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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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草案.docx

漳州市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草案

公司名称

文档编号

产品版本

密级

LFKJ2011-11-25-002

V.01

C

项目名称:

漳州市芗城区市政公共照明节能改造

共11页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草案)

 

甲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1.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与国家发改委关于节能减排导入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的精神,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出资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专项节能减排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能源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内容与合作模式

2.1、项目内容:

乙方计划投资采用“联丰”优效节能新型LED路灯,用于改造替换甲方辖区内路段现有的高压钠灯,以此进行路灯照明的节能改善,可达到能耗降低60%以上之节能改造效益。

2.2、合作基本模式:

甲乙双方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进行合作。

在签订合同后,甲方授予乙方独家投资、设计、改造、运营、维护上述道路路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改造的特许权。

改造用的LED路灯的采购货款由乙方全额带资垫付。

LED路灯替换安装完成后,甲方负责新装LED路灯的日常维护和巡视,乙方负责对发生故障的新装LED路灯灯具及电源进行维修和更换。

项目运营十年后全部所投资的设施将转给甲方所有并经营。

2.3、项目说明:

路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路段。

现有照明设施约为:

类型

400瓦高压钠灯

250瓦高压钠灯

数量(盏)

1000

4000

3.合同的时限

3.1、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享期届满,双方完成LED灯具及设备所有权移交手续,并如实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全部义务后,合同终止。

3.2、工程工期: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即开始本项目LED灯具及设备的采购,照明灯具为订购天后进行试装。

灯具和工程物料将根据供应商合约和拆卸、安装及调度量和进度分批运达甲方施工现场,分批分段进行换装。

3.3、工程验收:

灯具分批分段进行换装,每区灯具换装完毕日内,双方共同按合同约定进行检测,确定安装情况,共同签署《分区项目完工确认书》,并进行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灯具设备进行调试。

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即为改造工程验收合格;自此进入节电收益期,从试运行结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电费节省收益。

3.4、节电收益期:

自试运行正常、工程验收合格的次日起,共计十年。

若其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事由导致本合同节电改造系统50%以上暂停或中止使用,则经双方确认后,节电收益期暂停,待该事由的影响解除,改造系统基本恢复正常后,收益分享期继续起用,并安暂停期间顺延。

3.5、LED灯具及设备移交:

节电收益期届满,且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双方清点、整理本项目相关资料,完成移交手续。

4.灯具替换改造配置及数量

4.1、本项目灯具替换的配置标准:

原有钠灯配置

改造替换LED路灯配置

250W高压钠灯

60WLED路灯

400瓦高压钠灯

90瓦LED路灯

以上根据甲乙双方事先采取的相应测试和鉴定而确定,确保乙方所选用的LED路灯的光照度等指标达到甲方的要求。

4.2、新装灯具的单价和数量:

类型

60WLED路灯

90WLED路灯

备注

单价(元/盏)

4500

5350

数量(盏)

4000

100

金额(元)

18000000

5350000

总计(元)

23350000

大写:

贰千叁佰叁拾伍万元整

5、节能效益的确定和计算方式

5.1、节能效益确定:

乙方将测试过的LED路灯照明以BOT方式提供给甲方使用,甲方在约定的收益期内以节省下来的电费(即节能效益)作为回报。

收益期十年节省的100%的电费归乙方所得,甲方均按月支付给乙方;收益期期满后,设备全部归甲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甲方获取。

5.2、项目节能效益的计算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检测或委托第三方

在参考理论节电效益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测或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质检部门进行节电效益实测。

在同一条线路负载相同的条件下(例如取原有高压钠灯10盏与改道后的LED路灯10盏进行对比),对相同时间内替换安装前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电量和安装后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电量数抄表确认。

实际节电效益以实际测量后,双方共同确认,第三方由具的节电鉴定报告为准进行计算。

(第三方可请当地公证部门。

实际测试数据由甲乙双方人员及公证部门共同鉴证,并由三方人员签字确认,出具书面报告,作为日后节省电费的结算依据)

 

以60WLED路灯替换250W高压钠灯为例;

1)理论节电效益:

标准功率(瓦)

实际功率

(瓦)

日用电(度)

年用电(万度)

年用电费用(万元)

备注

250W高压钠灯

250

325

3.58

1304.88

1043.90

亮灯时长:

H

11

60WLED路灯

60

66

0.73

264.99

211.99

电费:

元/度

0.8

对比差值

190

259

2.85

1039.89

831.91

400W高压钠灯

400

520

5.72

2087.80

1670.24

90WLED路灯

90

97

1.07

389.46

311.56

对比差值

310

423

4.65

1698.35

1358.68

如上表,采用60瓦LED路灯每盏年节省用电1039.89度,年节省电费831.91元;采用90瓦LED路灯每盏年节省用电1698.35度,年节省电费1358.68元;

2)若双方检测人员或第三方质监部门进行节电效益实测的结果为上表所述,则甲乙双方应按照此实测报告为依据计算节电效益。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的亮灯时间为每天11小时,则年计费理论标准如下表:

标准功率(瓦)

实际功率(瓦)

数量(盏)

功率小计(KW)

日用电(度)

年用电(万度)

年用电费(万元)

备注

250W高压钠灯

250

325

4000

1300

14300

521.95

417.56

亮灯时长

11

400W高压钠灯

400

520

1000

520

5720

208.78

167.02

电费:

0.8

小计

5000

1820

20020

730.73

584.58

60WLED路灯

60

66

4000

264

2904

106

84.8

90WLED路灯

90

97

1000

97

1067

38.95

31.16

小计

5000

361

3971

144.94

115.95

合计节省

16049

585.79

468.69

5.3、通过上述5.2条方法计算出实际的节电率后,甲乙双方所有参与人员均需签名确认,并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5.4、根据实际计算得出10年甲方向乙方共需支付总节省费用为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元),每月支付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元),共计120期,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5个月电费总额的银行保函进行担保。

担保期限5个月,甲方应自验收之日起每个月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的1/120即人民币元(10年总节省费用人民币元除以120个月),直至乙方应分享金额分享完毕。

第一笔款项支付时间为验收之日后三十五天之内付出。

5.5、节能效益款的支付:

支付时间,自路灯替换完成,验收合格、确定起始计费时间并投入使用的次月起,

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分配给乙方的节能效益款由甲方(或其指定政府部门)于每月

10日前足额支付。

直至双方约定的节能效益期届满。

乙方在每月9日前给甲方

开具普通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则因此增加的税款由甲方承担)。

支付账户,甲方应将款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账户。

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与银行签署《节能服务费银行托管账

户协议》,由甲方或其指定政府部门)以人民币按上述支付时间向乙方以下指定

账户支付。

逾期则需按照千分之五的日息支付违约金。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5.5、项目节能效益的电价波动:

在本合同有效期与约定的节能效益期内,根据甲方所在地平均电价,按人民币

0.8元/KW,日计算,若国家电费与供电局调涨电价,则节能效益依其所调之百

分比比同步进行调整。

5.6、投资收益权的转移:

在本合同节能项目效益分享期内,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收益权,全

部或部分地以抵押、转让等形式合法让渡给第三方。

该收益权的转移将不能减免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承担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乙方需在上述行为发生前三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7、如甲方的新建路灯项目,需哟引入乙方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乙方负责提

供给甲方路灯光源设备。

光源部分的安装由甲方完成。

新建项目节省的电费标准

(对比相应钠灯)按照检测数据尽享计取。

在本合同签订范围内的所有甲方新建

项目,由乙方负责投资路灯照明光源设备。

6项目节能效益设备权属和风险承担

6.1、所有权:

乙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协助甲方推动节能降耗工程。

本合同

项下路灯照明节能减耗改造工程照明设备投入金额的100%由乙方公司提供,在

本合同约定的节能受益期内,工程替换改造所投入的全部照明灯具及相关材料设备均为乙方所有;节能收益期届满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设备移交后,上述物件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至此,节能效益也全部归甲方所有。

6.2、风险承担:

收益期届满前,由甲方造成的或因甲方未尽到保管、监管责任,如人为破坏,毁损、偷盗等,及遇有不可抗力的时间发生——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战争、叛乱、暴动等,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灯具及设备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收益期前三年间,灯具面临的质量、维修风险由乙方承担;收益期届满,双方完成全部灯具,设备及相关文本资料的移交手续后,全部风险随所有权一并转移至甲方。

