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经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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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经验
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历程
发达国家的养老产业发展状况
美国
日本
英国
英国养老产业的发展状况
英国养老产业模式
英国的养老产业政策
中国香港
香港养老产业的发展
台湾的养老服务体系
国外典型的养老产业模式
莫斯科社会服务综合中心
对中国的经验启示
附录:
案例研究
新加坡“乐龄公寓”
第三章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经验
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历程
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和人口发展变化密切相关,归结起来可分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
18世纪后期至二战前,三代同堂的传统养老方式较为普遍,养老产业并未兴起
18世纪后期,随着欧洲工业革命的兴起和不断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大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条件,从而推动了世界人口的第二次快速增长,引发了人类历史上第二次“人口革命”。
这次革命使得出生率下降,世界人口进入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阶段。
在这个阶段,三代同堂传统的养老方式较为普遍,祖孙三代共聚一堂,由家人为老人提供经济、生活、精神上的照顾,养老产业在这个阶段并未兴起。
第二阶段:
二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各国都趋于老龄化,社会福利性质养老机构开始兴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生儿数量明显减少,人均寿命则上升到目前的66岁。
这种双向发展使老龄化发展越来越快,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的人口结构都趋于老龄化。
据联合国有关规定,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超过7%,或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10%,使被称为“老年型”国家。
全球已有72个国家进入“老年型”。
20世纪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有关老年人的政策有所变化,法国、英国、联邦德国、意大利、瑞典、荷兰等国采取的做法是将老年人安置在专业化的或由福利机构照顾的场所、收容院等,并以此作为满足老年人对住房需求和社会需求的一剂灵丹妙药。
第三阶段:
20世纪70年代至今,社区养老服务业逐渐发展,并形成多种业态的服务业和配套服务业
20世纪70年代,人口老龄化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冲击明显增大,使其用于老年人的财政支出更加沉重,严重影响了其经济的发展。
因此,西方国家纷纷建立了社区照顾服务政策,在不同的法定框架和资金来源下,为老年人所提供的养老金、住房供给、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等在西方各国独立发展起来。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经济因素成为影响老年人养老保障和社区服务政策倾向的最重要因素,西方国家的老年人政策出现了以下趋向:
一是从机构照顾服务转移到以社会形式、社区为基础的照顾服务;二是转为降低政府的直接作用并发展商业的、非盈利的和非正规的提供老年服务的部门;三是促进具有更为灵活的服务和具有更大选择机会的、个性化的照顾服务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西方国家倾向于社区服务的进一步改革,提倡人文主义的养老保险、医疗卫生服务、社区服务和住房供给等服务的整合。
这时候人口老龄化对西方国家的财政影响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
西方国家在制定政策时,将开发老年市场看做是解决老龄化的重要途径。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西方国家的养老产业市场才得以新兴并得到迅速发展,形成了包括老年用品、老年医疗、老年文化、老年休闲、老年公寓等多种业态的服务业和配套产业。
发达国家的养老产业发展状况
美国
美国养老服务非常发达,养老社区(RetirementCommunity,有的译作退休社区)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美国养老社区可以追溯到殖民地时期的社会慈善机构,1772年,费城教会根据约翰·凯斯利(JohnKearsley)医生的遗嘱,用他的遗产在费城建立了一所基督教堂医院(ChristChurchHospital),占地13英亩,专门收容穷人和体弱的寡妇,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高级护理社区,为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持续照顾。
②以这种混合型慈善社区为开端,养老社区在美国非常缓慢地发展起来.
内战后,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是美国工业化、城市化鼎盛期,城市建设和社区管理步入正轨,在社会改良进步运动的推动下,慈善事业尤其是社区照顾获得长足发展,许多城市陆续出现社区服务中心(SettlementHouse),提供了部分业余性养老照护服务,但专门性养老社区的兴建尚待时日。
30年代,在经济大危机的严重冲击下,罗斯福政府颁布《社会保障法》(SocialSecurityAct),该法明确规定退休年龄为65岁,实行老年保险和失业保险,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案,标志着美国政府由此开始正式介入社会保障事务。
随着时间推移,各种社会保障举措不断完善,1939年增加了伤残保险和老年遗属养老保险,1940年起政府开始按月支付退休金,养老成为全国性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37年联邦政府颁布了第一部《住房法》(TheHousingActof1937),关注焦点是低收入者的公共住房建设,对老年人与残疾人住宅略有提及,但只字未提养老社区。
④从理论到现实,本时期养老社区均无较大进展,在随后的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养老社区发展也一直处于受抑制状态。
二战后,美国养老社区迎来新的发展阶段,社区规划、设施建设、服务内容都日趋完善,到50年代,西部数州出现了养老社区建设方案。
五六十年代,经济形势高涨,房地产开发持续兴旺,政府陆续出台各种相关政策法律,1959年《住房法》(HousingActof1959)规定,直接向老年人住房项目提供贷款,此后更是逐年加大资助力度。
