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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办83号

鄂建办[2011]83号

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保障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我厅决定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分公司(不含暂定乙级)和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鄂设立的分公司。

二、检查依据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

2、《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

3、《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

4、《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实施细则》(鄂建设规〔2009〕4号);

5、《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试行)》(鄂建〔2009〕111号)。

三、检查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0年5月—2011年5月,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执业质量情况。

主要内容为: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业质量控制机制是否运行有效。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计价依据和计价模式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工程造价文件的构成是否完整;工程造价文件中量、价、费的计算及计取是否正确并符合规定。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业务操作程序、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等是否符合《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试行)》和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标准与结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实行百分制,按照检查项目评分表(见附表1)判定。

检查结论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

1、良好:

检查分值在80分以上。

2、合格:

检查分值在60-80分。

3、不合格:

检查分值在60分以下。

五、检查人员和检查方式

各市(州)组织成立由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具体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省直检查组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建。

1、检查组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组长,并配备两名以上专业检查人员;

2、专业检查人员应当由职业道德好、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

3、执业质量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和调阅受检企业资料进行非现场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六、检查实施步骤

执业质量检查从5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

检查工作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市(州)检查、省厅抽查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

5月16日—5月2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照企业自身情况自查自纠,填写《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2),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5月25日前,将《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报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2、市(州)检查:

5月26日—7月15日为各市(州)组织检查阶段。

由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组对本辖区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的分公司进行检查。

7月20日前,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将检查情况报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3、省厅抽查:

7月25日—8月25日为省厅抽查阶段。

由省厅组织检查组,在各市(州)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和人员另行通知。

七、检查情况的处理

对执业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由检查部门责令限期三个月整改。

整改结束后,由检查部门验收。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由检查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具体要求

1、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检查力量的配备,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2、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提供相应文档资料。

对企业自身存在的相关问题,制订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3、各地检查组在实施检查前,要组织学习行业有关规定和执业规程,明确检查内容,准确把握检查标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受检企业充分沟通,公正、合理确定检查结论。

达到规范受检企业执业行为,帮助受检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附件:

1、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记录表

2、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

3、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汇总表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检查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1 :

 

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纪录表

 

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检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登记表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资质等级

核准时间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和手机号

执业质量情况

项目1名称:

项目2名称:

序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内容及标准(100分)

项目1扣分

项目2扣分

准备阶段(20分)

1

咨询合同

(10分)

没有签订咨询合同的扣10分

项目收费低于现行标准70%的扣5分

虽签有咨询合同但没有采用示范文本的扣3分

虽采用“示范文本”但内容不完整、签章手续不完备的扣2分

咨询业务属异地不能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异地执业备案资料回执》的扣2分

2

咨询资料

(5分)

未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咨询资料及不能提供资料清单的扣5分

咨询资料无法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需求的扣3分

咨询资料清单交接退还手续不完整的扣1分

3

实施方案

(5分)

未编制实施方案的扣5分

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的扣2分

业务操作人员配置不合理或资格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3分

实施方案未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关负责人审定和批准的扣1分

实施方案操作人员未到位的扣1分

实施阶段(45分)

1

业务操作

(35分)

项目前期

(35分)

经济论证不充分,缺乏科学性和真实性的扣10分

无技术方案必选及比选的客观性不足的扣6分

工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方法不当、脱离实际、内容达不到现行的规定与要求的扣8分

投资估算或初步概算项目不全、深度不够、指标不当、脱离实际、内容达不到现行的规定与要求的扣5分

计价依据使用不当、附表漏项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设计阶段

(35分)

对不同的建设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与优化论证分析评价不充分,推荐的建设方案脱离实际的扣10分

工程概算与预算编制的工程数量,出现重项、漏项和计算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概算与预算不符合现行计价规定或工程量未经计算而凭经验估计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采用的定额和取费标准、选用的材料及设备市场价有误,每发现一处扣5分

定额套项、取费程序、材料价差、工程量与取费统计汇总不正确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咨询成果文件组成不完成、附表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招投标阶段

(35分)

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如出现工程量或计量单位有误、项目漏项、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不明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不符合计价规范要求、对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程项目未列出明细表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编制标底采用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材料及设备市场信息价有误、套用消耗量定额项目错项、漏项、重项、计价程序、取费基数出现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标底价计算如项目清单费用不全,未考虑清单净用量与实际施工量的差异因素、技术措施所采用的施工方法脱离实际,擅自调整取费标准、人、材、机信息价格和定额含量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施工阶段

