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税收筹划期末复习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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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税收筹划期末复习试题

会计学专业《税务筹划》复习围

选择题

1.累进税率下,固定资产折旧采用(A)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

A.直线摊销B.年数总和法C.双倍余额递减法D.无所谓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D)

17%B、13%C、6%D、3%

3.下列哪项不是税率差异技术的特点(C)。

A.技术较为复杂B.运用税率筹划原理

C.运用相对收益筹划原理D.适用围较大

4.有时加速折旧反而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例如(A)

A、当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初期恰好可以享受定期免税政策时

B、当企业固定资产数额相当巨大时

C、当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年限很长时

D、当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净残值过大时

5.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筹划错误的是(D)

A、一般来说,非居民企业负担有限纳税责任,税负低于居民企业

B、在投资初期分支机构发生亏损的可能性比较大,宜采用分公司的组织形式,其亏损额可以和总公司损益合并纳税。

C、当公司经营成熟后,宜采用子公司的组织形式,以便充分享受所在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D、从总体税负角度考虑,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般要高于公司制企业,因为后者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6站在节税角度,下列税款筹划说法错误的(D)

A、和直接收款相比,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可以起到延迟纳税的效果

B、买断方式代销时委托方节约增值税支出,受托代销企业税负增加。

将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筹划,实际中可通过调整金额弥补代理企业损失

C、销售折扣销售方式缴纳增值税较多,尽量少采用

D、收取的押金超过二年以上的计缴增值税,但可得到延缓一年纳税的好处。

7.下列关于费用筹划方法错误的是(C)

A、通过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而改变销货成本,进而实现递延纳税

B、当期亏损或者处于减免所得税期间,延迟确认费用,延缓费用到后期实现。

C、当企业盈利时,推迟确认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减少所得额

D、应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免遭税收机关对超额利息的剔除

8.下列关于土地增值税筹划手段错误的是(D)

A、将可以分开单独计价的部分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减少应税收入。

B、销售精装房分别签订购房合同和装饰装潢合同。

C、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达到21%的,可以适当降低价格以减增值额。

D、假设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成本较高,开发成本也比较大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按项目分摊利息支出,获得大的扣除。

10.某企业通过测算,认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更合适,其采用税务筹划技术是(C)

A、减免税技术B、分割技术C、税率差异技术D、会计政策选择技术

11.为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多种方法,下列方法中合法的是(A)

A、向公益事业捐赠一定数额的款项B、多计提费用

C、少结转产品成本D、少计收入

12.2009年末购入设备一台,其原值50万元,预计残值10%,折旧年限5年,企业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税法规定采取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则2011年度该项业务的所得税纳税调整额是(C)万元。

A.5B.4C.3D.2

13.因施工企业熟悉建材市场的优势,将建筑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使(B)。

A.建设单位通过协商降低工程材料价款,减少缴纳营业税

B.施工单位通过以较低价格购进工程材料,减少缴纳营业税

C.施工单位因工程款包括工程材料款而增加营业税税负

D.施工单位因工程款中不包括工程材料款而少缴营业税

14.XX宏伟书画院2008年2月,将其书画院大厅和部分展览厅租赁给某画家举办个人书画活动,取得个人上交的使用费12万元;馆设置的保龄球馆取得经营收入8万元;书画院自办国名家书画展,取得第一道门票收入3万元。

该书画院当月应纳营业税为(B)。

A.0.76万元  B.1.09万元C.0.84万元 D.1万元

15.某是当地有名的文化人,隔几天就在某报刊上发表文章,篇酬1000元,平均1个月10篇。

假定其月收入10000元既定的情况下,如下4种选择的个人所得税负最轻的是(B)。

A.正式记者B.自由撰稿人,文章分篇发表

C.与报社订协议,按报社要求提供文章D.自由撰稿人,文章连载

16.下列应税项目中,可能以一个月为一次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是(D)。

A.偶然所得B.财产转让所得

C.稿酬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7.下列不是工资薪酬所得常见节税方法是(B)

A、将工薪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

B、工资薪金货币化

C、工资薪金均衡化,控制各月工资收入

D、年终奖和平时工资合理分配,充分利用3500元扣除标准

1.通货膨胀时期,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存货计价方法上优选采用先进先出法。

(×)

