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重点人群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可编辑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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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关于重点人群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可编辑版

县司法局关于重点人群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司法局关于重点人群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司法局:

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所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三类重点人群的帮教管理,根据市委政法委部署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重点人群调查研究的通知》要求,我局精心组织,深入基层,通过走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全县重点人群管理情况认真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

自201X年3月份社区矫正监管主体移交至我局以来,截止201X年3月,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05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376人,累计宣告禁止令3人。

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29人,其中缓刑305人、假释17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

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89人、破坏经济秩序类犯罪26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犯罪10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19人、侵犯财产类犯罪75人、贪污贿赂类犯罪11人、其它类犯罪8人。

在册社区矫正人员中,男性304人,女性25人;城镇籍41人,农村籍288人;18周岁以下6人,18至45周岁244人,45至60周岁68人,61周岁以上11人;就业308人、就学1人、无业2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人,高中、中专学历84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225人。

201X年来,社区矫正人员累积重新犯罪11人,每年重新犯罪率1%以下。

社区矫正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

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大多数比较困难,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低保家庭有31户。

(二)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

全县刑满释放在册人员969人。

一般帮教对象870人,重点帮教对象76人,“三无”人员23人;男性908人,女性61人;城镇籍214人,农村籍755人;落实帮教969人,帮教率100%。

近三年来,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27人,重新犯罪率

8%。

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法律法规有《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3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犯人刑满释放后落户和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84〕55号)、《关于犯人刑满释放后落户和安置的联合通知》(一九八三年五月五日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教育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1992年7月22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有关政策的通知》(川司法发25号)。

刑满释放人员家庭情况:

多数刑满释放人员从监狱归来后或家中无亲人,或受“一人犯罪,全家可耻”思想影响,遭到家人的埋怨和冷漠对待,家庭体贴关爱缺失,家庭地位严重不平等,家庭关系日趋紧张复杂,有的甚至妻离子散、父母早亡,家庭负担和压力日益加重,全县困难(低保)家庭83户。

(三)监所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经排查,目前有912名监所服刑人员。

危害公共安全罪185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101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205人,侵犯财产罪155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22人,其它犯罪144人;男性867人,女性45人;未成年人犯罪63人。

监所服刑人员的家庭都比较困难,其中困难(低保)家庭146户。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措施及成效

1.完善接交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接收到位

1)严把社区矫正人员“入口”关。

一是按照《实施办法》及XX市法、检、公、司四家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联席会议纪要》要求,我局每年至少一次提请县委政法委主持召开“XX县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衔接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

二是严把社会调查评估关。

对每件受委托的社会调查评估均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执法大队及司法所人员为成员的调查组,深入乡村田间地头调查,确保调查评估不走形式。

201X年起至今,我局共接受各地单位社会调查评估104份,被委托机关采用96份,采用率达92%。

三是充分利用社区矫正集中宣告室,组织每月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宣告,宣告仪式上邀请法、检、公三家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人参加,并针对本部门要求强调社区矫正纪律、日常管理、奖惩规定等,进一步增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

(2)加强沟通协作,避唱“独角戏”。

充分发挥法、检、公等部门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县局分管领导及科室人员切实做到每月至少一次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沟通,把社区矫正人员报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对不服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轻微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社区矫正人员,提请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矫正人员,及时向原裁判人民法院、监狱机关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201X年以来,我局建议撤销缓刑8人,书面警告63人,治安处罚2人。

2.开展特色矫正工作,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一是加大对司法所监管工作督查力度。

为确保《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到位,我局XX县检察院建立了“零距离”衔接制度,保持每个月对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至少进行督查一次,对每次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并根据督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加强重点矫正人员监管。

对全县所有矫正人员,我们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手段、危害结果等因素,评估所有矫正人员的再犯罪率,对再犯罪率高的重点人员盯死看牢,确保矫正人员零重新犯罪。

三是在探索中大胆创新,不断改进和调整工作方法模式。

如请假外出“双担保”制度、禁止令五项制度、集中社区服务与分散社区服务方式相结合等工作模式。

四是开展“矫正之星”评选。

从201X年开始每个季度举行一次“矫正之星”评选,各个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表现情况,评选出“最佳表现之星”、“最佳服务之星”、“最佳创业之星”等等,在集中教育学习时予以通报表扬,调整其监管模式作为奖励,增强社区矫正人员再生信心。

3.开展教育帮扶,促使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一是开展人性化温馨矫正。

积极推出“思想上解忧、心理上减压”的“六个一”人性化温馨矫正法,创造性开展工作,把监督管理与思想矫正有机结合,有效解决矫正人员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源问题。

二是建基地促矫正。

在XX县看守所设立社区矫正人员“警示基地”,定期由司法局统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XX县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让矫正人员体会在押服刑与社区服刑最本质的区别,让他们更珍惜现在,认真遵守监管规定;依托民政部门和敬老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基地”4个,累计组织1000人次、50场次参加大型社区服务;为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掌握一技之长,实现顺利就业;依托XX县就业局和齐民农业安置基地,建立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先后培训社区矫正人员50人,成功就业40人。

