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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工作总结

排污费征收工作总结

20XX年排污费征收工作总结与下年的计划

  20XX年我市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了申报登记全面、真实和准确。

实现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排污费征收与上年比较情况

  20XX年全市共计征收排污费924.5万元,较20XX年多增加218.4万元,增长31%。

征收户数279家,比20XX年增加166户。

按照规定,20XX年度我市及所辖各区县排污申报核定和收费工作均统一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4.5版本,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数据录入,汇总生成和输出上报。

按时完成季报,半年快报、全年快报等报表的上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数据汇总后的排污申报核定数据库、年报报表(纸质和电子件)报告上报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个别区县排污申报征收系统操作人员更换频繁,对系统操作熟练程度不够。

  

(二)个别区县对上报时限重视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20XX年按照省总队要求全面正式使用BS版排污申报征收系统。

  

(二)加强培训,提高区县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对县区排污费征收稽查力度,确保我市排污费征收工作依法、全面、足额。

  (四)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积极要求企业主动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实现污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20XX年度排污费征收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实现排污费征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原则,着力解决少征、漏征、欠缴排污费等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障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环保局成立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兼任。

  三、稽查范围

  以熟料生产水泥企业为稽查重点,并根据自身实际增加国控、省控也作为稽查重点。

  四、稽查内容

  

(一)排污费征收工作开展情况

  1.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申报基本信息核实不准,存在申报数据数量级错误等问题的;

  2.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排污费的;

  3.核定排污量与企业申报数量及实际排放量明显不符的;

  4.政策性减免企业应核定排污量而未核定的;

  5.违反国家规定减、免、缓缴排污费的;

  6.违反排污费征收程序的;

  7.对排污者拒缴、欠缴排污费等违法行为,未依法催缴、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未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8.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未将排污费缴入国库的;

  9.不按规定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

  

(二)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信息填报工作

  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填报平台填报信息与数据库不一致的;

  2.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7月20日):

  各县、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要按照市排污费征收稽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的自查内容及自查重点。

市局针对本次稽查工作将开展专门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稽查自查实施阶段(7月20日—7月31日):

  各县、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对照稽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县、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应对专项稽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8月1日前将《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总结》及方案后附表1、2和排污费征收稽查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环保局。

  (三)稽查实施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

  市环保局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20XX年排污费征收工作开展专项稽查与调度。

  六、稽查处理

  

(一)对企业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申报基本信息核实不准,存在申报数据数量级错误等问题的,应当要求企业重新申报;

  

(二)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征收而未征收、核定排污量与实际排污量明显不符、未按照征收标准征收排污费等导致少征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征收机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排污费;

  (三)核定排污量与企业申报数量及实际排放量明显不符的,应重新进行核定;

  (五)对排污者拒缴、欠缴的排污费,征收机构未依法进行催缴、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其在7日内催缴,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对下级排污费征收机构违反程序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

  (七)不按规定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应重新使用软件开单;

  (八)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填报平台填报信息与数据库不一致的,应限期整改,确保数据一致性;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县、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充分认识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各项要求,充分利用《办法》赋予的权利和手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好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突出重点。

各县、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对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准备,根据本辖区情况,确立自查重点和难点,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要及时将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纠正情况,上报市环保局。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效。

市环保局将对本次稽查组织、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将稽查总结、整改结果通报全市。

环保局排污费征收工作总结

  根据市局今年排污费征收工作总结要求,**区环保局严格按照指标做好今年的排污费征收工作,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费在征收、使用、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现将今年排污费征收工作总结如下:

  一、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结合我区环保工作的实际,于年初开始全区各类收缴业户的排污申报工作,并于三月份前完成了辖区内所有业户的申报建档工作,实现了一户一档,申报率达到了100%,并严格按收费程序:

申报、审核、核算等逐步进行排污费的收缴工作。

在全体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共收缴入库排污费144万元。

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征收标准,加大征收执法力度,杜绝了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的现象。

在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所收排污费均按规定全面足额上缴区财政,在排污费的使用和管理上没有出现坐支、截留和挪用现象。

  二、具体做法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规定程序征收排污费,达到执行率100%,以确保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要求认真抓好辖区内的排污费收缴工作,强化排污费征收执法力度,在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上逐步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落实。

(二)加大排污收费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20XX年环保局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在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各科室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的中心工作和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防止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切实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主要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

