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915545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30.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docx

《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docx

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

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推进素质教育,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所称普通中小学(以下简称“中小学”),包括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区范围内依法举办的完全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高级中学。

民办学校可参照此导则执行。

第三条 本导则是编制、审核和审批合肥市中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确定学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筑标准的地方性标准。

第四条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中小学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

改建、扩建的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实验性、示范性和“小班化教学”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中小学,经批准可在本导则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用地和校舍面积,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第五条 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本导则对城乡学校建设实行统一标准。

第六条 中小学的规划和建设应服从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七条 中小学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绿色、经济、美观的原则,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八条 在发生重大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场所。

第九条 合肥市中小学规划设计和建设,除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 建设规模、学校选址及校园规划

第十条 中小学办学规模应根据合肥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办学需求和建设条件合理确定。

一、中小学办学规模宜按如下设置:

(一)完全小学:

12班、24班、36班、48班;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

36班、45班、54班、72班;

(三)初级中学:

24班、36班、48班、60班;

(四)高级中学:

24班、36班、48班、60班;

二、班额宜按如下设置:

(一)完全小学:

每班≤45人;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

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三)初级中学:

每班≤50人;

(四)高级中学:

每班≤50人;

三、实施小班化教学的学校,可根据教学需求调整班额。

第十一条 学校设点布局

一、中小学设点布局,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人口分布、发展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中小学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学生就近入学。

二、中小学千人指标应符合合肥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中小学布局规划相关规定。

三、学校服务半径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选址

一、学校应选址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流通、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符合防震减灾要求。

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

二、学校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干道交叉口等交通繁忙地段、地形坡度较大的区域、不良地质区、洪水淹没区、各类控制区和保护区以及其他不安全地带。

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输油输气管道、通航河道及市政道路等不得穿越校区。

三、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殡仪馆、太平间、看守所、消防站、垃圾转运站、强电磁辐射源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与各类有害污染源(物理、化学、生物)的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学校教学区与铁路外侧距离不应小于300米,与地面轨道交通外侧距离不应小于80米,与城市主干道或公路路缘线距离不宜小于80米。

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第十三条 校园规划设计

一、中小学规划设计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要求。

学校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合肥市气候、环境和地理特点,并重视节约用地。

学校选址及总体规划方案应征求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二、新建学校用地应确保有足够的面积及合适的范围,能够布置教学楼、运动场地和必要的辅助设施。

三、校园规划应遵循因地制宜、分区明确、布局合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各类教育设施建设时应积极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地上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鼓励学校操场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下人防设施等功能。

四、学校宜按照教学、运动、生活功能分区布置,减少相互干扰,并连接方便。

教学楼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

教学楼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体育场地应保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面积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市规划、卫生、消防等有关规定。

五、对外开放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不得影响学校日常教学、生活。

六、学校建筑风格和形式应体现校园文化特色。

七、学校内部路网规划应符合交通安全要求,做到人车分流。

学校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设置人流集散广场,便于学生就学,有利于人流迅速疏散。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警示标志。

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

八、规划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学校,室内外运动场地应满足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相关要求。

九、学校各类设施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符合《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的规定,达到无障碍的要求。

第十四条 绿色校园建设

一、中小学校园应按照绿色校园二星及以上(含二星)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可参照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绿色校园评价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二、校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宜采用透水地面,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

三、校舍各类用房建筑节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

屋面均应有可靠的防水、隔热、保温措施。

四、鼓励学校建设可再生资源利用系统。

五、宜建设绿色校园智能化运行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合理,校园内的用水、用电、用暖等设备均能分项计量并与智能管理系统合理结合,系统有效运行。

第三章 用地面积指标

第十五条 一般规定

一、中小学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绿化用地等三部分组成。

二、学校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合肥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中相关中小学用地指标执行,须满足学校教学、运动、生活需要,并符合绿色校园建设要求。

三、学校建设用地容积率、绿地率应结合项目用地条件、建设需求合理确定,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校园容积率应≤1.0,绿地率应≥35%。

中小学绿化用地应包括集中绿地、零星绿地、绿化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地、小学自然科学园地或中学生物园地等。