7、灯具安装及正常耗损

7.1、灯具安装

由甲方招用有资质的机电安装公司施工,按照乙方提供的安装作业流程和要求对原有高压钠灯进行拆卸,并安装调试新装LED路灯。

乙方将提供安装技术指导。

安装过程中因安装公司操作不当而造成的LED灯具及电源等器件的破损所带来的损失由安装公司负责赔偿,甲方应负责追偿。

乙方不负责任何供电系统改造或新建之费用,乙方应对安装好的灯具进行抽检以确定新装LED路灯灯具达到运行要求。

7.2、节能收益期内灯具的正常耗损:

乙方确保提供的LED路灯照明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光源使用

寿命50000小时,LED照明产品质保期三年。

在合同约定的节能收益期内,因乙方所供产品的使用寿命届满,或自身品质

瑕疵的原因导致照明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时,甲方或负责设备养护的第三方应在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出处理方案,

及时调换和检修,确保本合区域的正常路灯照明。

8、1、本合同有效期内的维修保养:

若甲方需要,乙方也可向甲方提供路灯系统的养护服务。

工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前三年乙方免费维修,路灯原有修缮与换装之预算,归甲方运用,后七年,可将原有每年养护费用的80%付给乙方,由乙方指定的工程服务商进行维护。

(该费用不低于每盏元/年)

8、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维修保养: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若甲方需要,甲乙双方可就上款所述维修养护工作继续进行合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LED灯具供应及维修合同》和《LED路灯系统委托养护合同》。

9、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9、1、甲方责任:

9、1、1、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工作,根据乙方需要提供必要协助,及时会同乙方完成各阶段的检测、记录、确认手续,LED灯具运行期内,按需要对设备的运行、维修与保养作出记录,并定期将相关信息知会乙方。

9、1、2、甲方应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安装所需的正确电费资料与测度数据,并及时出具真实准确的节能对比资料。

若因上述数据或量测资料不正确而导致节能量的计算有误,乙方有权对上述计算情况做出调整。

9、1、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对现有电缆等供电线路和器具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保证供电线路的畅通。

9、1、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灯具和设备善尽保管之责。

若因甲方失职导致乙方物件遗失、盗窃或被人为破坏,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修理及其他损失费用。

9、1、5、若甲方或委托的维修养护单位发现本合同项下安装的设备或灯具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场地或维修设施等,积极协助甲方排除故障。

9、1、6、各级政府和部门用于支持本项目的实施而拨付的资金及奖励,甲方应全额按时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拨付乙方。

对乙方进行的涉及申请扶持本项目实施的各类优惠政策的工作甲方应全力支持。

若乙方为实施本项目而进行贷款申请工作,甲方应如实出具有关证明及其它辅助文件,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2、乙方责任

9、2、1、乙方应认真负责完成项目融资、LED灯具采购及合同约定的调试、检测、维修等工作,在合同履行的各时期,应就履行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双方合作顺畅。

LED灯具投入使用后,乙方应定期派人检查灯具及系统的运行情况。

乙方与第三方就本合同事项达成协议,其中与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乙方应及时知会甲方。

9、2、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本合同项下调试等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甲方辖区内第三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9、2、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高效的节能产品。

在接到甲方或第三方的故障通知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出处理方案,指导养护或操作人员排除故障;若仍不能解决问题,乙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检修,确保改造区域的正常路灯照明。

9、2、4、节能照明的教育培训:

乙方应针对本项目产品对甲方及受托执行日常养护工作的第三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得少于八小时,以使上述操作人员能够正确操作使用设备。

9、2、5、期满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相关资料(不包括其中可能涉及的乙方核心技术的商业机密)交付甲方,并会同甲方完成所有权转移的相前移交手续。

此后,若甲方需要,乙方仍应提供适当的技术或其他相关协助。

10、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合同规定而造成对方经济和其它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按以下约定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双方应遵循违约后的公平正义原则: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害持续扩大,否则将不能就扩大部份的损失要求赔偿。

10、1、甲方违约

10、1、1、若甲方未按约定付款,应就延迟付款天数按日向乙方支付所欠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三个月尚未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拆走节电照明设备。

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支付的款项将不予退还。

10、1、2、若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增加节能照明灯具与智能控制系统的负载,而造成相关设备与灯具的损坏及乙方节电收益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10、1、3、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相关损失的款项。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双倍赔偿乙方因本合同能源管理启动的情况下,有权自行处置已装设的节能照明灯具与智能控制系统,以避免乙方的经济损失继续扩大,并在尽量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违约:

10、2、1、若乙方所供产品出现品质瑕疵,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按本合同要求及时处理,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乙方仍无任何理由不予理会或拒绝采取措施,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0、2、2、若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本合同约定的设备配置,致使替换后的LED路灯的光照度等指标远未达到替换前的状态,严重影响本合同项下改造区域的正常路灯照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新产品,直至达到双方约定标准。

若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仍未采取任何行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相关法律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3、若乙方提供的灯具设备与系统自身存在严重的质量或设计问题,以致安装完成,1个月后尚无法正常运行或实质率不能达到50%,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相关法律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2、4、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终止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相前诉讼费用。

11、合同终止

若因甲方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执行下去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按“乙方收益元/盏,年╳盏数量╳剩余年限”给予补偿。

12、不可抗力条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有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发生(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等),因此造成由甲方承担。

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继续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13、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14、生效及补充、变理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生效的必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尺事宜及变更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附件:

1、_________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同意支付“节能费用”的批复》的正式文件

2、_____市_______区政府《关于LED路灯节能费用支付担保承诺公函》的正式文件

3、节电效益认定书及结算依据

4、分区项目完工确认书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路灯节能测试确认书

一、测试原因

根据甲方双方签署的合同编号为:

_______的LED路灯改造合同其中第___条第___款关于节能效益认定事项、在通才理论节电效益的前提下,现由甲乙双方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丙方)质检部门进行节电效益实测。

实际节电效益以质测部门出具的节电签定报告为准进行计算,今后合作期内双方将以此为标准进行节能收款确认。

二、测试结果

经由丙方对__________路段的_____盏____W的高压钠灯,自2011年__月___日至2011年___月___日进行______小时的耗电测试;同样依照上述路段和盏数,使用____W的LED灯自2011年___月___日至2011年___月___日进行___小时的耗电测试;测试结果见下表:

总功耗(千瓦/小时)

平均功率(瓦)

节能

节能率

250瓦高压钠灯

60瓦LED灯

400瓦高压钠灯

90瓦LED灯

三、结论

根据以上两组数据对比后,三方共同LED组灯比高压钠灯更节能,即每盏60瓦LED路灯比250瓦高压钠灯每天节约______度电(按亮灯时间10小时计),每盏90瓦LED灯路灯比400瓦高压钠灯每天节约_____度电(按亮灯时间10小时计),甲乙双方同意在今后的合同能源管理期间按照此节能效果计算乙方节能收益。

 

甲方:

签字代表:

乙方:

签字代表:

丙方:

签字代表:

 

附件:

分区项目完工确认书

于年月日,乙方根据与市区政府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于市区路段,对原有高压钠灯进行了LED路灯节能改造,共完成60瓦LED灯取代原有250瓦高压钠灯合计盏,90瓦LED灯取代原有400瓦高压钠灯合计盏,总计LED路灯

盏。

经甲方代表现场检测,所有路灯安装完毕,点灯情况良好,可以进入节能改造正式运行阶段。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市人民政府财政局

《关于节能建设工程费用资金定期支付承诺函》

 

根据_______________市人大常委会文件(__________号)精神,本局承诺严格按照__________市建设局与签署的合同条款,对___________市道路照明节能减排工程(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和新建道路节能路灯建设安装工程)以及城市亮化工程建设费用,按照节能工程建设逐项实际承担的成本费用明细情况确认后,以其约定的返回期限(________年内),按年按月支付给指定银行专用帐户。

特此承诺函

 

____________财政局

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

 

[]号

关于同意市道路能减排工程及城市亮化工程及节能建设工程款项列入政府经常性财政预算的批复

 

_______市人民政府:

同意市政府实施________市道路照明节能减排工程(道路照明节能改选工程和新建道路节能路灯建设安装工程)及城市亮化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现,依据《_______市城乡安装节能灯总体规化说明》及______市城市建设局与()签署的《_______市道路照明节能减排工程项目以及城市亮化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条款内容,节能建设工程项目费用按周期_______年,全部返回指定的专业银行帐户。

此项节能建设工程资金纳入________市财政预算,“应付款项”

应列入政府经常性财政预算项下支付,由市财政局每月按约定数额返还投资改造企业。

 

______________市人民代表大会上常务委员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词:

市政府工程费用批复

主送:

市人民政府

抄送:

存档

_________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_____年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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