2.折扣销售和销售折扣的增值税处理是不一样的,折扣销售符合条件可以扣除,而销售折扣是融资理财费用不可以扣除。

(√)

3.企业组织运输的方式可以自由选择,外购其他单位运输劳务按照发票金额的7%抵扣,自有运输工具所耗费的油料、修理费用不能抵扣。

(×)

4.啤酒生产企业在定价过程中,对甲类啤酒的定价可以略高于3000元。

(×)

5.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

6..企业可以通过增设机构的方式加大商品流转总额,从而增加企业集团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

(√)

7.对未在经济特区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全部搬迁或迁移主要办事机构,只变更企业注册地,老企业作为分支机构在原地继续生产。

(×)

案例分析题

增值率筹划法例题

1.1某企业为商贸企业,2009年被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当年购进的含税原材料50万元,实现含税销售额为90万元(税率均为17%)。

2010年1月份主管税务机关开始新一年的纳税人认定工作,该企业依据税法认为自己虽然经营规模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标准,但会计制度健全,能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因此,该企业可以进行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实际含税增值率=(90-50)/90×100%=44.4%

税负平衡点增值率=3%×(1+17%)/17%×(1+3%)=20.05%

实际增值率大于平衡点增值率,一般纳税人税负要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企业不应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是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有利

若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90/(1+17%)×17%-50/(1+17%)×17%=5.81万元

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90/(1+3%)×3%=2.62万元

3.某大学教授研究应用经济学,经常受邀到全国各地讲学,2008年一家公司和另一家公司同时邀请他前往授课,讲课时间为6天,但是时间重叠了。

公司提出给该教授课酬为5.5万元,交通等费用自理;公司只支付5万元,但是负责支付该教授来授课的全部费用,按照该教授到讲课的惯例,他的费用大概为5000元。

但是,由于授课时间重叠,请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帮助该教授决策应该到何地讲学能获得最大化的税后收入?

答:

劳务收入按次征收并适用于20%~40%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如果把该教授的费用计入其授课报酬之中,必然会虚增其净收入而适用于更高的税率档次多纳税。

接受授课净收入=55000-[55000×(1-20%)×30%-2000]-5000=38800(元)

接受授课净收入=50000-[50000×(1-20%)×30%-2000]=40000(元)

按照税后收入最大化原则,该教授应该接受授课邀请。

1.什么是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

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的特点。

税务筹划是利用税法客观存在的政策空间来进行的,这些空间体现在不同的税种上、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上、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上及影响纳税数额的基本税制要素上等等,因此应该以这些税法客观存在的空间为切入点。

的。

1、偷税答案: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2、税务行政诉讼答案: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司法活动。

3、企业的额外税负答案:

作为成本的企业税收首先是由国家税法规定的,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实际支付的税款可能超过按税法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超过的部分就构成了企业的额外税负。

4、税务登记答案: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系列法定制度的总称,同时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书面证明。

5、税收筹划答案: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法人、自然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与“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不应该”的项目、容等,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

6、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答: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7、出口退税

答:

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对出口额小于总销售额50%的企业则采取按进项税额抵扣)。

8、兼营行为

答:

同一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的销售行为,还经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类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则称为兼营行为

9、营业税的征税围

答案:

营业税的征税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所有应税行为,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

1、案情:

时下,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比较多,是各地税务机关查处的重点问题之一。

如2003年5月的一天,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一个举报,说某个体工商户代开增值税发票。

当稽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到某服装厂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所举报的业务的确存在问题:

发票开出方与货款接受方不一致,认定该经济业务为代开发票行为(或从第三方取得发票)。

当稽查人员对该业务作进一步了解时才知道:

原来一个在市某百货商场从事纽扣生意的个体工商户某,与该服装厂谈妥服装辅料——纽扣的供应业务。

当服装厂的王经理要求提供能够抵扣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某满口应承。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某根据服装厂的要求,从XX购进价值38587.50元(不含税)的纽扣时,就要求XX某商场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开到该服装厂。

购货款由个体户当场付现金,回来后再与服装厂结算。

从经营过程上看,服装厂的王经理向个体户某购买纽扣,某根据王经理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要求购进纽扣,再将纽扣销售给服装厂王经理。

税务机关认为:

服装厂将货款支付给个体户某,并向其购买纽扣,应取得某开具的发票。

而本案某并未开具发票,而是将XX某商场的发票提供给服装厂,因此,某的问题是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服装厂的问题是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按规定,服装厂取得第三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行为,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款6559.88元不予抵扣,同时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对该企业的行为罚款10000元。

类似的案例可以在任何一个国税的税务稽查部门都比较容易地找到。

分析该案例,对我们从事税收策划不无帮助。

而实际操作上,显然是个体户某为服装厂代购纽扣。

某与服装厂的业务实际上是一代购行为,遗憾的是他们缺乏相关的手续,从而使代购行为变成经销行为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怎样做才能免于受罚呢?

