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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工作制度财务科规章制度

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法律。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反对XX乱纪行为。

二、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预算。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

三、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四、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外支出,应按规定办理,否则不予以开支,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医疗收费标准检查督促各科室执行,纠正不合理收费。

医疗收费的主要项目和常规项目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X榜公布以利群众监督。

新增医疗项目进行成本核算,编报“收费审批表”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六、办理会计事项,应按会计规定程序,财务制度以及审批程序办理。

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即使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八、财务部门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清查,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严格控制现金使用X围,加强现金保管,加强内控制度,防错堵漏。

十、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预算、决算等会计资料要按时立卷归档,会计人员工作交接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一、严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分配,遵守院章院规。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一、国家预算的编制,首先由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所担负的任务,提出开支计划。

并要参考上年度实际收支水平,结合预算年度的医院发展和工作计划,人员变动情况以及医疗收费标准,物价上涨幅度等因素,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收、支明细科目逐项确定。

要采取领导、财务科、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根据医院年度事业计划、工作任务,提出预算指标建议,按上级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拟订医院年度预算。

二、预算拟订之后,经主管院长和审计科审定,并经院务会讨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统一掌握执行。

三、经审查批准后的预算,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更改。

财务科根据预算情况和各科室任务提出分配和分解意见,经领导同意后,将指标分解给各科室归口管理。

各科室应根据医院分配的指标经费,编报按季使用计划、采购计划、经财务科审查、安排经费。

年终不得突破医院分配的指标。

四、财务科要对预算进行情况定期分析,上半年如预算与实际需要差距太大,或遇特殊情况,应提出调整预算的意见,报经有关领导、部门审批后执行。

五、对计划外开支的费用,应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报告及费用指出明细表,数额在万元以下的,经财务科审查报院领导审批后执行;数额万元以上的开支,应由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六、需要编制季度用款和采购计划的科室及各科室管理X围暂确定为:

(一)总务科:

负责全院水电费、锅炉用煤、汽车用油、后勤大型设备维修等费用计划。

(二)物资供应中心:

办公用品、业务印刷品、非医疗性低值易耗品,一般设备购置和修理。

(三)基建科:

负责房屋维修和新建工程项目的费用计划。

(四)设备科:

负责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中的医疗用品、一般医疗设备,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修等费用的计划。

(五)药剂科:

负责各种药品的采购等有关费用计划。

(六)医教科:

负责各种业务图书、杂志的购置订阅,继续教育和人才培训、学术会议、外出进修和病案管理等费用计划。

(七)党办:

负责各种宣传学习费用计划。

包括全院科室订阅的报刊、杂志及日常政治、业务学习所购的学习资料等。

(八)院办:

负责各种会议、接待、医院宣传及打字文印设备添置维修及纸X消耗等所需费用计划。

(九)科教办:

负责各科研项目当年所需支出的各项费用计划。

(十)保卫科:

负责消防用品的购置维修及装备、治安等所需费用计划。

(十一)保健科:

负责职工保健医疗用品、卫生宣传和开展保健工作等费用的计划。

(十二)工会:

负责职工福利所需的费用计划。

包括:

困难补救、慰问病号、职工卫生用品、过节费、夏季饮料,三十年工龄所享受的疗养等福利性费用的计划。

(十三)营养科:

负责炊事用具、设备的费用计划。

(十四)其他有关科室:

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和或所必须使用的经费计划。

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不准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

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

二、医院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

任何科室与个人,不准以任何借口私自对外收取各种费用,私设小金库。

三、扩大医疗服务项目,合理组织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现有的社备和技术力量。

各科新开展的检查、治疗等服务项目,须报物价部门批准执行,财务科备案。

四、对各种有价收入凭证的印刷,要统一由总务科定点印刷,由财务科负责保管、编号、领发。

要严格登记和销号工作,防止差错,堵塞漏洞。

五、门诊收费处、住院处当日的收入,要及时填写日报表,并将现金和支票及时送交财务科或解交银行。

财务科进行专人复核、销号,发现差错,立即纠正。

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为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杜绝不合理开支,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医院支出实行“预算管理,量入而出,统筹安排,分级审批,财务科负责”的审批制度。

