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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时事素材古城不能当古董等8篇

古城不能当古董等8篇

1.人民日报:

古城不能当古董

2.钱江晚报:

问题少年,问题出在哪儿

3.南方日报:

童模穿羽绒服拍照不是私事

4.北青报:

非珍稀植物就能“炫耀式破坏”吗

5.中青报:

年轻网民热衷“吃瓜”有错吗

6.人民日报青春日记:

做有信仰的奋斗者

7.燕赵晚报:

“教科书式让道”如何成为常态

8.广州日报:

舌尖上的AI,有没有“妈妈的味道”?

9.钱江晚报:

“职业假笑”,你的笑料别人的伤口

10.钱江晚报:

请宽容对待一个受伤的家庭

人民日报:

古城不能当古董

张  贺 人民网-

  保护是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保护,古建筑易成危房,摇摇欲坠。

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任何建筑都需要人气,需要融入生活,否则必然会在缺少日常维护中逐渐衰败

  古城的价值就在于一个“古”字,是时间赋予了古城难以替代的历史与文化价值;新建筑再怎么仿古,也不可能具备这种价值。

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的历史,新旧不一的建筑与街区是城市的年轮。

一座历经千年的城市不仅承载着历史记忆,也是文明不断延续的象征。

但在我国的城市建设中,一些地方拆掉了古城,改造了古街,导致凝结其中的历史文化信息湮灭流失,看上去整齐干净,却成了“没有过去”的地方。

  对于古城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认识不清,急功近利、草率决策,这是导致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等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保护是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保护,古建筑易成危房,摇摇欲坠,当然就谈不到开发利用。

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对古城中的建筑不能像对待古董一样,修好了不能碰。

任何建筑都需要人气,需要融入生活,否则必然在缺少日常维护中逐渐衰败。

没有保护的开发利用是破坏,没有开发利用的保护是保守,只有兼顾保护与开发利用,才能使古城古街永续发展。

  保护与利用取得平衡,既需要敬畏和尊重历史文化,也需要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

不少城市在古城改造中急于求成,有的地方在规划尚未通过的情况下就开工,但古城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改造也不可能在旦夕之间完成。

不少例子都说明,做好古城改造要下一番“绣花功夫”:

通过严谨细致的调研,摸清古城历史文化资源底数;科学制订规划,为古城改造提供依据;充分考虑现有居民的生活需求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古城古街原有功能与城市的对接,使古城古街在改造后不失人气,融入城市、融入生活……所有这些工作都需要彻底摸清情况后才能着手。

否则,率尔操觚的后果往往是破坏。

只有坚持真实保护、整体保护、以人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古城古街才能焕发新生机。

钱江晚报:

问题少年,问题出在哪儿

8月3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永和桥斗殴事件(上集)》节目,该节目聚焦了发生在南宁闹市街头的一起斗殴事件。

据了解,2018年2月,18岁网红“小辣椒”怀疑被人抄袭自己原创的“社会摇”舞步,召集百余人与对方组织的20余人互殴,双方持有钢管、砍刀,并互扔自制爆炸物。

同年12月,法院对这起聚众斗殴案进行集中宣判,主犯“小辣椒”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决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至六年不等。

这起案件的经过大体如此:

一个网红美少女主播,跟一个名为“小杰”的男孩,因为某“社会摇”舞蹈究竟归谁原创的问题,在网上起了严重争执,线上骂战不够,各自线下纠集了大批人员,约在街头(广西南宁一个叫永和桥的地方)聚众斗殴。

为了一段舞蹈的原创大打出手,这看似无厘头,背后折射出的其实还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及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问题。

这也是笔者今天想来谈谈这起案件的主要原因。

从《今日说法》的介绍中得知,参与斗殴的两伙人,分别来自于两个地方,一个叫“万秀村”,一个叫“大沙田”。

而这两个地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便是聚集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留守儿童。

此次参与斗殴的100多个“社会青年”,只有4个是成年人,而且年纪最大的也刚满19岁。

很多人因为年纪太小无法定罪,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为5人,公开审理的只有1人。

这些人都有一个相似的特征,或者说问题。

他们中绝大部分人都已经辍学,正常上学的只有两三个人,大部分都是初中毕业就不再继续上学,开始在社会上混。

按理说,这个年纪放在一般情况下正是拼命读书准备中考的年纪,而他们却在街头打架。

不过,我们在指责这群孩子“无聊”“无厘头”,居然为了一段舞蹈互殴的同时,是否思考过,他们为什么会热衷于这种舞蹈,甚至会为此大打出手呢?

