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后思考题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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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后思考题答案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

思考题

第一篇

第一章

1、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

A:

如果是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那么在商品选择时应当注意样品的质量,要对来样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认识;如果是文字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则应当要求要约方对商品给予细致的描述,进、出口双方进行洽谈、对相关商品描述进行理解上的确认,避免发生歧义。

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

A:

两大类:

实物样品和文字说明。

3、什么是“代表性样品”、“原样”、“复样”、“封样”、“对等样品”和“参考样品”?

A:

代表性样品:

也是“原样”,指买房所提供的能充分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

复样:

在向买房送交代表性样品时,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

封样:

由第三方或由公证机关(如商品检验机构)在一批货物中抽取同样质量的样品若干份,每份样品采用铅丸、钢卡、封条、封识章、不干胶印纸以及火漆等各种方式加封识别,由第三方或公证机关留存一份备案,其余供当事人使用。

对等样品:

卖方对买房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而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的样品。

参考样品:

卖方提供给买方其交货时的货品质量的参照物,但实际交货的货品不一定要与参考样品完全一致。

4、“凭卖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A:

在向买方送交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品质纠纷时作核对之用。

卖方应在原样和留存复样上编制相同的号码,注明样品提交买方的具体日期,以便日后联系、洽谈交易时参考。

留存的复样应妥善保管,对于某些易受环境影响而改变质量的样品,还应采取适当措施,诸如密封、防潮、防虫害、防污染等,贮藏保存好,以保证样品质量的稳定。

5、“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试述在买方来样时,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

A:

买方出样的时候,卖方在确认按买方提交样品成交之前,必须充分考虑按来样制作特定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加工技术、设备和生产安排的可行性,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约。

此外,还需防止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

“对等样品”,是在实际业务中,如果卖方认为按买方来样供货没有确切的把握,卖方可根据卖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

这样可以防止卖方交货时出现让买方认为“货不对板”而被拒收的损失和纠纷。

当买方同意凭对等样品洽谈交易,则就等于吧“凭买方样品买卖”转变成了“凭卖方样品买卖”。

6、试述“质量机动幅度”与“质量公差”的含义及其作用。

A:

质量机动幅度:

指对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

质量公差:

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工人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

作用:

在工业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指标产生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若误差为某一国际同行业所公认,即成为“质量公差”。

交货质量在此范围内即可认为与合同相符。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贸易效率,也可以减少贸易纠纷。

7、在订立质量条款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A:

“质量公差”是某一国际同行业所公认的误差,这种误差可以不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但如果国际同行业对特定指标并无公认的“质量公差”;或者双方对质量公差理解不一致;或者由于生产原因,需要扩大公差范围时,也可在合同中具体规定质量公差的内容。

卖方交货质量在质量机动幅度或质量公差允许的范围内,一般均按合同单价计价,不再按质量高低另作调整。

但有些商品,也可按交货时的质量状况调整价格,这是就需要再合同中规定质量增减价条款。

8、某公司出口一批脱水菠菜(DehydratedSpinach)到香港,质量条款规定“水分不超过8%”(moisture8%max.)。

试分析若该公司实际交货质量高于或低于该标准,买方所要承担的责任。

A:

如果公司实际交货质量高于该标准,则卖方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卖方交货低于该标准,则买方可以拒收并且向卖方索赔。

 

第二章

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如何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A:

合同中的数量条款是双方交接货物的数量依据。

掌握正确的成交数量,需要确定交易时采用何种计重方法,该方法使用的度量衡制度,计量单位,该种计量单位所需货物的数量,以及数量是否有机动幅度。

2、熟悉各种计量方法、计量单位中英文名称以及常用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方法。

A:

计重方法:

1)按毛重计:

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即商品连同包装的重量。

2)按净重计:

商品本身的重量。

分为:

按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

3)其他计重方法:

按公粮计重、按理论重量计重、法定重量(商品重量+销售包装重量)

计量单位:

1)重量单位:

千克(kilogram或kg.)吨(ton或t)公吨(metricton或m/t)公担(quintal或q.)公分(gram或gm.)磅(pound或lb.)盎司(ounce或oz,)长吨(longton或l/t)短吨(shortton或s/t)

1公吨=0.9842长吨=1.1023短吨

1公斤=2.2046磅=35.2736盎司

1磅=16盎司=256打兰

1打兰=27.34375格令

1克拉=0.2克

2)容积单位:

公升(litre或l.)加仑(gallon或gal.)蒲式耳(bushel或bu.)