一、审批要求

(一)凡万元以上的房屋拆建、建筑安装、制作、土建、大修缮等基建工程款项、均需附有预、决算报表,送审计科,根据审计报告单和审定单,方可审批支付最后的工程尾款。

(二)凡购置房屋和二十万以上大型设备报主管部门审批,需附有卫生厅购置审批单,购置合同书和固定资产可行性论证报告,方可审批执行。

(三)单位之间拆借资金,必须是合法借贷,办理正当手续,由财务科提出意见,经审计审签,由分管院长报院总务会讨论,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医院资金短缺,需向银行及有关部门申请贷款,或向职工集资由财务科提出书面报告,报院领导审批后,报银行审批,方可执行。

(五)人员经费的开支(包括工资、付贴、冷饮费、离退休人员费用、临时费用、困难补助、夜餐、交通补贴、医卫津贴等),由有关执能科室核实,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具通知单,财务科凭通知单审批权限审核付款。

(六)对奖金的发放,以及横向联合,新开发项目、劳务、联营、宣传费、广告费、验证费、促销费、管理费等项目的付款或提成,均应根据院务会讨论制定的有关提成规定、医院签定的协议、合同以及奖金会议讨论的决定,并附有关书面文件,按规定审核权限审批付款。

(七)采购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业务消耗用品等,必须附有采购计划书、采购合同书、验收入库单、科室请领单、经验收人员、采购人员、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审批付款。

(八)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调拨、变卖,应有使用科室书面申请报告,并附有报损、报废、调拨单和有关部门的检查鉴定单,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方能销帐。

(九)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要求有关科室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写出书面报告。

对数量小的,原因明了的,经有关部门核实,分管院长批准调整入帐;对数量大,原因不明的盘盈盘亏,要会同有关领导和部门尽快查找原因,必要时,请内审进行审计,根据审查情况,做妥善处理。

二、支出归口管理与审核

(一)归口管理

1.医院的各项支出要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科统一安排掌握使用。

根据批准的支出预算进行分级归口管理。

2.各项支出报销凭证,应由各分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根据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各科室需购置设备材料等物品,须在每年10月底前向各分管部门编报计划或请领。

一般不得自行采购。

对预算外的开支,须由分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院务会讨论后,按审批程序办理。

3.各分管部门采购属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事前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

没有审批手续的,财务科不予开支。

(二)、支出审核分析

1、要加强各项支出的审核工作。

审核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入库或请领单,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数字计算是否正确。

审查经济内容是否符合财务制度,事先有无计划或经济合同,审核发票是否正规。

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财务制度和事先无计划的各项支出,财务科不予报销。

2、对大型设备的购置和大型基建项目的开支以及一般修购费、四项基金、专项补助开支,要从严掌握和把关,审核上述项目的开支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办理。

是否附有工程决算、预算、审计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上级主观部门批件,审核经济合同的签定是否合理,是否严格区分各项基金支出界限等等。

3、对各项支出要定期进行分析。

专题或综合分析预算的完成情况。

对影响财务状况的因素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找出管理中的漏洞。

三、审批权限:

(一)医师出差、开会、进修、学术活动等有关事务由医务科科长签证审批,护士出差、开会、进修、培训、学术活动等有关事务由护理部主任签证审批,由分管副院长批付。

院办有关人员由办公室主任签证,职工探亲由人事科签证,其它各部门由其他科主任签证,分管副院长批复。

(二)中西药库、化验试制的物资采购必须进行库验收制度,由经办人、科主任、分管副院长签字后,财务科付款。

(三)设备、总务物资采购也同样实习进库验收制度,由经办人、科主任签证、分管副院长批付。

(四)图书杂志、报刊采购必须例报采购清单,由医教科长、办公室主任审查签证后,财务科付款。

(五)对院内外签订有关经济合同的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同意并征得财务科的意见,对于文字组织应细加推敲,准确扼要。

(六)办公室主任负责临时性招待费用开支,财务科长负责资金调度,审批预算内正常开支。

(七)业务院长审批10,000元以下开支,超过基数须经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八)财务科长、会计、出纳一定要严格执行批复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