“社会摇”是什么?

笔者专门去查了资料,发现这是从农村、偏远地区等迪吧、迪厅中流传出来的一种舞蹈。

它有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大家一起跳。

在强烈的音乐节奏下,一群人步调一致,看起来很享受,很陶醉。

热衷于“社会摇”的孩子,多半是缺乏父母陪伴和管教的孩子,很少得到有效关注和陪伴。

而这种团体舞蹈,或许可以让他们在同龄人里找到共鸣,成为他们弥补内心缺失的一个重要途径。

比如,热衷于此的首要组织者——网红“小辣椒”就存在着明显的家庭问题,父母离异根本无人管教。

这些可以说明,该事件已经不是单纯的几个孩子怄气所致的斗殴那么简单了,而是关涉到社会变迁下如何解决留守儿童和外来人员子女的管理问题。

最迫切的就是这类孩子的教育如何落实?

另外,这类孩子往往缺乏父母的关心和约束,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这又该如何解决?

这无疑是需要整个社会共同思考的地方。

南方日报:

童模穿羽绒服拍照不是私事

谁会三伏天穿棉袄?

近日有上海市民反映,在外滩看到不少反季节拍摄宣传照片的模特,他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或毛衣,在三伏天的室外进行拍摄,其中不乏孩子的身影。

目前正值上海一年中最热的时候,这样的场景引发了争议。

俗话说,“好汉不挣六月钱”。

炎炎夏日,让一群小孩子穿冬衣拗造型,任谁都看不下去。

吊诡的是,这些孩子的家长却不以为意,还找出了种种理由自我辩护。

譬如,有家长说这是“锻炼意志”,现在的确有一些教育方法,教孩子冬泳、长跑,或者体验生活等。

但总的来说,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征得孩子同意,而且得把握好度,不能损害他们的健康。

还有人说,这是培养孩子的体态气质,给他们的未来铺路,这样的想法未尝不可,但在空调房里不是更好吗?

很明显,像三伏天穿羽绒服拍照这样的事情,既不是锻炼意志,也不是教育成长,就是单纯把孩子当作了摇钱树,有着极强的商业目的,也难怪惹人非议。

让孩子做职业童模,还有一种极具诱惑力的说法是“私事论”。

在这次事件中,就有童模的家人表示,“小孩穿的是未上市的新款服装,男孩则是自己的小孩,这是自家私事。

”果真是自己的私事吗?

我们要打一个问号。

现在,我们对保护未成年人出台了各种法律规定,其意就是把孩子当作独立个体,家长只是监护权的代理人。

孩子们虽然因为行为能力限制暂时依附于成人,但不是谁家的财产,也不是家庭的私事。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所以,家长暴力打骂孩子,谁都可以进行干预,把孩子当摇钱树使用,我们一样可以报警。

还有人说,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孩子,如果孩子不愿意,完全可以表达反对意见,自己也会尊重孩子。

这其实过高估计了孩子的判断能力,表明有些家长还是不懂得怎样做父母。

鲁迅很早就写过《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今天看来仍然很有借鉴价值。

文章写到:

“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也便是人类中的人,因为即我,所以更应该尽教育的义务,交给他们自立的能力;因为非我,所以也应同时解放,全部为他们自己所有,成一个独立的人。

”不可否认,我们都爱孩子,但不能以爱之名,对孩子行侵害之实。

一些家长让孩子过早涉及成人领域,还以“孩子不反对”为证据,难道不感到害臊吗?

