必进“零漏评”,应退尽退“零错评”,应扶尽扶“零错退”。

(三)对2014年至2016年认定的脱贫户进行核查核实,凡是尚未完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对其进行脱贫回退,或标注为返贫人口,对其要确定帮扶责任人,因户施策,实现稳定脱贫。

(四)在国家信息系统关闭期间,对返贫、回退和新识别的贫困人口,要先制作纸质档案,并确定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待信息系统开放,及时录入。

(五)档案资料要“全记录”,动态调整工作全过程都要有痕迹资料和规范台账,形成有记录、有照片、有表册、有签字、有依据,相互支撑、互为因果、科学规范的档案体系。

三、在精准识别工作中为什么增加“组评议、组公示”环节和设立村民组宣传公示牌

(一)为什么增加“组评议、组公示”环节。

因为在一个村民组中,村民相互之间情况最清楚,在精准识别过程中增加“组评议、组公示”环节,就是让本组知情的村民参加,让他们把关、认可、减少矛盾、提高精准识别率和满意率。

(二)为什么设立村民组宣传公示牌。

因为公示牌的内容包括贫困户基本信息、村评议等情况,尤其是村民组评议会议和公示情况,安装宣传公示牌目的就是增加群众知晓率,倒逼基层严格履行识别程序,防止暗箱操作,做到扶贫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提高精准识别率。

这项措施是我市精准识别工作中的亮点,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怎样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信息采集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时,由帮扶干部携带信息采集表,核对表中信息,扶贫专干、驻村工作队逐户初审,乡镇扶贫工作站人员逐户审定;帮扶干部在日常入户中,若发现信息变化,要及时变更。

信息采集表中“填表人、户主签字”栏需要本人签字;在采集表中除“易地搬迁户需求”不用填写外(我市无易地搬迁),其余项目均需要据实填写,字符型项无内容的应填“0”。

信息采集中要注意存在的逻辑关系:

(一)基础信息。

1.贫困户属性“低保贫困户”和“五保贫困户”只能选择一项;2.“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的填写与表中家庭成员填写应该一致(户口不在本家庭的除外),是独生子女或者是双女户的,应该有计划生育金。

(二)家庭成员信息。

1.健康状况为残疾,应该准确填写残疾证件号,号码为20位;2.注意在校生与年龄之间容易产生的逻辑错误,比如,14岁及以下在校生填写为高中及以上、20岁及以上在校生填写小学及以下、年龄在7-14岁之间填写为非在校生、年龄超过30岁填写为在校生,如属实应在采集表中进行标注;3.因病致贫的,在家庭成员中应该有患病成员,需参加大病保险;4.健康状况、劳动技能要与务工实际情况一致,比如,家庭成员中填写无劳动能力,但又填写外出务工,如属实应该标注。

(三)致贫原因。

1.“主要致贫原因”只能选择一项;“其他致贫原因”选择的指标不得与“主要致贫原因”重复,最多选两项。

2.主要致贫原因填写“因病”,家庭成员中至少应有患病人员;填写“因残”,家庭成员中应有残疾人,且有残疾证;填写“因学”,家庭成员中应有在校生。

(四)收入方面。

1.务工情况、务工时间、工资性收入需一一对应,工资收入要据实填写,一般不低于务工城市的最低工资水平;2.生产经营性收入要与从事的生产经营相当,要与生产经营性支出对应,比如,15亩耕地,年收入1000元,经营性支出1500元,或者有生产经营性收入,而无生产经营性支出,如属实要标注;3.低保、五保、老年人、计划生育等家庭,必须要有低保金、五保金、高龄补贴、计划生育金等相应的收入,如不对应要标注。

(五)生产生活条件。

1.耕地、林地面积、与村主干路距离、住房面积等指标,要据实填写,没有的要填写“0”,对于明显偏大的疑似数据,要进行备案,比如耕地面积大于50亩、与村主干路距离大于50公里等;2.贫困户饮水是否安全、住房是否是危房,需由主管部门认定,不能自行确认,如果认定饮水不安全或者住危房的,必须解决。

(六)帮扶责任人“隶属关系”。

必须需由国家公职人员或者国有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包保,一名干部包保贫困户不超过5户。

对于以上核对有误差的数据,纸质版修改后交专职人员录入扶贫信息系统,最后由市、县两级扶贫办对信息采集表和扶贫信息系统进行抽查。

(详细填写说明见皖扶办〔2016〕85号文)

五、《扶贫手册》规范管理、填写和注意事项

《扶贫手册》是对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和各级检查、督查、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再加上大部分暗访、督查、考核、评估等对发现的问题不现场反馈,贫困人口多数是老弱病残,对帮扶情况记不清、说不明,如果《扶贫手册》不规范、不准确、不细致,直接影响考评结果。

