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合同范本.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728223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6.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建施工合同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土建施工合同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土建施工合同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土建施工合同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土建施工合同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土建施工合同范本.docx

《土建施工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建施工合同范本.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土建施工合同范本.docx

土建施工合同范本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本工程建筑面积约:

结构类型为: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5、资金来源:

由甲方自行筹集。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开工日期:

年月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3、竣工日期:

年月日;

4、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工期目标为:

第日历天完成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5、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四、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规定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约为,大写人民币: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计价清单、单价分析表等);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所有附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协议书在乙方提交足额履约担保手续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按通用条款第1条。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协议书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的顺序解释,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汉语。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市地方有关标准。

甲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在相应施工开始前30日或总工期不被延误的合理期限内,由乙方根据与工程质量保修期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相适应、相配套的均好原则,拟定提供相应标准、规范,书面报监理单位,并经甲方同意按监理单位的指示执行。

4、图纸

4.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套数:

施工图套;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保密。

只能用于本工程,由此采取的保密措施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2乙方收到施工图纸或其它设计文件后,应及时地认真阅读和消化,并于施工前十五个日历天内将所发现之设计错误或理解不透彻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在设计交底时,由设计解答。

4.3深化设计要求

乙方应在设计院提供的图纸、计算资料、交底资料等基础上对施工图纸进行深化设计(设计费和审核费乙方自己负责)。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另行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代表甲方,协调监督乙方、监理公司的管理工作,对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检查督促。

与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签证、月进度工程量的确定、组织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工作。

5.3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工程师签字的文件,并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质量及违约责任。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不得委派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亲自处理该工程的所有需由工程师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发出指令并承担责任。

7、项目经理

姓名:

__职务:

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职权

7.2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审核批准,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并且在总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后14天内未见纠正,甲方可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份工作给其他乙方或指定分包人完成,在不解除合同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7.3乙方加工制作安装不得外委分包给外单位,否则为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8、甲方工作

8.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

三通一平。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地点和供应要求:

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规划红线,规划红线以内的水、电线路等由乙方自行解决或与总承包单位协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水、电费用由乙方统一向总包人缴纳,具体时间同总包单位协商确定,乙方应及时缴纳水电费不得因此影响工期,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1.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要求:

公共道路开通至规划红线,规划红线以内的施工道路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8.1.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20日

8.1.4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

开工之前由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8.1.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付乙方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8.1.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1.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

  8.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

甲方向乙方发出具体的书面工作指令。

9、乙方工作

9.1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乙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9.1.2应提供计划和报表完成时间:

按月(每月25日前)、季度和年,提交完成工程量、施工计划、拟完成工程量和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下阶段工作计划一式份。

甲方、监理工程师均需留存份。

9.1.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乙方按国家有关施工安全防护及工程需要设置,提供和维修施工现场施工用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由此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9.1.4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法规规章执行。

乙方应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违犯上述有关规定,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相关处罚。

9.1.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竣工验收移交前,均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并承担所承包范围内毁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9.1.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因施工措施导致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的处置工作:

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9.1.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在施工过程中,随时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有序。

竣工验收移交前,清运所有建筑垃圾,乙方必须对室内、室外的清洁卫生达到验收标准。

由监理工程师统一组织实施集中办公区和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管理,其费用由各标段乙方按各自标段的中标总价分摊承担。

9.1.8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9.1.8.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管理。

乙方对合同工程的管理:

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合同工程的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

9.1.8.2工程的照管与维护:

从开工之日起,乙方应全面负责照管与维护本合同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合同工程的材料、设备,直到本合同工程交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

此后的照管与维护责任即交给甲方,而且:

a、上述规定也适用于有单独完工期并签发交工证书的单项工程。

b、乙方应对他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的未完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该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的照管与维护负责,直到该工程完工为止。

9.1.9与监理公司的关系:

9.1.9.1监理公司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甲方职责。

乙方所有需向甲方请示的事项,均向监理公司请示,由监理公司根据自身权限报甲方认可,监理公司将甲方认可的指令交乙方负责具体执行。

乙方应按经批准的指令执行。

9.1.9.2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控制,对合同进行管理。

乙方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9.1.9.3监理工程师与甲方工程师的职责交叉,不妨碍监理单位和甲方对乙方的管理。

监理单位与甲方意见不一致时,甲方有最终的决策权和解释权。

9.1.10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和乙方最终确定的工期完成该工程施工。

否则,视为违约。

9.1.1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要求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

9.1.12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

乙方有义务完成甲方提出的单项指令。

9.1.13现场接受勘测院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作好控制桩、点的保护工作。

9.1.14乙方自行解决弃土地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包干使用。

9.1.15乙方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交叉作业工作项目的配合服务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

配合服务费内容除含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包含接受总承包服务工作的内容。

总承包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的总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对甲方负责,按合同工期、质量标准交付整个工程;

B.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治安、保卫、保洁、消防、包括洞口的安全防护工作等;

C.负责下属施工队伍及其工人的管理。

9.1.16乙方有对图纸深化设计和改良的义务,但实施需得到甲方认可。

甲方可对乙方的深化设计和改良措施作一定比例的奖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设计交底后15天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格式和内容符合总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该计划后的7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报甲方审核批准。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列时间为准。

10.4乙方所提供的有关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报告或报表虽经监理方工程师及甲方同意或批准,但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2、暂停施工

12.1暂停施工:

一旦监理工程师有指令,乙方应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停止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