三伏天穿羽绒服,这不是个别童模的遭遇。

几个月前,一名3岁童模被妈妈踢踹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关于童模行业规范、童模权益保障等问题随后引发社会关注。

现在我们注意到,有一个为数不小的童模群体,存在反季节穿衣、工作强度大、拍摄时间过长等商业化问题。

对此,需要更有针对性的立法,明确童模的劳务性质,对他们给予必要的保护。

“妞妞事件”之后,杭州市发布《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规定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连续活动超过4小时等,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好的范本。

相关部门应该广泛征求意见,考虑将其上升为法律法规。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儿童模特成为新兴产业,但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都不容忽视。

没有什么绝对的私事,也不能以爱之名自谋“财路”,必须给童模行业定个规矩,让他们得到应有的保护。

非珍稀植物就能“炫耀式破坏”吗

  一名身着黑衣的男子,站在山上,笑着将手中的一株疑似“塔黄”的绿色植物拿起,三下五除二,将其叶子全部刮掉……因为在视频平台上上传了这样一段视频,这两天,云南香格里拉刘明的生活彻底被打乱。

尽管他主动配合警方调查,发布致歉,但依旧有网友下“通缉令”。

因“炫耀式破坏珍稀植物”,其信息被曝光,一度,他都不敢出门。

(7月31日《成都商报》)

  刘明发视频炫耀自己破坏珍稀植物,结果网民眼拙,真把他破坏的植物当成了珍稀植物,进而曝光了他的身份,并群起而攻之,让他不得安宁。

后经专家鉴定,遭受刘明“炫耀式破坏”的虽然是塔黄,但塔黄并不是珍稀植物和保护植物,事发地也并非保护区。

也就是说,刘明的行为并不违法,于是他又变得理直气壮起来,声称打算起诉“造谣的网友”。

首先必须强调,搞人肉搜索,曝光他人身份,并对他人进行辱骂或者骚扰,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是极不应该的。

这种行为应该马上停止,假如有人因此违法,理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但要看到,网民有不对之处,并不能说明刘明就对,这是问题的两个方面,刘明该检讨的地方,丝毫不会因为别人的对错而改变。

  刘明上传这段视频的用意,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

他自己是把塔黄当珍稀植物来破坏的。

刘明的行为具有很强的误导性,难怪网友会出现误会,如果说网友造谣,那么,制造谣言的人,正是刘明本人,网友只不过把他的错话当真而已,该为此负责的反而是他自己。

  虽然最终确定刘明破坏的不是珍稀植物,也只不过说明他侥幸没有违法而已,而他当时将其当作珍稀植物来破坏,这个不良动机最初就存在。

更何况,刘明随意破坏植物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已经产生,这种影响并不随“塔黄非珍稀植物”这个定性而消除。

  退一步讲,即使刘明起初就知道遭他破坏的并非珍稀植物,他的行为也同样不合适。

生态保护不是仅仅保护非珍稀植物,所有可以维护生态环境的植物,都应该得到保护。

塔黄是喜马拉雅高山冰缘带的特有植物,数量上的确比较稀少,且高山寒冷地带生态脆弱,随意破坏塔黄对于生态保护不利,因此,作为非珍稀植物的塔黄同样不应该遭到故意破坏。

法律只是底线,在这个底线之上,还有道德等其他约束,假如一种行为虽不违法,却违反了道德,同样应该受到谴责。

多反思自己,从而吸取教训,别再干这类哗众取宠的事,才是刘明当前最该做的事。

中青报:

年轻网民热衷“吃瓜”有错吗

上个周末,新浪微博的服务器又经受了一场突如其来的考验。

7月28日下午,曾是“明星夫妇”的演员文章和马伊琍,同时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布了离婚的消息,迅速引爆了一波网络舆论热潮。