因此,《扶贫手册》规范、准确、细致填写十分重要。

(一)《扶贫手册》如何规范管理

1.《扶贫手册》应一式两份,村和贫困户各保管一份,贫困户保管的一份要放在扶贫专袋中,并悬挂在贫困户家醒目处。

2.《扶贫手册》每年换一本(省没有统一规定),使用时间全市统一从上年的10月份到次年的12月底,其中时间交叉10月、11月、12月三个月时间;对贫困户家中上年度的《扶贫手册》,暂定仍由贫困户保存留查。

3.要结合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并在《扶贫手册》中相应更改。

新增贫困户要及时发放《扶贫手册》。

4.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

要采取各种方式,将有关要求传达给辖区内贫困户的所有帮扶联系人,确保《扶贫手册》规范填写。

5.《扶贫手册》不得另行设计,考虑到帮扶措施和成效较多,可增加页数。

(二)《扶贫手册》注意事项

1.《帮扶手册》必须由帮扶干部入户时,在贫困户家中据实填写,不得集中填写、代为填写,更不得用打字机打印。

驻村工作队队长复核,乡镇扶贫站人员审核,市、县扶贫办组织人员抽查,确保填写准确。

2.要确保《扶贫手册》所登记的贫困户基本信息与信息采集表、国办系统及实际情况一致(包括贫困户口述),不漏填、错填;对工作中有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在变更《扶贫手册》时要做好备注,并通知扶贫专干,便于同步更改国办系统、信息采集等资料。

3.扶贫手册填写要注意逻辑关系。

填写帮扶措施,要依据“四项清单”,将如何帮扶记录下来;填写帮扶成效要把通过帮扶,取得的效果记录下来,前面是因,后者是果,帮扶措施和成效前后一致。

(三)《扶贫手册》如何规范填写

1.家庭情况

(1)户主姓名、性别、家庭人口、民族、出生时间等要依据户口簿信息或居民身份证填写。

其中,家庭人口需填写实际共同生活、共享收支的家庭人口数(可以不与户籍人口数相同),但不包括外籍人口、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出嫁和分户子女、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挂靠人员、帮工和寄宿人员等。

联系电话一般为户主手机号码或者电话号码,户主无联系电话的,填写该户的家庭成员号码,无家庭其他成员或者成员也无电话的,填写村干部或帮扶联系人电话号码,并备注说明。

相关信息变更的,要及时同步到手册中。

(2)户主照片,粘贴户主近期2寸免冠照片。

(3)识别标准统一填写“国家标准”,可加括号注明该户识别纳入扶贫对象的年月。

如:

国家标准(2014年9月识别)。

(4)家庭住址,填写现住址,即县、乡、村、组(或者街道、门牌等)。

(5)贫困户属性,分为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按贫困户实际分类填写。

低保贫困户应注明当年低保的类型(A类、B类或者C类)。

属性以动态调整时期属性为准,过程中有变更的需要进行备注说明。

(6)主要致贫原因:

从“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其它”12项中选择对该户致贫影响最大的1项填写,并写明具体情况。

因病致贫,注明户主或家庭成员中何人何时患何种疾病,年均医疗费用。

因残致贫,需注明残疾人姓名、残疾类型、等级以及对家庭的影响,并持有残疾证;如还未办理,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应及时帮助协调鉴定,符合标准的帮助办理残疾证,不符合的要做好解释,并在帮扶措施中注明。

因学致贫,主要是指大中专、本科及研究生。

注明家庭成员何时何地就学以及年支出费用情况。

因灾致贫,需注明何时受何种灾害及家庭损失情况。

缺劳力,应详细叙述缺劳动力的具体情况、注明原因。

缺资金,注明缺少哪方面的资金(如遇缺乏进行产业发展启动资金且符合授信标准的贫困户,应为其协调办理扶贫小额信贷)。

缺技术,缺何种技术以及对家庭生产的影响。

(帮扶措施中应对其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或联系相关部门进行上门技术指导等)。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指家庭主要劳动力好吃懒做。

其他,主要指因婚、因毒、因赌、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等。

(7)耕地、林地、牧草地、住房面积据实填写。

其中住房为危房的在住房面积后注明危房等级(危房需由住建部门认定,没有认定的要帮助贫困户进行申请,协调住建部门认定,通过认定是危房的要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并及时完成改造)。

2.家庭成员

填写该户的所有家庭成员(包括户主,且必须填在首行)。

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准确,有残疾证的必须填写与身份证相匹配的残疾证号。

与身份证不匹配的残疾证号,暂以身份证号为准。

劳动能力分为“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丧失劳动力、无劳动力”四种类型。

普通劳动力是指16-65周岁正常的身体健康的成人,具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技能劳动力指16-65周岁成人经过技术等级考试合格后,获得人社部门统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

