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作业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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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群塔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1、简介
金茂创业搭设工程项目由张家港市金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
本工程位于恒河路南,东临纪澄河,西临港城大道,地块面积15762m2。
总建筑面积8.82万m2。
地下二层,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上主楼33层,附房4层,其中主楼建筑高度148.33米,附房建筑高度15.00m,属于一类高层。
±0.00相当于绝对高程4.92m。
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设置了3台塔吊,基坑西侧布置二台,东侧布置一台,西侧二台的吊臂长55m,东侧的吊臂长45m(详见塔吊平面布置图)。
塔吊型号为QTZ80G、QTZ63,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避免塔吊作业时塔臂发生碰撞。
2、编制依据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196-2010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本工程设计图纸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塔吊专项施工方案
塔吊说明书
3、施工部署
3.1、技术准备
本工程由一个单体建筑和裙房组成,根据工程需要选择和布置塔吊需3台塔吊;塔吊安装前,项目部必须收集相关的塔吊资料和现场数据,充分考虑各栋号间塔吊相互错开,尽量保证塔吊起重臂与塔身、起重臂与平衡臂间相互错开。
3.2、塔吊布置情况:
3.2.1、塔吊施工最大限度消灭死角。
3.2.2、塔吊相互之间满足安全距离,在平面位置不能错开时,必须保证竖直高度位置错开一个安全距离。
任何两台塔之间中心距离大于大臂工作半径2米,任何两台塔之间大臂高度差大于10米。
3.3、塔吊选型
3.3.1、根据该工程平面布局特点、结构形式,计划在主楼、裙楼基础、主体结构施工时安装三台塔吊,完成垂直运输任务。
4.现场情况
为了完成现场物料搬运,满足垂直运输的需要,我项目经理部拟在裙楼南侧安装2台塔吊,塔吊型号为QTZ63和QTZ80,主楼西侧安装1台QTZ80,作业的塔吊共计3台。
5、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
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可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塔吊定位必须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方能确保不发生此部位防碰撞,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196-2010中的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
本工程中所有塔吊的定位,可以满足以上要求。
6、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
因施工需要,塔吊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塔吊使用前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同时,必须配备有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工,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
作业时,时刻关注本塔吊及相关的塔吊,确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
相邻塔吊的作业面交叉处,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塔吊使用前需综合考虑各种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吊基础的高度,排定各塔吊安装高度,具体高度参考本方案前面所述,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由此,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196-2010中的规定:
“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3)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防碰撞
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7、塔吊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
在实际施工中,要密切关注现场以外的情况,塔吊初次顶升要超过塔吊幅度范围内的建筑物、树木等实体结构2米以上。
附近电力及通讯设施应设置防护,注意避让,尤其是高压输电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保持在一定距离以上。
8、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8.1、施工过程中各台塔吊的安全高差不得小于6m。
8.2、相互交叉的塔吊运转时吊钩绳与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8.3、吊装发生矛盾时各塔塔司和哨工要做到安全礼让,原则上轻钩躲让重钩,不得有意阻碍其它塔吊运转。
8.4、严禁多台塔吊同时在交叉区域内吊装作业。
8.5、各台塔吊的大臂回转时,小车的安全幅度为20m,严禁在此幅度外转臂。
8.6、各塔吊的起重臂或平衡臂进入交叉区域时,塔司、指挥人员及监护人员都要精力集中,回转不得使用高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8.7、塔司在做每一个动作之前都要先鸣笛。
9、施工安全措施
9.1、塔吊管理
9.1.1、由项目经理部机械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台塔吊之间的指挥、协调、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9.1.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吊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9.1.3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吊安全,各塔吊须确保驾驶室内有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9.1.4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吊,要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9.1.5统一在塔吊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吊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9.1.6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吊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吊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9.2、塔吊运行原则
9.2.1低塔让高塔原则:
一般情况下,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应安装的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装的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应关注相关的高位塔吊运行请况,在查明情况后再进行动作。
9.2.2后塔让先塔原则:
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9.2.3动塔让静塔原则:
塔吊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吊应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9.2.4荷重先行原则:
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区时,无吊载的塔吊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吊应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尺寸较大的塔吊。
9.2.5客塔让主塔原则:
在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后,闯入非本塔吊施工区域的塔吊应主动避让,该区域塔吊。
9.3、信号指挥规定
9.3.1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
9.3.2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
9.3.3塔吊与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9.3.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吊编号,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9.3.5塔臂旋转时,发出指示方向的指挥语言,应按国标执行,防止发生方向指挥错误。
9.3.6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应时刻目视塔吊吊钩与被吊物,塔吊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须:
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9.4、起重工(挂钩工)操作规定
9.4.1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规定。
9.4.2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
9.4.3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9.4.4起重工作业前、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10、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0.1安装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熟悉相应塔吊、经验丰富的工长现场指挥。
并在安装塔吊前,察看现场是否具备安装条件。
10.2所有参加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规范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0.3塔吊司机、塔吊拆装人员以及塔吊指挥都必须持有当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佩带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
10.4塔吊安装施工必须在基础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10.5采用汽车吊安装塔吊时,汽车吊必须支放牢靠,严禁超载吊装,吊装起重臂、平衡臂等较长部件时必须按照说明书中标明的吊点起吊。
10.6保证塔吊塔身的垂直度偏差不超过4‰。
10.7保证塔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10.8塔吊在自升过程中,要合理分工,必须派专人观察顶升套架滚轮与标准节间距离,派专人负责销轴的连接,派专人负责液压油缸的操作等;
10.9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10.10塔身标准节之间及其他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且开口销开度必须达到30°以上;
10.11严禁高空作业时抛接工具、零部件等以免落物伤人;严禁酒后作业。
10.12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安装作业,4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顶升施工作业;
10.1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不小于20×20米(以塔吊的回转中心为中心)的安全作业区,非塔吊拆装人员严禁入内;
10.14设备出入现场,注意避让现场和路上的高压线及通信线路,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电器火灾或人身伤亡事故。
10.15塔吊安装完毕,应遵循《安装质量验收制度》、《塔吊安装后验收和交付使用制度》中要求进行空载实验和满载实验,检查各工作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安全技术措施
11.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1.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11.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11.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11.5、作业现场的正下方必须设置不小于20米×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做明显标志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11.6、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11.7、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4‰。
11.8、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11.9、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均须持证上岗。
在塔吊运行过程中,双方使用认可的信号指挥形式,如对讲机、旗语、哨音等。
11.10、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
在停止作业时,必须保证大臂、小车及吊钩停放在安全部位,保证与其它塔吊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塔吊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塔吊运行时,塔吊之间、塔吊与附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11、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
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11.12、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