(一)、申报、核对现金库存金额。

现金库存定额的申报,一般按本单位三至五天零星开支的现金数额填报申报表,报经银行批准后执行。

经核实,批准的库存现金定额,是本单位日库存现金的限额不得突破,如超出限额,应在当日交存银行。

(二)加强现金的保管。

门诊、住院、挂号等收入必须按当日日报表数交财务科,并当日送交银行,剩余零钞和备用金应在下班前送交各保险柜存放。

保险柜密码要打乱,钥匙要妥善保管。

财务科去银行交款或取款须两人同行,并委派保卫人员护送。

(三)严格控制现金使用X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现金使用X围是工资、补助工资、奖金、福利费、差旅费、劳务报酬以及向个人购买材料加工等费用。

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得用现金支付,必须通过银行划拨。

(四)按照钱帐分管的原则。

现金出纳人员专管现金收支工作,会计不得兼作出纳。

出纳办理现金收支要认真负责,防止差错,如发生长短款应即查明原因,不得相互抵补。

(五)不准用现金购买专控商品,凡购买专控商品必须办理有手续,经批准的专控商品购买时应通过银行结算。

(六)建立订本式现金日记帐,按记帐要求逐本登记现金收付、日清日结、及时核对现金,做到帐款相符。

不得以白条抵现金,不得保留帐外公款,个人不得挪用或借用公款,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借用或套用现金。

二、银行存款管理

(一)严格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按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银行存款业务。

(二)银行存款的收支要在取得凭证后立即入帐,要及时进行银行存款的对帐工作,并及时清理未达帐项。

(三)严格加强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的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要严格支票的领用、登记、销号工作,支票、印鉴章要分开管理,各部门领用支票,应指定专人领用并负责妥善保管。

(四)不得向外单位、个人转借XX或代存现金,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凡按规定提取、分配、结帐的一般修购基金、大型设备更新基金、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奖励基金、院长基金、业余医疗服务提成、专项补助、其他专项资金、专项借贷等收支均属专项资金管理X围。

二、专项资金属医院预算内资金,专项资金支出,事先必须有预算、计划,并按指定用途使用。

专项资金除参照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外,必须从严掌握使用X围和有关手续。

三、专项资金的提取、结转、分配,应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要严格掌握各项专项资金的用途界限,不得互相挪用。

四、使用专项资金购买五万元以上的设备和投入十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应经业务、设备、财务、基建、总务等部门共同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的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列入预算管理。

五、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补救,应严格按照规定X围使用。

专项应收、应付款项应即使清理。

六、专项资金的收支,应按有关规定,每月结转并如实编报专项资金报表。

对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定期进行分析。

医院财产清查制度

一、为维护财经纪律,保护财产安全,应对医院所属的所有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以保证帐实相符和会计资料的准确可靠。

二、医院的固定资产、专项物资、低值易耗品、药库、药房药品、精神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在加工材料、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均属于清查X围。

三、要根据财产的管理情况,及时组织对各类财产的清查。

建立正常的财产物资管理秩序。

财产的全面清查,可以二、三年进行一次。

局部清查可根据财产管理情况,每年有计划地清查几项。

各仓库管理人员,对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专项物资等月末余额,除每月与财务科同期余额核对外,还应与实物核对一次。

如实物核对有困难,不得少于每季核对一次。

四、特殊财产。

如麻醉药品、剧毒物品、精神药品、现金等。

应指定专人管理,每日清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库存现金的清查,每年可不定期进行。

清查时,出纳员要在场,现金要逐X查点,不得用白条、收据抵充现金。

核对库存是否与帐面余额一致,有无超过核定限额,有无坐支挪用等违纪现象。

六、银行存款的清查,以同一日为准,检查单位银行存款日记帐余额,经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后,看是否与银行存款对帐单的余额一致,如有误差,应与银行取得联系,查明原因。

七、债权、债务的清查,主要是采用对帐和查帐方法来确定双方余额是否相符,以便及时催收或归还。

八、实物清查盘点时,要逐项清点。

为明确责任,实物保管人员必须在场参加盘点工作,并将清点结果填入财产清查盘存表,保管人员和清查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章。

九、财产清查结束后,要对盘存表进行整理、汇总。

找出盈亏原因,经清查小组讨论同意,院领导批准后,进行会计处理和调整有关XX。

会计监督制度

一、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

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二、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并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并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四、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

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五、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

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六、财务科长应对基层单位如营养室、职工食堂、总务科等单位的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对于大型设备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

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八、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一、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

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

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二、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三、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

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

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XX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四、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

