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保护性耕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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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保护性耕作
2017年洮北区保护性耕作
技术作业补贴实施方案
为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全面推进农业耕作制度改革,大力发展生态、环保、效益型农业,加快全区耕地质量保护、秸秆焚烧治理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步伐,2017年继续在我区实施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绩效目标
2017年全区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资金75万元,实施面积3万亩,辐射带动全区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进一步扩大,对于调动我区开展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秸秆焚烧,有效保护黑土地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推动改革创新和加快转变农业耕作方式、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核心技术集成配套、全程机械化作业为主要内容,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激发农民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积极性,推进秸秆还田,保护黑土地,提高耕地质量,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扶持,农民自愿。
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激励农民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与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以玉米主产区为重点,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带动全区范围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稳步、快速、大面积发展。
(三)多方合作,共同促进。
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工程技术与生物技术结合,发挥农机、栽培、土肥和植保等领域专家和机构的积极性,形成合力,促进核心技术集成应用。
(四)创新机制,规模经营。
坚持保护性耕作与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相结合,积极发挥农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鼓励支持集中连片,整屯、整村、整乡实施保护性耕作。
(五)统筹兼顾,科学安排。
坚持补贴作业技术效果连续性,坚持与农机深松作业补贴相衔接。
四、作业要求
(一)耕作要求。
要求采用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或高留根茬还田免耕播种作业。
采用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出苗后地表秸秆平均覆盖率不低于30%为基本要求,采用高留根茬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出苗后田间留置的根基平均高度不低于40厘米(含免耕播种机作业正常刮倒),同时,田间不得有秸秆焚烧(燎叶)和春季播种前土壤耕作痕迹。
(二)实施主体。
要优先依托近两年扶持建设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农机装备主体承担,鼓励其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
(三)作业地块。
作业地块要相对集中连片。
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60亩,允许其中有“插花”或“断带”。
五、补贴内容
(一)补贴标准。
对采取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或高留茬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方式给予作业补贴,补贴金额均为每亩补贴25元。
(二)补贴范围。
检查验收合格的作业面积均给予补贴。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农机作业者。
(四)补贴方式。
补贴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进行。
即各乡镇场按照补贴作业内容、质量标准,对技术实施地块先进行检查验收,确定拟补贴的作业面积。
在作业对象所在村公示7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贴面积、补贴对象的结果。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六、检查验收
(一)质量标准
1、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
以免耕播种出苗后地表秸秆平均覆盖率不低于30%为基本要求,高留根茬还田免耕播种作业,以免耕播种出苗后田间留置的根茬平均高度不低于40厘米(含免耕播种机作业正常刮倒)为基本要求。
2、田间不得有秸秆焚烧(燎叶)和春季播种前土壤耕作痕迹。
(二)验收时间
出苗后到6月10日前,检查验收合格面积为补贴面积和质量依据。
(三)验收方法
1、实地查验。
主要查验四项内容:
(1)查验田间秸秆覆盖(根茬)留存情况;
(2)查验耕地是否进行过耕翻耙、灭茬旋耕等动土作业;(3)是否实行免耕播种作业;(4)是否有焚烧痕迹。
2、实地测定。
要求根据不同作业形式,实地测定秸秆覆盖率或留茬高度。
3、抽检数量。
检查验收实行乡级全面检查,区农机总站与财政局按规定比率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抽检范围覆盖所有实施乡镇以及不少于50%的村屯,抽检面积比率30%-60%。
七、实施程序
(一)落实作业任务。
2017年1月-4月,组织落实补贴作业任务、签订相关协议。
(二)开展免耕作业。
2017年4月,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
(二)组织检查验收。
2017年5月中旬至6月10日前,各乡镇场、农机总站与财政局组织开展完成技术补贴工作的实地初检、复检、抽检核实、公示、统计汇总、上报等项工作。
检查验收人员和单位(组织)对检查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完成补贴结算。
2017年7月,进行补贴资金结算和补贴款兑付。
1、乡镇场农机站、财政所填写《2017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面积验收核准单》,乡镇场政府审核,上报农机推广站。
2、农机总站、财政局填写《2017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资金汇总表》,并联合行文向省农委和财政厅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3、省农委对上报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进行汇总,报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拨付区财政局,由财政局将补贴款兑付给补贴对象。
(四)进行工作总结。
2017年8月,农机推广站将补贴作业和补给资金发放情况工作总结报送省农委、省财政厅。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性耕作技术补贴作业任务是推进保护性耕作技术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保护性耕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并建立起政府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和严格规范的工作机制、制度,切实保证规范化开展工作。
(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及现场会、演示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性耕作技术和技术效益。
结合科技之冬和科技之春的科技培训活动,协调相关机具生产企业、农业(植保)部门,开展机具使用培训、农艺知识培训,特别是药剂除草环节培训与指导工作。
(三)巩固和强化保护性耕作监测点建设。
农机推广站要进一步抓好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效果监测工作,抓好相关工作落实,重点把握实施效果连续性、监测数据准确性和选取地点代表性三个方面,组织好开展监测工作,并邀请农业部门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提高准确性和权威性,为全区不断扩大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面积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信息公开与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介大力宣传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扶持政策,公开补贴的程序、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质量要求等,要将受益农户、补贴的面积、补贴款等相关信息(严禁对外公布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公示,让补贴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同时要广泛宣传保护性耕作在蓄水保墒抗旱、节本增效、提高粮食产量以及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开展保护性耕作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保护性耕作技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健全机制,加强监督。
建立检查验收和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
对举报的,做到有报必查。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补贴技术质量标准和资金监管制度,补贴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和虚报补贴面积,降低标准,套取补贴资金行为。
对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表:
1、2017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项目协议书
2、2017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技术补贴作业面积验收核准单
3、2017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资金汇总表
附表1
2017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技术
作业补贴项目协议书
甲方:
(县农机管理部门)
乙方:
(农机作业者或耕地经营者)
为确保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任务能够有效落实,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真实、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充分理解和掌握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政策的前提下,自主自愿申请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并依据项目建设职责,负责项目建设组织申报、检查验收、补助资金兑付及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二、乙方保证作业地块地表自然状态符合省里相关作业补贴的质量标准要求(包括秸秆覆盖率或留茬高度,播前未进行过秸秆焚烧处理和耕整地等动土作业),并在春季采取机械化免耕播种作业。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四、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乙双方若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争议,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两份。
自签字(盖章)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
附表2
2017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技术补贴
作业面积验收核准单
县乡村;单位:
万亩、%、厘米
序号
作业
地点
作业面积及作业质量
耕地承包经营者确认签字
耕地承包经营者联系方式
农机作业者确认签字
农机作业者联系方式
全覆盖模式
覆盖率
高留茬模式
留茬
高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验收检测人员(乡级政府和农机站相关人员):
(签字)
村委会(公章):
乡镇农机站(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乡镇财政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乡镇财政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乡级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表3
2017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
补贴资金汇总表
市(市、区)县乡
序号
补助对象名称(作业者、农户或合作社)
作业地点(乡镇、村、社名称)
作业面积(万亩)
账号
联系方式
全覆盖
高留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县级农机部门(盖章):
县级财政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