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地保护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工程并保障其安全无损。

下述原因的暂时停工,在时间与费用上甲方不予补偿。

(1)由于乙方失误或违约导致的,或应由乙方负责的必要的停工;

(2)由于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

(3)乙方为调整本工程的施工布置,或为了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所需的停工;

(4)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

但是,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任何行为或失误所引起的停工,应按下款(第12.2款)的规定处理。

12.2暂时停工的补偿:

在执行第12.1款的规定时除该款

(1)、

(2)、(3)、(4)所述原因引起的停工情况外,监理工程师在与乙方协商并报甲方审核批准后应确定下列方式中的一种;

(1)根据规定乙方应得的延长工期;

(2)因这种暂时停工给乙方的费用补偿。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除不可抗力和承、甲方双方认可的情况外,工期不予顺延,排除《通用条款》13.1条适用。

乙方未按照《通用条款》13.2条规定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的视为工期勿需延期。

13.3若甲方要求乙方抢工,乙方应积极配合,双方签订抢工协议。

13.4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由甲方要求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影响到正常工期时,可酌情延长工期,但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质量与检验

1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乙方应按质量监督部门规定提出中间验收的具体安排,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执行。

5、履约保证金

15.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5.1履约保证金额度为工程合同价款的5%,开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

15.2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属于乙方原因,按50%扣除保证金,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可决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15.3乙方非约定原因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5.4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不相互抵消。

六、安全施工

16、安全施工与检查

16.1甲方可授权下属职能部门对乙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于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形,有要求乙方整改和承担违约金的权利。

16.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临时办公场地及所有居住场地均应严格按照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和进行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和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违约责任及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安全防护

17.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7.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8、事故处理

按通用条款第20、21、22条和宜宾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场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中“重大伤亡及安全事故的处理预案”立即着手处理事故,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对事故负全责。

同时,在半小时内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和工程师。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金额约万元,最终以甲方审核审计后的结算数额为准。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执行土建<<四川省2000计价定额>>及有关配套文件;

19.2施工企业取费按级Ⅱ档计费,不计取赶工补偿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

19.3本工程总价让利%。

不让利。

19.4价格由甲方核定;

19.5按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建筑工程验收隐蔽记录及现场收方记录等按实计算;

19.6施工能源费不计,施工用水、电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提交由其项目经理签署的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和质量认证资料以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表一式份,送监理公司审核,审核完毕后由监理公司报甲方审批,经审核完成的月度完成量报表由甲方,监理公司、乙方各存份。

乙方在向监理单位提供月度完成量报表开始甲方审批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

20.2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清单提供的工程量有出入的在月度完成量报表中按实调整,工程量的变更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公司审核后交由甲方审核确认。

21、工程预付款:

2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乙方所提交的进度报表经甲方审核后,甲方按审核后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支付至合同金额%止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3、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本工程约定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2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24.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25、关于变更洽商签证的确认程序

25.1乙方处理变更洽商签证事项按如下程序执行:

该工程所有的变更洽商签证,由监理公司审查签字后,报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具体详见本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26、其余按通用条款第29、30、31条规定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27、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乙方在竣工验收后7天内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建施竣工平面图、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套。

所有竣工资料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认可。

27.2甲方认可经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责任主体签字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乙方按甲方要求的移交时间,移交给甲方。

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接收小组的工作。

27.3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7..4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7.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28、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并办理决算和财务结算,在南溪区税务局开具建安发票后支付除5%保修金外的余下工程款。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29、违约

29.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除通用条款第24条不执行外,其余执行通用条款。

29.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29.2.1甲方发现乙方有《建设项目承包单位不良行为禁入管理办法》中的任何一项不良行为记录,将被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其履约担保将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29.2.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约定乙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29.2.2.1与甲方和乙方最终约定的竣工日期比较,竣工工期延误在15天内,乙方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承担人民币元/天的违约赔偿金;竣工工期延误超过15天,乙方另向甲方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赔偿金,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对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9.2.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条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9.2.3.1若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赔偿金,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乙方应返工重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费用自理。

29.2.4双方约定的乙方其它违约责任:

29.2.4.1违反通用条款第28.1条,设备材料12小时内退场,已使用的必须拆除。

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9.2.4.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工程事故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造成人员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还必须向甲方承担每次人民币元的违约赔偿金。

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该损失。

29.2.4.3乙方违法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等规定,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一旦被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处罚、负面通报和媒体负面曝光,除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外,还必须向甲方承担每次人民币元的违约赔偿金。

29.2.4.4乙方违反“专用条款第9条乙方义务”项下的所有条款,视为违约。

乙方向甲方承担人民币元/次的违约赔偿金。

29.2.4.5乙方拒不接受或不完成甲方发出的工作指令,乙方向甲方承担人民币元/次的违约赔偿金。

29.5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赔偿金,并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以上违约赔偿,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30、上述违约条款中,涉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索赔款项,由甲方在进行项目结算时直接扣除,扣除后的不足部分,由甲方依法追回。

31、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32、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3、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同“通用条款”。

34、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34.1甲方投保内容:

甲方自行实施,费用自理。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34.2乙方投保内容:

乙方自行实施,费用自理。

35、担保

 35.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35.3.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35.3.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履约保证金

35.3.3双方约定的其它担保事项:

无。

  

36、合同份数

  36.1双方约定合同正份数:

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37、补充条款

37.1

37.2其他

37.3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优先解释。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宜宾大观园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全称):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由乙方承建的项目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