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混凝土结构竖向构件施工工艺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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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浇混凝土结构竖向构件施工工艺标准

16.1总则

16.1.1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及砖混结构、混凝土墙和柱的施工;预应力部分见预应力施工工艺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地下连续墙的施工;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的施工。

本标准未涉及巨柱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厚墙(如射线防护)施工;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施工;钢管柱免振混凝土的施工;地下室墙补偿收缩混凝土的施工;以及采用滑模施工技术的混凝土的施工。

16.1.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同15.1.2。

16.2术语

同15.2

16.3基本规定

16.3.1

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制度。

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有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查批准。

同时在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16.3.2

现浇结构工程应根据单位工程划分若干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

16.3.3

现浇混凝土结构验收应包含如下内容:

(1)对原材料的进场复检,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规定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混凝工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l07)的规定分批进行检验评定。

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标准试件的混凝土强度。

应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进行试验。

16.3.4

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标准试件(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的混凝土强度。

施工单位可根据混凝土所用石子的最大粒径,选用不同规格的试模(200mm、150mm和100mm),按标准方法制作立方体试件,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1~2d,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应立即放入20±2°C,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Ca(OH)2:

饱和溶液中养护。

一般情况下,混凝土试件养护至28d龄期,按标准方法进行试压,采用非标准试件时最终应折合成标准试件的强度值。

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应按表16.3.4取用。

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

试件强度试验的方法应符合规定。

(1)试件应采用钢模制作;

(2)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标准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下养护共28d。

16.3.5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并按下列规定确定该组试件的混凝土强度代表值:

(1)取三个试件强度的平均值;

(2)当三个试件强度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之一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

(3)当三个试件强度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试件不应作为强度评定的依据。

16.3.6

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验收。

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尚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批。

16.3.7

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对钢筋工程、模板工程、各种预留预埋等进行技术复核,并填写技术复核记录。

复核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记录签字手续符合要求。

16.3.8

混凝土施工中应按要求对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测试,并填写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坍落度检测,现场搅拌混凝土坍落度的检测每台班至少两次。

(1)混凝土施工中应按要求填写混凝土施工记录:

填写真实完整,并附浇筑平面示意图。

(2)大体积混凝土应有施工测温记录:

混凝土冬期测温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

大体积混凝土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16.4施工准备

16.4.1技术准备

(1)图纸会审已经完成。

(2)在施工前已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已审批。

(3)在施工前已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交底时根据工程实际并结合具体操作部位,阐明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明确对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其中应包括:

操作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原材料质量标准及验收规定;施工质量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与关系,以及质量标准和工程验收的规定;安全及环保措施等。

(4)现场搅拌混凝土应有具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室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并根据现场材料的含水率调整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商品混凝土应有出厂合格证。

(5)确定混凝土的搅拌能力是否满足连续浇筑的需求。

(6)施工前作好试块的留置计划和制作准备工作。

(7)混凝土施工时应有开盘鉴定和混凝土浇筑申请书。

(8)钢筋、预埋件及预留洞口已经作好隐蔽验收工作,并有完备的签字手续。

(9)标高、轴线、模板等已进行技术复核。

(10)确定浇筑混凝土所需的各种材料、机具、劳动力需用量。

(11)确定浇筑混凝土所需的水、电满足施工需要。

16.4.2材料要求

(1)品种规格

水泥:

普通混凝土应根据工程设计的要求,施工工艺的需要选用适当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普通混凝土宜按《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等标准的规定选用。

水泥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

强度见表16.4.2-1。

搅拌用水: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地表水、地下水、以及经过处理的工业废水、或其他水源时应进行水质检验,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规定;海水可用于无饰面要求的素混凝土,但不得用于拌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掺合料:

目前使用较多的是粉煤灰,其次是硅灰和磨细矿渣粉,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混凝土外加剂:

在混凝土施工中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能等因素,一般采用减水剂、早强剂、引气剂、缓凝剂、防冻剂、膨胀剂等,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掺量及品种经试验确定后,方可使用。

(2)质量要求

1)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细骨料(砂):

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如下:

配制混凝土宜优先选用Ⅱ区砂;当采用I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证足够的水泥用量,以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强度。

对于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

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表16.4.2-2中的任何一个区以内。

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30时,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5.0%,泥块含量不大于2.0%;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30时,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3.0%,泥块含量不大于2.0%。

3)粗骨料(石子):