(35分)

工程款使用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合同价款支付不符的,在设计或施工进度变化较大的情况下,未进行调整或未建议进行调整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确定不符合合同相关支付条款的,计价基数有误,工程量的核定出现重项、漏项和计算错误的,中期付款报告的签发程序及时间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审核的依据不充分,设计变更手续、签证程序无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变更计价方式不合理,并未就此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建议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全过程服务

(35分)

无造价控制目标、造价控制的标准和要求、造价控制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造价控制的目标、标准和要求及措施不符合工程实际及相关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招投标策划、施工合同草拟、工程量清单编审、投标报价分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审核程序不规范,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的处理及计价有误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造价核算、造价分析、造价预测有误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竣工结(决)算及后评估

(35分)

竣工结(决)算计价方式与施工合同的约定不符,重要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手续不完备或与实际竣工项目状况不一致,并未就此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建议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材料价差调整不符合有关规定,取费程序、取费基数、取费标准有误的,每发现一处扣4分

赶工措施费、工期、质量奖罚、工程索赔的计价不合理或缺乏相应的证据支持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恶意压低审核价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项目后评估固定资产漏项、投产后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评价深度不够或不真实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缺项定额补充计算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未履行备案手续的,每发现一处扣4分

经济纠纷鉴定

(35分)

工程造价的鉴定范围、鉴定依据和鉴定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鉴定委托人的鉴定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8分

鉴定资料的质证与标的物的现场勘验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工程造价鉴定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复核及合议(较大争议的)制定案,合同文件解释顺序适用有误,工程计量及计价出现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鉴定报告组成不完整,附表漏项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2

业务审核

(10分)

不能提供《造价咨询项目校审记录表》的扣10分

对编制和校核中重要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错误未予以纠正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对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不一致,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不协调未予发现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常规的造价咨询业务,有关各方未在《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工程量核实记录单》、《建设工程预结算协调会议记录》、《建设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上签字认可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终结阶段(25分)

1

咨询成果文件

(10分)

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咨询成果文件未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成果文件报告专用章的扣5分

在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中,造价工程师声明段、编审范围段、意见段叙述不清或漏项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2

咨询成果文件的归档(10分)

缺少《质量控制规程》4.4.6规定(根据不同的咨询业务)须归档资料的,每缺少一项扣5分

缺少与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相关的计算底稿、计价文件、编制说明、会议纪要和文函的,每缺少一项扣5分

未建立造价咨询业务台帐的扣5分

3

回访和总结

(5分)

未建立咨询回访与总结制度,或咨询回访与总结查无实据的扣5分

回访对象不完全、回访记录不真实、委托方对服务质量没有评价的扣2分

回访后没有总结,没有归纳分析咨询服务的优缺点和经验教训,没有将存在的问题纳入质量改进建议的,没有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法的扣2分

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建设(10分)

1

制度、机制建设

(10分)

不能提供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的扣10分

虽有制度,但内容空泛、缺乏操作性的扣5分

没有设立执业质量控制流程的扣5分

扣分合计

得分总计

检查结论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检查人员(签字):

                              企业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执业质量情况分值共100分。

各阶段内容的扣分如超过该阶段分值,即不再扣分。

执业质量情况得分按随机抽取的二个项目中,最低得分项目的得分确定;

 

附件2:

 

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自查登记表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资质等级及

证书编号

核准时间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和手机

技术负责人

办公电话和手机

2010年度完成咨询项目个;完成项目咨询总造价万元;项目审减(增)万元

201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

万元

自查自纠内容

内容

企业情况及存在问题

1、企业执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备

2、计价依据和计价模式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3、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是否符合质量控制规程要求

4、咨询成果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控制规程要求

5、咨询成果文件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有效

6、咨询成果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7、咨询服务收费是否符合要求

8、咨询成果文件是否存在虚假或伪造行为

9、咨询成果文件是否存在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的行为

附表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汇总表

填报地区:

填报时间: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2010年度咨询项目数(个)

2010年度咨询项目总造价(万元)

2010年度咨询项目审减(增)额(万元)

2010年度咨询收入合计(万元)

检查

结论

处理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合计

咨询企业共家。

其中良好家;合格家;不合格家。

附件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检查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

2.执(从)业人员花名册;

3.企业相关管理制度;

4.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

5.2010年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档案资料;

6.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业务收入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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