由于许多影视明星都喜欢在微博上公布自己的情感动态,“围观”微博服务器在类似事件发生时被热搜挤爆,几乎成了年轻网民喜闻乐见的“保留节目”。

一时间,与文章和马伊琍婚变有关的信息,迅速填满了很多年轻人的社交网络。

不论此前对这对夫妇的了解是多是少,在大氛围的影响下,大家似乎都自愿或不自愿地卷入到了“吃瓜”的热潮中,仿佛谁不关注,谁就落后了一般。

  关注娱乐明星的私生活,已经成了网络上的一道“景观”。

范冰冰、李晨、赵丽颖、冯绍峰、薛之谦、李雨桐、文章、马伊琍……不管其“咖位”大与小,其感情历程顺遂或坎坷,当其私生活动态被传到网上时,无一例外都受到关注。

某种意义上,“吃瓜群众”可谓是网民中最具规模性与代表性的群体,也是年轻人网络生活的一个缩影。

所谓“吃瓜”,最主要的精神内核,一是“看热闹”的好奇心,二是“事不关己”的疏离感。

人人皆有好奇心,而年轻人的好奇心又尤其旺盛,因此,对各种足以引起人关注的事件充满好奇,可谓人之常情,这也是人们选择“吃瓜”最主要的动力。

然而,带着好奇心去探究事物,和“吃瓜”又不能简单地等同起来。

人们很少会用“吃瓜”去形容对严肃、深刻的话题与事件的探究,往往用其形容那些对引人注目却又无关紧要之事的围观。

  明星的私生活,恰恰具有“引人注目但又无关紧要”这个看似自相矛盾的特质,因此自然而然地成了年轻网民们最大的“瓜田”。

从这个角度上看,与其说是明星通过炒作操纵了网民的关注焦点,倒不如说是年轻网民自身的偏好,赋予了这些明星额外的光芒。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娱乐方式,今天的年轻人将围观明星八卦当做一种减压手段,倒也无可厚非。

但是,面对这种热衷“吃瓜”的风气,我们终究免不了要问:

“吃瓜”这种事不关己的心态,为何会流行于网络舆论场?

  事实上,打开微博,我们会发现,在与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话题上,网民们并不缺乏讨论热情。

但细究下去却会发现,关心这些话题的,多是有一定网龄的“老网民”,越是年轻的网民,越显得“出世”“避世”,更关心那些轻松的话题。

  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共讨论的质量因为互联网上戾气的增强而变低,新生代的网民对此难免厌倦,不愿参与其中。

有理有据的“君子之争”,逐渐被网络上的暴躁风气“碾压”,许多网民不再将互联网视作一个可以认真讨论、互相说服的空间,而将不同观点的交锋,也时常成为你死我活、谁先把对方骂倒算谁赢的无聊争斗。

这种低劣的讨论,自然会让年轻人感到无聊,转而关注那些热闹非凡却无关紧要的明星私生活。

  当然,这并非网络舆论应有的正常状态,更不意味着这样的局面没有改善的空间。

对于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对各种绯闻八卦充满热情,对年轻人而言,无论如何算不得一种健康的思维模式。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指责年轻人“无聊”显然有失公允,为他们打造更好的公共讨论的空间和平台,显然比指责他们只知道关心明星私生活更有意义。

人民日报青春日记:

做有信仰的奋斗者

时下,一些青年人感叹,自己整日起早贪黑,奔波不休,拼尽全力进步仍不够快。

于是,忙碌反而成为精神的慰藉:

朋友圈“晒忙”,论坛帖下“拼苦”。

 没有奋斗,无以谈人生。

社会高速发展,工作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加大,忙碌本是常态,但有一点应该明白,不是所有的忙碌都叫奋斗,其中差别应是心中是否拥有信仰。

只有拥有了真正的信仰,奋斗者才不会迷茫焦虑、徘徊不前,而是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信仰是奋斗者的舵盘,于航行明确方向。

没有信仰,人生很容易陷入漫无目的的窘境,既感知不到目标,也无法找准自己的定位,往往或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或南辕北辙误入歧途。

而拥有坚定信仰的奋斗者,便明确了努力的方向,知道“该往哪儿走”,也标定了自身的差距,知道“该如何弥补”。

即使雾霭重重,也不会停下脚步;即使暂无收获,也不会气馁放弃。

纵使千里万里,终会抵达。

信仰是奋斗者的长帆,于中流之处激发续航动力。

出发时大都是豪情满怀的,但到中途很多人便无以为继了。

东晋举家北伐的祖逖或可为榜样,船至中流,进退无据,借力无处。

众人迷茫间,唯有他毅然击楫中流,最终成就一番伟业。

行百里者半九十,信仰的力量,便是给予奋斗者不竭的动力,低潮逆境中,自能奋勇而前。

信仰是奋斗者的铁锚,于风口浪尖牢牢把定底线。

船要安全靠岸,需要铁锚下定。

人生路上如果丢了信仰,便很难平安落地,检视落马的官员,最初大多也是清清爽爽的奋斗者,但最后无一不是丢失了信仰,扭曲了自己内心,人生自此开始下坠,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春秋有序人民不亏时彦,宇宙无极伟业尚待后贤。