其针、片状颗粒含量应≤15%;压碎指标应≤10%;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30时,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2.0%,泥块含量不大于0.7%;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或等于C30时,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1.0%,泥块含量不大于0.5%。

其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6.4.2-3中规定。

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

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4)搅拌用水: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CJ63)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5)外加剂: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不同品种的外加剂搭配使用可能会出现意料之外的反作用,未经试验验证,禁止随意搭配使用混凝土外加剂。

检查数量:

外加剂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以连续供应的50t为一验收批作进场检验,不足50t亦按一批计。

进场检验包括匀质性及与水泥适应性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掺合料: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

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16.4.3主要机具

(1)机械设备

混凝土搅拌上料设备:

混凝土搅拌机、拉铲、抓斗、皮带输送机、推土机、装载机、散装水泥储存罐、振动筛和水泵等。

运输设备:

自卸翻斗车、机动翻斗车、手推车、提升机、卷扬机、塔式起重机或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输送泵和布料机、客货两用电梯或龙门架(提升架)等。

混凝土振捣设备:

插入式振动器。

(2)主要工具

磅称、水箱、胶皮管、手推车、串筒、溜槽、混凝土吊斗、贮料斗、大小平锹、铁板、铁钎、抹子、铁插尺、12~15寸活扳手电工常规工具、机械常规工具、对讲机等。

(3)主要试验检测工具

混凝土坍落度筒、混凝土标准试模、振动台、靠尺、塞尺、水准仪、经纬仪、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工具等。

16.4.4作业条件

(1)进场所有的原材料经见证取样试验检查,并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所提出的要求。

(2)试验室已下达混凝土配合通知单,并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材料和含水量及设计要求,经试验测定,将其转换为每盘实际使用的施工配合比,公布于搅拌配料地点的标牌上。

(3)新下达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开盘鉴定的工作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4)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磅秤等机具已经检查、维修并符合要求。

(5)所有计量器具必须有检定的有效期标识。

(6)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对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组织验收,隐蔽验收各项记录和图示必须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

浇筑混凝土层段的模板、钢筋、预埋件及管线等全部安装完毕,并经检查核实其位置、数量及固定情况等符合设计要求,并办完隐(预)检手续。

(7)钢筋和预埋件的位置如有偏差应予纠正完毕,钢筋上的油污等杂物已清除干净。

(8)浇筑层剪力墙及柱根部松散混凝土已在支设模板前剔掉清净。

检查模板下口、洞口及角模处拼接是否严密,边角柱加固是否可靠,各种连接件是否牢固。

检查并清理模板内残留杂物,用水冲净。

外砖内模的砖墙及模板,常温时应浇水湿润。

浇筑混凝土用的操作架及马道按要求搭设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合格。

柱子模板的清扫口应在清除杂物及积水后封闭完成。

(9)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配合比、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10)现场已准备足够的砂、石子、水泥、掺合料及外加剂等材料,能满足混凝土连续浇筑的要求。

(11)检查电源、线路,并做好夜间施工照明的准备。

(12)工长根据施工方案对操作班组已进行全面施工技术交底,混凝土浇筑申请书已被批准。

16.5材料和质量要点

16.5.1材料的关键要求

施工所用混凝土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是:

强度和耐久性,施工时必须保证。

施工时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通过有资质的试验室控制混凝土配合比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混凝土拌合物的基本性能可以用混凝土的和易性与稠度来测定。

16.5.2技术关键要求

(1)混凝土的搅拌质量控制和浇筑质量控制是本工艺的技术控制重点。

(2)混凝土现场搅拌应注意混凝土的原材料的计量、上料顺序、混凝土的拌合时间以及混凝土水灰比和坍落度的控制。

(3)混凝土浇筑应注意施工缝、后浇带的留设、处理和方案的确定、审批。

浇筑混凝土应按要求留置试件,并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混凝土结构的垂直度和轴线符合设计、规范的规定。

16.5.3质量关键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2)混凝土浇筑方式的选择和控制以及混凝土的振捣质量要求是本工艺质量的关键要求。

16.5.4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混凝土浇筑时应严格检查模板及其支撑的稳固情况。

(2)混凝土施工的全过程应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

(3)注意检查施工用电的安全。

16.5.5环境关键要求

(1)混凝土施工中应在现场搅拌设备的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控制污水的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2)混凝土施工中应按文明工地要求覆盖现场砂、石等材料,防止粉尘对大气的污染。

(3)混凝土施工作业层四周应设密目网防护,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振捣混凝土应采取措施降低振捣工具产生的噪音污染。