1升=0.22英制加仑=0.264美制加仑

1立方米=1.308立方码=35.3147立方英尺=61023立方英寸

1英制蒲式耳=1.032057美制蒲式耳

1英制加仑=277.42立方英寸

1美制加仑=231立方英寸

3)个数单位:

只(piece或pc.)件(package或pkg.)双(pair)台、套、架(set)打(dozen或doz.)罗(gross或gr.)大罗(greatgross或g.gr.)令(ream,或rm.)卷(roll或coil)辆(unit)头(head)箱(case)包(bale)桶(barrel,drum)袋(bag)

1罗=12打1打=12件1令=516张

4)长度单位:

码(yard或yd.)米(metre或m.)英尺(foot或ft.)厘米(centi-metre或cm.)

1公里=0.6214英里=0.53964海里

1米=1.094码=3.2808英尺=39.37英寸

5)面积单位:

平方米(squareyard或yd2)平方米(squaremetre或m2)平方英尺(squarefoot或ft2)平方英寸(squareinch)

1平方公里=0.3861平方英里=247.105英亩

1平方米=1.1959平方码=10.7639平方英寸=1550平方英寸

6)体积单位:

立方码(cubicyard或yd3)立方米(cubicmetre或m3)立方英尺(cubicfoot或ft3)立方英寸(cubicinch)

3、何谓“以毛作净”?

A:

“以毛作净”指按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

毛重=商品重量+皮重(包装重量)适用于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

4、在国际贸易中,如买卖双方未明确以何种计重方法计价时,应按何种重量计价?

A:

如果货物是按重量计量和计价而未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方法,根据管理,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5、为什么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

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A:

在国际贸易中,有些商品是可以加以精确计量的,而实际业务中,不少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装条件以及计量工具的限制,在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

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正义,买卖双方通常都要在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机动幅度条款一般就是溢短装条款。

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壮的一定百分比。

卖方交货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

6、在合同中规定“About500m/t”或“500m/t5%moreorlessatseller’soption”条款,对买卖双方有无区别?

为什么?

在后一种规定情况下,卖方最多可交多少公吨?

最少可交多少公吨?

如何计价?

A:

有区别。

前者是个约数,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解释,容易造成纠纷,不宜采用。

后者则由相对严谨的规定,界定了上、下限,明确了幅度范围。

最多交525公吨,按合同价格以525公吨计价;最少交475公吨按合同价格以465公吨计价

7、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几种?

我国《计量法》对我过进出口商品所使用的计量单位有什么规定?

A:

常用有:

公制(或米制)(MetricSystem、美制(U.SSystem)、英制(BritishSystem)、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SystemofUnits)。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试计算2840克相当于多少盎司重量。

A:

2840/1000X35.27=100oz.

 

第三章

1、在国际货物贸易买卖中商品包装的意义何在?

A:

商品包装是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附加价值的必要手段之一。

保护商品本身,美化、宣传商品,信息传递以及方便商品的存储、运输、销售。

2、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有哪些种类?

试分别说明其主要作用。

A:

运输包装的种类:

箱——用于不能紧压的货物;桶——用于液体、半液体以及粉状、粒状货物;袋——用于粉状、颗粒状和块状的农产品以及化学原料;包——用于羽毛、羊毛、棉花、生丝、布匹等可以紧压的商品;托盘、集装袋——用于将一定数量的单件包装组合成一件大的包装或装入一个大的包装容器内的集合运输包装。

销售包装:

保护商品品质、美化商品、宣传推广,便于陈列展销、吸引顾客和方便消费者识别、选购、携带和使用,从而能起到促进销售,提高商品价值的作用。

种类:

挂式包装、堆叠式包装、便携式包装、一次用量包装、易开包装、喷雾包装、配套包装、礼品包装。

3、对出口的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A:

出口商品的包装应力求做到符合科学、经济、牢固、美观、适销的要求,以充分发挥包装的促销作用。

4、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应符合哪些要求?

