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林乡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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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林乡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雪林佤族乡人民政府推行村级会计委托
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雪林乡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会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农村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农村经济实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8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211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澜沧县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雪林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服务农民、发展农村”为宗旨,以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村集体经济正常运转为目的,以推行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为核心,以会计电算化为手段,依法健全和完善农村财务会计管理体系,规范村级财务会计秩序,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切实维护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健全监督体系,改进工作手段等措施,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逐步实现农村财务会计“管理科学化、程序规范化、理财民主化、监督法制化、手段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建立起高效、统一的村级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乡农村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2009年7月1日起在全乡7个村委会、85个村民小组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全乡100%的村、组全面实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三)基本原则
1、民主自愿的原则。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和民主权利,实行民主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协议方可实施。
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得强制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2、“四权”不变的原则。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是由其村民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属于集体性质,归全体成员共同所有。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书代理服务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也不得改变资金性质,不得侵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3、独立核算的原则。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原财务独立核算的主体不变,实行按村、组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保持原村级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村级财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4、分类指导的原则。
各村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
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工作。
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集体资产较大的村组,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5、积极稳妥的原则。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要从有利于加强农村财务会计管理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雪林乡人民政府成立“雪林乡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等工作。
各村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督促及实施等工作,雪林乡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魏佳豪(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陈益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颖(乡财政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成员:
魏国强(企业办主任、统计)
魏云娜乡林业站工作人员
张文明(农业工作站站长)
周琴(农经站工作人员)
杨文学(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钟静明(南盼村主任)
钟光华(雪林村支部书记兼主任)
李兴智(左都村支部书记兼主任)
鲍永德(大芒令村支部书记兼主任)
鲍学明(永广村支部书记兼主任)
张进华(小芒令村主任)
李富强(芒登村支部书记兼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经站,办公室为雪林乡组织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工作机构,负责各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
陈益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主任:
周琴农经站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魏国强乡企业办主任、统计
李树娟乡民政助理员
魏云娜乡林业站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1、农业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的组建;负责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的业务流程和相关制度;负责组织对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辅导工作。
2、财政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我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的培训等继续教育和注册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省、市有关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规定,负责组织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的考核表彰工作。
三、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
我乡在现有的人力资源条件下,认真整合力量,组建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统一为雪林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各村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做好乡级代理机构配合协调工作。
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设置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置。
会计岗位负责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并负责核查村级财务流程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整等;出纳岗位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相关业务;审核岗位负责对委托代理机构会计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会计业务进行复核和审查。
村组设置专(或兼)职报账员。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隶属于乡人民政府,其工作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调整变动。
乡农业经站、财政所要加强对各村的会计委托代理业务的指导工作。
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由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但已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在3年之内通过参加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担任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总会计的人员应当熟悉农村财务工作,并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专门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范围
凡在我乡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均可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理。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行村级财务和资金委托代理的管理方式。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1、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为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单独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
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代理各项资金收付业务,按照规定的备用金限额办理备用金支付领用手续。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资产属全体村民所有,应当全部纳入村组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统一代理,不得设置账外账。
3、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管理。
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日常管理,保持其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越权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也不得改变资金性质,不得侵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档案管理。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整理会计档案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分类编号,装订成册。
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室,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对所代理村会计资料,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5、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信息。
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制所代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定期反馈村组财务公开资料和各类财务信息,督促村组财务公开,确保上级业务监管和村民民主管理。
四、实施步骤及要求
(一)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结合本乡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按照2009年7月1日起在全乡7个村85个村民小组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全乡全面实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目标,稳步有序地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各村委会要在2009年6月25前,将工作计划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业务培训
乡农经站、财政所要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财会人员和村级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财会人员的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国家对农村的政策、国家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农村财务公开、减轻农民负担、计算机操作及网络化管理等;对村组报账员的培训内容主要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家对农村的政策、国家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农村财务公开、减轻农民负担等。
(三)宣传发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农经站、财政所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深入农村广泛宣传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有益性,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明白“四权”不变等代理原则,使他们认识到这是一项真正的惠农政策,动员他们积极支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工具,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作为当前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努力把我乡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签订委托协议
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实行依法委托。
已实行委托代理但没有履行委托程序的,要完善有关手续。
(五)理清债权债务
我乡范围内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2009年6月30日冻结财务账目,由乡政府组织会计人员、村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财务清查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物资、现金、存款、债权债务、承包合同等逐一清理核实,造册登记,理清债权、锁定债务总额,建立健全防止增加不良新债、逐步化解旧债的管理机制。
对村、组集体畜牧业、林业、土地等仅有数量没有原始价值、价格的资产,由各村、组采取村民一事一议办法报财务清查小组备案后暂时估价入帐。
如有拍卖、转让、承包等资产处置业务发生时再请中介机构或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规范评估入帐。
清查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2009年7月1日村级会计工作移交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以后,一切经济收支的账务处理统一由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完成。
(六)移交建账
财务清查小组对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清查结束后,由原村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好移交清单,在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领导小组及财务清查小组的监督下将村级财务移交给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办理好相关手续。
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为每一个村、组会计核算单位单独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七)规范委托代理业务流程
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经济业务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后,由经手人和证明人注明用途签字后,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由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民主理财印章,交村集体经济组织主管财务领导按规定权限审批签字后交村报账员。
村、组报账员定期向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进行报账,报帐时间每个制度一次,村、组报账次数每年不得少于4次。
要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对委托代理服务机构退回的不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委托代理机构取得原始凭证后,及时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作出账务处理,进行会计核算。
(八)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台账、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财务开支审批、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销售和收款、采购和付款、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借款等制度。
(九)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量大任务重,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结合“乡财县管”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加快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步伐。
(十)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1、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职责。
村组要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2、规范代理会计监督。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会计人员要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3、实行财务公开。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以村组为单位,按照财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将编制好的各村组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表交村委会审议通过后,原则上每个季度要将财务收支情况在村组财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审计监督。
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办公室要结合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审计,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要定期组织开展对村级会计代理服务机构代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挪用侵占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5、要健全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按上级有关规定加快制定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村级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等相关配套政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用制度管事、管钱、管人。
要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全面实行财务公开,切实加强农村审计监督。
(十一)实行考核奖励机制
乡人民政府要与各村委会制定目标考核责任书,每年对各村委会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表彰先进,鞭策激励后进。
五、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委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
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乡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强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职能,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其行政职能的有效履行。
(二)经费保障
乡财政所要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培训、设备购置、村组报帐员的补贴等费用补助,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村组报帐员误工费、实际发生的住宿及交通费用由上级财政、村级财政共同负担,上级财政按每人每年补助100元标准给予补助、乡级适当补助,村级服务机构不得向被代理单位收取服务费,不得加重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
雪林佤族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