”古往今来多少事,都在不断证明一个论断:

越伟大的信仰,越能激发恢弘的奋斗。

愿当下青年做笃定信仰的奋斗者,不迷不惑,步履坚定,迈向实现自我价值和民族复兴的星辰大海。

燕赵晚报:

“教科书式让道”如何成为常态

  7月22日早高峰时段,四川省遂宁市消防人员驾车通过当地一处隧道去救火时,所有私家车司机听到警笛后,纷纷向行车道两侧挪车,腾出了可供一辆车通行的空间,让消防车优先通过。

消防员拍下视频传上网后,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

(7月24日《北京青年报》)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这是广大驾驶员的法定义务,也并不难做到,但在现实中,熟视无睹、拒不让道的情况屡见不鲜,像这样数百辆车集体让道尤为难能可贵。

“教科书式让道”应该成为常态,关键是要唤醒公众心中的责任意识。

 社会心理学认为,人们普遍具有“从众心理”,容易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

在遂宁这起事件中,许多车主都是从后视镜看到后面的车纷纷往两边靠拢,贴近隧道墙壁,于是自己也跟着将车子往边上靠,给消防车让路。

相关视频被传到网上后,相信许多网友在感动之余,也会在心里有所触动,在遇到类似场景时同样主动让行。

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和引导,从正面运用“从众心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效应,让“教科书式让道”成为更多人的行为准则和行动自觉。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让“不让道即受罚”成为铁律。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如果因没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而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只有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不让行的违法成本,才能倒逼广大驾驶员对于特种车的优先通行权产生敬畏。

在这方面,消防车、救护车也应配备视频记录仪,提供给警方调查取证。

此外,改革执法方式,少让驾驶员“自证清白”。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些车主任凭后面的消防车、救护车警笛大作,就是不敢闯红灯、压实线来让行。

按照规定,给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而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免于处罚,但需要当事人在接到罚单后,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由警方在调查核实后撤销处罚。

一些司机担心复议太麻烦,又害怕万一不能撤销处罚,索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老老实实地等红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对于因给消防车、救护车让道而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完全可以在审核时予以过滤,免开罚单。

与其事后复议纠错,不如事先主动避错,只有停车让行成为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教科书式让道”才会蔚然成风。

广州日报:

舌尖上的AI,有没有“妈妈的味道”?

据报道,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今年年初踏入食品业,与某调料制造商合作,凭借从数百万个“数据点”采集的数据,帮助后者“利用人工智能学习和预测新的调味组合,从而更快更高效地探索调味领域”。

  中国人饮食讲究色香味俱全,色不过是食物的外观,满足食客的视觉需求,而香与味才是食物的精髓所在,也是“老饕们”的终极追求。

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提到,“腐乳、豆豉、黄酒、泡菜,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具有一种芳香浓郁的特殊风味。

这种味道是人与微生物携手贡献的成果,而这种手法被称作‘发酵’。

  美味的“发酵”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AI深度介入之后,一切或将改变。

也许若干年后,美食交给AI操持,分析、合成、调制,美味便诞生了,人们再无须花这么多心思去制作具有特殊风味的调味料了。

IBM利用AI探索食品风味,就有这层意思。

业界亦有先例:

美国一家公司就使用AI技术创造了“生蚝奇异果”这种令人震惊的搭配,这道菜已经成为比利时某餐厅的招牌。

  AI能够做到的,远不止这点。

比如,智利科学家团队利用AI分析不同食物、味道、口感的分子组成,并复制它们的分子结构,让人工生产的素食品具备肉的味道、口感、气味,从而替代肉制品;麻省理工学院研究人员通过AI分析某种风味食物的生长条件,将这些条件用于其他农作物,帮助这些农作物改善风味;瑞士一家公司凭借AI技术和DNA测试推出个性化定制营养指导计划,用户在家就可以对自己的DNA采样,并送至监测公司进行分析,从而帮助用户选择科学的膳食。

