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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的内容与构成

 第二节建设工程造价的内容与构成

  一、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构成

  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概念存在不同的解释,在本教材中,建设项目总投资指项目建设期用于项目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流动资金的总和。

我们把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总和称为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一)建设投资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组成。

其中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有时又通称为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建设期贷款利息包括支付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和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融资费用。

  (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指国家为贯彻产业政策、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而征收的投资方向调整税金。

  (四)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指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保证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所需要的周转资金。

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的管理和适应建筑业的发展,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国家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划分的口径。

这一做法,使得基本建设各方,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工程结算、工程招投标、计划统计、工程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工作有了统一的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图4-2。

  按照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则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组成,见图4-3。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主要表述的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要求的是建筑安装工程在工程交易和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组价要求。

二者在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角度上存在差异,应用时应引起注意。

 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

  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l)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

  包括:

  l)基本工资:

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

  l)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

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

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

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七项费用组成.

  2.措施费

  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等。

  

(1)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

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1)周转使用临建(如,活动房屋);

  2)一次性使用临建(如,简易建筑);

  3)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

  (5)夜间施工费:

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

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

  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模板及支架费=模板摊销量×模板价格+支、拆、运输费用(4—8)

  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施工损耗)×[1+(周转次数-1)×补损率/周转次数-(1-补损率)50%/周转次数]

  2)租赁费=模板使用量×使用日期×租赁价格+支、拆、运输费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自有脚手架费的计算:

  脚手架搭拆费=脚手架摊销量×脚手架价格+搭、拆、运输费

  脚手架摊销量=单位一次使用量×(1-残值率)/(耐用期÷一次使用期)

  2)租赁脚手架费的计算:

  租赁费=脚手架每日租金×搭设周期+搭、拆、运输费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成品保护所需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

  (11)施工排水、降水费:

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排水降水费=∑排水降水机械台班费×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材料费+人工费

 

(二)间接费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l规费

  规费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工程排污费:

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l)养老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

  

(1)管理人员工资:

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

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

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

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

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

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ll)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三、设备及工器具费构成

  国产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国产标准设备原价的构成、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的构成

  1)材料费

  2)加工费

  3)辅助材料费

  4)专用工具费。

按l)-3)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5)废品损失费。

按l)-4)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6)外购配套件费。

按设备设计图纸所列的外购配套件的名称、重量,根据相应的价格加运杂费计算。

  7)包装费。

按以上l)-6)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8)利润。

可按l)-5)项加第7)项之和乘以一定利润率计算。

  9)税金。

主要指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增值税率销售额=l)-8)项之和

  10)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2.进口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

  进口设备的原价是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等税费后形成的价格。

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与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有关。

  (l)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

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可分为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类。

  l)内陆交货类。

即卖方在出口国内陆的某个地点交货。

在交货地点,卖方及时提交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有关凭证,并负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按时接受货物,交付货款,负担接货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自行办理出口手续和装运出口。

货物的所有权也在交货后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目的地交货类。

即卖方在进口国的港口或内地交货,有目的港船上交货价、目的港船边交货价(FOS)和目的港码头交货价(关税已付)及完税后交货价(进口国的指定地点)等几种交货价。

它们的特点是:

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是以目的地约定交货点为分界线,只有当卖方在交货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下才算交货,才熊向买方收取货款。

这种交货类别对卖方来说承担的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采用。

  3)装运港交货类。

即卖方在出口国装运港交货,主要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习惯称离岸价格,运费在内价(C&F)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IF),习惯称到岸价格。

它们的特点是:

卖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装运港交货,只要卖方把合同规定的货物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便完成交货任务,可凭单据收回货款。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

采用船上交货价时卖方的责任是:

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负责提供有关装运单据。

买方的责任是:

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通知卖方;负担货物装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保险及支付保险费,办理在目的港的进口和收货手续;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装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

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其抵岸价的构成可概括为:

  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附加费(4—20)

  1)货价。

一般指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

设备货价分为原币货价和人民币货价,原币货价一律折算为美元表示,人民币货价按原币货价乘以外汇市场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确定。

进口设备货价按有关生产厂商询价、报价、订货合同价计算。

  2)国际运费。

即从装运港(站)到达我国抵达港(站)的运费。

我国进口设备大部分采用海洋运输,小部分采用铁路运输,个别采用航空运输。

进口设备国际运费计算公式为:

  国际运费(海、陆、空)=原币货价(FOB)×运费率或国际运费(海、陆、空)=运量×单位运价

  其中,运费率或单位运价参照有关部门或进出口公司的规定执行。

  3)运输保险费。

对外贸易货物运输保险是由保险人(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出口人或进口人)订立保险契约,在被保险人交付议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契约的规定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这是一种财