答案:

(一)筹划分析

对于货物的代购行为,有关法规早就作了规定,如果涉及此类业务的双方能够有一方认真研读一下有关文件精神,或者事先请教一下税收策划专家,补税罚款的消极后果完全可以避免!

作为代购行为,在具体的经营活动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要明确代购关系。

在该案例中,经营纽扣的个体户某与服装厂洽谈并明确该业务时,服装厂要与某签订代理业务合同,明确代购货物的具体事项以及与此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2.个体户某不垫付资金。

当服装厂与某明确代购业务关系之后,应该先汇一笔资金给某,然后由某利用这笔资金出去采购纽扣。

3.个体户某以服装厂的名义购买纽扣。

某按照服装厂的要求购买货物,同时索要有服装厂抬头、税号以及其容都与实物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与货物一起交给服装厂。

4.某与服装厂根据代理协议中议定的服务费标准结算手续费,结算相关的手续时要有合法的手续和凭证。

(二)筹划点评

本案例是最低层次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的经营者必须掌握的经营技巧。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割断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直接经营的纽带,发票违章的问题不断出现。

如果我们对有关经营手段和方法方面的规比较熟悉并通过以上的程序进行操作,就可以在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筑起一个货物流通的桥梁。

附录

(一)关于代购货物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094)026号通知中明确:

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向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二)关于接受票据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

未从销售方取得专用发票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5、某年1月4日,普利安达税务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刚接受江淮卷烟厂委托,对其上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刚对该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检查。

发现:

1、上年1月1日企业库存外购烟丝的进价成本为48600000元,先后从黄河烟叶加工厂购入烟丝10批,价款为200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3400000元;从东源实业供销公司购进烟丝8批,价款为300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5100000元。

上年12月31日企业账面库存外购烟丝的进价成本为49200000元。

上年度销售卷烟取得销售收入17800万元,销售数量7120标准箱。

公司上年度申报并实际缴纳消费税66348000元(适用税率56%)。

请问:

江淮卷烟厂的税务处理方法存在什么问题?

2、检查中还发现:

江淮卷烟厂还有从其他烟丝加工厂购进的少量烟丝,支付价税合计100000元(普通发票),江淮卷烟厂的财务人员将这些发票混入管理费用中列支了。

刚告诉该厂的财务负责人,这些发票中所含的消费税同样也可以抵扣,财务人员不解地问,普通发票也可以抵扣消费税吗?

刚告诉他,不仅可以抵扣,而且比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抵扣的税款更多呢。

这么一说,就使该厂的财务人员更不理解了。

请你告诉他这是为什么?

答案:

1、对于该企业,其正确的做法是:

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可以从应纳税消费税税额中扣除购进原料已缴纳的消费税,仅指从生产企业购进的烟丝。

所以江淮卷烟厂对于外购已税消费品,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为: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48600000+20000000—49200000

=19400000(元)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19400000

30%=5820000(元)

按当期销售收入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额=178000000X56%+7120X150=100748000(元)

则企业当期实际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当期实际=按当期销售收入—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

应纳税款计算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100748000—5820000=94928000(元)

而实际上,该企业将从东源实业供销公司购进的8批价款为30000000元的烟丝,也作了抵扣,从而造成少缴消费税28580000元。

对此,如果以后由税务机关稽查发现,则属于偷税行为。

作为税务代理则属于自查,企业可以自我更正。

江淮卷烟厂2003年少缴消费税28580000元,应该补提消费税。

2、为了帮助该厂的财务人员理解其中的奥妙,刚就以100000元的烟丝为例做了一个计算和分析。

对于价款为100000元的普通发票,那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为:

100000÷1.03X30%=29126.21(元)

若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为:

100000÷1.17X30%=25641.03(元)