16.6施工工艺

16.6.1工艺流程

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运输→柱、剪力墙混凝土浇筑与振捣→养护。

16.6.2操作工艺

(1)混凝土搅拌

采用现场搅拌或使用商品混凝土。

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应按要求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合格证,作好混凝土的进场检验和试验工作,并应每车测定混凝土的坍落度,作好记录。

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要求: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2000)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施工前应有相关资质的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2)搅拌要求: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表16.6.2-1的规定。

并于每工作班对原材料的计量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复称。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科的用量。

搅拌混凝土前使搅拌机加水空转数分钟,将积水倒净,使搅拌筒充分润滑。

搅拌第一盘时考虑到筒壁上的砂浆损失,石子用量应按配合比规定减半。

搅拌好的混凝土要做到基本卸尽。

在全部混凝土卸出之前不得再投入拌合料,更不得采取边出料边进料的做法。

3)混凝土搅拌中严格控制水灰比和坍落度,未经试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加减用水量。

4)每台班开始前,对搅拌机及上料设备进行检查并试运转;对所用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并定磅;校对施工配合比;对所用原材料的规格、品种、产地、牌号及质量进行检查,并与施工配合比进行核对;对砂、石的含水率进行检查,如有变化,及时通知试验人员调整用水量。

一切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盘拌制混凝土。

5)配合比控制:

混凝土搅拌前,应将施工用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对应配合比进行挂牌明示,并对混凝土搅拌施工人员进行详细技术交底。

6)计量:

在计量工序中,各种组成材料计量均按质量计,其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6.2-2规定。

2.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

计量秤需经省、市计量所鉴定,每12个月校验一次。

日常校核:

操作工应每周至少一次对计量秤的计量值进行复核。

方法是:

利用理论输入的质量与实际称量值进行比较,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7)上料:

a.装料顺序:

现场拌制混凝土,一般是计量好的原材料先汇集在上料斗中,经上料斗进入搅拌筒。

水及液态外加剂经计量后,在往搅拌筒中进料的同时,直接进入搅拌筒。

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进料容量的10%。

为了减少水泥粘着拌筒,加料顺序应为:

当无外加剂、混合料时,依次进入上料斗的顺序为石子、水尼、砂。

当掺混合料时,其顺序为石子、水泥、混合料、砂。

当掺干粉状外加剂时,其顺序为石子、外加剂、水泥、砂或顺序为石子、水泥、砂子、外加剂。

石子→水泥→砂;或砂→水泥→石子。

b.搅拌时间: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单位s)应符合表16.6.2-3的规定。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s)表16.6.2-3

c.第一盘混凝土拌制的操作:

每次上班拌制第一盘混凝土时,先加水使搅拌筒空转数分钟,搅拌筒被充分湿润后,将剩余积水倒净。

搅拌第一盘时,由于砂浆粘筒壁而损失,因此,石子的用量应按配合比减半。

从第二盘开始,按给定的配合比投料。

d.出料时,先少许出料,目测拌合物的外观质量,如目测合格方可出料。

每盘混凝土拌合物必须出尽。

8)混凝土拌制的质量检查:

a.检查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一个工作班至少两次。

b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和易性,每一工作班至少两次。

混凝土拌合物应搅拌均匀、颜色一致,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不泌水、不离析。

不符合要求时,应查找原因,及时调整。

c.在每一工作班内,当混凝土配合比由于外界影响有变动时(如下雨或原材料有变化),应及时检查。

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

d.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或当日重新启用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先搅拌一盘混凝土,若验证符合要求,则继续搅拌;若不符合要求,则立即进行调整,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在条件许可时,操作工应记录合格混凝土所需的目测坍落度值及搅拌电流差值。

搅拌过程中操作工应逐盘目测混凝土坍落度值,根据搅拌机电流差值及目测检验控制坍落度。

基于砂、石含水率有波动,允许操作工在±3kg用水量范围内调整坍落度,超出此范围应立即通知试验员进行处理。

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的试件,供验证配合比用。

9)冬期施工混凝土的搅拌:

a.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时,混凝土拌制应采取冬施措施,并应及时采取气温突然下降的防冻措施。

配制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3(含掺合料),水灰比不应大于0.6。

b.冬期施工宜使用无氯盐类防冻剂,对抗冻性要求高的混凝土,宜使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