  产保险。

  4)银行财务费。

一般是指中国银行手续费,可按下式简化计算:

  银行财务费=人民币货价(FOB)×银行财务费率

  5)外贸手续费。

指委托具有外贸经营权的经贸公司采购而发生的外贸手续费率计取的费用,外贸手续费率一般取1.5%。

计算公式为:

  外贸手续费=[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率

  6)关税。

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计算公式为:

  关税=到岸价格(CIF)×进口关税税率

  其中,到岸价格(CIF)包括离岸价格(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它作为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税率分为优惠和普通两种。

优惠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订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的进口设备;普通税率适用于与我国未签订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的进口设备。

进口关税税率按我国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口关税税率计算。

  7)增值税。

是对从事进口贸易的单位和个人,在进口商品报关进口后征收的税种。

  我国增值税条例规定,进口应税产品均按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税率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即:

  进口产品增值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增值税税率根据规定的税率计算。

  8)消费税。

对部分进口设备(如轿车、摩托车等)征收,一般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消费税税率

  其中,消费税税率根据规定的税率计算。

  9)车辆购置附加费:

进口车辆需缴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

其计算公式如下:

  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

  3.设备运杂费的构成及计算

  

(1)设备运杂费的构成。

设备运杂费通常由下列各项构成:

  1)运费和装卸费。

国产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进口设备则由我国到岸港口或边境车站起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止所发生

  的运费和装卸费。

  2)包装费。

在设备原价中没有包含的,为运输而进行的包装支出的各种费用。

  3)设备供销部门的手续费。

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费率计算。

  4)采购与仓库保管费。

指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设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设备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设备供应部门办公和仓库所占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等。

这些费用可按主管部门规定的采购与保管费费率计算。

  

(2)设备运杂费的计算。

设备运杂费按设备原价乘以设备运杂费率计算,其公式为:

  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其中,设备运杂费率按各部门及省、市等的规定计取。

  

(二)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的构成

  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或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规定的,保证初期正常生产必须购置的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用。

一般以设备费为计算基数,按照部门或行业规定的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费率计算。

计算公式为:

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定额费率

  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的构成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生产或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益或效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资产属性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1.建设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

  (l)建设单位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包括:

工作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购置费、必要的通讯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设计审查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完工清理费、竣工验收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2)工程监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

  (3)工程质量监督费。

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工程质量而收取的费用。

  (4)招标代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工程、设备材料和服务招标支付的服务费用。

  (5)工程造价咨询费。

是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代为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工程结算等或进行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2.建设用地费

  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或租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

  (l)土地征用及补偿费。

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购置的土地使用权(或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余物迁建补偿费、土地登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建设期间临时占地补偿费。

  

(2)征用耕地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征用城镇土地在建设期间按规定每年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城市郊区菜地按规定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建设单位租用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支付的租地费用。

  3.可行性研究费是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

  4.研究试验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及按照设计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的费用。

  5.勘察设计费是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

工程勘察费、初步设计费(基础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详细设计费)、设计模型制作费。

  6.环境影响评价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价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费用。

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所需的费用。

  7.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是指按照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

包括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8.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是指建设场地准备费和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l)场地准备费。

是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和对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2)临时设施费。

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应到场地界区的、未列人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通讯、气等其他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

  9.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是指引进技术和设备发生的未计人设备费的费用,内容包括:

  (l)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

  

(2)出国人员费用。

包括买方人员出国设计联络、出国考察、联合设计、监造、培训等所发生的旅费、生活费等;

  (3)来华人员费用。

包括卖方来华工程技术人员的现场办公费用、往返现场交通费用、接待费用等;

  (4)银行担保及承诺费。

指引进项目由国内外金融机构出面承担风险和责任担保所

  发生的费用,以及支付贷款机构的承诺费用。

  10.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器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保险费用。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引进设备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11.联合试运转费是指新建项目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工程,在交付生产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整个生产线或装置的负荷联合试运转或局部联动试车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试运转支出大于收人的差额部分费用)。

试运转支出包括试运转所需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其他物料消耗、工具用具使用费、机械使用费、保险金、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工资以及专家指导费等;试运转收入包括试运转期间的产品销售收人和其他收入。

  12.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是指在施工现场组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特殊设备和设施,由安全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安全监察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应由建设项目支付的、向安全监察部门缴纳的费用。

  13.市政公用设施费是指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一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设或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用,以及绿化工程补偿费用。

  

(二)形成无形资产费用

  形成无形资产费用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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