A:

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应该符合:

经济、牢固、简约等要求。

5、出口商品的外包装上一般有哪些标志?

A:

一般有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重量体积标志和产地标志等。

6、什么是运输标志?

它一般由哪些内容组成?

试按一般要求设计一个运输标志。

A:

运输标志:

“唛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单据中有关货物标志事项的基本内容。

它一般由一个简单的集合图形以及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等组成,包括收货人或卖方的名称自首或简称、参照号码、目的地、件数号码。

 

NO.2-235

7、何谓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

试各举一例。

A:

指示性标志:

根据商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在搬运装卸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用文字或图形表示的标志。

如:

“小心轻放”。

警告性标志(危险品标志):

指装有爆炸品、易燃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物资等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上用图形或文字表示各种危险品的标志。

如:

“骷髅头”

8、何谓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条码的作用何在?

A:

商品条码:

一种代码,一组粗细间隔不等,按照一定的规则安排艰巨的平行线条图形及其相应的数字组成的标记。

“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

零售商品条形码作用:

商品条码通过光电扫描器被识读,计算机就能自动识别条码所表示的商品代码,判断出所售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售价和生产者/销售者等一系列有关该商品的信息,即时打印收获清单,便于超市、商场准确、快捷的与顾客结算货款。

9、在包装出口商品时,为什么要重视衬垫物的选用?

A:

衬垫物选用的好坏及合适与否关乎商品在运输途中被保护的程度的高低。

合适的衬垫物可以使商品在运输过程达到很好的保护,错误的选用衬垫物或不合适的可能会造成商品质量下降或商品损坏。

10、什么是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

在我出口业务中,在何种情况下采用这些做法?

A:

定牌包装:

指买方要求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我方采用定牌,是为了利用买主的经营能力和他们的企业商誉或名牌声誉,以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售数量。

无牌包装:

指买方要求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主要用于一些尚待进一步加工的半制成品,主要目的是避免浪费,降低费用成本。

中性包装:

指在商品上喝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

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的特殊需要,如转口销售,利于扩大贸易。

11、进出口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在规定包装条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A:

按国际贸易习惯,唛头一般由卖方决定,并无必要在合同中作具体规定。

如买方要求,也可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如买方要求在合同订立以后由其另行指定,则应具体规定指定最后的时限,并定名若到时尚未收到有关唛头通知,卖方可自行决定。

包装费用一包包括在货价以内。

如买方要求特殊包装,除非时限明确包装费用包括在货价内,其超出的包装费原则上应由买方承担,并应在合同中规定负担的费用金额和支付办法。

如双方协定,全部或部分包装材料由买方负责供应的,合同中应同时规定包装材料最迟到达卖方的时限和预期到达的责任。

在进口合同中,特别是对于包装技术性较强的商品,通常要在单价条款后注明“包括包装费用”,以免事后发生纠纷。

 

第二篇

第四章

1、什么叫“贸易术语”?

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要使用贸易术语?

A:

贸易术语(trade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priceterms),用于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结果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是一个简短的概念。

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在规定价格时使用了贸易术语,既可节省交易挫伤的时间和费用,又可简化交易磋商和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利于交易的达成和贸易的发展。

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哪几种?

分别解释哪些术语?

A:

分三种: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对CIF买卖合同的性质作了说明,并具体规定在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解释Ex、F.O.B、F.A.S.、C.&F.、C.I.F.、ExDock。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分了两组: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7种)和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4种)。

5、简述FOB、CFR和CIF三中术语的易用,并再下表各栏中分别填入“买方”或“卖方”字样。

A:

贸易术语

风险

责任

费用

谁承担货装上船后的风险

谁办理租船订舱

谁办理保险

谁支付到目的港运费

谁支付保险费

F.O.B.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C.F.R.