中小学应设置成片集中绿地。

第十六条 用地面积指标

一、完全小学

生均用地面积为14~22平方米/生。

小学的运动场宜与邻近住宅保留一定的间隔。

学校运动场地应设200~300米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米的直跑道),风雨操场1座。

另至少应设2~3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和100~200平方米器械场地。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

生均用地面积为16~23平方米/生。

小学的运动场宜与邻近住宅保留一定的间隔。

学校运动场地应设300~400米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米的直跑道),有条件可设置400米标准环形跑道。

风雨操场或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应设3~5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和 200~270 平方米器械场地。

三、初级中学

生均用地面积为20~25平方米/生。

初中的运动场宜与邻近住宅有一定的间隔。

学校运动场地应设300~400米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100米的直跑道)和风雨操场或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应设2~3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和150~200 平方米器械场地。

四、高级中学

生均用地面积为22~25平方米/生。

普通高中的运动场宜与邻近住宅有一定的间隔。

学校运动场地应设置400米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100 米的直跑道),室内体育馆1座。

另至少应设4~6个篮球场、3~5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2个网球场和300~400平方米器械场地。

第四章 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分为必配用房和选配用房,其中:

一、必配用房: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

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相应的辅助用房。

1.普通教室:

包括班级教室、机动教室、选修课教室。

2.专用教室:

包括科学教室、理化生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及相应的辅助用房等。

3.公共教学用房:

包括多功能厅、合班教室、图书室(馆)、学生活动室、舞蹈教室、心理辅导室、德育展览室、体质测试室、室内体育馆等。

(二)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

包括行政管理用房、教研室、网络控制室、安防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广播社团活动室、卫生保健室、会议接待室等。

(三)后勤及生活用房:

包括学生及教工食堂(或用于配餐的餐厅)、总务及附属用房、传达值班室、厕所、非机动车库等。

二、选配用房: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

包括语言教室、微格教室、试卷保密室、心理健康中心、礼堂(小剧场)、校史馆、室内游泳池及相应的辅助用房等。

(二)后勤生活用房:

包括值班宿舍、室外连廊、地下机动车库等。

第十八条 各类学校必配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

(一)普通教室

1.普通教室。

每班设1间。

小学班级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65平方米设置;中学班级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班级教室按小学部分每间使用面积65平方米、初中部分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设置。

2.机动教室。

为完全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初中设置。

每10个班设置不超过1间。

小学机动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65平方米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机动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设置。

3.选修课教室。

为高级中学设置(不再设置机动教室)。

每3个班配1间选修课教室,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

(二)专用教室

1.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的设置及面积标准确定参考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2.科学教室。

每12个班配置1间,每间使用面积95平方米。

另配备准备室,使用面积宜48平方米。

3.实验室。

根据学校规模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每4个班配置1间,每间使用面积100平方米。

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室分别配备准备室,每间使用面积宜24平方米。

4.音乐教室。

按学校规模和课程标准宜配置1~2间,完全小学每间使用面积95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每间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另配备准备室,使用面积宜24平方米。

5.舞蹈教室。

按学校规模和课程标准宜配置1~2间,每间使用面积157平方米,另配置更衣室(男女各一间),每间使用面积宜24平方米。

6.美术教室。

按学校规模和课程标准宜配置1~2间,完全小学每间使用面积95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每间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另配备准备室,使用面积宜24平方米。

7.书法教室。

按学校规模和课程标准宜配置1~2间,完全小学每间使用面积95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每间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另配备准备室,使用面积宜24平方米。

8.史地教室(中学)。

按学校规模和课程标准宜配置1~2间,每间使用面积100平方米。

另配备准备室,使用面积宜24平方米。

9.计算机教室。

每12个班配置1间,完全小学每间使用面积95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每间使用面积100平方米。

根据计算机教室的数量不同,另配置准备室,使用面积宜24平方米。

10.劳动教室。

按学校规模和课程标准宜配置1~3间,每间使用面积95平方米。

另配准备室,使用面积宜24平方米。

11.技术教室。

每24个班配置1间,每间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另配准备室,使用面积宜24平方米。

(三)公共教学用房

1.多功能厅。

全校宜配置1间,可容纳4~8个班学生使用。

每间使用面积宜不低于130平方米,另配电教器材、放映室,使用面积宜为23平方米。

规模较大学校按年级学生人数计算,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设置,高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设置。