丧失劳动力是指16-65周岁成人因疾病、残疾等造成劳动能力丧失。

无劳动力是指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65周岁以上人员。

家庭成员与《户口簿》不一致的,需备注说明。

3.帮扶责任人

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据实填写,单位隶属关系从“中央、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村级”选择一项填写。

帮扶人发生变化时,应在下一行继续填写,并注明调整时间。

要注意帮扶责任人必须为国家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且包保贫困户不得超过5户。

若手册中已填写村干部的,应注明为协助帮扶人,同时,在更换手册时,村干部不再填写,但仍可作为协助帮扶人。

4.帮扶措施

帮扶措施主要围绕促进贫困户增收及“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

原则上每个月记录不少于1条,每条记录应详实表述帮扶的内容、具体情况等,申请到户扶贫项目、计划安排但未落实的帮扶措施以及走访慰问、宣传政策、提供一般性就业或销售信息等内容不得填写。

(1)时间:

填写实施到户扶贫项目和帮扶措施的年月日。

(2)项目内容:

逐项填写到户扶贫项目和帮扶措施的具体内容,应包括项目和措施的名称、规模、资金量及预期效果等。

如“2016年2月落实扶贫小额贷款3万元,用于养殖黄牛6头,预计今年底可收入5万元。

”具体是:

产业方面:

帮助贫困户发展种植业的,要具体到种植什么品种,面积多少;发展养殖业的,要具体到养殖什么,养殖多少;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的,要具体到什么单位在什么地点开展哪方面技能培训;开展技术帮扶的,要具体到什么单位,哪位技术人员,帮扶什么内容;帮助销售的,要具体到销售什么产品,怎么销售,价格是多少;帮助申请补贴的,要注明什么时候申请,什么品种,多大规模等等。

帮助贫困户发展户用光伏项目,要具体到四个阶段,即申报(何时在什么地点建,拟建多少千瓦,总投资多少,农户承担资金,申请补助资金等)、审批(审批的具体内容,比照申报内容)、动工、验收。

发展乡村旅游帮扶措施,要具体到贫困户是不是直接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如开办什么农家店或经营什么乡村旅馆;是不是在乡村旅游经营户中参与接待服务,具体的工作岗位;是不是通过流转多少土地给乡村旅游合作社获取租金;是不是通过资金、人力、土地参与乡村旅游经营获取入股分红等,资金入股要明确入股资金金额,土地入股要明确土地亩数等。

电子商务帮扶措施,具体到何时何地为贫困户开展电商培训,帮助贫困户开电子商务网站,为贫困户提供电商就业岗位,为哪些贫困户销售了多少农产品等。

就业方面措施,具体到何时何人到什么地方,在什么企业,包括介绍就业岗位、组织劳务输出等。

资产收益措施,比如,多少土地入股、托管、流转,带资多少入股、村级资产收益分红等。

教育扶贫措施,从学龄前到大学阶段,具体到哪个人在哪个阶段享受何种教育资助,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补助,高中贫困生助学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金,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

健康扶贫措施,具体到代缴新农合保险多少钱、帮助申请办理慢性病证、家庭医生签约,协助报销,核对费用,宣传“351”和“190”政策。

因残致贫的,要具体到残疾证办理,残疾人救助等。

危房改造措施,具体到四个阶段,即危房改造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过程中的各项帮扶措施,明确申报危房改造的类型,是重建还是修缮,面积多少,总费用多少,贫困户承担费用,申请补助金额等。

金融扶贫措施,包括扶贫小额信贷和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等。

小额信贷评级授信、借贷、资金使用、还贷、财政贴息等措施,应注明借贷时间、贷款金额、贷款用途(户贷户用要求具体到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规模;如果是户贷企用,应注明哪个企业使用,分红如何确定等)等。

基础设施措施,包括饮水安全申报、实施、验收等阶段具体措施,农村电网改造具体措施、通信网络建设等具体涉及到户的帮扶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包括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具体在哪个林场,工资待遇等),为贫困户开展以脏乱差、人畜分离、改水改厕改圈等具体措施。

社会扶贫措施,具体到干部包户、百企帮百村活动、社会捐赠等具体措施。

社会保障措施,包括低保户、五保户的申报、补助,特殊群体(重症精神病和重度残疾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的各项优惠政策等具体措施。

其他措施:

上述未涵盖的帮扶措施。

(3)帮扶单位

该扶贫项目或帮扶措施的投资及实施单位,可以是多个不同的单位。

5.帮扶成效

(1)时间:

填写具体实现成效的年月日。

(2)成效内容:

依据帮扶措施所取得的效果,逐项填写贫困户增收、减少支出、“三保障”以及生活环境、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情况。