买方

卖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CIF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房

6、如按CIF术语出口,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闻讯提出拒付货款。

试问:

我方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

A:

CIF是指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当货物在制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支持将货物运至制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时间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自卖方转移至买方。

卖方还必须为货物在运输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海上保险。

卖方对货物的责任在越过船舷至时已经交付给买方了,货物在海上的事故责任归买方所有,而买方的货物灭失可以由卖方代为向保险公司追偿,但不能因此而拒付货款。

7、试述贸易术语变形的作用,并举例说明之。

A:

贸易术语的变形主要是为了分清买卖双方的责任,特别是装卸货物费用应由谁负担,例如FOBLinerTerm,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来办,即运输公司或承运人负责装卸货物,装卸费用计入运费中,所以是卖方不负担装船的费用。

这种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问题而产生的.它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

8、试简述FOB、CFR、CIF与FCA、CPT、CIP的主要区别。

A:

FOB、CFR、CIF适用于水上运输的术语;而FCA、CPT、CIP则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第五章

1、在进出口贸易中,有哪几种作价方法?

不同作价方法的基本含义如何?

在实践中有何利弊?

A:

1)固定作价:

在磋商交易中,把价格确定下来,时候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均按确定的价格,结算应付货款。

利:

节省事后交易磋商时间,适合价格稳定的商品贸易;弊:

如果国际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那么买卖双方中必有一方受到损失。

2)暂不固定价格:

对因国际市场价格变动频繁,幅度较大,或交货期较远,买卖双方对市场趋势难以预测,可约定香港商品的其他条件,价格暂不固定,而约定将来如何确定价格。

利:

贸易双方受未来商品的价格变动影响小,可灵活处理;弊:

磋商的时间变长,人力成本较高。

3)暂定价格:

为避免价格风险,买卖双方在洽谈某些市价变化较大的商品的远期交易时,先在合同规定一个暂定价格,待日后交货期前的一定时间,再由双方按照当时市价商定最后价格。

利:

对未来价格变动有谈判的余地。

弊:

若缺乏明确的定价依据将给双方商定最后价格因各执己见而无法履行合同,带来纠纷。

4)滑动价格:

先在合同中规定一个基础价格,交货时或交货前一定时间,按工资、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指数作相应调整。

以确定最后价格。

利:

给予价格弹性,避免承担过大的价格风险,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弊:

计算复杂,可预测性低。

2、在进出口交易中以计价和支付的货币有哪些?

在选择使用货币时应考虑哪些问题?

A:

计价和支付货币可以为同一种货币,也可以计价货币是一种货币,而支付货币为另一种甚至另几种货币。

货币可以是出口国的货币或进口国的货币,也可以是第三国的货币,由买卖双方商定。

选择使用货币时,考虑货币是不是可自由兑换、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的稳定性,一般进口使用“软币”;出口则使用“硬币”。

3、在进出口业务中,避免汇率风险的办法有哪几种?

试分别举例说明之。

A:

(1)进口业务使用“软币”、出口业务使用“硬币”。

(2)压低进口价格或提高出口价格。

如再商订进口合同时使用当时视为“硬币”的货币为计价和支付货币,可在确定价格时,将该货币在我付汇时可能上浮的幅度考虑进去,将进口价格相应压低;反之,出口使用“软币”时,则应将价格提高。

(3)“软”、“硬”币结合使用。

由于国际贸易中,汇率总是浮动的,今日的软币可能为明日之硬币,因此做贸易的时候应该软硬币交错选择。

(4)订立外汇保值条款。

4、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选择使用贸易术语?

在采用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运输的出口业务中,我出口企业应选择使用何种贸易术语?

为什么?