  1、规范项目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

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同时强化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批关,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项目清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的、未批先建的项目,督促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经生产的但未履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督促完善验收手续。

今年以来,凤凰山工业园区新建项目13个,辖区内新建建筑项目10个,三产服务业110家,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共有16家,另有6家进入验收程序,确保了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

  2、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强化环境监管。

为进一步拓宽开征面,我局加大对建筑行业、三产服务行业和园区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

同时,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对策,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排污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上缴排污费88.8万元(三产33万、建筑52.8万、园区3万),入库率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

  3、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大现场监管力度。

为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我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按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对全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井进行实地勘查,确定每眼水源井具体位置、环境状况、水源水质、供水人口等基础情况,并设立标志明确的保护区边界,进行警示和提醒。

目前,我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均达到二级保护区标准,饮用水合格率达100%。

  4、着力解决热点难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年初以来,我局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环保专项行动。

以开展专项行动作为环保执法的一个有力抓手,把环保执法渗透至方方面面。

一是加大力度集中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饭店油烟、娱乐噪声扰民问题;二是加强对锅炉烟尘的专项整治,最大程度的减少和控制烟尘的排放,同时,对新上项目强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

三是加大对新“五小”和“十五小”的关停力度。

四是在高、中考禁噪期间我局和多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进行事前告知,并由环保牵头联合公安、城建、市容等部门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噪声敏感集中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禁噪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全面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年初我局成立了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玻璃、燃煤锅炉、混凝土搅拌、废水排放企业以及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有效保障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和我区环境安全。

六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4月份,我局联合土地、安监、公安、供电等多家部门依法对相山辖区内的十家非法石料加工场进行依法取缔,有效控制了我区大气环境污染,提升了辖区空气质量。

  年初以来,我局开展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80多人次,车辆480多辆次,监察企业660多家。

  

(二)、加强环境监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1、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投诉,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处理信访案件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同时,我局本着“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全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21件(油烟8件、噪声6件、其他污染7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

  2、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着力提升辖区空气质量。

  我局始终把做好秸秆禁烧提高辖区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在秸秆禁烧期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我局早打算、早安排,积极制定《相山区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成立相山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到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机制。

秸秆禁烧期间,全区共印发秸秆禁烧宣传单8万余份,印发《禁烧秸秆告家长书》3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6000余条,制刻光盘300余盘,出动禁烧宣传车300余辆,签订禁烧承诺书19678份,印制文化衫20XX余件,印发简报22期,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台宣传报道260余篇次。

全面实现秸秆禁烧,使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大力开展生态创建。

一是在深入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环境环保的法律法规、环保相关政策及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宣传周活动,积极组织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共制作宣传条幅200余条,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为加强对企业职工的环境知识的宣传,在企业大门口设置宣传咨询台,认真解答他们提出的关于环保方面的问题;三是向重点企业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向他们宣讲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矿重大污染事故案、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案等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宣传,切实维护了环保法的尊严,真正让企业负责人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当成一种自觉行动。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意识。

  2、以改善农村环境为根本,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我区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渠沟镇实际,以“打造清洁乡村,建设美好家园”为总体思路,重点实施推广改善农村村容村貌、生活垃圾和废水的集中收集、处置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我区受益人口达2.97万人,受益面积达5.06万亩,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四)、以优化环保部门自身职能为目标,全面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1、强化管理,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完善内部管理、执法规范、服务发展多项制度措施,查摆自身问题,制定强化措施加以整改。

同时,全局工作人员分别作出工作效能和工作职责承诺,全面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了环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干事、创业、为民的能力。

  2、健全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纪政纪条规和警示教育,完善教培和管理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加强学习,全面提升环保执法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局年初制订了业务学习计划和相关保护执法培训计划,同时坚持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以适应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要求,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

  二、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求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积极谋划,重点推进,力争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继续严把环评审批关。

进一步强化对污染源头的控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抓好项目环保审批管理。

  2、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巩固和推进重点企业污染减排工作成果,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源防治力度,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减排任务。

  3、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监察。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环境纠纷和环境污染事故。

继续开展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4、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扎实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农村工矿企业污染监管。

  5、继续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

进一步拓宽排污费征收面,依法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完成年度征收任务。

  6、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

继续以绿色创建、“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大力弘扬和发展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

  7、抓基础,不断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抓环保队伍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每位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和定期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环境监察》以及业务工作程序及内容等,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二是抓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环保部六项禁令》等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规定,切实做到干干净净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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