商业地产开发进入新的黄金期,有力地推动养老社区建设走向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养老社区开始繁荣兴盛起来。
闻名于世的“太阳城”(SunCity,Arizona)养老社区便在60年代初开始兴建,到80年代建成后声名远播,至今仍是养老社区的典范。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退休老年人口越来越多,由政府建造老年公寓或者提供住房补贴的做法致使政府开支逐年增大,各级政府财政赤字激增。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养老服务实现了社会化转向,市场和民间力量在养老事业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形成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美国式养老道路,美国也率先成为以市场提供养老服务为主的国家,奠定了美国“社团主义市场经济型”福利国家的地位。
⑥如今,大大小小数以万计的养老社区遍布全美各州,带动养老产业经济蓬勃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据有关报道,1986年美国老年人消费额达到8000亿美元,占当年美国GDP的18%,⑦而在2008年以来的新一轮经济危机中,美国养老社区发展并未受到太大冲击,在普遍疲软的美国房地产业中可谓一枝独秀。
⑧
美国作为养老服务高度市场化、产业化的国家,目前其养老产业已非常成熟。
20世纪70年代左右,美国政府开始加快社会服务的私有化,使得养老服务的产业化步伐加快,养老机构增加,服务内容扩大。
美国仍以居家养老为主,其依靠众多服务机构对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各种服务。
美国老年夫妇一般都有自己的住宅,独立性强,对子女的依赖性较低,因此多形式的养老机构亦应运而生,其可分为三类:
一是技术护理照顾型,提供24小时的医疗照顾;二是中级护理型,主要针对没有严重疾病、需要24小时护理的老年人;三是一般的养老机构,主要提供饮食和个人帮忙,基本提供医疗服务和24小时护理。
不同于英国的地方政府养老机制,美国政府不直接运行养老机构,而是通过间接方式对国内养老机构进行管理。
美国的养老机构大多是非政府性质的,在建立后,这些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和服务在达到政府要求后,可向政府申请医疗保险和补助,因此美国的民间养老机构较多,且有满足不同需求层次的养老机构。
同时为需要特殊服务的老人,美国亦有建立有养老机构,如老年人公寓、老人院、老人护理院和老年痴呆病院等集中护理的养老机构。
美国的养老模式图:
资料来源:
《中国养老现状》,长江证券研究部
老年住宅政策核心是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可负担住房”补贴政策
1、202项目-老年住宅无息贷款
202支持型老年住宅项目:
私营的、非盈利机构提供给低收入老年人的廉价
房屋,能够在建造、修复或收购时获得HUD的无息贷款。
如果连续40年将房屋
用于老年服务,则不用偿还HUD提供的贷款。
除非盈利机构外,其他机构也可申
请202贷款,国家项目可以获得最高25,000美元,其他盈利性机构可获得最高
贷款额为10,000美元。
2、负责单位
美国联邦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是住房和城市发展部(UnitedStates
DepartmentofHousingandUrbanDevelopment,以下简称HUD)。
美国在州和
地方政府分别成立公共房屋管理局(PublicHousingAdministration,以下简
称PHA)具体负责各地公共住房的建设、管理和补贴发放。
HUD也下设联邦住房管理局(FederalHousing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FHA),主要职能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抵押贷款担保。
自从1934年成立以
来,FHA一共为3400万私人住房提供了房屋贷款保险。
它和租房补贴一起,构
成了HUD“可负担住房”政策的核心。
3、贷款对象选择标准
1)长期性thesponsor'scapacitytodevelopandoperatetheproposed
housingonalong-termbasis(20percent);
2)财力状况thesponsor'sfinancialcapacityandcommitment(25percent);
3)地区低收入人群需求状况theneedforsupportivehousingforelderly
peopleintheareatobeservedandthedesirabilityofthesite(20
percent);
4)项目设计可行性adequacyoftheprojectdesign(15percent);
5)服务项目计划adequacyoftheprovisionofsupportiveservices(20
percent).(材料来源:
养老产业政策国际经验中国公益研究院2013年7月)
日本自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为养老做准备,而养老产业的发展是20世纪70、80年代才开始发展,主要是当时日本传统的家庭养老、政府主导的机构养老等已经无法满足社会需求,促使民间养老机构的兴起,日本养老产业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养老产业的萌芽期:
20世纪70-80年代。
日本养老产业主要是由政府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产业指导,主要是扶持仰赖产业的形成与发展,主要“以低收入阶层”为主要对象,提供民间企业不愿涉足、市场机制无法充分供给的必要的服务,主要目的是建立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
2.养老产业成长期:
20世纪80-90年代。
以日本厚生省成为“养老产业室”为标志,尤其是作为日本政府经济主管部门的通产省开始关注老龄市场和养老产业的发展,并制定了“老龄商务伦理纲领”;
3.养老产业发展期:
20世纪90年代-21世纪。
以通产省为主,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促进和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
4.养老产业扩张期:
21世纪后,日本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护理社会保险制度,这项制度是日本战后为继“全名皆年金”和“医疗保险”之后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日本的养老产业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其涵盖了六大方面:
养老住宅产业、养老金融产业、养老家务服务产业、养老医疗服务产业、养老文化生活服务产业、养老生活用品产业。
在日本,各种商业养老院数量已超过2000家,其平均拥有50间以上住房,而入住者的人均居住面积大多不低于18平方米,居室多配备卫生间。
入住者缴纳的费用与其所需看护程度等相联系。
在无需特别看护的情况下,入住费用通常不会高于当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