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版初一数学上知识点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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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版初一数学上知识点整理
初一数学上知识点总结归纳
代数初步知识1.代数式:
用运算符号“+-X十……”连接数及表示数的字母的式子称为代数式(字母所取得数应保证它所在的式子有意义,其次字母所取得数还应使实际生活或生产有意义;单独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代数式)
2.列代数式的几个注意事项:
(1)数与字母相乘,或字母与字母相乘通常使用“•”乘,或省略不写;
(2)数与数相乘,仍应使用“X”乘,不用“•”乘,也不能省略乘号;
(3)数与字母相乘时,一般在结果中把数写在字母前面,如ax5应写成5a;
13
(4)带分数与字母相乘时,要把带分数改成假分数形式,如ax1丄应写成-a;
22
(5)在代数式中出现除法运算时,一般用分数线将被除式和除式联系,如3十a写成?
的形式;
a
(6)a与b的差写作a-b,要注意字母顺序;若只说两数的差,当分别设两数为a、b时,则应分类,写做a-b和b-a.
3.几个重要的代数式:
(mn表示整数)
(1)a与b的平方差是:
a2-b2;a与b差的平方是:
(a-b)2
(2)若a、b、c是正整数,则两位整数是:
10a+b,则三位整数是:
100a+10b+c;
(3)若mn是整数,则被5除商m余n的数是:
5m+n;偶数是:
2n,奇数是:
2n+1;三个连
续整数是:
n-1、n、n+1;
(4)若b>0,则正数是:
a2+b,负数是:
-a2-b,非负数是:
aj_,非正数是:
-a2.
正数和负数1•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
比0小的数正数:
比0大的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
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
示0时,-a仍是0。
(如果出判断题为:
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2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
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零上8C表示为:
+8C;零下8C表示为:
-8C
3.0表示的意义
⑴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二不是有理数;
有理数1.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
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
①n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
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
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1.
⑵按正、负来分
有理数的分类
⑴按有理数的意义分类
「正整数r正有理数斗
[正分数
有理数V0
「负整数
.负有理数V
L负分数
数轴1•数轴的概念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
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
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⑵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
⑴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⑴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⑵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⑶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5.a可以表示什么数
⑴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⑵a<0表示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贝Ua<0
⑶a=0表示a是0;反之,a是0,,贝Ua=0
6.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
的位置。
相反数1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
⑴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⑶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⑵0的相反数是0;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
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
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
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
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
5的相反数是-5);
⑵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
化简得-5a-b);
⑶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
-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
5.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⑴一般地,数a的相反数是-a,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当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当a<0时,-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
“+”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
果;即:
“-”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绝对值1•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⑴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⑵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⑶0的绝对值是0.
可用字母表示为:
1如果a>0,那么|a|=a;②如果a<0,那么|a|=-a;③如果a=0,那么|a|=0。
可归纳为①:
a>0,<—>|a|=a(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
2aw0,<—>|a|=-a(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
3.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
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
>0。
即⑴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
a=0<一>|a|=0;
⑺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
即|a|+|b|=0,则a=0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
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4.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⑴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
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
⑵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
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5.绝对值的化简
1当a》0时,|a|=a;②当aw0时,|a|=-a
6.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
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有理数的加减法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⑷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⑴加法交换律:
a+b=b+a⑵加法结合律:
(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1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一一“相反数结合法”;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一一“同号结合法”
3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一一“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一一“凑整法”;
5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
0后的和等于原数。
即:
⑶当b=0时,a+b=a
a-b=a+(-b)。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
⑴当b>0时,a+b>a⑵当b<0时,a+b4.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用字母表示为: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
如:
8、负7、负6、正5的和”
(-8)+(-7)+(-6)+(+5)=-8-7-6+5.
和式的读法:
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
2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6.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
川.把分母相同或便于通分的加数相结合(同分母结合法)
313217
--+-+—
524528
32..11、,37.
原式=(--)+(-+)+(+-)
52248
=-1+0-
1
8
=-11
8
IV.既有小数又有分数的运算要统一后再结合(先统一后结合)
(+0.125)-(-33)+(-31)-(-10?
)-(+1.25)
483
13121
原式=(+—)+(+3)+(-3-)+(+10)+(-1_)
84834
=1+33-31+10--1
-3彳1、,1门1、“2
=(3-1)+(-3)+10—
44883
12
=2-3+10-
23
1
=-3+13-
6
=101
V.把带分数拆分后再结合(先拆分后结合)
1617
-3+10-12+4—
5112215
原式=(-3+10-12+4)+(-1+—)+(—-—)
5151122
=-1+A+H
=-1++
15
22
8
15
=-1++
30
30
30
W.分组结合2-3-4+5+6-7-8+9…+66-67-68+69
…+(66-67-68+69)=0
原式=(2-3-4+5)+(6-7-8+9)+
W.先拆项后结合
(1+3+5+7-+99)-(2+4+6+8…+100)
有理数的乘除法1.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法则一: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
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
法则二: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
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
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则积等于0.
2.倒数
1
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其中一个数叫做另一个数的倒数,用式子表示为a•-=1(0),就是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