如“2016年10月,出售黄牛2头,收入2万元,扣除成本1万元,加上财政补贴资金6000元,净增收入1.6万元。

”如果成效为收入类的,具体见第十项“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

(3)签字:

每次记录后贫困户要签字,贫困户不能签字的可有他人代签,并注明代签人姓名,同时由户主加按手印确认。

注意:

帮扶成效要与帮扶措施一致和对应,帮扶措施原则上月月有,成效不一定月月有,成效每月也不局限一个,应该实事求是。

六、健康扶贫如何落实

(一)贫困患者如何看普通门诊

1.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门诊。

贫困患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医疗救助服务证(以下简称二证)可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直接看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报销,报销比例为70%,门诊额300元/人。

2.在县级医院门诊。

目前,县医院由于执行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暂时没有开通普通门诊统筹报销业务,若在县医院(包括县以外医院)看门诊,需将发票、一卡通存折和“二证”提交到新农合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比例按医院类别适当调整。

(二)贫困患者如何住院治疗

1.在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住院治疗。

患者需携带“二证”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贫困人口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入院手续,经身份核实后,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即可办理入院手续;患者出院时,医疗费用通过“一站式”结算,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

2.在省内市级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患者确需转往省内市级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要在县医保办办理转诊手续(开具备案转诊材料),患者需携带“二证”和备案转诊材料到转诊医疗机构,按照上述程序直接办理入院手续,无需交纳住院押金;没有办理转诊手续的费用自理;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办理转诊手续的,需向医保办电话报告,并在5日内补办转诊手续,否则费用自理。

3.在县域外非基本医保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转诊至县域外非基本医保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的,患者个人先交纳全部费用,出院后回参保(合)地的基本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药费用结算,个人只需承担自付费用。

(三)贫困慢性病患者如何治疗

1.办理“慢性病证”。

帮扶干部可以和签约医生一道帮助长期吃药患者办理鉴定手续。

办证需提供:

患者近期住院病历(如果患者长期进行门诊治疗没有住院病历,也可提供门诊病历作为评审依据)、2张一寸免冠照片、“二证”复印件;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评审组可安排专人上门评审。

慢性病材料原则上每半个月集中受理一次。

2.持常见慢性病证患者治疗。

患者在新农合定点慢性病医疗机构(一般药店不报销)购药,可直接报销;在县外非慢性病直报医院(一般药店不报销)购药,可凭购药发票、患者身份证、慢性病证、一卡通存折到新农合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常见慢性病贫困患者的医药费用通过“351”住院政策进行补偿和“190”慢性病补充医保进行全额报销。

3.持特殊慢性病证患者治疗。

患者将购药发票和患者身份证、慢性病证、一卡通存折提交到新农合窗口办理。

特殊慢性病补偿首先参照“351”住院政策进行补偿,再通过“190”慢性病补充医保进行报销,患者一年最多只要自付300元。

(四)贫困残疾人如何办理补助救助

1.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的贫困精神残疾人申请1000元医药补助。

贫困患者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并提供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或者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

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的标准为脑瘫、聋儿、智障、孤独症四类残疾儿童(10周岁以内)补助康复训练费;按照每人0.5万元的标准为肢体残疾儿童免费装配假肢矫形器;按照每人0.15万元的标准为残疾儿童适配儿童轮椅等辅助器具。

申请的程序是:

患者家属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贫困户和儿童诊断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县(市)残联提出申请,由县(市)残联安置转介至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3.贫困残疾人康复补助。

持二代精神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于本年度在精神病院(精神科)住院,提供经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住院医疗补助,按照实际自费额度,县内就诊补助不超过3000元/人/年,市级不超过4000元/人/年,省级不超过5000元/人/年;参加康复训练的贫困残疾儿童享受1000元/人/年的康复训练生活补助;持二代肢体残疾人证的免费装配大腿假肢5000元/例,小腿假肢3000元/例;持二代听力残疾人证的免费适配助听器一台(5000元/台);持二代残疾人证的免费适配轮椅一台(500元/台);持二代视力残疾人证的免费适配盲杖一支(100元/支)。

申请的程序是:

帮扶干部指导贫困残疾人填写《申请表》,由村级审核、公示后报乡镇扶贫工作站,乡镇审核后,报县(市)残联复核、公示,再由财政部门兑现补助、县(市)残联负责组织实施适配、安装、调试、训练、回访等。

4.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持有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的(含四级)、一户多残家庭中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70元,其中老年残疾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救助;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可领取补助60元。

申请程序:

患者可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残联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后报县级残联审核。

县级残联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七、教育扶贫如何落实

(一)学前教育资助。

在普惠性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根据各县、市具体文件规定,每年每人不低于800元。

(二)义务教育资助。

直接免除学杂费;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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