对于同样是100000元的烟丝,取得普通发票比取得专用发票多抵扣消费税:

29126.21—25641.03=3485.18(元)

该笔业务,无论是开具的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其应税消费品是从生产企业购进的,都可以计算抵扣消费税。

至于增值税,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对销售方来说,无论是开具何种发票,其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不变的,对购买方来说,要看具体情况,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享受增值税抵扣,所以并不增加税收负担。

很显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购买者来说,在这里普通发票的“身价”超过了专用发票。

可是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讲,由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虽然增加了消费税的抵扣数额,但是减少了增值税的抵扣数额,因此,要对其做具体的分析和计算,最终作出具体权衡。

江淮卷烟厂当期实际应纳消费税额=94928000—29126.21=94898873.79(元)

8、将农牧产品的生产部门分设为一个企业

对一些以农牧产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如果从生产原料到加工出售均由一个企业完成,企业使用自产的农牧产品原料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负担较重。

此时,可以将农牧产品原料的生产部门独立出去,以减轻税负。

 

例如,乳品厂通常都自设有牧场和乳品加工厂。

牧场喂养奶牛,提供原奶;乳品加工厂将原奶加工成各种乳制品出售。

根据现行税收制度规定,这种乳品厂属于工业企业,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全额按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而该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主要有饲养奶牛所消耗的饲料,饲料包括草料和精饲料。

草料大部分为向农民收购或牧场自产,但只有向农民收购的草料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可按收购额的13%扣除进项税额;精饲料由于前道环节(生产、经营饲料单位)是免税(增值税)的,而本环节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不能抵扣。

这样企业可以抵扣的项目仅为外购草料的13%,以及一小部分辅助生产用品,这样,企业的实际增值税税负是很高的。

假定乳品厂每天销售额为46800元(含税),平均每天外购的草料价值为500元,每天的生产成本及开支的其他期间费用假定为w。

则该厂每天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

46800÷(1+17%)X17%-500X13%=6800-65=6735(元)  

每天的经营利润为:

46800÷(1+17%)-(500-500Xl3%)-W=39565-W(元)

分析一下该企业税负偏重的原因,在于牧场生产原奶却不能享受增值税对农业生产者免税的待遇,乳品加工厂使用原奶却不能享受收购农产品依购买价的13%计算进项税额的优惠政策。

为此,该企业将牧场和乳品加工厂分为两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分设后,牧场自产自销未经加工的鲜奶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乳品加工厂从牧场购进鲜奶,属于收购农产品,可按收购额计提l3%的进项税额,其税负将大为减轻。

如上例,该厂分设后假定每天牧场向乳品加工厂提供鲜奶价值20000元,乳品加工厂将鲜奶加工后仍然以46800元(含税)的价格对外销售。

其他的费用开支同前面一样。

对于牧场而言,由于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其每天向农民外购的草料不能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即不承担增值税负担。

对于乳品加工厂而言,其每天向牧场购进的20000元鲜奶依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草料不在乳品加工厂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则乳品加工厂每天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

46800÷(1+17%)X17%-20000x13%=4200(元)

两个厂总体每天的增值税负担为4200元,总体每天的经营利润为:

46800÷(1+17%)-(20000-20000Xl3%)+20000-500-W=42100-W(元)

与分设前相比,两个厂每天总体缴纳的增值税减轻了2535元,总体经营利润增加了2535元。

在本例中,如果牧场将提供给乳品加工厂的鲜奶价格提高,总体的增值税负担还会减轻。

假定每天牧场向乳品加工厂提供的鲜奶量同以前一样,只是价格提高到25000元。

其他条件仍同前面一样。

此时牧场照样不承担增值税负担,而乳品加工厂每天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变为:

46800÷(1+17%)X17%-25000x13%=3550(元)

两个厂总体每天的增值税负担为3550元,总体每天的经营利润为:

46800÷(1+17%)-(25000-25000x13%)+25000-500-W

=42750-W(元)

与提高鲜奶价格前相比,两个厂每天总体增值税负担降低了650元。

之所以将牧场提供的鲜奶价格提高会带来增值税总体负担的降低,是因为对于乳品加工厂而言,鲜奶的价值可以依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对于牧场而言,鲜奶的价值不用计征增值税。

那么鲜奶的价值越高,两个厂总体缴纳的增值税负担就越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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