可以预见,随着AI技术的跃升,它在人类膳食中的应用将更加广阔、深入,许多场景将超出我们今天的认知。

  “食色,性也。

”饮食既是人类维系生存的底层需要,也是让人类愉悦的精神需求,AI改善食物品质、丰富味蕾体验,有助于提升人类饮食体验。

食物也是人与自然联系最为紧密的纽带之一,直接影响人与自然的关系。

AI介入食物领域,减少人类对自然的索取,让人与自然的相处更加和谐。

以肉食为例,人类吃的肉越多,地球的资源就消耗越快,AI若能够生产让人类普遍接受的替代品,对于节约资源将有巨大贡献。

  硬币的另一面,舌尖上的AI,还有没有“妈妈的味道”?

中国人对食材的要求,第一条就是真材实料,它不仅是味道保证,更是一种饮食伦理,AI打造的食物或调制的味道,即使能够欺骗味蕾,能不能过食客的心理关,还是一个问题。

尤其是粤菜,对食材鲜味有极致追求,AI想“攻陷”谅非易事。

再说开去,连吃个饭都被AI弄得面目全非,体验究竟是美妙还是糟糕,仍不确定。

可以确定的是,AI干预人类生活应该有个度,以防过犹不及。

钱江晚报:

“职业假笑”,你的笑料别人的伤口

不是什么事情都能拿到放大镜下审视的,你的有趣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就是苦难。

一个社会同理心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多换位思考,才能更理性地对待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

据本地媒体报道,这两天,因为一段视频,“职业假笑”迅速上了热门话题榜。

视频的主角是宁波一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收费员,因为在向驾驶员递出票据时露出了机械式的微笑,被车主拍上网,并引发了热烈讨论。

据悉,被嘲讽的收费员已经报警。

正如网友所形容的那样,笑容的确很机械,程序化,可是仔细想想又能理解,任何一个人身处这样一个岗位,长年累月,面对一辆接着一辆过去的车子,司机,机械化重复性的劳动、枯燥单调的工作节奏,他的表情有时难免僵硬。

这有什么可质疑的呢?

道德化的指责并不适用。

何况,高速公路收费公司一般都规定有一套迎送流程,包含各个手势动作,必须要做到。

比如,有些公司就规定,经过的每一辆车子,收费员都要至少微笑两次,一次是迎接,另一次是送行。

可想而知,面对流量大的高速公路,收费员一天得微笑多少次。

这个略显机械的笑容至少表明,高速公路收费公司对微笑服务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收费员的执行也是不折不扣的,这里面的诚意相信不带偏见的人都能看得出来。

“前一刻被骂哭,后一刻还得微笑”,看看他的同行的这句话,就大体上能品味出其中的不易。

职业式的微笑也不是收费行业独有的,我们周围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微笑,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职业保护,是情感的一种屏蔽。

否则,一天到晚陷于单一的情绪中,再坚强的人也难免落下心理疾病。

这个道理并不难弄明白,从这个角度说,将这样一段视频拍下,放在网上,不考虑其背景或者成因,很容易引发过度解读,而这种质疑对当事人而言并不公平。

这次,因为“职业假笑”引发的风波,大多数人持理解宽容的态度,但是仍然有一些人发出了冷嘲热讽的声音,对当事人构成了伤害,收费员甚至接受了心理疏导。

可见,不是什么事情都能拿到放大镜下审视的,你的有趣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就是苦难。

一个社会同理心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多换位思考,才能更理性地对待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

更重要的是,没有人有权利随随便便将一个普通人置于曝光台下。

记者采访还需要征得当事人同意,何况是民间的这种私底下的拍摄,你一声不吭就给弄到网上去,算怎么回事?

而且这种娱乐性的拍摄跟公共利益无关,并不属于舆论监督的范畴。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目前,这个收费员认为他在努力微笑,结果网上出现嘲讽的声音,他不愿成为网红,觉得被侵犯了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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