掺用防冻剂,应严格控制掺量,并严格执行有关掺用防冻剂的规定。

c.混凝土所用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矿物质。

d.冬期拌制混凝土应优先采用加热水的方法。

水及骨料的加热温度应根据热工计算确定,但不得超过表16.6.2-4的规定。

e.水泥不得直接加热,并宜在使用前运入暖棚内存放。

拌合水和骨料最高温度要求表16.6.2-4

当骨料不加热时,水可加热到100℃,但水泥不应与80℃以上的水直接接触。

投料顺序为先投入骨料和已加热的水,然后再投入水泥。

混凝土拌制前,应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拌制时间应取常温的1.5倍。

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

冬期混凝土拌制的质量检查除遵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进行以下检查:

检查外加剂的掺量;测量水和外加剂溶液以及骨料的加热温度和加入搅拌机的温度;测量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时的温度和浇筑时的温度。

以上检查每一工作班至少应测量检查四次。

f.混凝土试块的留置除应符合一般规定外,尚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用于检验受冻前的混凝土强度。

(2)混凝土运输

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后,应及时送到浇筑地点。

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指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并符合表16.6.2-5的要求,混凝土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离析及产生初凝等现象。

如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拌合。

运输容器必须严密,严防漏浆或吸水,产生混凝土坍落度变化,并应及时清理混凝土运输容器,防止混凝土的残渣和硬块混入拌合物混凝土中。

泵送混凝土时必须保证混凝土泵连接工作,如果发生故障,停歇时间超过45min或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应立即用压力水或其他方法冲洗管内残留的混凝土。

(3)混凝土浇筑与振捣

1)混凝土浇筑时的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其坍落度的测定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的规定。

施工中的坍落度应按混凝土实验室配合比进行测定和控制,并填写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

2)柱、墙混凝土浇筑前底部应先填以50~lOOmm厚与混凝土配合比相同减石子水泥砂浆。

3)混凝土自吊斗口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浇筑高度如超过3m时必须采取措施,用串桶、溜管、振动溜管使混凝土下落,或在柱、墙体模板上留设浇捣孔等。

浇筑混凝土时应分段分层连续进行,浇筑层高度应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一般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最大不超过500mm。

4)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须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均匀振实。

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作用半径的1.25倍(一般为300~400mm)。

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50~lOOmm,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

5)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间歇的最长时间应按所用水泥品种、气温及混凝土凝结条件确定,一般超过2h应按施工缝处理。

混凝土运输、浇筑和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表16.6.2-6的规定,当超过规定时间应留置施工缝。

6)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和插筋等有无移动、变形或堵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凝结前修正完好。

7)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8)柱的混凝土浇筑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柱混凝土应分层振捣,使用插入式振捣器的每层厚度不大于500mm,并边投料边振捣(可先将振动棒插入柱底部,使振动棒产生振动,再投入混凝土),振捣棒不得触动钢筋和预埋件。

除上面振捣外,下面要有人随时敲打模板。

在浇筑柱混凝土的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钢筋的位置,要随时检查模板是否变形、位移、螺栓和拉杆是否有松动、脱落、以及漏浆等现象,并应有专人进行管理。

b.柱高在3m之内,可在柱顶直接下料进行浇筑,超过3m时,应采取措施(按上述规定执行)或在模板侧面开门子洞安装斜溜模分段浇筑,每段高度不得超过2m,每段混凝土浇筑后将门子洞模板封闭严实,并用箍箍牢。

c.柱子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毕,如需留施工缝时应留在基础的顶面、主梁下面。

无梁楼板应留在柱帽下面。

施工缝的留置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中明确。

在与梁板整体浇筑时,应在柱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使其获得初步沉实后,再继续浇筑。

d.浇筑完后,应随时将伸出的搭接钢筋整理到位。

9)剪力墙混凝土浇筑:

a.墙体浇筑混凝土时应用铁锹或混凝土输送泵管均匀入模,不应用吊斗直接灌入模内。

每层混凝土的浇筑厚度控制在500mm左右进行分层浇筑、振捣。

混凝土下料点应分散布置。

墙体连续进行浇筑,间隔时间不超过2h。

墙体混凝土的施工缝宜设在门洞过梁跨中1/3区段。

当采用大模板时宜留在纵横墙的交界处,墙应留垂直缝。

接槎处应振捣密实。

浇筑时随时清理落地灰。

柱、墙连为一体的混凝土浇筑时,如柱、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时,可以同时浇筑;当柱、墙混凝土标高不同时,宜采取先浇高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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