2.合班教室。

每年级宜设置1-2间,规模较大学校可适当增加。

每间能容纳小学2个班、其他学校3个班合班上课。

按计算班级学生人数、生均使用面积1平方米设置。

3.图书室(馆)。

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0.5平方米设置,高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0.8平方米设置。

图书室(馆)。

包括藏书、阅览(学生、教师、视听阅览)和管理(含检索借阅)用房三个部分。

图书室应根据藏、借、阅于一体的使用要求布置。

藏书用房面积根据学校规模,每生配置图书册数,每平方米藏书量计算。

藏书量按小学每生30册、初中每生40册、高中每生50册配置。

藏书面积按400册/平方米配置。

学生阅览用房(含电子阅览室)阅读座位宜按小学8%、九年一贯制学校10%、初中、高中12%的学生人数比例设置。

办学规模18班及以上的学校,小学不少于45座,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不少于50座。

每座阅览使用面积小学不宜低于1.9平方米、中学小学不宜低于2平方米配置。

有条件的学校,可将计算机教室兼有电子阅览室的功能。

视听阅览用房阅览座位按学校学生人数的1%配置,每座阅览使用面积小学1.8平方米、中学2.0平方米配置。

教师阅览用房阅览座位按教师编制人数的40%配置,每座阅览使用面积2.3平方米配置。

阅读课教室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宜配置1间,使用面积宜为64平方米。

4.学生活动室。

使用面积按学校不同规模设置,完全小学48~192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120~216平方米、初级中学96~240平方米、高级中学96~288平方米。

室内应根据活动内容设有工作台、橱柜和水电等。

学校可根据活动项目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在配置的总面积内确定间数及每间使用面积。

5.心理辅导室。

使用面积48~120平方米。

6.德育展览室。

使用面积50~80平方米。

7.体质测试室。

使用面积42~64平方米,室内应配置体质测试的仪器设备。

8.室内体育馆。

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0.5平方米设置,高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0.6平方米设置。

使用面积完全小学610~1118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900~1200平方米,初级中学900~1400平方米,高级中学1200~1600平方米。

室内宜布置标准篮球场一片,学校根据需要可设置乒乓房、健身房等功能用房。

并附设管理、更衣、淋浴、厕所等用房。

9.体育器材室。

用于存放小型体育器材和运动衣物,按不同办学规模配置,使用面积20~60平方米。

表1 完全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配置标准

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每间使用面积

学校规模

12班540人

24班1080人

36班1620人

48班2160人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1.普通教室

 

12

780

26

1690

39

2535

52

3380

班级教室

65

12

780

24

1560

36

2340

48

3120

机动教室

65

 

 

2

130

3

195

4

260

2.专用教室

 

 

943

 

1252

 

1633

 

2266

3.公共教学用房

 

 

818

 

1586

 

2264

 

3032

合计

 

 

2541

 

4528

 

6432

 

8678

表2 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配置标准

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每间使用面积

学校规模

36班1680人

45班2100人

54班2520人

72班3360人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1.普通教室

 

39

2685

49

3375

59

4065

78

5370

班级教室

65/75

36

2460

45

3075

54

3690

72

4920

机动教室

75

3

225

4

300

5

375

6

450

2.专用教室

 

 

2239

 

2811

 

3688

 

4284

3.公共教学用房

 

 

2300

 

2794

 

3438

 

4426

合计

 

7224

 

8980

 

11191

 

14080

表3 初级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配置标准

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每间使用面积

学校规模

24班1200人

36班1800人

48班2400人

60班3000人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1、普通教室

 

26

1950

39

2925

52

3900

65

4875

班级教室

75

24

1800

36

2700

48

3600

60

4500

机动教室

75

2

150

3

225

4

300

5

375

2、专用教室

 

 

2267

 

2839

 

3740

 

4436

3、公共教学用房

 

 

2008

 

2856

 

3884

 

4732

合计

 

6225

 

8620

 

11524

 

14043

表4 高级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配置标准

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每间使用面积

学校规模

24班1200人

36班1800人

48班2400人

60班3000人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1.普通教室

 

