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出资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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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出资协议书
隐名股东出资协议书
篇一: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明股东投资协议书
甲方(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
乙方一(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
乙方二(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将卖出资购买公司100%股权,其中,甲方欲将%股份委托给乙方一代为持有,甲方欲将%股份股份委托给乙方二代为持有。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就甲方以乙方的名义投资购买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经好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系甲方出资购买其全部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东莞市,地址: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唯一股东原为:
。
2、甲方以乙方一名义出资元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甲方以乙方而名义出资元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
3、目标公司以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
乙方一名义上在公司出资比例为%,占公司%股份;乙方二名义上在公司出资比例为%,占公司%股份。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1、甲乙各方一致确认,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公司的投
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公司责任,并承担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甲乙各方一致确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上按约定比列的出资人和股东,为公司的显明出资人和挂名股东。
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甲乙各方一致确认,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
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金本。
三、公司具体经营事物的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
甲方具体负责目标佛那个是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驶股东各项权利,事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2、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不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也对公司的经营无最终决策权利。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目标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根据目标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公司中乙方名义下
的股份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增减持、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5)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显名股东身份,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
(6)甲方有义务完成对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7)甲方对目标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
(8)甲方应当保证目标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目标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9)甲方要求乙方配合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行驶股东权力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10)因甲方驶股东权力时,造成乙方发生必要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11)甲方实际负责目标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承担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鉴署违法文件。
(2)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行驶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需要乙方协助办理事务时,有获得报酬有权利。
(3)乙方不承担目标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承担公司的法律风险。
如对外
因甲方行为导致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驶股东权利。
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5)乙方不享受和不参与目标公司的利润分配,乙方也不在公司领取工资、奖金,只领取挂名报酬,与公司也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如乙方另外与甲方的其他经营实体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进行相应工资、奖金结算。
(6)乙方不参与目标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不参与公司管理。
(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必要时配合在相关股东会决议签字,配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配合以名义股东身份的对外活动,同时乙方应当对上述事务予以严格保密。
(8)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和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鉴定任何合同。
乙方不得利用目标公司显名股东身份对外?
?
取私利,不得利用该显名股东身份从事对目标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10)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目标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11)乙方应当积极维护目标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
可能诋毁和损害目标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12)服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对其名下股权进行调整,包括退出、增持、减持以及转让、质押等.。
五、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目标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方或乙方之中有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2、协议终止后,需要将乙方显名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当重新由甲方隐名股东持有或者指定他人持有。
如发生协议终止第
(1)种情形的,股权不再做更替,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则由甲方实际承担目标司终止后的一切责任;如发生协议终止第
(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
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双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重大违约情形包括:
(1)因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乙方需要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其他经济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义务条款,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擅自行为,不按照甲方要求鉴署文件,不服从甲方安排。
违反保密义务等,导致甲方无法行驶股权权利的,或造成公司的损害或者甲方损失的。
篇二: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投资人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
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
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双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
第三条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
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第四条权利限制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
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联系地址:
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甲(甲方):
身份证号:
股东乙(乙方):
身份证号:
股东丙(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和乙方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丙方作为名义股东参与分红,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三方均确认:
甲方实际出资万元,乙方实际出资万元,丙方没有实际出资而名义上持有公司的股份。
甲方和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三方同意:
各方名义上按以下比例持有股份:
甲方占%股份,乙方占%股份,丙方占%股份。
3、三方确认:
丙方只享有按股份比例取得红利的权利(没有盈余的不分配红利),而不享有《章程》和法律规定涉及股东的所有实体权利,不承担《章程》和法律规定涉及股东的所有义务。
《章程》和法律规定丙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行使和承担。
4、丙方应当履行勤勉义务并不得损害其它股东的权益。
丙方有权在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的员工,负责相应的职务,具体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5、丙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行使以下行为,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转让、抵押、出资等。
丙方退出股东时,无权获得任何对价。
6、根据经营和管理的需要,丙方应以股东的名义按《章程》和法律的规定配合签署相关文件,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需要变更股东时,丙方应予配合。
7、丙方和其直系亲属不得设立公司或作为该公司的股东进行同业竞争。
8、《章程》中有不同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按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履行,《章程》仅限于工商登记的需要而签订。
9、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码:
510××××联系方式: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510××××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成都金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堰水泥公司)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
金堰水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成都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
其中甲方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投资比例的××%,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投入,乙方并没有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甲方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以乙方的名义出资××万元的全部注册资金由甲方实际出资。
甲方的出资在2010年×月×日全部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出资方式为:
×××××。
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人为甲方,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逃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
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
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不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
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作如下承诺: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应向金堰水泥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得金堰水泥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并行使股东权利,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
第五条:
甲方享有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乙方不享有股东权益。
第六条:
若金堰水泥公司担保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而导致其名下的部份或全部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等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对此协议具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之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不得利用在金堰水泥公司的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金堰水泥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或乙方死亡的,其继承人享有承担被继承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如金堰水泥公司在存续期间增资扩股、配股权,则甲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仍然依照本协议由甲方出资,以乙方的名义认购,并由乙方与公司发生法律关系。
第十三条:
本协议任何问题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如甲方在金堰水泥公司存续期间要求转为显名股东,则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司保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10年月日2010年月日
篇三: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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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实际出资额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元,乙方实际出资元。
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该出资在年月日已全部到位。
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甲方对公司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
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
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
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