财务报销制度

一、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自制单据购买农民的农副产品而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时,可使用财务科印发的自制单据,自制单据要用墨水笔填写,内容要填齐全。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二、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分管院长签字后,再由院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三、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

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X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XX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四、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器械(总务)科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由器械(总务)科验收入库。

五、临时工的工资、保健费,由人事科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酬人、经手人、院领导的签章。

六、各科室的加班费、夜班费、误餐费、放射费等临时性报酬的报销,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有关单据,有医务科(护理部)、分管院长的签章,方可报销。

当月的尽量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次月,否则不予受理。

物价管理制度

一、成立物价管理小组。

小组成员应有院领导、医教科、护理、设备、药剂、财务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医院物价管理。

二、配备专职物价员,隶属财务科,在财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有关科室,应指定一名以上兼职物价员,负责本科室的物价管理工作,督促工作人员,依照收费标准,按实际医疗项目填写病人医疗费用通知单。

四、物价管理小组和专职物价员要经常指导职工认真执行物价政策,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标准,并组织有关人员对物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或组织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监督建立正常物价管理秩序。

五、医疗收费标准中未列的医疗项目,应由专职物价员和成本核算岗位人员共同进行医疗成本测算,填制“新增医疗项目收费审批表”,报经卫生行政和物价部门批准执行,医院、科室或个人无权制定、提高、扩大医疗收费标准。

六、统一医疗收费通知单,详细记录医疗项目,反映医疗收费标准和病员的医疗费用。

七、专职物价员要依据医疗收费标准,结合本单位医疗等级和医疗情况,整理本单位医疗收费标准,并印发各科室依照执行。

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分解收费,不准扩大收费X围。

八、收费标准的变更,应凭财务科或专职物价员的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执行,不准推迟或提前。

其他科室或个人无权通知变更医疗收费标准。

九、自制药品的定价,凡市场价格的同类产品,可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市场无价格的,应严格按实际加工消耗,进行成本计算,填报有关报表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十、经加工后的中草药定价,如经挑选使药品等级上升,可按新的等级计价。

如经炮制加工后改变了原有实物形态的,可加入炮制加工费用,填报有关报表重新计价。

十一、药库购入药品,按市场批发价入库,药房领用药品的计价应在药库药品原价的基础上再分别按西药15%,中成药16%,中草药30%加价。

十二、主要医疗收费项目,如挂号费、住院费,大型设备检查等常规项目,要在醒目的地方明码标价,X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有条件时也可以在社会上聘请部分义务监督员,广泛听取意见,促进医院物价管理。

十三、接受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检查。

上级机关、物价部门及有关单位来人检查,了解物价情况,本单位任何人不得阻挠刁难,应积极提供方便,如实反映情况,接受检查监督。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分类:

会计档案管理可分为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其他四类。

(一)会计凭证类:

包括医院年度预算、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收据存根等会计凭证。

(二)会计帐薄类:

包括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帐、收入明细帐、支出明细帐、往来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材料物资明细帐等各类帐薄。

(三)会计报表类:

包括会计月报、季报、年报、决算等有关报表。

(四)其他会计资料类:

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

凡列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

会计凭证要按月逐日装订成册。

会计帐薄在会计年度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帐,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帐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

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会计档案分类、编写采用年流水法或分类流水排列。

三、会计档案保管和调阅。

会计档案的管理要做到安全。

按规定,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要移交给档案部门管理。

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拆封。

如要拆封须会同财务部门一起共同拆封。

要严格执行安全和XX制度,不得随意堆放。

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本,详细记录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XX、介绍信、批准领导XX等内容。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和拆散原卷册,不得拍照或复制,如有必要应经分管院长批准,外单位和本单位各科室需查阅时,要经分管院长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会计档案的保管时间,按浙卫计发[84]385号文件规定执行,各类档案保管期限见附件。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与毁销。

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清册上签名盖章。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事先提出销毁意见,进行清点,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一式二份,经医院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在执行销毁前,应重作一番清理:

(一)抽出其中未了结的债务的原始凭证。

(二)抽出有必要保存的其他档案资料。

以上材料抽出后,应重新立卷,并保管到结清帐款或失去保存作用时为止。

在执行销毁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

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自行销毁。

药品经济管理制度

一、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所需各类药品,必须由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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