32

2400

48

3600

64

4800

80

6000

班级教室

75

24

1800

36

2700

48

3600

60

4500

选修课教室

75

8

600

12

900

16

1200

20

1500

2.专用教室

 

 

2789

 

3635

 

4762

 

5608

3.公共教学用房

 

 

2588

 

3866

 

5024

 

6302

合计

 

7777

 

11101

 

14586

 

17910

二、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

1.教研用房。

按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设置。

教研用房可按年级组或学科教研组分设。

教学编制人数配置,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发办〔2009〕6号)确定,即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

19;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

13.5;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

12.5。

其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的教师编制按教职工编制92%计算,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教师编制按教职工编制89%计算。

2.行政办公用房。

完全小学84~168平方米、九年制学校170~290平方米、初级中学154~322平方米、高级中学168~336平方米。

办公用房的间数和每间使用面积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网络控制室。

使用面积24平方米。

4.安防监控室。

使用面积24平方米。

5.消防监控室。

使用面积24平方米。

6.广播社团活动室。

使用面积完全小学26~40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36~48平方米,初级中学28~64平方米,高级中学28~76平方米。

7.卫生保健室。

完全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每间使用面积15平方米,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每间使用面积20平方米。

8.会议室。

使用面积80~100平方米。

三、后勤及生活用房

1.学生及教工食堂。

厨房、餐厅的设计及设施配置应符合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

食堂按办学规模学生数配置,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宜按生均使用面积0.8平方米设置,高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1平方米设置,基本满足学生一次同时就餐需求。

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独立设置教职工和学生食堂,以及学生食堂数量。

2.总务及附属用房。

包括总务仓库、开水房(或直饮水)、服务用房(小型超市、洗衣房等)、综合修理用房、水泵房、变电所(配电房)、消防用房、环卫绿化用房、物管用房等。

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0.2平方米设置,高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0.3平方米设置。

3.传达值宿室。

使用面积30平方米。

室内宜分设传达室(兼收发)和值宿室,值宿室内设厕所。

传达室宜设置信报箱。

4.厕所。

小学男女生平均生均使用面积0.25平方米,中学男女生生均使用面积0.4平方米。

教职工厕所按教职工编制数配置,每人使用面积0.5平方米。

学生厕所按学生人数配置,厕所坑位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男厕:

每2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2米大便槽,每20人设1个小便斗或0.6米长小便槽。

女厕:

每10人设1个大便器或1.2米大便槽。

男、女厕所每40~45人设1个洗手盆或0.6米盥水槽。

可根据在校生具体情况适当增加女厕蹲位。

教学楼每层应设置男女厕所,其他用房的男女厕所可分层交叉设置。

教学楼学生厕所的前室宜设置盥洗设备和拖把存放设施。

四、中小学必配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如表5,各类校舍用房按使用面积配置,采用综合使用面积系数K=0.6,折算成建筑面积。

表5 中小学必配建筑面积指标汇总表

单位:

平方米

学校类别

项目内容

办学规模及面积指标

12班

24班

36班

45班

48班

54班

60班

72班

完全小学

1.教学及辅助用房

2541

4528

6432

 

8678

 

 

 

2.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

426

634

833

 

1032

 

 

 

3.后勤及生活用房

786

1542

2298

 

3054

 

 

 

使用面积合计

3753

6704

9563

 

12764

 

 

 

建筑面积合计(K=0.6)

6255

11173

15938

 

21273

 

 

 

生均建筑面积

11.58

10.35

9.84

 

9.85

 

 

 

九年制学校

1.教学及辅助用房

 

 

7224

8980

 

11191

 

14080

2.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

 

 

939

1113

 

1287

 

1643

3.后勤及生活用房

 

 

2382

2970

 

3558

 

4734

使用面积合计

 

 

10545

13063

 

16036

 

20457

建筑面积合计(K=0.6)

 

 

17575

21771

 

26726

 

34095

生均建筑面积

 

 

10.46

10.37

 

10.61

 

10.15

初级中学

1.教学及辅助用房

 

6225

8620

 

11524

 

14043

 

2.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

 

859

1179

 

1499

 

1820

 

3.后勤及生活用房

 

1710

2550

 

3390

 

4230

 

使用面积合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