A:

贸易术语的选用应结合如下要求考虑:

增收节支外汇运保费;适合所使用的运输方式;按实际需要,灵活掌握;安全收汇,安全收货。

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运输的出口业务中,应采用FCA、CPT、CIP。

如果扔采用FOB、CPT、CIF术语,一个增加我方的风险责任,从货交承运人延伸到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二是推迟了运输单据的出单时间,从而延缓了我方交单收汇的时间,影响我资金周转和造成利息损失。

 

第六章

1、试简述国际贸易中佣金和折扣的含义和作用。

A:

佣金:

卖方或买方付给中间商为其对货物的销售或购买提供中介服务的酬金。

折扣:

卖方按照原价给买方以一定的减让。

作用:

调动中间商和买户推销和经营我方出口货物的积极性,增强有关货物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扩大销售。

正确使用佣金,有时还可以提高售价。

2、试草拟包含佣金和给予折扣的单价条款各一例。

A:

(1)每公吨430美元上海包含佣金5%

US$430permetrictonFOBShanghaiincluding5%commission

(2)每公吨330美元CIF伦敦减折扣3%

US$330permetrictonCIFLondonless3%discount.

3、佣金的计算方法有哪几种?

如买卖合同对此未作规定,仅列明佣金率,按习惯应如何计付佣金?

A:

佣金一般是按交易额(发票金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佣金=交易总额X佣金率。

也可用FOB、FCA价值作为计算佣金的基础。

如果仅列明佣金率,习惯上使用FOB价作为计价基础来计付佣金。

4、下列我方出口单价的写法是否正确?

如有错误或不完整,希望更正或作补充。

(1)每码3.50元CIFC香港;

(2)每箱500英镑CFR净价英国;(3)每吨1000美元FOB伦敦;(4)每打100欧元FOB净价减1%折扣;(5)2000日元CIF上海包含佣金2%。

A:

(1)没有写出何种计价货币及佣金率。

每码人民币3.50元CIFC2%香港,

(2)顺序写反了。

每箱500英镑CFR英国净价。

(3)没有说明是否包含佣金或者折扣或者净价。

每吨1000美元FOB伦敦减折扣2%(4)不能净价和折扣同时出现。

每打100欧元FOB上海净价。

(4)缺少计量单位。

每打2000日元CIF上海包含佣金2%。

5、我某公司出口商品每公斤100美元CFRC2%纽约。

试计算CFR净价和佣金各为若干?

如对方要求将佣金增加到5%,我可同意,但出口净收入不能减少。

试问CFRC5%应报何价?

A:

CFR净价:

100X(1-2%)=98(美元)

佣金:

100-98=2(美元)

增加到5%则:

(100-98)/(1-5%)=103.158(美元)

6、我某公司出售一批瓷器至加拿大,出口总价为US$35000CIF温哥华,其中运费1700美元、保险费217美元。

进价合计¥245700(含增值税17%),费用定额率8%,出口退税率13%。

当时银行美元买入价为7.612u元。

试计算这笔出口教育的换汇成本和盈亏额。

A:

出口教育的换汇成本:

=

=¥7.196

盈亏额:

(US$35000X7.196)-¥245700=¥6160

该出口公司盈利人民币6160元

第三篇

第七章

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A:

交付货物是卖方的基本义务。

2、为什么说在FOB、CFR、CIF、FCA、CPT、CIP合同中,“交货”与“装运”可理解为是一致的?

A:

因为卖方在装运港或装运地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装到船上或者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买方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

因此在采用上述六种术语订立合同的情况下,“交货”和“装运”在一定意义上是一致的。

3、规定装运时间的方法有哪几种?

我出口企业在与外商约定装运时间时,一般应考虑哪些问题?

A:

规定装运时间的方法:

规定某月装运、规定跨月装运、规定在某月月底或某日前装运、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内装运、有时使用规定在某一特定日期装运、具备某一条件(如接到确认样品通知书等)后确定装运期以及使用近期装运术语。

注意问题:

国际货运情况错综复杂,较难做到保证货物装运在选定的某一天完成,故实际业务中避免使用“在某一日期装运”;对于“近期装运”由于界定模糊,也要减少使用。

对于既规定装运时间又规定到达时间的做法,往往会引起对合同性质产生疑问,除非必要,我方有把握,一般不能接受。

4、何谓分批装运和转运?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合同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对买卖双方各有什么利弊?

A:

分批装运(分期装运):

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批装运。

转运:

指在从信用证规定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运地至最后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从一运输工具卸下,再装上另一运输工具(不论是否为不同运输方式)的行为。

一般来说,允许转运对卖方比较主动,但要增加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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