此外,我县还与3家企业、19家养老院协商合作,建立起“安置基地”,为无业人员提供就业保障。

 

附送:

县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20**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立足本职,积极进取,履职尽责,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平安开江、幸福开江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将201X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一)夯实基础、注重实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强抓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目前,全县开办电视普法栏目1个;开设机关门户网站普法专栏1个;建成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122个;设立公共场所固定法制宣传栏7个,户外法制宣传电视墙3处;建成法制公园1个、法制广场3处、法制长廊1个,高速公路大型户外广告牌2处;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个、警示教育基地1个。

狠抓法制宣传队伍建设。

目前,全县组建了1个师资力量31人的普法讲师团;建成了1个法律人才库,现有成员46名;培养"法律明白人"1486人;成立了22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小分队,现有成员98名;招募法制宣传志愿者265人;聘请法制副校长109人。

3.主抓法制宣传活动开展。

目前,全县共开展法制讲座69场次,开展法制宣传80场次;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小分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4场;分片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集中学法8场次,参学人员640余人;组织村(社区)居民旁听调解案件27次;签订各类法律顾问871家;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体检40家;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60余次。

(二)求真务实,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1.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

建立完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乡镇(部门)"中心组"学法制度以及公务员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拟提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完善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点加强对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

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

大力推进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建设;加大了依法治校工作力度,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县法制讲师团分两期对全县54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行专门业务强化培训;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20所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法制讲座,受教育师生达1万余人次。

3.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院坝法制宣讲"、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等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放法律书籍3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社区、农村院坝法制宣讲20次,举办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骨干专题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数达720人次。

4.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

普遍做到了"六个一":

在社区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建立一支专兼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5.坚持围绕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寺庙"。

我局利用金山寺改建为契机,联系县民宗局将寺庙法制宣传阵地纳入了改建规划中,拟在金山寺建立20块固定法制宣传栏。

同时深入金山寺、城区教堂大力宣讲法律法规。

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次,受教育僧侣达66人次,受教教群众达300人次。

6.坚持逐步推进,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到普安工业园区举办企业法律知识专题讲座3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40家企业进行了法律体检。

7.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

我局分别在开江火车站、客运站、宝石水库码头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等媒体,通过打造公益法律宣传广告、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和广大职工宣传与其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调委会核心职能作用人民调解把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因民间纠纷而引起的自杀、民转刑、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上半年,全县共调解民间纠纷1717件,调解成功1695件,成功率9

8.7%。

(二)狠抓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努力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工程。

一是机构网络化。

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调解小组建设力度,增配人民调解员,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以上人民调解员,充实人民调解员专家库;进一步加强纠纷易发、多发、频发领域调委会建设,推进行业调委会的建立,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覆盖率。

二是工作制度化。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三大机制",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

建立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矛盾纠纷预警制度;坚持"整合手段、优势互补",创新多元化调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机制,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管理规范化。

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对司法所和调委会的目标管理措施和量化考核标准。

(三)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增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

半年来,我局每月定期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学习人民调解法、调解技巧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相关部门协调,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党校村(社区)干部培训和科级干部法制培训内容,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调解工作技能,努力培养调解能手,着力打造名牌调解员。

我局还通过举办"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班",与纪委、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办班,各乡镇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了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典型引路的教学方式,将律师、调研、调解人员交流学习列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培训15场次,半年共培训人员调解员1256次,培训率达60%,有力提高了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一是主抓阵地建设,构筑法律援助桥头堡。

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司法助理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兼职法律援助工作;依托村支两委及村法律顾问,逐步推进建设村(社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点,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共有人员43名,村、社法律援助联络员220余名。

为每个站点配备了1-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置了完善的办公设备;均建立了业务台帐;均公开了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及援助阵容信息,公开了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流程等。

二是细抓信息平台运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

目前全县所有乡镇司法所和7个法律服务所、4家律师事务所开通了网上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平台,60名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学会了系统平台的操作应用;强化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行操作系统专题培训;加强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各站点落实了专人对网络平台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了网络平台正常运行。

三是狠抓宣传报道,营造法律援助良好社会氛围。

1.充分发挥媒体优势,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

通过电视台、手机短信平台、微博及"12348"法律援助热线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针对少数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县局专门为有法律需求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制发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

借助每月一周集中法制宣传周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与日常工作、"法律七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宣传实效。

201X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目标:

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数220件;法律援助各类咨询(代书)目标任务数2040人次;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目标任务2个。

完成情况:

上半年,我县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0%;受理各类来访、咨询(包括代书)人次102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50%;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目标任务数2个,完成任务目标的100%,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实现了全年工作时间过半目标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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